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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介绍] Kobe的成长片段——少年:费城与意大利 摘自《瞧,科比这个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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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7 08:26: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第二章、少年:费城与意大利

在费城,在南加州,到休斯顿,以至于意大利……那些日子,科比一直还是孩子,却已经惯于离别、到达,或融入一种新的生活环境。他习惯了没有朋友的生活。尤其是在意大利,他和他的两个姐姐用英语对话,这是他们保存美国记忆的方式。同时,他们还倾心学习意大利语,6岁时,他的意大利语已经听不出美国腔。只是,这一口意大利语并没给他带来多少异邦的朋友。



美国黑人的血液,意大利的性格——他在沉默中长大。维系他与美国往昔记忆的,只余下篮球。



他就读的学校篮球队教练格雷格·道纳曾说:“他求胜的决心和训练的刻苦,超出我的想象。他的生活只有篮球。”当然,道纳没忘了补充一句:“也许由于成长环境不同,他和同学交往不多。”



他比同年龄的任何人都谙熟篮球的秘密,他的球感、技巧,对技巧的运用、反应、运动天赋无不凌驾于同龄者之上。在他找不到合适的队友时,他总是最相信自己。



他有理由不去和周遭交往。当其他的天才选手还自恋于自己的天分和小技巧时,他却被父亲早早传授了正规的职业训练方法。他坚持晨跑、跳绳、举重,用残忍无比的方式磨练自己的篮球技艺。相比于其他仅仅把篮球作为一种运动兴趣的普通孩子,他最初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他视篮球为生命。



这就是科比少年时血液中的基因。在这个基因里,或多或少带有费城的影子:张伯伦到艾弗森一脉相承的孤傲,独自与世界交战的偏执,以及一言不发的坚韧。这是他在费城、意大利、南加州、休斯顿到处流浪的少年时期所培养的性情。他惯于沉默地担当一切,一如多年以后,奥尼尔离开洛杉矶时,他独自承担所有的骂名,而不加辩白。



费城是冷面杀神的年轻乐园。他在那里所吸收的一切,使他无论去到哪里,都遵循着一条不通英文的意大利人的处事通则:如果无法正常交流,那就用自己的行动来征服。



望乡:从加州到亚平宁

1978年8月23日,效力于费城76人的乔·布莱恩特,有了他的第三个孩子。也许那个秋季他前途无着,忧于衣食,看着孩子,他却能想起在餐厅吃惯的一道“神户牛排”。然后,他给孩子起名叫“KOBE”(中文译名科比),日本神户的意思。



家庭添丁,喜忧参半。因为作为一家之主的布莱恩特的饭碗正岌岌可危。这与当时的NBA大环境有关。



20世纪70年代末的NBA众生凋敝,一些不安分的球员忙于嗑药、酗酒、给教练打电话捏造逃避训练的借口。80年代拯救NBA收视率的魔术师约翰逊与拉里·伯德在那时还只是大学生。乔·布莱恩特和当时的大多数NBA球员一样,是NBA这座金字塔的底层劳工。他不是一个举足轻重、坐在家里便有百万合同上门的球员,于是迁徙他乡便成为常事。筹码、龙套、老板们签合同时用来平衡交易的边角料。



1979年,布莱恩特再次离开费城,带着童年的科比去了南加州的圣地亚哥快船队。这已经是他四年职业生涯中所效力的第三支球队了。



在南加州明媚的阳光下,科比第一次看到了父亲拍打篮球的模样。他尚不理解职业篮球的残忍,只能看到那些优雅的、经过剪辑的电视镜头。镜头中,70年代末灯光昏暗的NBA球场,飞速奔跑的球员,形形色色的髭须与发型,投篮时手指若拨弦般的划动。父亲拍打篮球的声音与他的心跳一起,铸成他最初的篮球旋律。



那时他才三岁,就信心十足地对周遭说,他将来会去打NBA。



1982年,科比随父亲又迁往德克萨斯州的休斯顿。即使他开始为凶悍壮烈球场竞逐热血沸腾,但依然会乐于追逐他在南加州的美好时光,以及那里的洛杉矶湖人——“魔术师”约翰逊。这位前辈奔放华丽、无所不能的球风已成科比的启蒙与最初的挚爱。次年,也就是科比5岁那年,乔·布莱恩特的NBA生涯差不多走到了终点:休斯顿拒绝了他的续约请求。



乔·布莱恩特一家人再次面临漂泊。这一次,他选择了亚平宁半岛——意大利。他认为尽管自己在NBA站不住脚,但在当时的意大利,他的水平反而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科比随父亲到意大利后,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几乎成了哑巴,他的第二语言——篮球,在那里也不若美国般街头巷尾。



身在异国他乡,科比只能成天陪伴着母亲帕姆与两个姐姐沙瑞拉和沙雅。他不知道下次迁徙是什么时候。他的生活像一块夹心的三明治:他被意大利和美国夹在了中间。他不属于任何一端。



幸好那时的他已经与篮球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意大利,一个美国人稀少的国度,看不到NBA,只能看自己父亲的比赛,看意大利人的比赛。渐渐地,他喜欢看意大利国家队的8号丹东尼打球,那是个远射犀利、动作轻盈的家伙。



他已经意识到,父亲在球场上的华丽表演并非出自对篮球的热爱,而只是一种有条件的换取掌声的演出,是谋生的方式。在NBA落落寡欢的父亲,居然在意大利成为了家喻户晓的球星,这在无形当中延续了科比周遭生活的篮球环境。



到9岁时,科比开始和他父亲玩一对一,乔·布莱恩特有意识地引导儿子观看各种录像资料,并耐心地讲解比赛中如何应付各种情况。乔·布莱恩特从来不是个杰出的巨星,但他的阅历,已经足够给少年时代的科比做个好老师。



10岁那年,科比的篮球技能已大有长进,同年夏季,他获准回美国参加萨尼·希尔篮球训练营。飞机穿越云层,降落在费城;他走下飞机,然后坐车去篮球训练营。当他和陌生的孩子们打球时,常常因为他带意大利腔的英文而遭嘲笑。对此,他索性不开口。每一次踏入训练营,他或微笑,或抿嘴。但大多数时候,他只用自己的球技说话。



重归费城的日子

1991年,科比随父亲完成了境外的最后一次以法国为目的地的迁徙。因为在法国不得志,一年之后,年近40的父亲终于决定退役。科比的一家终于回到自己的祖国,那年科比已有14岁。



父亲在意大利辛苦拼争8年所积下的财富,虽够不上富豪级别,但足可以使他的一家居住在费城富人住宅区,以及供给科比在洛马里昂中学的学费——那是一所贵族学校。这显然有助于他,一个14岁的孩子,远离其他美国篮球少年所经历的贫民街区、枪声、大麻贩子、骗子球探和警察。



当然,这并不能给少年科比的身心发展带来绝对的健康保障。在那所学校,他很难找到和他一样黑皮肤的同学。就像任何外来者试图挤入一个相对排外而封闭的圈子时所必经的障碍一样:这个178公分高的14岁黑人,操着一口意大利腔的英文,加之一脸欧洲式的沉静性格,没有多少孩子愿意和他交朋友,他甚至常常被一些不怀好意的嘲笑所包围。如此般的境遇,并没有让少年科比气馁。毕竟,他早已习惯了没有朋友的日子。在他的迁徙岁月里,篮球是他最忠实可靠的朋友。



很快,他的篮球天赋被学校发现了。他代表校队打球了。可是,语言障碍依然存在,他甚至听不懂队友用俚语喊的一些口令。从9岁开始与父亲一对一的经历,养成了他无视绝大多数初中级别的对手而独自带球穿越球场得分的习惯,在校队里,这种习惯反而成了显露自己篮球资质的手段。



他并不为此欣喜若狂。因为从幼年开始,他就习惯了在篮球场上的卓越。他亲眼看到过父亲如何用个人技巧玩弄意大利的对手;他依然保留着最初看球时的记忆:魔术师如何抓到后场篮板,独自运球推进,然后用一记声东击西的传球或投篮瓦解对手的防守。在他找不到合适的队友时,总是最相信自己。



校队教练格雷格·道纳尝试着和他玩一对一,然后输掉。令这位教练惊讶的不只是这个孩子已经拥有的技巧和天分,更在于他对篮球的敬业态度。



1994年夏天,乔·布莱恩特成了拉萨利大学队的助理教练,这给暑期里的科比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练球条件。他每天早上骑一个小时的自行车去大学球馆,从早上9点练到晚上9点。风雨无阻。



这就是所谓的“球场老鼠”。在父亲的督导下,他常常这样疯狂地虐待自己,成为一个与同龄人截然不同的家伙。以致到秋天开学时,道纳教练对科比的进步感到“恐怖”。



同年秋天,他甫一升入高中,就代表洛马里昂高中打州联赛。26胜5负让球队拿下分区联赛冠军,然后在宾夕法尼亚高中联赛季后赛,第一轮76比70打败6度蝉联州冠军的里德利中学。那天晚上,科比得了42分。



道纳教练在赛后评述科比时,不无自豪地说:“我们不用采取任何特殊战术,只要把球传给科比。”



也正是道纳教练的这句话,暴露出了洛马里昂队的命门。结果在第二场,他们惨败了27分。对手切斯特高中用两个人防守科比,然后用慢节奏来控制科比飓风式的全场奔袭。科比全场37%的命中率射落31分,但他的投篮选择大成问题:太多次勉强出手破坏了球队的节奏。这是他篮球生涯的首次大败。



然后就是1995年,又一个疯狂练习的夏季,以及接下来一季的卷土重来。1995—1996季高中联赛,开季的3胜4败之后,是惊人的27连胜。1996年5月28日,科比领衔的洛马里昂高中队挺进宾夕法尼亚州总决赛,结果47比43,他们打败了埃里天主教中学队,洛马里昂高中53年来首次夺得州冠军。



那时的媒体关注的焦点已经远不是科比在州里的地位问题了。洛马里昂高中的拉拉队还在为冠军奖杯欢呼时,科比已经被众多记者团团围住,开始问另一个领域的问题:“你向往哪支NBA球队?”



费城知道,宾州知道,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孩子的辉煌远在未来。眼下的州冠军奖杯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筹码。如此而已。



关注科比的人会留住这项记忆:那是他最后一场高中联赛,他把自己的得分固定在了2883分。在这之前,宾州的得分纪录是2359分。那是40年前,不朽的威尔特·张伯伦所创下的。



这就是科比小时候经历的“费城-意大利-费城”的故事。当然有一个小小的注解。在他带领洛马里昂夺冠的当晚,没有几位大学教练到场观赏。因为早在一个月以前,也就是1996年4月29日,他就已经当着全费城人一本正经地宣布:“经过长时间考虑,以及听取了许多人的意见后,我决定将自己的才华……直接带进NBA。”



人们顶多可关注的是,科比将来是否会效力于费城的NBA球队?



毕竟,对费城来说,科比是他们的儿子。



高中生与NBA之门

高中的最后一个夏天,你在做什么?



或者打电子游戏,读书,看电影,旅游,打篮球,游泳,晒得一身漆黑,衣服可以绞出一桶汗来。然后,继续等待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然而有些人并非如此。



1974年,摩西·马龙说:“妈妈,我不想你再操劳了。”然后他就登上了ABA联盟的选秀台,然后,在1983年率领费城76人夺冠,自己则成为NBA史上仅有的一位高中生总决赛MVP。



1989年,肖恩·坎普认为:“既然我作弊都没法通过大学入学考试,我干脆去打NBA得了。”然后他被西雅图超音速选中,然后成为了整个20世纪90年代NBA最杰出的暴力美学扣篮手,使“雨人”之名响彻联盟。



1995年,森林狼队的总经理麦克海尔看到一个和他一样手长脚长的瘦高中生,于是就用5号顺位签下了他:这个人叫凯文·加内特,13年后,他终于梦圆凯尔特人队。



这是美国部分篮球人的人生轨迹。他们的大学年龄,在NBA摇篮里度过。NBA,是他们成人的宣言,也是他们成人的注脚。



在许多孩子刚结束了炼狱般的高中学业,等待进入下一级学府,并开始觉得自己的身板和声音发育得像个男子汉的年纪,有好些人已经把自己放在了NBA的“人肉大秤”上,等待着资本家们来给这些刚刚越过童工年龄的新“工仔”划价。俗称选秀大会。



选秀大会从来都像是待价而沽的人肉订购会,大群衣冠楚楚的大学毕业生里,夹杂盘坐着几位脸上稚气未消的少年。一旦被选中,他们就此踏入成人世界。大卫·斯特恩总裁与你握手,微笑,摆POSE,全世界记住你的脸:I LOVE THIS GAME。



其实那对每个高中毕业生来讲都是相当艰难的选择。



就在科比宣布他参加选秀之后,波士顿凯尔特人副总裁詹宁斯立刻就在《体育画报》上说:“科比不读大学是一个完全的错误。”当然,他的逻辑甚是古怪:“1995年的凯文·加内特是摩西·马龙以来最好的高中生,但如果加内特去读了大学,他在NBA会更成功。(很无稽的推论……)”而科比“还无法和加内特相比”。



詹宁斯的言论很快得到了许多专栏作家的赞同。他们把矛头直指科比的父母。“他们在影响科比,他们想让科比挣钱。”科比的父母一下子被推向了迫害孩子的声浪之中,以至于乔·布莱恩特不得不主动找媒体声明:“我们家并不缺钱!”



媒体推论的依据,无非是历史的记录。无论科比如何成熟,他终究是个高中生。而像摩西·马龙这样的高中生巨星,在70年代到80年代并不多见,彼时著名的高中生球员如斯班瑟·海伍德、达里尔·道金斯等人,实力都不差,但都没有创出开天辟地的变化。在NBA历届总冠军球队里,1995年之前,高中生球员而作为球队主力的,也只有1983年费城76人的摩西·马龙。



NBA比较普遍的趋势是这样的:专心在大学读到大四才进入NBA的,除了少数如蒂姆·邓肯、格兰特·希尔等性格沉稳的球员外,其他大多数球员都是以技术与意识见长、拥有大局观和良好的比赛感觉,但身体素质却并不突出。而从高中生直接进入NBA的,从摩西·马龙到坎普,从加内特到科比,从詹姆斯到霍华德,个个都是天赋异禀、身体条件匪夷所思的怪物。他们个个能跑能跳,飞天遁地。NBA老板们都不是傻子,看潜力,赌运气。身体素质一般的球员,犹如凡石雕就的成品,再没有下手打磨余地了。而这些禀赋非凡的孩子,璧如美玉,略加打磨,便能够焕发光彩。良材美质,自然令人垂涎。纵然背上了拔苗助长的恶名,那也顾不得了,选!



于是,一茬茬能飞善扣的高中生被老板们牵到了赛场,而那些在大学拼战数年资质平凡的,也只好苦怨爹娘没给个好身板。



接着问题就来了:这些如狼似虎大力金刚似的高中生好苗子,在高中时个个都是队里王牌。拿了球一个人单干那是寻常事,至于角色球员所需要的那些——空位投射、无球跑动、掩护、干脏活累活之类,他们兴趣不大,这比起队上那些陈年老球皮来,真乃相去甚远。你若要求他们干些蓝领清道夫的活吧,他们会认为那是把人参当柴禾烧。加上高中生球员大多数在业余篮球环境中,他们未曾经过NCAA那种准职业篮球的熏陶,孩子气十足,既自我且自负,待人接物,为人处事,都没法老到。



于是,经过了第一道坎后,一半以上的高中生在被迫沦为配角后逐渐萎靡了。而另一些侥幸成为主角的,也往往因为未曾经受大学篮球的熏陶和训练,技术不全面,无法步入NBA巨星的行列。



说说摩西·马龙。这位史上最成功的高中生球员,在单亲家庭里由母亲带大,1974年进入ABA,1976年ABA并入NBA后,摩西就成为NBA最可怕的篮板怪兽之一,并且也是NBA史上前场篮板之王。但这个打法凶狠的老兵却一向沉默寡言。除了当年号称要横扫所有对手的“FO,FO,FO”宣言外,几乎没有什么更著名的言论传世。他在NBA曾辗转多支球队,但到哪里都不算一个合群的人。



摩西·马龙只是一个缩影。除他之外,还有能够扣碎篮板的道金斯,“雨人”坎普,这些高中生球员在技术成长、地位升高之后,其心智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成熟。“雨人”身为90年代身体素质最可怕的内线霹雳怪兽,却在1998年NBA停摆期不思进取的懈怠,直接断送了自己本应继续辉煌的NBA生涯。因而他也成为当今诸位老板训诫球员时的反面教材。



这就是奇妙的悖论。综合所有事例,我们能够看到一条清晰的成长路线:一个富有天才的高中生球员,他显然不适合担任配角,但他的成长需要时间。对那些天赋非凡的高中生球员而言,要灌输他们团队精神和与队友融洽相处的概念,又需要有良师与时间。遗憾的是,天赋条件的杰出使高中生球员都能够成为了不起的个体,却未必能够成为伟大的球队团队分子。而他们的经历也使他们成为“成王败寇”的教本:或者成为领袖,或者默默无闻。他们能够成为各自球队最为夺目的人物,但他们很难率领自己的球队,成为真正的王者之师。



所以马龙需要“J博士”欧文,坎普需要“手套”佩顿,麦迪需要姚明,小斯塔德迈尔需要推助器纳什。在他们独自一人时,他们并不能成就霸业。



瞧科比,他的情况多少有些不同。他有别于马龙单亲家庭式的孤僻,坎普贫民区混混的不羁。他出身富裕家庭,享受良好教育,早早接受职业球员的训练和观念。他可以避免大多数高中生球员纪律散漫、场外生活芜杂、不稳定的生活陋习。他有一个了解篮球运动员生活规则的父亲,等于拥有一个最合适的启蒙老师。



他自己作主签了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作为经纪公司,并和阿迪达斯签了份1000万美元的广告合同。从1996年5月开始,他走遍美国,到多支球队去试训,展示他的天才。这一切都在告诉世界:这颗费城之星划过了大学篮球张开的怀抱,如果关注他的剧情,就请将目光移到他的NBA生涯。



费城的那些旧事

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及了阿伦·艾弗森和科比的类似和连结点。1996年夏天,出身于哈特福德犹太区的阿伦·艾弗森来到费城,而同一时间,费城的主人科比·布莱恩特则飘然离去。



费城这座城市与篮球本身就总是充满着奇异的色彩。除了科比和艾弗森的角色换位外,这座城市似乎总是和 “不羁”相伴着:边陲的弓马之国,意气倜傥的剑客,奋激扬励的猛将,或者尖刻的艺术家……。城市的性格宛若早春最初开的花朵般明艳而脆弱,一夜间可以如烟般覆盖所有的景致,待你望第二眼时,一不留意,划过耳边的风会吹走精彩的踪迹,即使少有的历史遗痕,也没有坚强到作为标本来供你记忆与瞻仰的地步,它的球队甚至没有固定的名字。



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在此通过,北美开始复活,就像一颗心脏开始跳动,但在这个故事里,费城只是流亡者迁徙的故地。谁记得费城的勇士是NBA史上第一个总冠军呢?



1959年,威尔特·张伯伦来到费城,这个把大量时间消耗在女人、国际象棋、跳远、打桌球和玩电影之上的火星人,在这两个队伍间盘桓,留下了那些令人爱恨交加的伤痕。在那些累累的失败之上,是各种令人眩晕的传说——1962年3月2日,单场100分,1961—1962赛季,空前绝后的场均50分……然而费城的勇士吮吸着那些甜蜜的失败,就如毒瘾者迷恋于美丽的罂粟。胜利属于残忍的波士顿暴君,但绿色的冠军队永远无法吸引到张伯伦走廊外那排着长队的女人们。



无所作为的勇士终于弃家而去,他们选择了旧金山。费城需要重建自己的球队。这时,民族队送上门来,因城市与1776年有着初始的情结,这支球队便被改称76人,张伯伦依然是球队的主角。



1966年,张伯伦主动放弃了得分王,从凌厉妖异的杀人者燕十三变成了大圣大贤的天机老人,然后被76人抛去了洛杉矶。是的,我们知道你为我们得到了1967年总冠军,杀掉了独裁者凯尔特人队……但是,这个城市不需要老人。



于是当70年代初,洛杉矶、纽约和密尔沃基的巨人们争夺世界霸权时,费城的76人站在一边观望。世界紊乱时,费城退居一侧,只在世道平庸时来涂抹血色。NBA史上最烂的常规赛9胜73负成绩单为76人所造。沉寂中,谦谦君子“J博士”“空降”费城,他和随后加盟的摩西·马龙、托尼、巴克利组成了强大得几近于变态的阵容。他们要打破史上只有一个总冠军的宿命!然而,他们的形象永远是骤马而来劫掠一番的诸侯,无法参与凯尔特人和湖人构成的时代壁画。天知道他们成全了些什么?1977年比尔·沃顿的唯一冠军,1980年魔术师最年轻的总决赛MVP,1982年帕特·莱利首次在总决赛展示他阿尔·帕西诺的发型。三次总决赛败北,以及东部与凯尔特人兵连祸结的大战。每一次,费城76人都演得认真出色。但他们都只是迷人的配角,即便在1980年总决赛败北时,他们还让“J博士”留下了那著名的篮板后滑行天外的飞仙。



想必是张伯伦带走了这里的运数,金陵王气黯然收。“J博士”和摩西·马龙之后,巴克利也没坚持太久。然后是阿伦·艾弗森那可歌可泣的十年光景。王朝臣子们在另一边笙歌起舞,费城的人们噙着热泪观赏自家的仙子不带人间烟火起舞弄倩影。一次又一次与胜利无限接近,一次又一次地与失败结缘。就像全世界的候鸟都煞有觉悟地懂得团结到圣安东尼奥或波士顿似的,所有到了年纪的男人都会从癫狂的跳投、独舞、远射、如雷的吼声中醒来,凝神望望四周,然后看看自己的身份证,想起自己的年纪,感受到腿的压力……然后做一些其他选择。

总之,离开这里。



费城就像你唐突鲁莽的少年时代,回首这座城市时总让你尴尬和心酸,但你却无法将其忘怀,也不肯把它在你的履历表中删去。偏僻边陲的色彩明丽如斯,总为你的血液添加温度。这些喜忧参半的故事,就像一个功成名就的胖男人在发福之后回想起自己曾经历过的艰难时世。费城是色彩浓丽的欢场,是羽化成仙之前的凡人乐园,是重视艺术甚于现实利益的热血乐队,但你的远大前程也许不在此处,因为他们是被上帝诅咒的、活该成不了王的地方。在NBA竞技场上,主角负责微笑到最后传播真善美,而配角负责在死亡前展示华丽舞步。



在NBA的历史中,主角是谁呢?是坚韧合理的凯尔特人(他们队史上一个得分王都没出过);或者紫金贵胄的湖人(他们买齐了历史上除了拉塞尔之外最伟大的中锋);偶尔是公牛(因为他们有过一个不世出的帝王);以及马刺或活塞(他们绝少犯错、是完美的现实主义者)。



科比从意大利回国后就阅读着费城,感受着费城,照理,他是费城人的标志,是费城人的骄子,可是他的篮球与城市文化无关。他的性情甚至根本融不到自己家乡球队的土壤里。他是沿着篮球最高度走的人,在篮球的名义下,没有家,只有胜利。



巧趣的是,迫使他最后下定决心参加选秀的,也是一个费城人。



1996年夏天,前一季的探花秀、北卡大学的天才摇摆人、费城76人队的斯塔克豪斯在球馆里看见科比独自的杂耍,便向他发出了邀请。依靠经验和技巧,斯塔克豪斯先声夺人,但此后,他却全然无法阻挡这个孩子快速多变的切入。结果科比以8比5的优势,打败了这个在NBA首季场场均19.2分的同乡天才。



从那时起,这个费城的杀神便睁开了眼睛,开始丈量自己和NBA巅峰之间的距离。



人生提示

青涩时代的科比,与土生土长的NBA球员确实有着很大的不同。



NBA历史上不乏古怪的巨星,但像这样因古怪而“孤独”的人恐怕再也找不到第二个。



有人说,科比的孤独是他孤癖的病态性格使然;有人说,科比的孤独是他与世界为敌使然,他是自作自受。这些说法都不准确,甚至有失偏颇。



其实,真正导致科比孤独的原因还缘于他的童年。12岁之前,他随父辗转欧美多个城市,颠沛流离的生活,致使他根本没有一个固定的同龄玩伴,加之他“南腔北调”的语言,这使得他走到哪里,都难以做到入乡随俗。



也许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心理所致,他从小就在心里埋下了这么一个信念:长大后一定要走父亲的路,但一定要远远超越父亲。于是他以同龄人少有的耐性、耐心和耐力苦练篮球基本功。这正是导致他日后与周遭格格不入的最初动因。



这颇像20世纪末中国走进市场经济后举家出门淘金的商人们。他们大有可能今年在北京混,明年转战广东,后年又移师上海,那么正处于学龄期的子女怎么办?寄读!



“寄读生”的确承受得太多,不停地轮换的生活背景,致使他们即使能交到朋友,充其量也只是游离于表面的泛泛之交,无法达到“死忠”的程度。试想,没有朋友的孩子,他的性格发展能不走向“另类”吗?



许多人在中小学生时期就有类似的经历:当身边出现了寄读生时,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要在对方面前表现出自己作为“地头蛇”的优越,丝毫不去考虑对方的感受;当自己有一天也变成“寄读生”时,却不停地向父母哭诉自己在学校受到的各种不公平待遇。



我们能给予的提示是:孩子在人格塑型期,一切都尚未定型,应该尽量地提供一个相对比较安定的环境,颠沛流离的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乃至人生观而言,弊大于利!不信,去问问那些经历过频繁的“寄读生”生活的孩子们,谁没有一本孤苦的伤心史呢?他们日后的人生之路,又有几个是平坦的呢?



沿着歪歪扭扭的孤苦之道一路杀回费城中学后,这个多少受过一点欧洲文明影响的美国黑人少年,以其出色的球技征服了美国中学联赛中无数的同龄人,但在社交礼仪方面却渐渐地露出了与本土文化格格不入的窘态,成了不伦不类的“半拉子绅士”。



当然他也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因有限的条件所致,他从欧洲秉承的文化只是皮毛而已。当他直来直去的交流方式受到中学时期的队友们嘲笑后,他对这种隔阂困惑万分。他本能地与周围人保持着距离,并尽力地克制着自己的话语权,一门子心事只投放在NBA的选秀上。



再说他的家教。谁都知道家庭教育对一个少年人格成长期的重要性,但遗憾的是,科比的母亲,一个准文盲妇女,不可能灌输给自己的儿子完整的人格修养,也不会调教他应该有怎样正确的人生努力方向。这就无形中纵容了孩子一身的反骨,并使其本来就寥若晨星的人脉几乎归零。于是他更加沉默了。



瞧过科比,回到我们的周遭,同样不难找到孤独的沉默者。然而沉默能换来金子?未必!



但凡沉默无非两种:一种是先天性的内向型性格所致;一种和科比一样,受制于某种难以愈越的环境或压力。前者既不恨世也不厌世,没什么攻击性,也难给他人造成什么威胁;而后者表现于外在的沉默并不代表心里的沉默,他们本来有很高的价值取向,当这种取向受到压制时,心里就产生了抵抗情绪,他们极有可能对自己狠,甚至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为的只是有朝一日要证明自己强于别人。正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那么你选择了科比式的沉默了吗?



如果是,那么你就要注意了。你的这种情绪带到工作上,那是好事,但若是放在人事斗争上的话,那么在众人眼里的你将是多么的恐怖!

                                                                    ——舍 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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