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来美国4个月,办很多事情时出生公证给我带来比较大的麻烦,所以在这里给各位即将赴美的同学提个醒:
我是去年10月和LG来的美国,临行前我们去知春路海诚公证处(不好意思提名字了,因为实在太来气了!)做了好几份出生公证,想着到了美国提供身份证明的时候可以用得上。事实证明,在美国的确很多地方都需要出示身份证明,而且很多时候往往需要两份,比如目前我们头疼的驾照。
我拿的是H4,所以不能办SSN,因此,我只有一份身份证明,就是护照。我最近在办驾照的时候,MVD需要两份证明,我们很开心啊,因为我们在国内办了出生公证了,当时还想着我们还挺有先见之明的。结果没想到,那个公证处给我们的公证书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和盖了公证处的章,而且没有留下公证人的联系方式。而美国的要求很严格,要求翻译者和公证者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而且必须留下联系方式,因此MVD不承认那份公证。于是我们不得不另外找人翻译,找人公证……钱是小问题,但真的很麻烦。没想到在国内花了那么多钱做的公证居然用不了,太让人失望了,也让我们对那家公证处的资质产生了极大的怀疑,他们做这一行的,难道不知道翻译者和公证者需要两个人么??
我们当时还做了婚姻公证,但是还没有遇见需要用的地方,所以不知道它是否也会出问题。
大家如果正在考虑要做公证的话,一定要跟对方说清楚,避免发生我们这样的情况,花了钱买了一堆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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