angeikim 发表于 2003-5-7 07:39:57

InWent奖学金获得者申请签证须知

InWent奖学金获得者申请签证须知   
   
2003年4月版   
InWent 奖 学 金 获 得 者申请签 证请 提 供下列资料 :

1)    有效护照

2)    三 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RK1200),分别贴上近期的证件照片

3)    InWent奖学金证明信

所有资料均须一份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 资料不全的申请不能受理 。

本使馆和德国主管机构均可要求提供其他资料。只有在签证申请人在德国未来居住地的主管外国人局作为肯定的答复后,使馆方可颁发签证。

签证申请资料可由签证申请人或受托人于星期二下午13:30在签证处递交。递交申请无须预约。

注意: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及签证申请表和须知均为免费。

一旦对您的签证申请作出决定,本使馆会立即按您留下的地址将护照邮寄给您。请不要查询审理结果。

德国驻华签证主管机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四个签证事务方面有固定辖区的代表机构:

1)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上海市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层,邮编:200041,电话:(021)62171520,传真:(021)62180004。

2)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广州市环市路

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楼,邮编:510098,电话:(020)83306533,传真:(020)83317033。

3)香港和澳门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香港中区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21字楼

(UnitedCentre,21st. Floor;95 Queensway-Central, Hongkong)。

电话:(00852)21058777, 传真:(00852)21058788。

4)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地区居民的签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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