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托家园留学论坛

标题: 关于财力证明 [打印本页]

作者: utsh    时间: 2003-5-11 22:56:57     标题: 关于财力证明

如果钱存在几个银行,是否应把钱取出后都存入一个银行后再开
作者: KentJiang    时间: 2003-5-11 23:10:39

这得分国家,不同国家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作者: utsh    时间: 2003-5-12 05:01:47

谢谢回复, 如果是美国该如何办?
作者: dianaw    时间: 2003-5-12 08:53:03

问问学校,可以分开办,我的学校说可以
作者: laura5579    时间: 2003-5-12 21:42:36

回楼主:
根本没必要取出再统一存后开证明.
重新存一处唯一的好处是可以省一些开证明的手续费,20RMB/份.
作者: 雪中竹    时间: 2003-5-14 03:26:33

最初由 utsh 发表
[B]谢谢回复, 如果是美国该如何办? [/B]


**** 取出,存入一个银行,然后再开吧。
作者: 雪中竹    时间: 2003-5-14 15:03:05

最初由 aloha 发表
[B]

这种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因为如果你重新集中你的存款后,起息日就会变了(变得离签证的日子很近,感觉象是借来?.. [/B]


恩,我个人是取出再存的,一是因为学校的要求,二是因为手续的关系。不过ALOHA说得也有道理,如果你学校没有特殊要求,并且你不怕麻烦的话,那就一个个银行开吧,然后把不同得资金证明凑在一起寄回去。(如果你存钱的银行都有此业务的话。)

另:最好在这之前打个电话给学校确定一下。




欢迎光临 寄托家园留学论坛 (https://bbs.gter.net/)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