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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 自身血淋淋教训,提醒广大寄友防范极品房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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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13:22:01 |只看该作者
我长知识啦 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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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17:11:40 |只看该作者
我上次想租海澄轩也遇到学姐说好我找到室友就租给我,结果我几个小时内找好室友了,她又告诉我说有两间房已经定好租给别人了......我真是白花力气找室友了- -  不过这种事大概常有吧 房东 房客都想多留一手 只是你这个学姐也留太多备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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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17:22:23 |只看该作者
妹子,别气。我也有在招租。如果你不介意住客厅,你可以联系我。。。我不会像介个银一样的。我和你的角色是相反的,各种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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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6 13:12:58 |只看该作者
楼主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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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6 13:55:2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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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6 21:29:43 |只看该作者
唉···只能说楼主最后没和这样的人住一起 是万幸!!还好你没住进去····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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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6 22:58:11 |只看该作者
狗血一般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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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8 00:31:28 |只看该作者
:hug: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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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8 10:06:06 |只看该作者
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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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8:03:32 |只看该作者
首先她是通过朋友介绍来租海澄轩的,所以她租下整套房的价钱是14000+hkd(很便宜)。

其次住小房的女生我认识,可爱很好说话,已经决定6月回国工作了,并不存在赖着不走的情况。

再着,这个美女姐姐(jenny)是作息很不规律的人,她有一个帅帅的男朋友会经常来住哦。她时不时还会很晚回来或者他男朋友会半夜离开(虽然别人的私生活我无权过问,但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舍友休息,也请其他租房子的筒子们细想)

最后,为什么我这么清楚,因为她就住我楼上,她现在的两个舍友都是我朋友,加上我对她高价出租小房和客厅給我朋友的行为很看不过眼,看了此贴更满满都是要伸张正义之感。

最最后,顺便帮我自己出租的客厅做个广告吧~3300hkd哦,家具都置办好了。7月起租。房子只住3人(包客厅)。一个是中大13fall的master,一个是港岛工作的女生,大家都很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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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 00:55:21 |只看该作者
: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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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4 13:08:13 |只看该作者
长知识了……正准备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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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5 20:30:49 |只看该作者
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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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4 22:52:33 |只看该作者
szeching 发表于 2013-4-30 13:15
在香港,只有业主与租客签的租约合同是受合法保护的。某个租客作为二房东再与其他租客签的“合约”是不合 ...

瞎说。不管是二房东还是业主,签的都是非法的。

如果到政府打完税,不管是二房东还是业主,签的都是合法的,不过二房东的协议需要遵从原协议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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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7 21:01:58 |只看该作者
在香港有同学一起还是不错的,实在不济还能投靠打个地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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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身血淋淋教训,提醒广大寄友防范极品房东!!!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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