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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ingHK 发表于 2015-7-20 15:40 现在应该是2233333333333333333333333形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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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ywoo 发表于 2014-05-19 17:22 本帖最后由 kaywoo 于 2014-5-19 17:33 编辑 親,你怎麼還是沒明白啊。。。:L 1. 樓主的舊簽2014年8月12日到期,如果他7月12日之前找到工作,就可以直接拿著新合同正常提交IANG續簽申請。 2. 如果真的那麼不好彩8月12日才拿到新公司的合同,也可照樣呈交IANG續簽申請,但是入境處不會驅逐你出境,只是叫你留在香港等待新簽,等新簽辦好了就去領,生效日期為舊簽到期日(即2014年8月12日),依然是合法逗留,但拿到新簽前不可從事僱傭工作(真人真事你就不要再質疑了...sigh)。沒有臨時簽證這種東西。。。 3. 如果真的非常不幸8月12日之後才在港找到新工作,那只能是8月12日的時候離境,然後按照往屆非本地畢業生重新申請IANG才能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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