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15:36

二十九



我立即受宠若惊的凑过去。



蒋宜嘉用差不多半个钟头做了一篇口头记叙文,主要内容围绕他和郑滢认识、交往一直到现在分手的经历,中心思想是我的好朋友是一个始乱终弃的女人。这些情节我大致都知道,但基於同情,还是装出一副耐心聆听的样子,并在恰当的时候插入一两句“对啊” 或者“是吗?” 。



但是,在做总结陈辞的时候,他说了一句万不该说的话,“她要是不想跟我好,就应该早点告诉我。现在倒好,弄得我两头落空。”



这个人最耿耿于怀的,果然是“两头落空” --郑滢真是神;机妙算!



我知道让人家“两头落空”是不好,但这种话由一个男人用怨妇般的口气说出来,实在有点可笑。我欣赏那种“打落牙和血吞” 的男人 --至少在女人面前;退一步,被打落了牙、说句“没事”、然后自己跑去看牙医的也可以;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不是像他这样,把嘴里的烂牙当成石榴、一颗颗抠出来摊在桌上数给我看的。



我说,“其实谈恋爱本来就不一定要成功的,就算郑滢觉得和你性格不合想要分手,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啊。我看,说不定就是因为你有‘两头’,还要忙功课,忙实验,忙不过来了,才会一起落空的”,我顺便帮郑滢撒了个谎,“据我所知,她和你交往的时候可是只有 ‘一头’ 噢,现在她这‘一头’ 百分之一百落空,你们两个扯平了。”



蒋宜嘉从镜片后怔怔的看了我一会儿,明白我根本不会站在他那一边,牵着嘴角苦笑一下,安静的吃他面前的食物。



我发现蒋宜嘉虽然吃得慢,却耐力过人,不紧不慢的拿了一盘又一盘。两个小时后,我们不仅把花的钱都吃回来,应该还赚了一些。我付了帐,并慷慨的给了三块钱小费,心中原本替郑滢生起的歉意烟消云散。他们两清了。



蒋宜嘉大概自己也觉得无趣,第二天下午就走了。从机场回来,我松了口气,第一件事是把冰箱里的香奈儿五号从郑滢那一格移到我的那一格。



几天后回来,郑滢回来,一脸春风得意。她这个感恩节过得不错,“他们家的人都对我很客气,很好,我真喜欢那种气氛。”



我作了一个简要的报告,并把一百块钱花剩下的部分还给她。她突然良心发现一样的说,“不知道他以后会怎么样。”



我说,“放心好了,这个人坚强得很。我请他吃饭,他吃完了还知道去拿蛋糕和冰淇淋。我看,他老早就从爱情的阴影里走出来,现在已经开始复元。”



蒋宜嘉复元的速度比我们想像得还快。第二天郑滢一进门,就扬着一张纸像看西洋景一样的要我去看。那上面,是她和蒋宜嘉一天之内的几封电子邮件往来。原来,蒋宜嘉走出阴影以后,开始心疼自己花的三百多块机票钱。他提出要郑滢分担一半。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16:21

三十



郑滢一口回绝,说“我又没请你来”;蒋宜嘉据理力争“要不是你,我会跑到那个鬼地方去吗,还累得个半死”;郑滢反戈一击“你跑来我也花了不少钱呢,怎么算”;蒋宜嘉退了一步,说可以考虑扣除郑滢花的部分“招待费”;郑滢提出扣掉一百块钱,蒋宜嘉说钱也不是都花在他身上,比如出去吃饭,其中关璐也有份的呀。最后,两人终於达成一致,郑滢补偿他一百二十块钱。整个过程用电子邮件完成,读上去很有娱乐性。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你们两个倒是很登对,一搭一挡,讨价还价,把个恋爱谈成了一场闹剧。”



“这种男人,幸亏我没有决定跟他好,否则才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郑滢又好气又好笑,“老实说,最近我心情比较好,所以也就不跟他多计较。否则,要我接受这种‘不平等条约’ ,做梦!”



程明浩打电话来,说我的礼物已经收到。



“那条围巾很好看。”



“是吗?” 我有点心虚 -- 还从来没١人称赞过我织的东西。



“真的很不错。我本来打算给你发电子邮件,后来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打个电话谢谢你,” 他很真诚的说,“是你织的吗?”



我心里一直等着他问这个问题,可是,当他真的问了,我却退化成了一只“软脚虾”,“哪里,是我妈织的。其实我本来就有一条,出国前呢她又帮我织了一条。反正我也用不上,所以就想到送给你做新年礼物。你喜欢就好。” 讲到这里,我简直想打自己的嘴。



“那你喜欢什么?” 他突然问。



“什么?” 我一时没听明白。



“我问你喜欢什么,这样,” 他有点不好意思,“我也可以给你买一件新年礼物。”

                                            

太不浪漫了。我简直有点生气,“喂,不必这么礼尚往来吧。我送给你一件礼物,可不是期望着你立刻回送我一件的啊。”



“不是这个意思。” 他马上分辨,“我的意思是,我希望送你一份新年礼物,可是又不知道你会喜欢什么。”



还是很不浪漫。



於是我问他,“随便什么都可以说吗?”



“对啊。”



“好,那么 -- 我比较喜⽚彩虹。”



“你是说彩虹?”



“对啦,呐,就是下完雨以后挂在天上的那条五颜六色的彩虹。怎么样?有没有本事弄一个来?”



“这个…”他很为难的样子,“难度好像太高了一点。”



我笑起来,“你自己叫我随便说什么都可以的啊。我说了,你办不到,那就是你的问题了。算了算了,跟你开玩笑的!其实,我送人家礼物,从来就不企求回报,因为我的人生哲学是‘施比受更有福’ 。不过,话说回来,你信不信,我还从来没见过真正的彩虹呢。”



“是吗?” 他有点兴奋,“我教你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看见彩虹。”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17:19

三十一



“你们学校的草坪应该也会每天早晚喷水吧?趁着早晨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你去绕着喷出来的水珠转,一定有一个角度可以看见彩虹。” 程明浩肯定的说,“我就经常看见。”



第二天,我如他所说,在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跑到学校的草坪边,“绕着喷出来的水珠转”,可是,转来转去,试过了各种角度,还是什么也没看见。



我对他说,“什么嘛,我转得头发晕都没看见。”



他呵呵的笑起来,“是吗?不过不要紧,昨天晚上我已经想出一个办法,送你一道彩虹作新年礼物。”



“噢?”



“你等着吧。”



他会如何送我一道彩虹呢?我期待着。



一转眼,时间很快过去,我考完期末考试的最后一门回家,郑滢正在听电话,一看见我,立刻说“哎,你等等啊,她回来了”,一面笑嘻嘻的把听筒塞给我。



是杜政平,今年圣诞节他果然要来看我;而且,来了就不走了 -- 他已经办绫手续,下学期就转到我们学校。他托我们帮着找房子。



“你转过来干什么?” 我很惊讶,“难道你觉得我们学校的生物系特别好?”



他并不介意我语气里的讽刺,反而有点得意的样子,“我就一定要学生物吗?告诉你吧,我这次不仅是转学,也是转行。我转过去,是学计算机的。以后,我要全力往 IT 行业发展。”



原来,他在出国前早有这个打算,所以,在大学里就选修了很多计算机方面的课程,到美国后又补上几门课,不仅达到我们学校计算机系研究生的入学要求,还弄到了半额奖学金。



“现在在美国,什么生物啊、化学啊其实都已经是昨日黄花,要找好工作,还是应该去读计算机。关璐,我建议你也快点考虑转方向,女孩子学化学,容易影响皮肤,本来也不太好。” 他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原来,杜政平比我们想得要远。



“我?我对计算机可是只懂 DOS 和 BASIC -- 还是好几年前学的,现在老早忘光了。”



“有我呢,”我几乎能听见他在电话那头拍胸脯的声音,“你就先从基础课开始学起,我不敢保证你究竟能达到多高的水平,功课上弄几个A回来,还是没问题的。”



我很快帮杜政平找到房子 -- 楼下那两ඤ曾经收容蒋宜嘉的男生当中有一个要结婚搬出去,正好空出一个房间。



郑滢说,“杜政平这一招很厉害。”



“厉害什么?我只是拿他当好朋友看待而已。”



“你不懂。我看过一本书,说很多商家在进驻一个市场的初期阶段都根本不指望盈利,甚至还会赔上一些;但在那个阶段,他们占领了市场份额,日后等时机成熟,就会大大有利可图。杜政平现在做的就是占领你的‘市场份额’,从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三十,四十  …… 一直到百分之一百。你看着好了。”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18:28

三十二



“还不快去翻翻箱子,看能不能翻出双套鞋来,杜政平的爱如潮水,已经真的漫过来了! ” 郑滢倒在沙发上捂着肚子笑。



她的幸灾乐祸惹恼了我。我飞快的从厨房的一个抽屉里取出个墨绿色的盒子在她面前挥舞,“要我看,某人应该已经占领了你百分之一百的份额,而且,恐怕还是货真价实的吧! ”



这是前一天我找维生素C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因为药的盒子比较奇特,就看了一下说明书,居然是避孕药。在一间只有两个女人的房子里,很容易推断出是谁的。原来,不是每个女人决定和人家“做” 之前,都会像其馨一样去和好朋友商量一番。



郑滢伸出手来抢,“还给我!”



我闪身躲开,“还不快招! 我可一直等着呢。”



“你都知道了,还有什么好招的。”



“哇,那么说是真的啦?这么快?”

郑滢的脸绯红,“人家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嘛。” 听上去好像美国出生长大的人在某些方面都急不可耐。



“喂,那他发现你还是处女,有没有吓得跳起来?” 我印象中的美国男人是把二十岁以上的处女视为怪物的。



“当然没有,他很感动。别忘了,他到底还是个中国人。”郑滢脸上的红晕退去,浮出骄傲的神情,“我最喜欢文琛的地方,就是他的性格里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



那个周末,我们买了一箱啤酒,庆祝郑滢告别处女时代。



“痛不痛?” 我很好奇。



“比我想像中的要痛,不过,第二次就好了。”


我提醒她,“我看了你那种药的说明书,好像副作用很多呢。”



“避孕药都这样。哎,从前总觉得女人要生孩子很辛苦,现在才发现,女人要不生孩子,一样很辛苦。将来你就会知道的。”郑滢的口气一下子世故起来,好像我是个少不更事的小孩。



“对了,以后你把药藏好一点,万一别人跑来看见,多不好。”



她做个鬼脸,“对啊,要是不当心被杜政平看见,误会吃药的是你,心里肯定会‘嗝登’ 一下,然后晚上睡不著觉。”



我白她一眼,“让他去‘嗝登’ 好了,关我什么事。”



圣诞节前两天,我收到旧金山寄来的一个小纸盒。打开来一看,里面是一个很精致的玻璃瓶子,瓶子里装满了一颗颗玲珑剔透的小晶体,奇妙的是它们色彩绚烂,从上到下,红、橙、黄、绿、青、蓝、紫,一共七层,非常漂亮。打开来,还有一阵淡淡的清香。



盒子里有一张小纸条,“这是用旧金山渔人码头卖的海盐拼出来的。虽然短了一点,但不会消失。希望你喜欢。程明浩。”



我笑了,他果然送我一道彩虹,一道永远不会消逝的彩虹。



彩虹象征着希望,也象征着相聚。他送我一道彩虹,便也是给了我无限的希望。



晚上睡觉,我把那瓶海盐放在床头的柜子上。临街的百叶窗零零落落漏进来一点路灯光,让那条彩虹若隐若现。今夜,我希望它能入梦。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19:41

三十三



可是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看看闹钟,十一点半,在加州应该是十点半。於是,我索性坐起来给程明浩打电话。



电话接通。我说,“看来上次的题目出得太简单了。”



他笑起来,“喜欢吗?” 他的感冒早已经好了,恢复到那种温厚的声音。



“很好看,谢谢了。海盐是用来干什么的?”



“我想主要是洗澡的吧,所以它又叫做浴盐。”



“那么一瓶能用几次呢?” 我盯着那个不过拳头大小的瓶子,不由开始质疑。



“嗯,这我也不太清楚,从来没用过。你可以试试看。”



“我不要。那么漂亮,用完就没有了。” 我说。



我以为他会说“用完我再送你一瓶”,但他什么也没说,却开始跟我聊天气。我有点失望,随后又释然了,人家也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会知道我在想什么呢?



第二天傍晚,杜政平来了。他开了六百二十二英里,却依旧神采奕奕,坚持要用那辆银灰色的雪佛莱带我们去“兜风”,一路上喋喋不休这辆车性能有多好,买得如何合算。



“这个型号要算是雪佛莱当中最价廉物美的了,你知道为什么,因为它虽然是美国车的壳子,里面的发动机用的却是丰田的科技,所以比一般的美国车要省油,你听这发动机,一点杂音也没有……”对着两个“车盲”,他居然兴致不减,“对了,关璐,其实买车的时候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这辆车,另外一辆是黑色的本田,性能价格比差不多。后来你跟我说银灰色好,我就买了这辆。现在才发现,银灰色的确要比黑色要耐脏得多,这车顶上沾了那么多鸟粪,远看根本看不出来,要是黑车,就太明显了。”



我的“耐看” ,跑到他那里,变成了“耐脏” 。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第一次在美国过新年。郑滢和梁文琛出去了,我和杜政平一起去参加一个新年聚会。



到了十一点半,我说我有点头痛,叫杜政平送我回家。其实,我只是担心万一程明浩打电话来没有人接。



钟敲过十二点,他并没有打电话来。或许,他会在加州时间的十二点打过来吧。於是,我把电话机放在枕头边,拥着被子接着等。到了一点钟,他还是没有打来。枕头边的电话机忧伤的看着我。



我发了一会儿呆。他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呢?拨几个数字,然后说一句“新年快乐”实在花不了多少时间的,却可以完全改变了我的心情,他为什么不知道呢?



我拿起那个小瓶子,揭开盖子,闻了闻那道清香袭人的彩虹,心情又开朗起来,他一定也出去了,还没回家吧,不是每个人都有习惯在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给朋友打电话的啊。虽然他没有给我打电话来,他亲手拼出来的彩虹却实实在在的陪伴着我。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20:56

三十四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很后悔,昨天晚上他没有打电话给我,其实我可以打给他的啊。现在呢,想打也没有借口了。



一九九八年初,我们开始思索自己的前程。刚踏上这个国度的时候,大家的心里都被“乘风破浪当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激动塞得满满的;现在才逐渐明白,那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的热身运动而已。



当时,美国所有的高科技公司都在招员工,工资越抬越高,更有很多人凭着公司股票上市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那股迅猛发展的势头加上由“千年虫”问题产生的对电脑行业人员的急需让我们深信,学计算机是一条低投入而高回报的路。好像没有人去想那种情形能持续多久,而千年虫不是蟑螂,不会一窝窝繁殖下去,抓光了怎么办;也没有人料到才不过几年之间,这个行业的紫气红尘就烟消云散。



在这种风气之下,学校里所有懂ABC的人都在钻天打洞的学计算机以及所有和计算机相关的学科,工学院的学生个个威风八面。



我和郑滢一起偷偷的注了两门计算机基础课 –C++和数据结构。所谓“偷偷的”,就是不告诉我们的导师。其实,那不过是掩耳盗铃,因为每个导师都可以去查自己学生注的全部课程。



汤姆.汉克斯没有挑明,只是一次在实验室里遇见我,意味深长的说了句“你这个学期好像很忙啊”;郑滢的导师亨特却硬生生的逼着她退掉了数据结构课,理由是那和化学毫无关系,会影响助研工作,而“我们拿了学校的钱,就是要出成果的” 。郑滢恨得咬牙切齿。



那个学期,很多学生放弃了原来的专业转去计算机系,这种现象在外国学生云集的化学系相当严重,以致系里觉得应该有所举措。首当其冲跳出来立马横刀的,又是亨特。



亨特家里从祖父辈一直到他自己的儿女,统统是搞化学的,可谓一门忠烈。他把全系研究生召集一堂,对着满满一会议室准博士、准硕士们声情并茂的把自己家庭和化学的缘分一路回顾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每说三句话当中插一句“化学是一门伟大的科学”,同时酸溜溜的说所谓计算机根本就算不上什么“科学” ,充其量只是一种技能,而学计算机的人,再有本事,不过是高级工人而已,永远不可能成为“科学家”。



亨特情绪高昂,谈起系里那些居然放弃做“科学家”而甘心沦为“工人”的学生,更是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我看着他那青筋突起、和电灯泡交相辉映的秃顶,突然之间觉得有点可笑:其实这间房子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化学是一门伟大的学科,但我们同样清楚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在追寻理想之前,我们先有一个美国梦要去圆。这您怎么就不明白呢?



走出会议室,郑滢对我说,“我们转到计算机系去吧,亨特极力反对的事情,一般总是好的。”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23:54

三十五



亨特那一番语重心长的成果是让我和郑滢都铁了心向计算机系进攻。



大概因为春季学期申请人比较少的缘故,事情进展得异常顺利。一个多月以后,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可是没有奖学金;郑滢的申请交得晚一点,虽然还没拿到正式的通知书,但也差不多了。



汤姆.汉克斯听完我的转学打算,并没有大惊小怪,还很有风度的说了句“祝你在这个新的领域好运”。我趁机提出是否可以留在他手下继续做一段时间助研,因为我知道他最近刚拿到一笔科研基金,打算多招两个学生帮着干活,而我在工作上一向还是很认真的。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用电影里阿甘说“生活是一盒巧克力”一样慢的速度说他个人倒是没有问题,就是想在亨特那里备个份,因为这位副主任最近一见到系里的教授就嗷嗷乱叫,说大家要联合起来、杜绝拿着化学系的奖学金去学计算机的“可耻行径”。他说,“别担心,我会和他解释这是个特殊情况。”



我的心一下子凉到了底,还备什么份,这种话题跑到亨特那里绝对是“杀无赦”的。我开始怀疑他可能根本就不同意,又不愿得罪我,於是借刀杀人。



我对郑滢说,“看着吧,下次开会,你的导师八成会点我的名。”



郑滢说,“等计算机系录取我,我拍拍屁股就走,什么奖学金,没有就没有好了。” 不知是不是受了梁文琛的影响,她的口气越来越大。



周末,杜政平带我去超市买菜。他转学过来,给我带来两个好处:一,我不用再跟着郑滢和梁文琛去超市当灯泡;二,他可以帮我做计算机作业。



走过玩具部门,我无意中看见一只毛绒小熊,黄黄的毛,脖子上系了条淡蓝的丝带,四只爪子摊开好像等人家拥抱的样子。我突然发现,小熊的神态居然有点像程明浩。看看价钱,要九块九毛五分。



我把小熊放在购物车里绕着超市转了一圈,还是下不了决心买。



到付款的时候,杜政平问我怎么又把它放回去,我说,“太贵了。”



走到停车场,他突然说“你等我一下” ,然后就蹬蹬蹬的跑了回去。等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抱着那只小熊。



“干什么啊?”



他把小熊递到我面前,“送给你,生日快乐。”





“今天又不是我生日。”



“今天是我的生日。”



“那应该送给你自己啊。”



“‘送给你’ 是对你说的,‘生日快乐’ 呢, 是对我自己说的。能让你高兴,就是我最想要的生日礼物了。” 他有点孩子气的笑起来,露出左边脸颊上的一个酒涡。



我突然间毫无理由的开始生气,狠狠的把那只小熊推还给他,“你留着吧,我不要。” 然后自顾自推着车子往前走。



他干什么不好,偏偏要去买一只长得很像程明浩的小熊送给我,而且以为能让我高兴?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25:35

三十六



回家的路上,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杜政平的车开起来的确没有一点杂音,可是这个时候,我却宁可它是一部拖拉机。



杜政平大概也觉得尴尬,打开CD机,传来的却是一首非常不应景的歌 --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 。



……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

却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

有那么一点点动心

一点点迟疑

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



……



我不由朝后视镜看去,正好碰到他的眼光。他好像并不害怕看我的眼睛嘛,我立刻弹回一个白眼,他险些闯了个红灯。



杜政平清清嗓子,开始没话找话说,“我有没有跟你讲过,我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听了十几秒钟才分清哪个是张信哲,哪个是刘嘉玲?”



“你跟我讲过了。” 我老老实实的回答,那是在来美国的飞机上,而且,他讲完没多久,就靠在我的肩膀上甜蜜的睡着了。



“我讲过了啊?噢。” 他闭嘴,坚持到那首歌结束,立刻关上CD 机,调到一个热热闹闹的乡村音乐台。



我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面,心里十分沮丧。其实我并不想跟他发脾气的,我一点理由也没有,然而,就是因为一点理由也没有,现在,连说句“对不起” 的脸也拉不下来。我只能把脾气发到底。



到了公寓楼下,我拎了自己的东西就要上楼,他叫住我,“这两桶矿泉水你拿去喝吧,不要再喝实验室里的蒸馏水了。”



我摇摇头,“谢谢你,我不要。”



上楼梯的时候,我知道他在看我。因为,有人从后面盯着我看,我的左背会发热,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没有回头。



就是那天晚上,我有点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真的爱上了程明浩。如果我不爱他,就根本不会对杜政平无端发火;因为爱他,所以,才会下意识的要把杜政平吓跑。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的帮他去铲除情敌。



我拨了程明浩的电话,可是,他不在家。我很难过,我刚刚帮你把情敌赶走,你却跑到哪里去了呢?



星期一,汤姆.汉克斯告诉我,他可以再给我两个学期的助研。这个消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奇怪亨特怎么居然放着如此大好机会没有从中作梗。



过了好几天,我才从系里一个消息灵通而八卦的同学那里打听到,原来,汤姆.汉克斯的确是找了亨特“备份”,谁知亨特像骂学生一样把他给臭骂了一顿,顺便奉送一顶大帽子,说他是在拆系里的墙角,这下彻底把他惹毛了 -- 我怎么带学生,关你什么事?汤姆.汉克斯是系里“少壮派”的骨干,三十出头就评上了副教授,和亨特平级,平时两个人就有点彼此看不惯,前年又因为谁坐副主任这把交椅闹得差点撕破脸皮。莫名其妙挨了这么一顿骂,他火冒三丈,索性下定决心继续给我一年的助研奖学金,这是做给亨特看:你以为我怕你?



阴差阳错,两位教授之间的意气之争,居然成全了我的最大利益。



亨特不是盏省油的灯。他大概觉得“此诚危急存亡之秋”的时候到了,於是大义灭亲,亲自跑到计算机去逼他们拒绝了他手下一个学生的入学申请。



这一招杀鸡给猴看,果然十分有效,亨特手下所有想“红杏出墙” 的学生统统噤若寒蝉。



那只倒酶透顶的“鸡” ,正是郑滢。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27:04

三十七



化学系的小道消息传播渠道异常发达,不出一天,亨特的壮举已经几乎人尽皆知。



郑滢憋着一肚气回来,刚关上门,就开始破口大骂,一口一个“他妈的”。她虽然熟谙美国俚语里二十多种骂人的方式,真的动了气,用的还是咱们的国骂。



骂完了,她扑倒在床上挥动拳头用力的捶枕头。这是我们学生时代自创的“减压法”,看什么人不爽,就把枕头当成那个假想敌,恶揍一顿,心里立刻好受许多。



郑滢最近很不如意,和梁文琛之间已经烽烟不断,现在又跑出来这么一件事,无异于雪上加霜。



当初和梁文琛开始的时候,她曾经说过最欣赏他身上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但她忘记了,梁文琛既然可以综合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那么也一样可以汇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毛病。



先来报到的是美国人的毛病,去年过圣诞节,他们合买了一瓶红酒送给梁文琛的父母,当时是梁文琛付的钱,过了几天,他居然一本正经的伸手向郑滢要,弄得郑滢生气到拿了药房的发票要他掏一半避孕药的钱;每次出去吃饭购物都是AA制;有一次郑滢偶尔碰了他那一架当成宝贝的CD,他居然大动肝火。随后是中国男人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要是在学校里看见郑滢和哪个男生说话或者一起走路,必然要“关心”一下,而他自己却在圣诞舞会上嘻嘻哈哈的亲别的女孩,亲完了对郑滢说那是“法国式亲吻” ,出乎礼而非出乎情。



几天以后,郑滢很晚才回来。她爬到我的床上,把一个随身听耳塞放进我的耳朵。大学时,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她常常会从上铺爬下来和我挤一个被窝,然后我们每人一个耳塞听那个非常搞笑的午夜性教育节目或是张信哲的歌。



“反正就我们两个人,你放出来好了。” 我说。



“不要,这样感觉比较好。” 她把毛茸茸的卷发靠在我的肩膀上。



我们一起听“爱如潮水” 。听到一半,她拔下我的耳塞,说,“我和他分手了。”



“为什么?”



“我跟他说我打算申请别的学校念计算机,他二话不说就反对,说要是分在两地,还谈什么恋爱;还怀疑我是不是在那边另外有男朋友。真好笑,亨特天天给我小鞋穿,我在这里都快待不下去了,他竟然还会这样想,而且只从他自己的利益出发,这种恋爱还有谈的价值吗?”



她笑笑,“刚才分手的时候,他还说爱我。其实,我可以容忍一个男人不爱我,却不能容忍他爱我,而又让我受委屈。”



又过了一会儿,她问,“但我已经不是处女了。关璐,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我拉拉她的手,“已经发生了的事情,一定是对的。”



她笑了,“你真好。”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和郑滢可以做一生一世的好朋友。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月经周期一样,而是我们在嘻笑怒骂的外表下,都拥有一颗倔强而脆弱的心。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28:51

三十九



“干什么啊?” 我看看那只小熊,问他。



他不紧不慢的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发票,“还能干什么,拿去退掉啊。你见过哪个男人抱着玩具熊睡觉吗?”



路上,我抱着那个小熊,捏捏它的耳朵、捏捏它的鼻子、再挠挠它的胳肢窝,越看越觉得它的神态像程明浩 --憨厚而纯真;,於是又开始舍不得。



快到超市了,我对杜政平说,“其实,买都买了,我看也用不着退了吧。”



杜政平脸上的一本正经刹那间换成了一副嘻皮笑脸,“呵呵,我就知道你舍不得。”



“不过,我要给你钱。” 我从皮夹里取出十块钱放在挡板上。



他有点为难的看着我。我说,“拿着吧。别忘了,现在你只有半额奖学金,经济上肯定比较困难。我这是在为你着想。”



他“扑哧” 一声笑出来,“小姐,多谢你为我着想。”



“不过,我要跟你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



“就是,我们 -- 我是说你和我,只是朋友,没有什么别的。”



“我们本来就没有什么别的啊。”



“我是说,你不可以胡思乱想。”



杜政平居然比我还理直气壮,“我从来就没有胡思乱想嘛。我什么时候胡思乱想了?没有啊,我一直就把你当成朋友的,嗯,当然,是比较好的朋友,不过,还是朋友,对不对?我这个人对朋友向来是两肋插刀的,这个你去问问我以前同学好了,当然,有时候可能是过分热心了一点,可是你想,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啊,何况我们都在异国他乡,当然要相互关照啦 ……”



杜政平是个聪明人,他可以巧妙的化解尴尬而不伤任何人的体面,包括他自己的。我们之间又恢复了以前的那种自然而融洽的气氛。



那天,他开始教我开车。我一开头不敢碰方向盘,担心“要是我撞上什么东西怎么办”。他说“不要紧,我会提醒你,就算真要有什么情况,我还可以拉手闸。”



即使他振振有辞,我们还是心照不宣。我知道他依然喜欢我,喜欢到愿意配合我去装傻。想到这里,我不由有点难过。



郑滢被旧金山一所三流大学的计算机系录取读研究生,秋季入学,没有一分钱奖学金。她把自己所有的钱加起来算一算,差不多刚好够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她苦笑着对我说,“关璐,我是背水一战了。”



“对不起,这次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我总是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上间接连累了她。



“不关你的事,亨特本来就看我不顺眼,”她的语调又欢快起来,“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我运气好,跑到那边一下子捞到个好男人,那样的话,还真要感谢亨特呢。” 她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



“还有,我建议你努力一点,尽快拿到计算机系的奖学金。现在我们两个的导师是在‘别苗头’,这种情况持续不了多久,将来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看,汤姆.汉克斯不是亨特的对手,万一一个学期过去,他迫于压力不得不停止给你的助研,你又没有拿到计算机系的奖学金,就相当被动了。” 郑滢推心置腹的说。



我点点头,打开冰箱,把那瓶香奈儿五号放回郑滢的那一格,“还给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你要捞男人,这个肯定用得上。”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30:07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四十)







四十



以后的日子飞一样的过去,我在三门化学课、汤姆.汉克斯分配的助研工作和两门计算机课之间忙得不可开交;尤其是那门数据结构,教授是一个刚毕业的博士,原来主修人工智能,不知是为了对得起学校里付他的这份薪水还是要卖弄学问,总是布置一些莫名其妙的项目下来让我们做,以致到了下半学期,几乎所有的项目都是杜政平帮我做的。好在正式考试比较简单,加上有考古题可背,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居然两门计算机课都得了A。



杜政平很是得意,“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有我在,一定帮你弄几个A回来。”



“可是,我觉得好像没学到什么东西啊。” 我有点泄气。



“不要紧,以现在的形势,只要懂一点计算机就不愁找不到工作。所以,当务之急不是学得好,是赶快拿个学位毕业,等找到了工作,该补什么补什么。否则,到时候位子被人家占了,你学再多东西也没用。” 杜政平好像永远知道该干什么。



其馨偶尔打电话来聊天,讲讲她在旧金山的生活和新认识的人,却再不评论程明浩。我相信她还在为那次我讽刺田振峰耿耿于怀。这样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还在她的“寒窑”时代,有一次我在她面前随便骂了田振峰几句,她竟然真的拉下脸来,“你说我不要紧,可是,你不可以这样说田振峰。” 以后好几个星期不拿正眼看我。



其馨在感情上有她自己的一套。虽然她已经绝口不提往事,我还是有种感觉,她好像并没有真正的忘记那个负心的人。我想,大概每次轮到变天,她的右手小拇指微微发酸的时候,心也一定在隐隐作痛。



我和程明浩许久没有联络,某一天,他用电子邮件给我发来几张旧金山的照片,其中一张拍的是一把巨大的阳伞,下面一排摆开好多透明的大罐子,里面装满了沙一样的东西,每个罐子一种颜色,非常漂亮。他在照片下面写的注解是“渔人码头:彩虹的颜色” 。



原来,那些罐子里面装的就是海盐。每一样抓一点出来,由下而上一层层在瓶子里堆起来,就是一条小小的、散发着清香气息的彩虹了。



我给他回了一封邮件,问,“如此看来,你送我的那条彩虹是不是太短了?”



他很快回信,说,“什么时候有机会来旧金山,我带你去,你愿意要多少都行。”我喜欢这个答案。我不是个贪心的人,但是我喜欢一切包含着纵容的承诺。



机会很快就来了。那年七月,有一个学术会议在旧金山召开,汤姆.汉克斯和我共同署名的一篇文章要在会上宣读,他借此向系里申请到两个人的经费,决定带我一起去。



我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喜悦。一年了,三百多个日子过去,程明浩,你可还好吗?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32:00

四十一



暑假了,郑滢忙着利用夏季学期多修计算机课程,为转学做准备;其馨回国去探亲了,田振峰虽然和她早已分手,却还好意思拜托她帮自己往家里带东西,理由是他们两个家住的比较近,而她,居然同意了。郑滢知道后,气得直骂其馨没出息,“田振峰就是吃定她软弱才敢这么欺负人。”



我倒觉得田振峰并不是吃定其馨软弱,而是吃定她余情未了。不知是不是因为天天刮胡子的缘故,男人的脸皮好像的确比较厚一点。



临出发去旧金山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那首歌“如果你要去旧金山,请别忘记带上些花”。於是,我跑到一家超市,问店员“你们这里哪一种花开得最久”,店员挑了半天,最后拿出一盆小小的非洲紫罗兰。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那么坚定而温柔的开放着。我一眼喜欢上这盆花,便立刻把它买了下来。这是我给程明浩的礼物 --他曾经送给我一条不会消逝的彩虹,那么,我要还他一盆不张扬却可以开得很久的花。



我把那盆非洲紫罗兰细心的包扎好,放进背包,抱在怀里上了飞机。



几个小时以后,我又一次看见了旧金山。一样的好天气,一样湛蓝的海湾,映在我眼中竟然异常亲切,亲切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或许,就是因为他在那里的某个角落,连着整条海岸线都变得温暖起来。



我并没有预先给程明浩打电话,因为,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会议开到第三天,汤姆.汉克斯给我一个下午时间自由活动。我穿上那双五公分的高跟鞋,看着地图坐轻轨到了程明浩的学校,照他电子邮件签名栏里的办公室号码找到了他的办公室。



程明浩不在办公室。那里的另外一个学生说他下午没课,已经回家了。於是我就在那里给他家里打了个电话。



程明浩好像又在伤风,嗡着鼻子,声音里却满是惊喜,“你怎么事先不打个招呼?”



我问,“你不要紧吧?”

“稍微有点感冒,没关系。你在那儿别动,我马上就来。” 他干脆的说。



我被他的那句“你在那儿别动” 逗笑了,“好,我不动。”



我走到程明浩的办公桌前,突然间,我的目光被椅子背上一件薄薄的米色毛衣吸引了,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



我见过这件毛衣。那是去年来美国之前,在其馨的箱子里,是她的得意之作。那个时候,她打算把它送给田振峰。



这件毛衣,是其馨织的,我的直觉不会错。可是,它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呢?我的心突然被这个问号抽紧,人像被粘在椅子旁边,一步也挪动不了。



过了好一会,我才能用比较平静的口气问那另外一个学生,“你知道程明浩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探亲回来吗?”

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我真的满心期望他会用诧异的口气回答“程明浩没有女朋友啊”,可是,他的答案偏偏是“八月中旬吧”,口气淡然得毋庸质疑。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从云霄飞车上一路甩下来那样眩晕得痛快淋漓。原来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是真的呢?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曾经多少次想过“他爱不爱我” ,却为什么从来没有想到他会去爱上别人呢?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33:12

四十二



刹那之间,我的脑子里像电脑黑屏,所有的思维活动都终止了,唯一剩下的一个念头是‘赶快走’。我知道自己没有本事站在那件毛衣的旁边心平气和的和他打招呼。



我像逃命一样的离开了那间办公室,漫无目的的往前走。期待已久的会面,竟然会这样收场,简直像那些蹩脚狗屎连续剧里的情节。还是,人生根本就是一出拉长了的狗屎连续剧?



走过几个街区,我的心开始发痛。那种感觉就像在大冷天被浸在冰水里,最初的一段时间全身麻木,等过了那个阶段,每一个细胞都开始发胀发痛,不可收拾。我看看手表,还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把它打发掉,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痛死。



於是我心不在焉的继续往前走,一路寻找公车站牌,看有没有哪一班正好可以去金门大桥方向,直到碰上一个比我更加心不在焉的司机,他一听我说出“金门” 二字就热情的叫我上车,但二十分钟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金门公园外面某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原来,金门大桥并不在金门公园,非但不在,而且离得很远。既然两者根本不搭界,为什么要起一样的名字呢?



那天下午天气不好,虽然是七月份,可是没有太阳,一阵阵的风从海上吹过来,感觉像是深秋。我瞪着偏僻荒凉的街景,觉得这个城市真可恶。



我只好继续往前走,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中午只吃了一个薄薄的三明治,肚子很快又饿了;而且,我在伤心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吃东西。



我找到了一家便利店,但是,里面找来找去都是那些我宁肯饿死也不吃的垃圾食品,唯一还能勾起点食欲的只有冰淇淋。



於是,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冰淇淋,向店主要了把勺子,就在那里大口的吃起来。冰淇淋滑进嘴里,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



吃完冰淇淋,我又回到凉风嗖嗖的马路上。不知走过多少个街区,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在痛:显然,穿着五厘米高跟鞋在一个平均三分钟爬一个坡的城市走路是非常愚蠢的选择,我的脚被鞋子挤得发痛,我的头在痛,刚刚吃下去的冰淇淋也让我的胃隐隐作痛。



在一个红灯前面,我街沿上坐下来,脱下鞋子开始揉两只发肿的脚,一面打开包想拿点纸巾垫在鞋子里,突然,我看见那盆小小的、精心包扎过的非洲紫罗兰。那些小小的花温柔而坚定的开放着。



突然间,我泪流满面。凭什么我要这么折磨自己?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为什么要放任自己落得这么可怜?我曾经以为自己很坚强,却原来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鸵鸟。



那一个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程明浩一面,就算他对我没有感觉,就算我从此彻底死心,就算这是今生我们见的唯一一面,我既然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而来,那么,总要见他一面才对得起自己。



於是,我奔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去给他打电话。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34:27

四十三



程明浩还在办公室里,“你在哪里?” 他的声音有点焦急。



我把我所在的路口相交的两条街名告诉他,“不好意思,本来看你生病,不想再麻烦你。可是现在迷路了…… ”



“我马上就来,” 他正要挂上电话,又补上一句,“这一次,站在那儿千万别动了。”



我照他说的,站在街角一动也不动,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脑子里翻过来倒过去的是同一个问题:怎么会是其馨?



其馨和田振峰分手的时候,我曾经用“秋天的童话”里的故事安慰过她,说“钟楚红被陈百强甩掉后不是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她自己也曾经用电影里周润发那辆破车比喻过程明浩的车,难道这些都是冥冥中的暗示?不错,我一直希望其馨能找到一个感情的新出口,可是,她为什么偏偏要暗渡陈仓来抢我的周润发呢?而且,她居然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不会这样做--我绝对不会把另一段感情的纪念品去送给一个我爱的男人。



我爱的男人,我会给他最好的、唯一的感情。



用田忌赛马来比喻,其馨的下等马--顶多中等马已经轻而易举的战胜了我的上等马。



程明浩的车来了,的确破破旧旧,挡风玻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缝。他微笑着跟我打招呼,一年过去,他一点也没变。上车后,我注意到车门关得严严实实。



“你把车门修好了?”



“嗯,前不久才修好,” 他带着鼻音回答,“唉,你怎么知道这车门以前是坏的?”



“其馨告诉我的。”我假装不经意的回答,一面从眼角注意他的神态。他的神态彻底粉碎了我最后一点侥幸心理,一提起其馨,他的脸上立刻浮上一种幸福的表情,在阴沉的天空下,像阳光一样。



“难怪,我就知道其馨不喜欢这辆车。她还说过,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有两样东西,他开的车和他的女朋友,她做我的女朋友,底线是我必须把这辆车的车门修好。所以,我就去把车门修好了。”程明浩一边开车一边对我展开一个灿烂的笑容。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笑得这么开心。我没想到其馨居然会把她的“车=女人” 的刻薄理论当面跟程明浩讲,而他竟然一点也不生气。



或许,当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即使那个女人一路骂遍他八代祖宗,也会有足够的胸怀去纵容。



我无话可说,随手翻开挡板下面的小抽屉,里面掉出几包东西,仔细一看,是一种带了芥末味的炒青豆。



“尝尝看吧,很好吃的,其馨最喜欢吃了。” 我摇摇头 --她已经抢了我喜欢的男人,我去抢她喜欢的零食,有什么用呢?



过去的一年里,我曾经千百次的琢磨程明浩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而短短十五分钟的接触已经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一个普通的男人,会爱上一个女人,然后想办法讨好她,让她高兴,在车里摆上她喜欢的零食,谈起她的时候露出幸福的笑容。



我突然觉得有点滑稽,原来,在其馨面前,程明浩变成了杜政平。



原来,过去一年里的所有期待和揣测,统统是我的一场自作多情,多么让人沮丧的结论。



我以为他送我一道彩虹,而对他而言,那不过是一瓶美丽的海盐。他并没有做错什么,要说错的话,他唯一的错是不爱我。然而,到了爱情的版图上,还有什么对错可言呢?

viviendd 发表于 2004-11-18 11:36:49

四十四



到了金门大桥下面,下车前,程明浩从后座上拿过一样东西递给我,“办公室里也就找到这件衣服,穿上吧,桥上风很大。”



是那件米色的毛衣。由其馨一针一针织起来,被程明浩的体温温暖过,现在,安静的躺在我的手中。



我不想穿,可是,一打开车门,就立刻打了个哆嗦,一阵阵冷风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於是,我不得不把它穿上。



金门大桥并没有明信片上看起来那么壮观,甚至都不是很长,盘踞在旧金山湾上空的雾让桥墩若隐若现。



我和程明浩并排在桥上走,他指给我看海湾对面旧金山围海造城而形成的壮丽景观;而我兴味索然,这个时候,什么奇迹都没有什么意义。



很多车子从大桥中间的车行道飞驰而过,引得我脚下的桥面和手握住的红色栏杆一阵阵微颤。



我问程明浩,“这么多车天天开过,会不会哪一天把桥震塌掉?”



程明浩笑着说,“怎么可能?旧金山经历过这么多次地震,它不是还好好的吗?”



其实,那时候,我想的是,假如此刻大桥突然倒塌,那我就会和他死在一起。



然而,金门大桥不会倒塌,所以,我不可能是那个和他死在一起的女人。



从桥上下来,他说,“带你去个地方。”



我有点知道他会带我去哪里,但我已经不那么在乎了。半个小时后,我们站在渔人码头那个卖海盐的摊位前。没有太阳,摊主还撑着那把巨大的阳伞,热情的招呼我们用摊子上的小瓶子自己装各种颜色的海盐 --大号一瓶五块钱,中号一瓶三块钱,小号一瓶两块钱。原来,海盐是很便宜的。



我装了一大瓶五颜六色的海盐,正准备掏钱,程明浩已经递过去五块钱,“让我来付,我说过你要是来了旧金山,愿意要多少都行。忘了吗?” 他突然那么真诚、那么柔和的看着我。



我一阵心酸:无论他现在为我做什么,对我有多周到,他不会属於我;我不过是借了人家的男朋友来做一个短短的梦而已。



回酒店的路上,程明浩打开车里的录音机,传来一把再熟悉也没有的声音 -- 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



“你也喜欢张信哲?” 这个问题滑到嘴边又被我咽了回去,因为,我可以推断出答案。



倒是他问我,“你听过这首歌吗?”



我怎么会没听过呢?这首歌,温柔得叫人心碎,我、郑滢、其馨曾经在失眠的夜里听过无数遍,田振峰曾经在学校广播台为其馨坚持点播了整整一个星期,我怎么会没听过呢?



张信哲唱:



不问你为何流眼泪

不在乎你心里还有谁

且让我给你安慰

不论结局是喜是悲

……



谁说的?



谁会不在乎自己爱的人心里有别人?真的爱了,谁又能不在乎结局是喜是悲?



什么情歌王子,我不相信他真的尝过失恋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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