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issue203"The best way to understand the character of a society is to examine the character of the men and women that the society chooses as its heroes or its heroines."
我的思路是基本同意作者观点。我在文章开头提出了:由人们对英雄的选择可以看出这个社会的character,我认为虽然不一定是“best way”,但确实是"an effectual way" 。
然后我在下面用很大的篇幅,从1.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因为不同的社会背景会有不同的英雄的需求 2.不同地方的人们因为文化背景不同而有不同的英雄。 这两个方面来论证人们对英雄的选择可以反映社会的character。
那接下来我有必要再专门写一段来反驳"best"这个词吗?说还有很多其他的方式来推测社会的特点啊什么。那样老感觉好多余,内容上好像跟上面也不是很好协调。。。。
也就是说这种部分肯定题目的写法,是不是必须详细的论证为什么那一小部分我不同意?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很常见的“in any field of ……”。上次看了一个同学写的这一类的文章,她是分领域写的,答题思路是,在某些领域是这样的,在另一些领域不是这样的,所以并不是in “any” field。 我不是很喜欢这种写法,感觉好像不管看到什么题目都只要分领域把any反驳掉就好了,好像很傻瓜,对题目的挖掘也很难深刻。可是如果不用这种写法,又回到了我的第一个例子那种问题,部分否定的需要论证为什么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