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3:01:50

吴越: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原创小说)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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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原创小说)



作者: 吴越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三个女孩子在二十一岁时结伴来到美国。在她们无限憧憬的前途中,会经历什么样的喜怒哀乐?在这个有点夸张的国度里,又会走过怎样的起起落落?



这更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



郑滢说,假如世界末日来临,她会选择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去死,因为她害怕那个说好和她一起死的男人在最后一刻扔下她去逃命。



张其馨相信,如果不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要说去美国,就是去天堂,也没有什么意义。



关璐并不太清楚自己究竟为什么来美国,她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应该能找到属於自己的一份幸福。



或许,就算到了海角天涯,女人还是一样会被爱情放逐。我们都曾经在爱情中虚度光阴,而回首望去,那些浪掷的青春,竟然是如此的无怨无悔。











1997年7月1日,一个特殊的日子。那一天,香港回归中国。也是同一天,我踏上了去美国留学的飞机。



一起去的有我大学里的死党郑滢和张其馨。我们三个是同班同学,从一年级到四年级,几乎可以说是形影不离。在报学校的时候,我和郑滢同一天收到了新墨西哥州立大学的录取和奖学金通知书。张其馨的成绩比我们两个要好,她同时被三所学校录取,毫不犹豫的决定去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投奔早她一年就去了美国的男朋友。



我和郑滢为其馨惋惜,因为她其实也拿到了亚利桑那大学化学系的全额奖学金。亚利桑那大学和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听起来好像差不多,后者在美国大学排行榜上却整整少了两颗星。



其馨一点都不后悔,“要是不能和他在一起,去美国、甚至去天堂,又有什么意义呢?” 她一本正经的说。



我和郑滢对看一眼 --既然她把天;堂都抬出来了,我们也无话可说。私下里,我对郑滢说,“假如是我,就不会这样做。”



她扁扁嘴,煞有介事,“女人啊,注定了是要为爱情牺牲的。看见了吧?”



不管怎么说,我们当时的心情都是愉快得几乎要飞上天去。我和郑滢要赶到学校去上夏季学期,其馨虽然是秋季开学,却早已饱受相思之苦,从拿到签证的那一刻就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太平洋。於是我们决定尽早动身。郑滢提议在校园的BBS 上登个贴,看有没有人可以一路同行。她说,“多认识些校友,不好吗?” 我们都清楚,她不过是想借机会结交几个男生、看看有没有发展的潜力而已。



帖子登了出去几天,可能是我们定的出发时间太早,只有工学院的两个学生回复了。那个女生长得秀气,戴副无边眼镜,声音细细的,说出话来却吓了我们一跳 -- 她就是那ඤGRE考了满分,早早被史丹福大学录取的大才女许文磊。那个男生叫蒋宜嘉,斯文儒雅,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读计算机工程。万分可惜的是,他们已经配成了一对。郑滢有点懊恼,“招来这两个人一起走,除了让我们自卑,一点好处也没有。”



“谁让你自己没写‘谢绝已有女朋友的男生’ ?” 我打趣她。



她突然之间又恢复了信心,“不要紧,人家结了婚的都可以离,女朋友算什么?”



“喂,你不会想做第三者吧?”



“嗤,关璐,你别搞错了,他们又没有结婚,怎么称得上第三者呢?我可以和那个女人公平竞争啊,看看谁笑到最后。你仔细看看,她跟我是一个重量级的?”



我不由开始同情那个莫名其妙的把自己的爱情送到虎口上来的女才子。因为郑滢长得很漂亮,更加重要的是,她有一股不达目的死不罢休的劲头。一个男人,就算可以抵挡她的美貌,也未必抵挡得住她的固执和霸道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3:02:39





第二天,有一个生物系的男生和我们联系,说他和一个同学也准备近期到美国去。他叫杜政平,去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读书。



我们约了他到学校旁边的小吃店见面。一见面,我才想起来,原来我们以前见过面。那是大四上学期上基础日语选修课的时候,有一次,他正好坐在我旁边,那天,老师把生词写在黑板上,大家都在台下抄,我旁边那个人还一边抄一边认认真真的把词念出来。那本来无可厚非,问题出在他自作聪明的用中文去念日语里的汉字。所以,当抄到“大变”(日语里“很不容易”的意思)这个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念“大便”,声音嘹亮,半个课堂的人都笑了。我斜眼看看他的本子,上面写着“杜政平”。原来是他。当时以为那个人一定聪明不到哪里去,没想到居然还能考上那么好的学校。大概勤能补拙。



“好学校啊。” 郑滢已经一眼看上了蒋宜嘉,所以对杜政平只是礼貌的敷衍一下。



“我们以前一起修过日语课,对不对?我想起来了,你叫关璐,化学系的,对不对?有一次上课,你还坐在我旁边的,对不对?”他一眼认出了我,兴致勃勃的伸过手来,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连珠炮一样三个问题飞过来。



“你怎么知道?”我有点奇怪,因为我当时并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我也从来不在笔记本封面上像小学生一样写上自己的名字。



他说,“其实那天我很想问你的名字又不敢,后来就等着老师提问。你知道,那个日语老师喜欢按点名册上的学号提问,你的学号大概排得很后,所以,一直等到学期结束他才提问到你。”



郑滢在旁边笑了起来,“没想到你们两个人这么有缘分。看来,我这个帖子真是没有白贴。”



我白她一眼。




我问杜政平他还有一个同学怎么没来,他笑笑,“程明浩去做家教了。”



“他不是都要出国了吗?怎么还去做家教?” 我很惊讶。



“我也不知道。其实,我同他是两个班的,也不是很熟。我们是这次办出国才认识的。”



后来,我们七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杜政平的爸爸请客,就在他们家自己开的餐馆里。



杜政平的爸爸长着一副扎扎实实的老板相,把白酒当开水一样喝,三杯过后就滔滔不绝。他说,“同学们,别看我开餐馆,通常情况下,我是不喝酒的。可是,今天,我要破个例!为什么?因为我儿子这次可真是的的呱呱放了个卫星给我看!我们杜家三房合一子,这小子出生的时候,我舅公就说他命里有文曲星,我不相信,还说我们杜家几代没出过一个读书人,哪里来的文曲星。没想到,这小子后来还真的就考上了大学,考上大学不说,现在居然要放洋去了。来,同学们,赏个脸,干一杯! ”



杜政平的脸红到脖子跟,我们使劲的憋着笑,以免嘴里的啤酒喷出来。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3:04:10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程明浩。



他的个子比杜政平还要高,总有差不多一米八五,可是身材却整整瘦了一圈。我想,假如他们两个人一起背着阳光,再让他站在杜政平的前面,那么他大概只可能在地上投下三分之一个脑袋的影子,其余的统统被遮掉了。可是,他却有一张圆圆的脸,五官清秀,微厚的嘴唇在抿紧时显得有点倔强。不知为什么,他的脸相,让我想起一只憨厚的小熊。



介绍我们认识的时候,一米五八的我仰起头看他,竟然想到了“瞻仰”那个词。我想他当时八成会联想起另外一个词 -- “鸟瞰” 。



他穿了黑色的真维斯T恤,卡其布裤子,脚上却是一双样式非常落伍的咖啡色塑胶凉鞋。我可以对天发誓上一次看见这种凉鞋起码是十年以前。不过,这双鞋子虽然旧,但却擦得干干净净,袜子也是新的咖啡色尼龙丝袜。



看一个男人,我第一眼会看他的脚,因为脚是最容易被人忽略的地方,也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境况和品性。



程明浩的脚告诉我,他的家境不会很好,但是,他是个要强的人。



他很礼貌的说,“你好” 。



我也微笑着说,“你好。” 一边伸出手。



他握住我的手,然后放开。



我发现他和杜政平是很不一样的人--杜政平会一看见我就热情洋溢的伸出手来让我握,而他,会等着我主动把手伸给他。



吃饭的时候,他坐在我右边,几乎一句话也没讲,只是微笑着专心致志的对付自己盘子里的菜。



从侧面看过去,他的鼻头圆圆的。好像哪本相书上说,鼻头圆的男人敦厚,会对女人好。



程明浩大概也感觉到我在看他,转过头来,半扬起一边的眉毛。



哎呀,我是在想什么呢?我立刻移开眼光,脸却一下烫了起来。



我装出落落大方的样子问他是去哪个学校的,他告诉我,是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



杜政平隔着程明浩热情的劝我多吃点菜,还一个劲的往我的碟子里夹菜,说“等到美国就吃不到了”。我突然很生气,心想,我吃什么菜,要你管吗?我又不是没长手,不会自己夹。



回到学校后,郑滢问我,“你对杜政平这个人印象怎么样?”



我笑笑,“我觉得他是个好人,就刚才不是还请我们大家吃了一顿白食吗?”



其馨以一副过来人的口气拉腔拉调的说,“完了完了,女孩子要是说哪个男人是‘好人’ ,他就彻彻底底一点戏都没有了。难为他老爸今天还替儿子做了半天宣传。”



我们想起杜政平他爸那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不由又哈哈大笑起来。



笑完了,郑滢一本正经的说,“讲正经的,我看得出他很喜欢你。刚才他谁都不管,就是给你一个人夹菜,你还给他脸色看。”



我回她一句,“照你这么说,他夹来两筷子菜,我就要投怀送抱?”



“不管怎么样,这几天稍微对人家好一点。”



“为什么?”



“我和蒋宜嘉商量了一下,决定把给我们七个人订机票的艰巨任务交给杜政平。他很爽快的答应了,还说他的谁谁谁就在旅行社工作,一定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最便宜的。”



“你和蒋宜嘉?你们什么时候私下接过头了?” 我愕然。



“神不知鬼不觉吧,” 郑滢骄傲的说,“这,就叫做本事。”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3:06:17





我们上飞机的那天,送行的人足足来了有一个连,场面蔚为壮观,我们也借机了解了一下各家的父母亲朋。



那一对工学院金童玉女的家庭显然都是知识分子背景,一派儒雅。杜政平的父亲就免不了有点暴发户气派,不知从哪里弄来一辆酒红色的奔驰车威风凛凛的把儿子送来,一出场就镇住了大家 --至少镇住了;我妈。从那一刻开始一直到上飞机前的一个多小时里,我妈的眼睛看他的时间比看我的还多,还一个劲在我耳边悄悄的问有关他的情况,从年龄到专业,从家世到性格,再到有没有女朋友,不厌其烦。



当我妈问到他的学校离我的学校有多远的时候,我终於忍无可忍、缴械投降。我把杜政平叫过来,问他“你知道你的学校离我的学校有多远吗” 。



杜政平完全继承了他父亲的“见面熟”,走上来先甜甜的叫一声伯母,然后居然一板一眼的说,“这个我在网上已经查过了,从我学校所在的奥斯丁到她学校所在的拉斯克鲁斯,总共有六百二十二英里,折算成公里的话就是差不多一千零五十公里。这在美国来说,已经算近的了。我早就学会开车了,打算到了那边合适的话就早点买车,说不定今年圣诞节就能自己开车过去看看关璐呢 --当然,她要;是愿意让我看的话。” 然后他转过头来冲我甜甜的笑。



我目瞪口呆 --为他的老谋神算和厚颜无耻。



我妈显然对他的答案非常满意,开始“小杜”来“小杜”去,口口声声拜托他照顾我云云。脸上摆出的神情,分明已经有几分“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的味道。



杜政平也兴高采烈的“伯母” 长“伯母” 短,两个人谈得倒挺投机。



郑滢一直很担心个把她从前的男朋友会不请自来的出现 --大学里她一;直就是一个众星拱月的女孩子,四年里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放满了她床头的一个饼干盒。但是,自从她下定决心要到美国念书以后,就和从前的男朋友都断绝了往来,现在她的目标只限于那些美国大学的准博士、准硕士们,当然,“体健貌端”也是绝对重要的。拿到签证的那一晚,我们三个跑一家酒吧里喝啤酒一直喝到凌晨,郑滢扬着盖有签证的护照醉眼惺忪的说,“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去考吗?去年我妈给我介绍了一个美国什么大学的博士生,说是嫌在美国的女孩子太开放,要回国找老婆,那人比我大九岁,脑袋上都已经开始秃了。我没嫌弃他,结果你们猜怎么样?他居然还不要我!原来他家里总共安排了九个女孩子相亲,他挑了个更加漂亮的!从那以后,我就发誓一定要考出去,到了美国,自己挑,好好的挑,想嫁什么样的人,就嫁什么样的人!”



郑滢多虑了,她的男朋友一个也没来。来的,竟然是陈志骅。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3:07:55





陈志骅是我交往了两年的男朋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大起大落,分手得也相当平淡 --到了大学四;年级,我打定主意去美国深造,他更加喜欢家里为他在市财政局里物色的饭碗。他说“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我说“我也是家里的独生女啊”。他说“我们两个人好像很不一样”,於是,我们说好,假如我的签证下不来,就接着交往下去;假如我的签证下来了,就分手。后来,我的签证办下来了。



陈志骅出现在机场的时候,有一个片刻,我以为他会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那样请求女主角不要离开,担心假如他那么说,我该如何应付。结果他什么也没说,就是倒了个别,叫我好好保重,然后,转身走了。



我望着他的背景舒了口气。那一刻,我明白,我们爱得不深,一点都不深,以致于他可以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去,而我也可以气定神闲的看着他的背影消失。他来,不过是做一件自己他觉得浪漫的事情。



最热闹的,是其馨周围的那一圈。原来,除去她自己家的人,她男朋友家里也来了一帮人。她男朋友的父亲好像是什么老干部,像对着群众讲话一样的教导我们这七个即将出行的男女孩子“梁园虽好、终非故土”,要我们“怀一颗赤子之心”,“学成归国、尽忠报国”。还没等他说完,其馨的妈已经开始嘀咕,“孩子们的事情应该他们自己决定,将来他们看着哪里适合发展就待在哪里嘛”。老干部立刻予以还击,“今天是什么日子?香港都回归祖国了,难道你们就觉得这些孩子应该留在海外吗?”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在他嘴里居然融合得天衣无缝,让大家听着纳闷、却也想不出该怎么去驳他。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一对未来的亲家对儿女将来的去向看法相左,其馨和她未来的老公将来在这个方面恐怕要多费点神了。



我一直在寻找程明浩。他直到上机前二十分钟才出现。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送他。杜政平告诉我,他母亲早就去世了,父亲又娶了一个太太,后来就移民加拿大了。长期以来,一直是他在照顾年迈的外婆。他脾气特别倔强,父亲寄钱回来,他总是原封不动的退回去。



难怪他会穿一双“恋曲90 ” 出来之前的凉鞋。难怪他临出国还要做家教挣钱。



我突然开始同情他,虽然我和他,还并没有说过几句话。



有人说,女人要是开始同情一个男人,就已经自觉的把自己置于下风了。她会愿意接受他给予的伤害,因为,她觉得那是在分担他所受到的伤害。



当时的我,根本不可能意识到这一点。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3:10:53





我们当中大部分人都是独生子女,又是第一次去那么远的地方,父母免不了千叮咛万嘱咐,做妈妈的差不多都掉下眼泪来。



最夸张的是杜政平的妈,她是东北人,人高马大、浓眉大眼,却倒在儿子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爸劝老婆“儿子长大了总要自己出去闯的嘛,好男儿志在四方”,被她狠狠的瞪了一眼,“你说得轻松,儿子是我身上的一块肉呀。你倒试试看,”她朝着老公高高挺起的啤酒肚比划,“噢,从你这里挖一块板油下来,扔过太平洋去,看你痛不痛!” 本来以为我妈已经够肉麻,见了他妈,才知道是小巫见大巫。



托运行李的时候出了一点小小的风波,许文磊和张其馨的箱子被退了回来,说是超重,要么拿掉点东西,要么就要论公斤交罚款。其实,每个人的行李都多少超重一些,可是,她们两个实在有点过分,每个箱子都超重了差不多接近十公斤。



我们手忙脚乱的帮她们把箱子打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张其馨的两个箱子里满满当当几乎都是吃的,什么红枣冬菇银耳枸杞海带红豆绿豆茶叶话梅肉松花生米酶干菜,光是肉松就有五六听,看得我们大眼瞪小眼。



我叫了起来,“小姐,你这是去读书还是去开店啊?”



她不好意思的说,“不是我一个人的,有些是我男朋友家里托我带去的。我不想拿出来了,交罚款就交罚款好了。”



杜政平说,“可是这么多吃的,到美国海关不一定都通得过的。与其到时候被扣下来,不如现在自己拿掉点。”



可是她坚持一样都不许动,乖乖的交了差不多五百块钱罚款。我们为她的牺牲精神折服。



许文磊的箱子里另一番风景,打点得好像不是去全球最发达的美国,而是去非洲的坦桑尼亚,全是日常生活用品。随便翻开一块毛巾,里面竟然包着十几块舒肤佳肥皂。



郑滢凑到我耳边轻轻的说,“她是不是觉得美国女人都不洗澡?”她的声音虽然轻,却足够让大家都听见。我相信她是故意的。我瞟一眼许文磊,她的脸很红。



再往下翻,居然是一顶浅蓝色的尼龙蚊帐。这次郑滢提高了嗓门,“哎呀,许文磊,你怎么还带顶蚊帐呢?我问过好几个学长,都说美国不要太干净,根本没有蚊子的呀! 难怪会超重。”



女才子的脸更加红,鼻头上已经冒出汗来。我看一眼蒋宜嘉,他动了动嘴,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干笑一下。



突然,我的背后传来一个声音,“照你这么说,美国根本没有蚊子,那英语里又怎么会有 mosquito 这个词呢?”



我们都笑了起来,我回头一看,程明浩正歪着头,用一种漫不经心的神情看着郑滢。他的脸上挂着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



这一次,轮到郑滢哑口无言。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3:15:50





“那个程明浩讨厌死了。”在候机室的洗手间里,郑滢板起脸,很不高兴的说,“哎,平时看看他死洋怪气、架子搭足,一句话都不舍得多讲,谁知道这种人是要么不开口、开起口来就让人家下不来台,我得罪他了吗?



我看得出来,她今天心情不好。原因有三:一,她妈妈逼着她穿了那件大红色的衬衣,说要“沾点喜气、图个吉利”,她不喜欢那个颜色,说“像乡下人进城,就差给我头上再插朵花”,而且最重要的是埋没了她凸凹有致的身材;二,刚才被程明浩的一句话反驳得无言以对,她觉得在大家面前丢了面子;三,她的“老朋友” 来了。



我之所以知道她的“老朋友” 来了,是因为我自己的“老朋友” 也来了。



大概是大学四年里都住同一间宿舍的上下铺,我和郑滢的月经周期居然一模一样。有时候,我想,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微妙的原因,两个性格如此相异的人才一直可以把好朋友做下来。因为我们每个月都在相同的日子里心烦意乱、情绪低落,以致口角不断,可是一旦过了那几天,等心情好起来,我们又有很合理的借口向对方赔礼道歉-- “不要生气,我不是成心的,老朋友来了嘛” 。



好像现在很多女孩子把月经叫做“生理期”或者学了港台叫“大姨妈”,我总是觉得听上去不大顺,不如“老朋友”来得婉转亲切。有人说现在“三年就是一代”,好像不无道理。回头看去,一九九七年夏天走出大学校园的女孩子在很多方面已经很落伍了:我们来“老朋友”的时候一定会带着不透明的袋子去超市买卫生巾,碰到男生在旁边排队付款会脸红;我们普遍觉得好女孩子不应该染头发 --最多最多挑;染一点点发梢;我们见了喜欢的男生大多不会有勇气马上问“你叫什么名字”;碰到自己不喜欢的男生追求会惦记着“跟他说清楚,免得浪费人家时间”;我们用笔和笔友写信;我们收到的情书多是实实在在捧在手上的纸张,不是轻飘飘的电子版;我们迷恋张信哲温柔绵长、几近婆婆妈妈的情歌,而且以为爱情真的就是那样。



於是,我一直没有来由的相信着,我们这一代女孩子在爱情上更加含蓄而执着,而一旦陷了进去,也比较难以自拔。



我提醒她,“是你自己先让人家下不了台的呀。许文磊跟我们不熟,又是大才女,脸皮薄,被你那么说,心里一定不好受。”



“那也轮不到他来打抱不平啊。蒋宜嘉也在旁边,不是一句话都没说吗?”



“那是他没用。自己的女朋友被人家欺负都没本事保护,算什么男人?”



郑滢突然有点得意的说,“不是他没用,是他不敢跟我吵。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曾经和他一起吃过一次饭,吃完饭,我们还去看了电影。”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3:17:26





虽然我已经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还是吃了一惊,“就你们两个人?”



她扬起眉毛点点头。



“他居然去了?”



“对啊,男人是很难拒绝女孩子的邀请的 -- 特别是像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



“你找的什么理由约他呢?”



“我就跟他说我打算将来转学到伯克利加大,想先找他问问情况。结果你猜怎么着,他自己乖乖的把从前搜集的有关伯克利的资料还有他的那些申请材料统统都复印了一份给我作参考。”



“你不会是认真的吧?伯克利加大可不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别忘了,你的 GRE 比我还低30分呢。”



“废话,当然不会。这只不过是借口罢了。”



我问她,“他喜欢你吗?”



她看看我,充满自信的说,“正在开始,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喜欢。”



我还是觉得她有点像寓言故事里那个看见天上一只大雁飞过就琢磨着是该清蒸还是该红烧的人,“以后你去了新墨西哥,他在加州,隔得这么远,还有什么希望呢?”



“这你还不明白?距离产生美啊。大不了,到时候我转学过去好了啊。很多人都说,一旦到了美国,学上个一两个学期,找几个美国教授写写推荐信,转学就很方便了,GRE 分数根本没有那么重要。”



“就为了他?”



“还不够?找个好男朋友可比找个好学校要难多了。他长得不错,念书也好,还是学计算机的,将来肯定很有前途。奇怪,以前在学校怎么就没注意到他?”



“可是,你这不是在夺人所爱吗?”



“爱就是爱,有什么夺不夺的,他又不是死人,噢,我力气大一点就抢过来了?也是要凭技巧的。老实说,我要让他爱上我,也得花一番功夫呢。”郑滢振振有辞。一会儿,又说,“关璐,给我一块卫生巾。”



月经周期和我一样给郑滢带来了好处,她已经习惯于伸手跟我拿卫生巾。算一算四年以来她揩油我卫生巾的钱,应该早就足够买一条“佐丹奴” 的牛仔裤了。



我从包里掏出一块卫生巾递给她。她居然还挑剔,“怎么这么厚?护舒宝都出丝薄的了,你怎么不去买?”



“你怎么不去买?” 我觉得好气,把“你” 字说得重重的。



“唉,刚才我看见许文磊箱子里的卫生巾竟然还都是“安乐”的呢。我什么也没说,已经够给她面子了。”郑滢显然已经把女才子当成了情敌。



我忍不住问她,“假如哪一天你看上了我的男朋友,也会这样来抢吗?”



她很爽快的说,“不会。你看男人的眼光太差,你以为我会看上你的男朋友?”



我气结。



“你们两个累不累,一天到晚讲来讲去就是男人。” 张其馨一边在烘干机上烘手一边说。



我和郑滢不约而同的反问,“除了男人,还有什么好讲的呢?”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3:20:12





杜政平通过他一个亲戚开的旅行社帮我们买了飞机票,价钱确实比较便宜,可是要在东京转机,然后飞旧金山。张其馨的男朋友会到旧金山去接她,我、郑滢和杜政平然后从旧金山飞到达拉斯,在那里,他去奥斯丁,我们去拉斯克鲁斯。用他爸爸的话说,“合算啊,一张票,可以看四个城市。”



很“凑巧” 的,我的位子和他的排在一起。



上了飞机,我觉得自己应该不再有“对他好一点”的责任,放好手提行李包坐下以后,马上拿出一盘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放进随身听。



他看见了,兴奋的说,“原来你也喜欢张信哲啊!”



我觉得他没话找话,那几年,张信哲的歌在校园里泛滥成灾,几乎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他的。



“我也很喜欢他啊!”他摆出一副遇到了知音一样的表情,“这次我带了好多张信哲的CD,可惜都放在托运行李箱里,否则就借给你好了。”然后想起什么,又画蛇添足的说,“张信哲的声线真的很好,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他这个人。”



“为什么?”

“因为他缺乏阳刚气啊。真的,我第一次听‘有一点动心’的时候,整整听了十几秒钟才分辨出哪个是张信哲,哪个是刘嘉玲。”



我不由笑了出来。



“对了,不如你把你学校地址告诉我,我把我带的那些CD翻录在磁带上寄给你好了。”亏他想得出这个理由来要我学校的地址。



我们交换地址。然后,他拿出两片药就着矿泉水喝下去,“晕车药。”



“你晕车?”



他点点头。



“那你还说要开车?”



“其实,自己开车的时候,精神集中,是不会晕的。再说,来了美国,学会开车是生存需要,一定要学会。就象某些女孩子,的确不容易追,可是,难道就因为不容易追,就不去追吗?”



郑滢隔着走道笑了起来。我都替他觉得不好意思。



不知是因为刚才在机场和我妈应酬时眉来眼去太起劲了,还是那两片晕车药的效力,在东京转机以后没多久,杜政平睡着了。



我松了口气,继续听我的“爱如潮水”。可是,一只歌还没放完,他居然把一个大脑袋靠在了我的肩膀上。剃的短短的平头像刷子一样刮着我的脸。



郑滢说过他故意让我们两个的位子排在一起,是因为他希望在途中我睡着可以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万万没有想到,现在,是我反过来做了他的靠枕。



我转过头看看他,他睡得很熟。我抖了几抖肩膀,想把他摇醒,他朦胧着眼靠回自己的椅背上去,可是,不一会儿,又理直气壮的靠了过来。如此几次,我干脆放弃。



两个多小时以后,杜政平的脑袋越来越沉,我已经不堪重负。这时,正好程明浩走过,我立刻向他示意。他看看杜政平,笑笑,说,“我跟你换好了。”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3:21:54





杜政平居然真的一路睡到了旧金山,连吃午饭的时候,我们都推不醒他。实在让我怀疑他是不是错把安眠药当成晕车药吃了。



直到飞机上的地图显示我们已经在美国的西海岸线上,他才抬起头来,揉揉眼睛,看见旁边坐着程明浩,问“怎么是你?”



我听见程明浩回答,“你还以为是谁?快把头挪开,你把我的肩膀都快枕塌了。”



他抓抓脑袋,回过头来,对我笑笑,“不好意思,昨天晚上几个小时候的好朋友偏要拉我出去吃饭,我不肯去,他们就说我不给面子,没办法,只好去。结果没想到吃完了又去唱歌,弄到三点多钟才睡觉。” 然后叫起来,“有没有吃的?饿死我了。”



正在这时,机长拉成了嗓门说 Welcome to beautiful, beautiful, beautiful San Francisco。我们不约而同的向机窗外面看去,旧金山,已经在云端下面了。



那一天,在清晨的阳光中,旧金山安静的枕着她绵长的海岸线、碧蓝的海湾、还有和水连成一片的天空,带给我一种奇特的震撼。曾经在电视上很多次看见这个城市,然而,真的亲身凝视着她的时候,我依然摒住了呼吸。一个展开了怀抱的城市,这就是我对旧金山的第一印象。



曾经以为,那种感觉源于旧金山是我来美国的第一站;可是,直到现在,走过了美国的许多城市,每一次在旧金山上空盘旋,我依然喜欢凝望这个城市温柔而深情的线条。只有旧金山给我这种“展开怀抱” 的感觉。



不知是巧合还是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后来,我们当中大部分人的命运都和旧金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形中,我们像一群刚刚睁开眼睛的小鸭子,把漂洋过海而来看见的第一个城市当成自己在万里他乡最亲近的地方;而旧金山,变成了我们美国梦里的图腾。



大家开始唧唧喳喳,纷纷羡慕起那些可以在旧金山读书的人。



这时,飞机转了一个弯,擦过一座长长的拉索桥。“看,金门大桥!”张其馨叫起来。我们都凑到窗口去看,所有带了相机的人都对着它拍照。



程明浩站在我身边,我可以感到他的呼吸微微的拂动着我的头发。我突然有点伤感,旧金山是他的目的地,到了旧金山,我们就要告别了。



我对他说,“你真是挑了个好地方来念书。我们去的新墨西哥,据说只有沙漠和仙人掌。”



他朝我笑笑,“没关系。以后一定有机会来的。” 他的声音低沉而平缓,让人听了心里舒服。



我也朝他笑笑。不知为什么,他那句话给我了无限的希望。是啊,我愿意相信,以后会有机会来旧金山。



后来,等我真的去了旧金山,才发现原来那天在飞机上看见的根本就不是金门大桥,而是城市另外一侧连接旧金山和奥克兰的海湾大桥。我们只是对着自己想像中的金门大桥激动不已。



或许,爱情中,也有这样的时刻。你看见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你想像的。你只是和自己的假想在恋爱。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3:23:35

十一



快下飞机了,张其馨趁洗手间关闭之前跑去刷牙洗脸,弄得干干净净的出来,一脸神采飞扬。我和郑滢冲着她做鬼脸。



郑滢凑到我耳边轻轻的说,“这是为见面时热烈拥抱接吻作准备呢。”



领完行李过海关的时候,其馨的箱子再次被统统打开,杜政平不幸言中,她带的几大包牛肉干全都被扣下了。其馨有点沮丧,“真可惜,他很喜欢吃这种果汁牛肉干的。”



临分手时,郑滢拿出相机提议大家一起拍张照片留念。



1997年7月1日,在旧金山国际机场美国海关旁边,我们七个人整整齐齐的站成一排,拍了一张照片。那一年,我们都是二十一岁,“少年心事当擎云” 的年纪。



程明浩站在我旁边。他轻轻的说,“早知道杜政平睡觉的时候还会流口水,我就不跟你换位子了。”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



杜政平听见了他的名字,追问我们在讲什么。我们两个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没说你啊。”



我的心里甜丝丝的,觉得好像我们共同拥有一个小小的、不是秘密的秘密。



美国比中国晚十几个小时,所以,我们在上海上飞机是7月1日,在旧金山下飞机的时候,也是7月1日。在这当中,时间好像停滞了,我们却从一个空间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



张其馨看看表,“哎呀,飞机已经晚了一刻钟,没想到过海关又花了这么长时间,他一定等急了。你们一路平安,到了那边就给我发电子邮件啊。”



郑滢白她一眼,“噢哟,人家等一会儿,你就心疼死了。”



我们在那里分手,我、郑滢、杜政平接着转机去达拉斯;张其馨、程明浩、许文磊和蒋宜嘉走另一条路去机场出口。



我对程明浩说,“希望以后有机会在旧金山见面。”



他点点头,“希望。”



我看着他的背影走远,心里觉得很失落。我们会有机会在旧金山见面吗?假如有,会是什么时候呢?



我为什么会期望和他再见面呢?难道,我已经喜欢上他了吗?可能吗?



我不由羡慕起张其馨来,至少她千里迢迢而来,心里知道这边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在等待。



刚才看着她小鸟一样雀跃的身影,我对郑滢说,“我觉得其馨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郑滢说,“田振峰能找到这样的女朋友,他才是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



张其馨的男朋友叫田振峰,高我们一级。我们刚进学校的时候,他是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兼篮球队队长,曾经在校际篮球赛下半场一个人独进二十八个球扭转乾坤、使化学系球队战胜了死对头数学系,得了全校冠军。加上他长得气宇轩昂,自然成了许多低年级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张其馨最终力挫群芳,把田振峰招安在她的石榴裙下,是吃了一番苦的。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3:25:12

十二



一年级的时候,班里差不多有一半女生暗恋田振峰,其中包括我和张其馨。郑滢对他不以为然,因为她一进学校就和法学院辩论队的三辩、那个据她说从侧面看笑起来有点像周华健、辩论的时候最喜欢说“不是吗”的男生打得火热,天天“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连去哪个食堂吃饭都愿意和我们辩论一番。她觉得“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的代名词。



为了多看见他,我们参加了学生会做干事。每一次篮球队和人家比赛,我们都很起劲的帮着买饮料、看管衣服,和做啦啦队。那一段岁月,使我从对篮球一窍不通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球迷。



后来,噩耗传来,田振峰和我们系那位长得酷似孟庭苇的系花开始谈恋爱。暗恋者们或长或短的伤心了一阵 -- 对於我来瞐是一个星期,然后便逐渐康复过来,不再那么狂热。毕竟,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我很清楚自己长得不像孟庭苇 -- 她五岁的渇片只怕都比我好看。



唯一没有变的,是张其馨。她依然去看他们每一次比赛,执着的站在球场的冷风里尖着嗓子喊“加油” ,一直喊到回来跟我要“草珊瑚” 吃。



有一次,她看球回来,很难过的样子。我以为他们输球了。结果她告诉我,他们赢了,但是那天,系花也去了,而且,就坐在她旁边。她亲眼看着田振峰每投入一个球都会转过头来微笑一下,她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多微笑,但那些微笑都不是给她的 -- 平时田振ꅢ连看也不会多看她一眼。她觉得爱情很残酷。



其馨说,“我真傻”。我心里想,好像是这样,但是没敢说出来。



一转眼到了二年级,大部分人都有了男朋友,只有其馨依然迷恋田振峰。我们都觉得她在浪费时间。



二年级下学期,田振峰和系花分手。其馨顿时倍受鼓舞,更加起劲的参加学生会活动,极尽所能要引起他的注意。



后来,田振峰想在系里组建一个女子篮球队。平时连跑八百米都视为畏途的其馨竟然去报了名。爱情,足以让人不自量力。



女子篮球队第二次训练,其馨就挂了彩。原因奇特:她被一个篮球砸中手,小拇指骨折,被送去了校医院。



我赶到校医院,一眼就看见田振峰坐在其馨旁边侠骨柔肠的捧着她裹着厚厚白纱布的右手小拇指,像捧了一个烫手山芋一样吹着。两个人都深情无比的凝视着对方,一脸甜蜜。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充满幸福的伤者,替她松了口气,王宝钏终於等到了薛平贵。



两年、三十七场球赛、一次小拇指骨折之后,其馨“拨得云开见月明” ,成为田振峰身边小鸟依人的女朋友、学妹们嫉妒的对象。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4:07:32

十三



我们三年级的时候,田振峰要毕业了,他拿出篮球场上一往无前的劲头突击了半年考完托福、GRE,搞定了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奖学金,让我们刮目相看。因为当初他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就足足考了三次,我们每个人用过的模拟考卷都被他搜罗了去背。



其馨很不舍得他走,几乎天天跟他泡在一起。那一段时间,我和郑滢轮流帮她在大课上签到。



离别的时刻终於到了。田振峰临走前一天早上,其馨突然问我们,“你们说,我应不应该跟他做那个?”



我刚问,“哪个?” ,郑滢已经斩钉截铁的说,“你最好不要动那个脑筋。”



“可是,”她可怜巴巴的望着我们,“我真的很爱他。”



不错,断了一根手指头才捞来的男朋友,换了我,一定也会很爱。



我说,“我们知道你很爱他,可是,这和做不做那个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怕…他到了那边会忘记我。”其馨的眼睛肿肿的,我猜,她恐怕为了这个“做不做”的问题昨天一夜没睡着,“再说,我这辈子,只有田振峰这么一个男人了。那,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她大概想把贞操当作一份离别礼物。恋爱中的女人无私起来莫名其妙。



我和郑滢都很不认同其馨的想法,我们觉得“既然不过是迟早的事情,又何必操之过急呢?”最后,其馨乾纲独断,“我已经决定了。你们不许跟人家讲噢。”



我们瞠目结舌。我第一次发现,其馨原来是这么有主见的一个人。



郑滢说,“这个浪漫而愚蠢的家伙,”她不无失落,“我一直以为,我们三个人当中,应该是我先告别处女时代呢。”



结果,那天晚上,田振峰和篮球队那帮人一起吃饭,喝醉了酒,什么事也没发生。



一年以后,我和郑滢结伴到了新墨西哥州的拉斯克鲁斯。第一天晚上,我们两个人抱着毯子,头碰头的躺在中国学生会帮我们租的公寓空荡荡的客厅地毯上,郑滢突然问我,“你猜其馨现在正在干什么?”



我笑出来,“你这个大流氓。”



“我什么也没说啊!”她居然做出一脸无辜的样子。我们两个色迷迷的笑成一团。



我们三个人当中,其馨当初最不想来美国,她是被田振峰拉来的。郑滢最想来美国,因为她觉得好男人都出国了。我介于她们两个中间,谈不上太想或者太不想,只是隐隐约约的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应该可以找到属於我的一份幸福。



我和郑滢都想错了。一个星期以后,其馨从凤凰城打来电话,泣不成声。原来,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要和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分手。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4:09:15

十四



其馨在电话里哭了十几分钟,才断断续续的告诉我们,原来田振峰在美国这一年里,已经另外有了一个女朋友,是和他跟一个导师的同学。更糟糕的是,他们已经同居了。这次田振峰一把她安置好就跟她摊了牌。



“那他不早说?你可是为了他才去那个地方的呀!”我叫了起来。



“他说怕我受不了打击。”



“噢,他以为现在告诉你,你就不受打击了吗?”



“那个女人长得根本没我好看,还戴了副眼镜!”其馨一再重复这句话,好像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不是田振峰移情别恋,而是田振峰居然爱上了一个没有她好看、还戴眼镜的女人。



“Son of a bitch!”郑滢用她在TSE考试里得了50分的美国英语字正腔圆的骂起来,“这个王八蛋太不是东西了。他就忘了当初出国的时候他自己是怎么说的?还有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来勾引人家的男朋友!哼,你就告诉她,要把田振峰抢过去,先敲断一根手指头再说!不行,你把他电话号码给我,既然他拎不清,我现在就打过去帮他把脑子拎拎清!”



以郑滢的个性,退回几百年去绝对是个“侠女十三妹” 的料子,可是,她实在不善於安慰人。



我抢过电话,“其馨,你不要哭。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你哭也没有用啊。再说,这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啊。记不记得我们看过的那部电影‘秋天的童话’?里面钟楚红也是一到美国就被陈百强甩了,但后来不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呐,陈百强要是不甩掉她,她也就不会有机会跟周润发谈恋爱,对不对?所以说呢,她被陈百强甩掉,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件好事,要不然,她就算碰到了周润发……”好像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其馨只是哭的更加厉害。



“他口口声声的说,要对那个女人负责。早知道,那个时候我就跟他…… 让他对我负责好了!” 我们暗暗在心里庆幸其馨那时没有干出什么浪漫而愚蠢的事情,她却竟然在后悔。



我还记得田振峰走的那天,我们去机场送他。其馨在他怀里哭成一个泪人。他信誓旦旦的对她说,“我在美国等你。” 又对我们说,“拜托好好的帮我照顾她,别让她被人家追走了。”



我们都恪守着诺言,他自己却食言了。



这一通电话从八点打到十点半,最后,其馨平静下来,说,“我打算转学,越快越好。最好就是下个学期。我没有办法在这里面对他们两个。”



“好啊,那你就转过来跟我们作伴好了。或者,你可以再试试亚利桑那大学啊,说不定,他们可以帮你保留奖学金。”



“我想去旧金山。” 其馨坚定的说。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6 14:11:11

十五



我们提议其馨和班里其他同学联系一下,看有没有人也在旧金山。那几年大学毕业生出国的风气极盛,经常弄得一个毕业班里出国的人比留在国内的人还多。当时有人评论说中国重点大学的理工科变成了外国大学研究生院的预科,不是开玩笑的。我们几个第一批出发,仅仅到我们走的时候,就知道班上有不下十五个同学也要来美国。



其馨不愿意,她说,“这样子的话,他们岂不是都知道我失恋了吗?我不要。” 她是个要面子的人。



我立刻想起程明浩,说,“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加大吗?我们可以去问问他啊。”



其馨说,“算了,跟他又不熟。我自己去申请好了。”



刚挂上电话没一会儿,铃声又响了。是杜政平。他很高兴的说,“终於打通了!我从九点半开始拨,每十五分钟拨一次,居然一直是忙音。你们女生怎么这么喜欢煲电话粥?”



然后,他花了二十分钟告诉我奥斯丁有多热,又描述了他的居住环境、室友和一天的日程,最后说,“也没什么事,就是跟你问个好。”



我听得有点不耐烦,顺口回答他,“我很好。谢谢你。”



他说,“我已经复制了一盘张信哲的‘宽容’ 给你寄了过去,应该过几天就能收到了。”



放下电话,已经十一点多,但我和郑滢还都睡意全无。我打开随身听的小喇叭,开始放“爱如潮水”。这是我、郑滢和其馨都最喜欢的歌,从前在宿舍里,我们经常会在晚上熄灯以后一遍又一遍的听,一直听到随身听没电为止。



张信哲温柔而忧郁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既然爱了就无怨无悔

再多的苦我也愿意背

我的爱如潮水

爱如潮水把我向你推

……



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

不要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

你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这是一首伤心的情歌。好像我们喜欢的情歌,十有八九都是伤心的。



郑滢看着磁带盒上的张信哲,说,“其实,张信哲要是稍微粗犷一点,就更加有味道了。”



我笑了,“知道吗,连杜政平都觉得他娘娘腔呢。”



她转过头来,“你好像对杜政平有成见。”



“没有啊。”



“你对他很不好。”



“我有责任对他好吗?”



“你对他不好,是因为你知道他喜欢你,但你不喜欢他。女人对自己不喜欢却偏偏喜欢自己的男人是很不留情的。”



“他喜欢谁,关我什么事?” 我突然想起其馨,“你觉得杜政平和其馨会不会般配?”



郑滢瞪我一眼,“少无聊。你以为你在赈灾吗?”



“没有啊。我只是觉得其馨很可怜。她需要一份新的感情。”



“那也不应该是杜政平。他现在对你爱如潮水,已经差不多淹没了整个德克萨斯,要一路淹到新墨西哥来了呢。你想要他中途改道?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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