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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思考] 我对Arg的一点认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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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02:03:25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终于考完AW了。运气比较好,碰到了又好写又高频的人脑与电脑,也碰到了又经典又简单的“宵禁”。
多少有点侥幸,因为考前一天还在为高频里面的几道题犯愁,所以说我的整个复习是不成功的。仅有的做的比较好的一点是把频率大于30的所有issue认真地列了提纲,不过建议大家要把这个和写全文同步进行。我就是先花了大量时间写提纲,完成的时候剩下不到一周时间。到最后完成了可怜兮兮的3篇issue,限时成功的就只有一篇issue51了。

说实话像我这种与其发“经验帖”不如发“教训帖”来的实在和深刻,但想想自己从寄托作文版攫取了那么多,现在又偷偷离开,是很过意不去又伤rp的。所以挖空心思在想自己有没有可以给大家一点启发或者多少激起一点思路的东西。所幸还是被我找到一点。

【Arg的常规思路和写法】
以我的第一篇Arg为例吧。(https://bbs.gter.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15933
记得当时我是听了东方的网络课堂,又认真看了一些版上的材料,毕恭毕敬地写出了我的AW第一篇。摘录我的两个TS:First of all, the arguer commits the "after this, therefore because of this" fallacy.  Another problem that undermines the argument is the "false analogy". 怎么样,血统够纯正的吧?
我也确实发现了一大部分网友也是这种写法(几乎是全部),暂且称之为“基于错误的写法”。无外乎找个错误形成一段,段首说作者犯了某某错误,然后解释一下这个错误,接下来举反例,最后总结一下。大家备考也几乎都是从“Arg典型错误”,“Arg七宗罪”等开始的。

【我的Arg分析法】
不是说上面这种写法不好(事实上我最后的Arg写法实质上也跟这个大同小异),只是说老外成天看到这种架构的文章难免会烦。要是我们稍加变换,换种架构来写,或许可以起到意向不到的效果。暂且称下面要介绍的方法为“基于推理的写法”。

Arg题目我分析了100多题,看下来的结果是推理思路大体上无外乎以下3类:

1, 因果类
说现在有A和B这两个事物,然后作者要么直接(很少)说“A导致了B”/“B是因为A”,要么是用了这一条作为推出其他结论的论据。
针对这一条,我们可以这么来想
1.1确实存在A?(大多数时候是“A真的如作者所说吗?”,ETS通常会作些模糊的小动作)
1.2确实导致了B?(跟上面一个道理,比如说犯罪率下降了,但未必真的下降了)
1.3一定是A导致了B?(还有其他因素同样可以导致B)
1.4 A能导致B?(比较少出现,如果有则一般就是作者做的主观猜测,我们如果顺着他的思路走很容易被误导)

这四点差不多可以把因果问题分析透彻了。先期的时候我们可以对每个因果问题都尝试从以上4点来考虑(当然不是每个因果都会同时犯所有4个错误),这对于锻炼思维的全面性是很有好处的,特别是找不出错误的时候,从这4方面想想多少都会发现些问题。中期呢,重点考虑1.2和1.3,因为一来大多数因果都是出在这两点上,二来其他两点批驳起来似乎流氓了一点,呵呵。中期的时候会特别别扭,因为你会发现你看问题的方式不一样了,出来一个因果你就拼命用这四个来套,甚至很多非常简单,一眼就看出的问题你要费老大劲才发现。虽然我几乎可以保证你看出的问题肯定比一般人多且深刻,但效率是极低的。后期的话,就抛开这些条条框框,真正做到“快准狠”。(很可惜,正当我在中期和后期之间努力挣扎的时候,准备时间也快没了。)

2,论据不足类
呵呵,其实每个问题都是因为论据不足,只是我觉得称这类为“论据不足”更贴切点。记得当初还在版上问过“论据不足”和“错误因果”的不同,其实实在没有必要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一定要,我还是比较倾向最初的想法:即“错误因果”强调是否是由于“因”,“论据不足”强调是否能推出“果”)
这类问题就是说有A存在,然后我们能推出B
一般可以这么想:
2.1有A的条件下,还有其他条件能导致非B?
2.2确实做到了A?
2.3 A能推出B?(这个跟2.1有区别,这里不考虑其他因素。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有的话属于无关论据。错误虽然简单,但隐蔽性也比较强。)
主要考虑前两点。

3,无理要求类
是说有这么一个B问题,我们要用A方法来解决。
3.1 B问题确实存在?
3.2 做A可以解决B?(即使做了A,其他因素也可能导致非B)
3.3 我们是否已经做了A?(这点比较流氓,充分抓住ETS没多说那一句的话的弱点,又展现我们思维的全面性,呵呵。批驳起来也是特别有力:如果我们已经做了A,问题B还存在,那就说明“A没效果”,也没必要再做了。如果A是“非C”,即A=“遏止C或者减少C”,我们就可以说“C不是引起B的主要因素,我们阻止C(即做A)效果也不会明显”
主要考虑前两点。

这边特别说明一点,如果B本身处于另一个关系中,我们一定不要忘记分析一个这个关系。
比如作者说现在有C现象,导致了B结果,我们要用A去解决,这时B是否存在就可以用C与B之前的关系来探讨了,甚至还有更过分的:现在出现E趋势,D自然就多,C也容易增加,最终导致B(确实有这种题,我看到过!!)。而且,当3.2、3.3比较难下手的时候,B往往是个复杂关系,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一步步“回溯”。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说,你说的我们全都知道,我们平时分析问题大体也是这样的啊。嗯,如果说纯粹思路上来说,差不多是这个套路,至多全面了一点。但我想说的是,既然大家都知道这种分析的思路,为什么不表达出来呢?ETS强调“Analyze the line of reasoning”,我们如果顺着“line”去分析不是更好吗?
所以我的看法是,我们或许可以用以上三种“Arg推理思路”来统领“Arg经典错误”,也就是说形式上用“line of reason”来架构,里面照样用我们的经典错误去填充,这样是不是更加自然,而不会像the arguer commits the "after this, therefore because of this" fallacy这样突兀呢?而且上下文的联系也紧密得多。

这样说可能有点抽象,我举个例子吧。
经典的“错误类比”我们可以划分两块来写:

一、A的方法值得效仿?(这块属于上面三种的因果类)
Are the measures A takes worthy to imitate?
        首先,A真的取得好效果了?(上文的1.2)
        To answer this question, we should first ask that (does A indeed obtain good results after they ...?
        其次,就算取得好效果,是A带来的吗(1.3)
        Even if A has a good outcome, is it ... that leads to ...?
        可能是其他因素导致的
        Anyway, I agree that it is highly possible that A works well, however, it is            also might be the case that.../ many other facts could also bring about the same result ](或者我们这里干脆就用八股的"after this, therefore because of this"来批驳,这时候出来显得自然很多)

二、在本地也有效?(这块属于上面三种的无理要求)
Granted that the strategy is effective in A, is it necessarily applicable to B?
Unfortunately, the arguer does not provide any evidence whether the two situation/regions are similar enough to justify the analogical deduction. In fact, there may exist much dissimilarity. ...
       强调差异性:
       1)可能已经做了(或者做得更好),所以这个不是造成...的主要原因/做...是无用的(上文的3.3)
       Perhaps ... is already better than ..., [and... is not primarily responsible for.../ and... is useless to ...So, in this case there is no need to do it again.
       2)即使做了,但是由于其他跟B地差异,还是导致无法达到预期(3.2)

我们甚至可以在两块之间加上一句“Having examine the above question, we can better answer this one:....”来使上下文更连贯,思维更严密。
其他各种错误也可以这样自然地融入到这种“基于推理的写法”中,而我常用的是用问句来表达这种line,大家当然也可以尝试用其他各种方式来写。

这样的一种写法可能会使得很多文章主题段只有两段(因为可能一个推理关系里包含了多个错误,而我们原先是按错误来分段的),这是我最初比较担心的一个地方(大家可以参见我这篇“关于Arg错误点整合的问题”https://bbs.gter.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20797)当时是初步产生了想法,但老是苦恼找不齐3个“错误”。但事实上我们找的不是错误,而是“错误的推理”,而一道题确实也就1~2个主要的推理关系,有些甚至只有1个。有人要问,那要是只有一个关系,我们难道只写一段?那样子,可能别人看了会比较累,我们可以分段来处理。比如整个题目只有一个因果关系,那我们三段可以分别考查“因”,“果”及“因果关系”。而这样的题目往往“因”和“果”就很复杂(嵌套了其他关系),足够写一段了。

嗯,以上差不多是我对Arg的一点小的认识,我也是用这种方法来准备Arg的,特别在后期,感觉破题非常快。考试中碰到的那道“宵禁制度”也正好是用我上面举的例子的方法去写的。
当然,因为最终分数没有出来,我不知道这样写有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只是但愿各位能从这些文字里多少得到一些什么的,拓展一下思路之类的,绝对不要轻易改变自己已经形成的写作方法。毕竟是应试考试,要是我的写法很不符合ETS胃口,那岂不是耽误了各位的前程?最后,大家有什么疑问或者意见也欢迎提出。

[ 本帖最后由 chinacola 于 2006-9-9 02: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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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03:20:02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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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arashi desu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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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10:26:32 |显示全部楼层
谢了
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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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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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9 21:33:38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好,其实我在准备的时候也有类似的体会,楼主系统归纳出来了,真不错,赞!
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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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几天就开始写AW了,多谢前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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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4 10:22: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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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对Arg的一点认识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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