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我催的不够紧,我是5月1日(事后看4月30日跟5月1日有很大差别。。。)提交材料,心想过两个半月再催,于是我7月17日才打电话催加急,23日以email的形式告知我加急失败,但同时另一封email通知我的case request for evidence。。。而且并没有在邮件中告诉我具体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只是说以mail的形式寄出,在上面会注明我需要什么材料。。。等到26日我收到这封信的时候学校注册截止日期已经到了,我只能跟学校申请延迟一年入学。同时向移民局申请撤销case,没有必要再提交补充材料了。。。经过这件事可以看出,在我打电话催加急之前他们应该根本没动过我的材料,白白地放了两个半月。。。主要是我没想到自己的材料准备得不充分,觉得最后关头催一下就能给通过了,结果导致给自己留的时间太少,失去了其它选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