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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0 09:57: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转自:法律与生活

“老外”在法律圈
  当时序流转,2005年到来时,接连有消息传来,越来越多的海外留学生来中国学习法律,越来越多的法律人越洋来到中国供职。
  猛然回首,发现学生留学国外学习法律、法学学者到海外交流令人羡慕,哈佛法学博

士一度高山仰止已成过去!
  是什么促成了这样的转变?又是什么吸引着这些“老外”?在这些“老外”眼里,中外法律有什么区别?
  在几个月间,记者走进大学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寻访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老外”们。
  听他们讲述自己的故事时,痴迷金庸的韩国小姑娘有之;像新加坡人连金强那样来北京为律师事务所开拓新的法律实务的法律人有之。在后者的眼里,“中国是一个迅速成长的市场,不论是律师行业还是其他行业,每个人不得不关注中国的发展”,而他选择到中国,是为了“经历或者见证这一历史性的过程”。
  也是在这个年度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实习的一位香港学生,在目睹了因案件数量增多法官忙得团团转的情景后说的话,也许能诠释什么是中国对这些“老外”的吸引力:“作为中国的首都北京,经济发展一日千里,随之而来的是百姓高涨的个人权利意识。”
  见证了新中国五十年法制发展历程的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把吸引力定位在“中国改革开放在法律层面的一个折射”上。站在更高的层面,他看到的是“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
  外国法律人的中国情结
  本刊记者 杜智娜
  有这样一群“老外”,或是求学中国,或是痴迷中国,或是看好中国,亦或是把自己当做中国人,怀着不同的“中国梦”,他们远涉重洋,从世界各地来到中国。他们和中国法律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他们都在激情满怀地融入中国。
  因为金庸,走近中国
  人物:卢恩泳,国籍:韩国,职业: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硕士
  2004年9月1日,开学第一天,中国人民大学像往年一样,挂出了“欢迎新同学”的横幅。这时,一个十分乖巧的女孩儿走进了经济法研究生的教室,礼貌地向同学们点点头,坐在了靠窗的位置上。
  “大家好,我叫卢恩泳,来自韩国,请多关照。”班会上,女孩用还算流利的中国话做着自我介绍。
  卢恩泳与中国结缘,竟因金庸先生的 武侠小说
  高中二年级,16岁的花季女孩无意间看到了韩文版《射雕英雄传》,刚翻了两页就已经爱不释手。从此,她迷上了金庸先生的小说,憨郭靖、俏黄蓉……她开始对中国这个古老的国度充满幻想。“其实,我只读了金庸先生的《倚天屠龙记》、《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这三本小说,但每一本我都读了五遍。”
  “高中一毕业,我就向父母提出到中国读大学,但他们认为我太小,不能很好地照顾自己,没有同意。”后来,卢恩泳考进了位于汉城的庆熙大学,选择了汉语专业。
  虽然没能到中国读大学,但卢恩泳的心早已飞到了中国。一年后,她实在按捺不住,就休学一年,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语言。那是1999年,她第一次来中国。
  “来中国之前,我的朋友们都对我说:‘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很危险,你不要去。’可是我实在太想来中国了,怎么办呢?那我就待在宿舍里不出来好了。”卢恩泳笑笑继续说,“来中国以后,我发现根本就不是他们说的那样。”
  “当时,我没有中国朋友。”她认为自己没有交到中国朋友是因为自己中国话说得不好,“因为我说得慢,也不是很准确,他们没有耐心听。”
  如今不同了,卢恩泳的中国话已经说得很标准了。她主要靠听中文歌和看中文电视剧来练习中文,“我很喜欢无印良品(一个组合)的歌,他们的歌词写得很真实。我还爱看电影《洗澡》、《一个都不能少》,最喜欢的电视剧是陈道明主演的《康熙大帝》。”
  卢恩泳第二次来中国是2001年,当时她已经是大学三年级的学生了,她主动申请到青岛大学做了一年的交换生。“青岛并没有给我‘在中国’的感觉,因为那里的韩国人很多,即使你不会说中国话,也可以生活得很好。”
  大学毕业后,卢恩泳决定考研究生。这时,她的一位教授给她提了一个建议:“目前中国的法律发展得很快,你可以去中国读法学研究生,特别是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法律。”
  对于一个本科学中文的韩国学生来说,让她在几个月内考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并考进享有盛誉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实在是太难了。“我要学习6门课程,有民法、刑法、宪法、法制史、经济法、法理学,这些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卢恩泳第一年的成绩并不理想,她没有放弃。
  成功总是钟情于那些执着的人。第二年,她来到人民大学,在一位中国法学硕士生的帮助下,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被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录取,她还是班里惟一的留学生。
  由于之前有两年在中国听课的经验,所以中文授课对卢恩泳来说已经不再是困难。“我有80%都能听懂。”
  最让她难忘的是,去年第一次听国际法课。“那个老师讲课地方口音很重,一节课下来,我一句话都没听懂。后来,听习惯了也就听得懂一些了。有一次,国际法老师讲课,旁边的中国同学问我:‘老师刚才说什么?’我告诉了她,她非常吃惊:‘我都没听清楚,你竟然听得懂?’”她模仿着同学吃惊的样子。
  研究生开设的课并不多,但卢恩泳自己的课程表却安排得满满的。“因为我没有学过中国法律,所以在没有研究生课的时候,我就去旁听其他课。”学校的网站是她每天必须浏览的,因为在网站上,她可以找到上课的时间和地点。
  卢恩泳的导师史际春教授建议她学习中国法律的同时比照一下韩国的法律,这样更有利于她理解和学习。“可是,我发现韩国的法律比中国的要难懂一些,因为韩国的法律是从日本翻译过来的,翻译得不是很通俗,不像中国的法律写的这么清楚。”
  让卢恩泳有些为难的是明年的毕业论文,“我从来没有写过两万多字的论文。即使本科毕业时,也只是通过学校的考试就行了,到中国以后,才开始写论文。”听到同学们说“毕业论文不难”,她很羡慕。不过,她表示会用心去写,毕竟毕业论文是研究生学习的总结。
  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卢恩泳并没有急于找工作,“我还想继续考人大的经济法博士。”
  这次来中国,卢恩泳不再感觉孤单,因为她本科的两个同学也在北京读研究生,一个在清华大学、一个在北京师范大学。“我的表哥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读研究生,我的表妹准备考北京大学的本科,现在也在北京复习。”她解释说,表哥是她姨妈家的孩子,他认为中国是一个很神秘的国家,所以本科时他就来了中国,已经八年了。而表妹则是“爸爸的爸爸的姐姐的孙女”,她一边说一边用右手的食指在桌子上比画着。“她是被父母劝来的,在韩国,很多人喜欢中国,都在学汉语。”
  让她感觉不孤单的另一个原因是“我根本不觉得自己是外国人,我看什么都很熟悉”。她说,前两天她的弟弟来北京找她玩,因为是第一次来北京,他说北京路上车很多,人更多,这样过马路很危险。“这时,我才意识到,哦,韩国没有这么多车,也没有这么多人,原来这是在中国。”
  “我来中国以后胖了,因为韩国的菜很清淡,中国菜味浓,我很喜欢吃,所以吃胖了。”卢恩泳说:“韩国人最喜欢中国的四大菜是:鱼香肉丝、京酱肉丝、宫爆鸡丁、糖醋里脊。这是我的前辈(学长)告诉我的。”
  想家的时候,卢恩泳就约家人在网上视频聊天。“爸爸妈妈还没有来过北京,他们说,明年夏天我毕业的时候,他们会来北京参加我的毕业典礼。”
  背着“干粮”来中国
  人物:大龙,国籍:美国,职业:美国加州西部法律学院本科学生
  大龙的英文名字叫Jordan,但朋友们都习惯叫他大龙。取名大龙,是因为龙是中华民族这个古老的民族的图腾。
  “我还有姓的,我的一位美国的好朋友是华侨,他姓马,我就借用了他的姓,起名马大龙。可是我的中文老师总是叫我马大哈,后来我就把姓省去了。这次师傅说我可以用他的姓,然后再改名叫小龙。那我就真成名人了。”
  大龙所说的“师傅”是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肖霖。大龙说能认识李律师,并来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很幸运”。
  2005年春节,李肖霖作为北京市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律师代表团成员去美国访问。访问期间,美国刑事辩护委员会的一个老朋友,向他推荐了中文说得“很溜”,并对中国法律十分感兴趣的大龙。
  “当时,我正好在纽约,一接到老师的通知,立刻就赶去见李律师。李律师对我很热情,并承诺回国后就给我发邀请函。”每次提起与李律师的相识,大龙的激动之情都溢于言表。
  这次是大龙第三次来中国了。
  2000年,大龙第一次来到中国,当时在北京教育学院学了两个月的中文。之后,他到了英国的一所学校,主修中国政治学和中国法律,这时,他发现自己“对中国的法律很感兴趣”。
  2002年,大龙第二次来到中国,在上海复旦大学学习了一年。“第一个学期,我先学习中文,主要是学习语言。第二个学期,我开始学习法律,但学校只允许我选三门法律课,就是国际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复旦大学的课程结束以后,大龙回到美国,到加州西部法律学院继续学习法律。
  今年是大龙学习的最后一个学期,为了能够来中国实习,他早在去年暑假就提前修完了第三年的课程。
  美国法学院对学生实习要求很严格,大龙在中国实习期间,学校曾派来中国政法大学做访问学者的教师到炜衡律师事务所去了解实习情况。
  由于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外国人不能作为刑事诉讼的辩护人(除非被告人是外国人的近亲属),只能以非律师的身份做民事诉讼代理人,大龙把大部分精力放在研习中国民事法律上,尤其是在合同法的学习上颇有心得。他现在正在写一篇中美合同法对比研究的文章。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中,凭借自己特有的优势,大龙为所里处理的一些涉外案件提供了帮助。在涉及到美国某州的一个公司的股权纠纷案中,代理律师与大龙一起探讨案情,他发现律师在引用法律上出现了问题。“很巧,那位律师所查到的法规就在那天被取消了,我立刻从网上把相应的新的条款找了出来。”
  大龙除了学习理论知识外,还跟着师傅去旁听。大龙记忆最深的是那次李律师带他去旁听一个合同纠纷案,这是他第一次去法院旁听,甚至都不知道去的是哪个法院。“我觉得法官很不负责任,原告和被告直接对话,他都不去制止,如果这是在美国,法官会认为这是藐视法庭。”他在具体实务中间,感受着中美法律的不同。
  大龙的这次中国之行与前两次一样,都是自备“粮食”来的。虽然他还是个学生,但他认为已经有能力养活自己,所以没有向父母要钱,而是申请助学贷款用以支付来中国的开销。
  也正是如此,他在生活上特别节俭。今年4月28日,他到达北京时正好赶上劳动节,因为找不到朋友,也找不到房子住,他只好先在律师事务所的所在地——北京友谊宾馆住下了。“可是,宾馆的费用太高了,我不能长时间住在这里。”
  之后,律所的两位律师帮大龙在知春里租了一套房子,他刚刚住了一个月就被房东赶了出来。“他说他不会把房子租给外国人的,我又生气又无奈,只好另外在五道口找到一套三居室,与一个菲律宾人、一个澳大利亚人合租。”大龙感到很委屈。
  “我要用我所学的中国的合同法,起诉这个房东。”大龙一本正经地说,“租房时,我多交了一个月的房租做押金,我已经搬走很久了,他至今都没有把房租退给我。”
  大龙喜欢去逛秀水街和红桥市场。在上海生活了一年的大龙,遇到上海人,还要和人家对上两句上海话。“侬是哪国人?”“侬在这里做啥?”“阿拉是美国人。”他甚至还会用上海话讨价还价。
  大龙在中国的另一大收获就是找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朋友。带着这份爱情,8月20日,他回美国了。“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回中国工作。”这是他离开北京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拍着胸膛,为人民服务
  人物:Nima,国籍:澳大利亚,职业: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7年前,一位澳大利亚的律师辞去律所的工作,收拾行囊,只身来到中国,开始了中国寻梦之旅。他就是Nima(尼曼),如今就职于上海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
  2005年9月5日下午1点,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丽都饭店内的星巴克咖啡厅,本刊记者见到了来北京出差的Nima。
  递上一张名片后,Nima从他的中文名字“龚哲平”谈起他与中国的渊源。
  1999年,应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龚教授的邀请,Nima第一次来到了中国,到北京大学为研究生讲课。
  当时,还不会说中国话的他却想为自己起一个中文名字。通过咨询中国的朋友,他决定叫龚哲平。选择姓龚,不仅仅是因为尊重邀请他来中国的龚教授,“我属龙,我热衷于公共事业,而‘龚’恰恰是由一个龙和一个共组成的。”哲学的哲,和平的和,Nima认为这个名字很不错。“人们认为律师喜欢与人争辩,实际上律师也是热爱和平的,他是为了缓解人们之间的矛盾而辩。”
  来中国之前,Nima在澳大利亚一家很有名的律师事务所工作,可观的收入、舒适的环境、稳定的发展前景,让他认为自己的生活“太舒服了”,没有了创新和挑战,于是,他决定到一些发展中国家,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开始的时候,我对中国不是很了解,兴趣也不是很大。” Nima对一些发展中的国家做了一个小调查:哪个国家是比较有前途的。他调查了南美洲的几个国家、非洲的几个国家、东欧的一些小国家,还有中国。“很明显,中国是最有前途的。”
  Nima认为中国的法律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一是变化频繁,二是白色空间多”,他顺手拿起记者带来的杂志,翻开印满字的一页说:“这里已经没有白色空间了。”又指着封面说:“这里还有很大的白色空间可以写字。澳大利亚的法律已经没有白色空间了,但中国的法律还有可以写字的空白。所以在这样的环境里,你可以充分发挥你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只要你能想办法,事情是可以做好的。”
  在北大教了一个学期的课后,Nima回澳大利亚做了一个项目。再回中国,他决定扎根了。
  准备实现自己价值的他突然发现,自己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说,“语言不通,做什么事情都很困难。”除了学习,他别无选择。他开始大量地查字典、学拼音、听磁带、看电影,还把中国朋友带到家里为自己补习。
  如今,他已经能说一口流利的中国话,“这都是依靠中国人的热情。刚开始学的时候,遇到一个两个字的词语,可我只能说出一个字,朋友们就会说:‘哎哟,你说得很棒呀!’ 让我有勇气继续说下去。”正是得到这样的鼓励,Nima越来越有信心。
  再次来中国后,Nima一直没有和龚教授联系,“哪天我会突然跑到他家,对他说:‘龚教授,你看我也会说中国话了’。”他很得意地笑着说。
  Nima一边自学中文,一边为学校的学生讲MBA的课程,同时也与一些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合作做一些项目。不久,他加入到一个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中国的代表处,在那里认识了一些中国律师,和他们合作得很愉快。“后来我们都出来到了一家中国律师事务所,做了两年。给各种各样的国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各种各样的机构做了各种各样的项目。”
  “说老实话,那段时间过得很苦。有的时候早晨一睁开眼,我就想,我这样做到底对不对,我是不是已经做好了。” Nima这样问自己:在自己的国家,无论法律、语言、朋友等等各方面都很方便,如果不离开澳大利亚,这时候你已经成为律所的合伙律师。再过几年你想干什么?你将来会怎么样?你是一个外国人,在中国的律所虽然学了不少东西,但是受有关规定限制你不能成为合伙人,如果去外国的律所,人家会认为你是中国律所培养起来的,可能你学的东西用不上而不接纳你。后来的事实证明,Nima的担心是多余的。
  “当时我都在怀疑我做得到底对不对。每天早晨心脏都会跳跳跳。” Nima把左手放在心脏上,微闭了一下眼睛,“但我决定这样做了,决定要为中国的社会服务,我最终的目的就是服务,我要发挥我的能力。”语气中,透着无怨无悔的坚定。
  去年9月,Nima到了现在的公司,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法律顾问。
  “很少会有一个员工喜欢自己的上司,我就很喜欢我的上司。” Nima说,5年前,他曾与公司的法律总监有一面之交,是他们的朋友介绍的。“他是一个美国律师,在中国工作了20多年,很伟大。他人很好,又很有经验。当时,他对我的印象也很好。”
  “第二次与他接触是通过邮件。当时他在新加坡一家公司工作,他给我发邮件说可以给我一个很好的工作,问我要不要过去。我回答说:‘对不起,我很愿意和您一起工作,也知道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但是我离不开中国。如果你哪天回到中国,有同样的机会,我很愿意和您合作。’” Nima把两只手重重地放在心脏上,说:“我的心在中国,我要为中国服务,这是我的承诺。如果去了新加坡,可能对我个人的发展很好,但我不想去。”
  “真没想到,几年后,他真的回到中国,到了现在的公司,他再次和我联系,问:‘要不要过来?’我说:‘去!’虽然要离开北京,但我没有离开中国。”
  对Nima而言,离开北京就好像离开自己的老家,“每次回北京出差,飞机一降落,我的心就开始激烈地跳动。坐上出租车,听司机一口的京腔,我的心,哎呀……” Nima再次把左手压在心脏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Nima曾在海淀区高粱桥斜街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对那里“太熟悉了”,每次回到那里,“心里都有种酸酸的感觉”。
  “那个地方很普通,但是我喜欢。胡同口,这边是卖煎饼的,那边是卖凉皮的。时间长了,我和他们都认识了,他们都不会再问吃凉皮加不加辣椒、吃煎饼放不放葱,太熟悉了。”
  Nima 来中国后,并没有急于去各地游玩儿。“我来中国的心态就是要长期留在这里,玩儿的机会多着呢。来北京两年后,我才带外地的朋友第一次去了长城。跟我很多北京的朋友一样,我问他们去过长城吗?他们就没去过,感觉一样。”
  Nima认为上海和北京各有各的不同,他都很喜欢。“但上海和北京都没有给我‘中国’的感觉”。他认为,要想真正的感受到“中国”,必须到农村或者一些比较贫穷的地方,接触那里的老百姓。
  他觉得为贫困的人捐钱是一件好事,但是“自己去做又是另一种味道”,“物质帮助远远比不上精神鼓励,两个结果看上去似乎是一样的,但是两个不同的过程得出的两个不同的结果是有本质区别的。”
  “我们全家人都很喜欢中国。我妈妈是搞儿童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她常常来北京,到一些学校,帮他们培训老师和家长,教他们不要只注意儿童学习教育,还要教他们怎么做好人,做有责任心的人。”
  采访结束时,Nima告诉本刊记者,无论现在在哪里工作,他都会将法律服务事业进行到底。
  中国是个迅速成长的市场
  人物:连金强,国籍:新加坡,职业: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律师
  连金强对中国的感情由来已久。
  “我上小学的时候,就有中文课,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接触唐诗宋词,虽然不是很懂诗的意思,但总是被优美的诗句感染。教中文的老师也特别好,我由此便喜欢上了中文。”如今已经在北京定居的连金强说起诗词仍然很动情。
  一张很“中国”的脸、一口很地道的普通话,如果不是连金强自己介绍,初次见面的人都会认为他是一个中国人。“我会说中文,对中国也很了解,我从来不觉得我是一个外国人,很多同事朋友接触久了都忘了我是外国人。因为我是汉族,祖籍福建,我祖父母那一代去的新加坡。”
  连金强就职的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国际律所,全球有19个国家有律所的办事处。来北京之前,连金强在这家律所驻新加坡办事处工作。1998年起,由于工作的需要,连金强常常到北京出差,直至今年年初,他终于在北京定居下来。
  连金强对中国的历史、文化、政治一直都很感兴趣,他常常阅读一些与中国历史有关的书籍。还喜欢浏览文化古城,“当几千年文化展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就会有种赞叹不已的感觉”。
  “除了看书,我还从中国朋友那里了解中国。”他曾经工作过的一家律所,也有一些与中国有关的诉讼业务,当时他的秘书就是北京人,部门还有一位北大的教授,“我常常与他们聊起中国。”他特别强调了“中国”两个字。
  律所调连金强来北京工作主要是开拓一个新的法律实务领域——国际商务仲裁。
  “我很愿意来中国工作,从工作角度来看,中国是一个迅速成长的市场,不论是律师行业还是其他行业,每个人不得不关注中国的发展。从个人角度来说,觉得中国很有亲切感。如果让我到新加坡之外的国家去工作的话,我第一个就选择到中国来。从社会层面来说,中国正处于一个革新阶段,能经历或者见证这一历史性的过程,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我很喜欢这种参与。”
  “工作其实在哪儿做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你要面对的客户群体变了。”连金强觉得中国人,特别是北方人,比较好客、豪爽,而且接触久了就由律师和客户的交情变成了朋友,这些特点是在其他国家很少见的。这一特点也给他带来不少困惑,“你拜托他们做一些事情,他们答应得很豪爽,实际上他们愿做还是不愿做,愿意投入多少精力去做,一开始可能不是很清楚,有时候需要花一定的时间反复地沟通。”
  让连金强感受更深的是“中国比其他国家更加讲究‘关系’”,作为一个外国人,在没有“关系”的情况下去培养客户群,他感到有些困难。为了绕过这堵墙,他在做着不同的尝试。“其实每个国家都有‘关系’,只是层次程度不同而已。”
  在新加坡,要想当律师也要参加考试,与中国的司法考试相比,连金强认为“肯定是中国的难”。他解释说:“中国报考的门槛很低,只要学习法律的本科生都可以去报名考试,所以就有必要在考试时考得严谨。新加坡相反,能去报考的人员很有限,主要是新加坡国大法学院的毕业生,每年报名的人也就几百个,多数都能考过。”
  刚来北京时,连金强对交通拥堵不理解,对空气污浊不习惯,几个月后,他发现自己已经能够适应了。“就好像你去认识一个人,刚开始你只会去看他的外表,之后慢慢熟悉了你会了解他的性格和思想。同样,到达一个新的城市,开始你可能不太喜欢表面上的东西,甚至会让你很反感,但你深一层地去认识它的时候,你会开始喜欢这个城市。”
  如今,连金强对北京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基本上可以当北京的导游。“如果再让我重新选择在国内工作的城市,我还是会选择北京。”
什么吸引着他们
  ——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原副院长李国光
  9月16日上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建成的漂亮的办公大楼里,李国光接受了《法律与生活》的采访。他异常忙碌,作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的他要经常赶到北京参与立

法工作;担任着上海交通大学客座教授的他还不时给学生们开设应用民商法的讲座。
  就在当天下午,李国光还要赶到上海市的一个基层法院给法官们讲解有关物权法的问题。68岁的他依然激情澎湃地关注着中国法院和法制建设的每一件大事。
  我们一直在进步
  记者:作为一名在法院工作了45年的大法官,您对中国法院有着怎样的评价?
  李国光:我们的法院一直在进步。改革开放以前的法院的机构设置很简单,只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现在的法院除此之外还有立案庭、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少年法庭、审判监督庭(赔偿办公室)、执行庭等。
  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法院的人员构成、审判水平和司法程序上都有很大的改进。在这次世界法律大会上一名美国律师对我说,她没想到中国有这么高水平的法官、这么高质量的演讲、这么高层次的理念。她说她回到美国后一定让她的同行来中国看看。
  记者:那么,您又是如何看待中国律师和检察官群体的呢?
  李国光:中国的律师和检察官和法官是同步进步的。就拿中国律师业来说,虽然只恢复了26年,但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目前,全国已有执业律师10.2万多人,律师事务所1.1万多个。仅2004年,北京1万名律师执业收入就为48亿人民币。在世界法律大会专题的研讨现场,很多中方代表可以流利地用外语和外方代表交流、研讨,并能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富有创见的学术考量和实践问题,展示了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功底。
  记者:当前中国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频率非常快。截至现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您觉得在这一过程中,哪些事件是应该作为“里程碑”来纪念的?
  李国光:我认为至少应该有3个里程碑。一是1978年9月9日《1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中关于“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规定。以前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必须经省、市、自治区党委批准,检察院逮捕人必须经同级党委批准才能执行。这个规定从最基本的意义上确认了审判、检察独立,保障了法官可以独立依照法律条文进行公正审判。
  二是20世纪80年代,《经济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各级法院设立了经济审判机构。这表明了人民法院开始为经济建设服务和改革开放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开始建立。
  三是20世纪80年代的《行政诉讼法》和1994年《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各级法院行政审判机构和赔偿机构的建立。中国几千年“官审民”的传统观念开始打破,标志国家的行政权力开始纳入法律监督的轨道。体现了对权力的限制以及对权利的保护,可以说从这个时间点开始,中国进入了现代权力制衡时代。
  开放的魅力
  记者:第22界世界法律大会刚刚在中国闭幕,作为“国际服务贸易:法律服务、保险和银行业”专题的中方主席,您觉得这次大会体现了什么?
  李国光:今年的世界法律大会是继1990年在中国成功举办第十四届法律大会后再度在中国召开的盛会。这充分表明中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世人所瞩目,世界对中国各方面的发展越来越关注。就拿本次大会设立的22个专题来说,专题研讨内容涵盖了法律领域的众多学科以及与法律有关的交叉学科,如民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法、网络法、知识产权法、证券法、人权及WTO规则等,这在以前都是无法想象的,我们以前的法律数量很少,规范和调整的内容也很简单。
  记者:世界法律大会让境外的法律人走进了中国。其实这种“走进”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越来越多的境外律师事务所设立驻华机构,同时在国内一些知名的法律院校也有不少的外国留学生在学习中国的法律。您是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李国光:这可以说是中国改革开放在法律层面的一个折射。如果说中国还是计划经济的封闭时代,他们不会选择来中国的。我们没有和你中国做生意,我们来你中国学什么呢。你不准我们来办厂,我学习《公司法》干什么。正是因为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外的法律人才有迫切的要求来中国学习和从事法律工作。中国开放和发展,必然会带来一定的纠纷,这就给他们提供了广阔的法律服务的市场空间。
  记者:但中国的诉讼领域并没有向外资所敞开,境外律师事务所为何源源不断地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呢?
  李国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已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
  有的境外法律人来中国大陆学习和从业不一定是为了在中国执业,如在海外,涉及了反倾销的案件的中国企业很可能就会聘请当地了解中国情况和法律的律师。还有国外的公司也会聘请这些了解中国法律的外国律师。
  记者:对于中国的法院和法治环境,您听到外国的同行的评价是什么?
  李国光:在这次大会上,南非的一个法官对我说,如果有可能,他想来中国当法官。虽然是句玩笑话,但我知道他们表达的是对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由衷的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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