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tella1061 于 2008-7-16 19:28 发表
留服的人说
香港学完回来 在北京有单位接受的话 符合条件的 他们给办报道证
但没说派遣证的事
也不晓得他这句“符合条件”得是多苛刻的条件
有没有知情的XDJM 以及各位毕业归来的学姐学长们来解答下:love ...
请问你询问的是北京的留学中心还是教育部的留学中心。
好像教育部的留学中心认可香港属于留学,而北京市留学中心不认可。
下面这段话出自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页:
22.赴港、澳、台地区学习者,能否办理相关手续?
赴香港、澳门攻读学位或进修者目前可参照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派遣落户手续,赴台湾地区学习者不属于留学人员,故不能在我处办理相关手续。
25.留学回国人员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能否签三方协议?
留学回国人员不分应届和往届,一律没有三方协议。
http://www.cscse.com.cn/Portal0/InfoModule_2164/4399.htm
如需办理北京户口者,须等待我处综合评审,正常情况下我处会在一个月左右发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博士学历者半个月内通知),期间不受理电话查询;不落户北京者,如材料完全符合要求可现场办理。(落户上海和深圳的留学人员不用来我处,请直接联系当地人事局办理)
http://www.cscse.com.cn/Portal0/InfoModule_485/45.htm
北京市是什么政策就不知道了,希望知道的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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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bcdefg987 于 2008-7-16 22:2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