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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短租2.14-2.17 [打印本页]

作者: Dylan_kong    时间: 2013-1-24 14:47:27     标题: 求短租2.14-2.17

可容纳一枚男生的短租,最好在旺角,尖沙咀等市中心的地方,2月14日到,2月17日走。谢啦
作者: Dylan_kong    时间: 2013-1-25 10:45:53

有没有合适的房子?
作者: Chanpoming    时间: 2013-1-25 15:32:43

Pls QQ22899315351
作者: Chanpoming    时间: 2013-1-25 15:33:16

Sorry pls QQ 2289315351 is correct
作者: Dylan_kong    时间: 2013-1-29 16:58:50

有没有人有适合的房子?
作者: hklicense    时间: 2013-4-15 16:07:18

根據牌照事務處(牌照處)的紀錄,上述的處所並未持有根據《旅館業條例》(第349章)(《條例》)發出的有效旅館牌照。

根據《條例》,「旅館」是指任何處所,其佔用人、東主或租客顯示在他可提供的住宿範圍內,會向到臨該處所的人士提供收費的住宿地方,而其租出期少於連續28天。現行法例並沒有「民宿」的定義。任何處所,若其經營模式符合《條例》對旅館的釋義,均必須領取旅館牌照。]

《條例》的目的是確保擬用作旅館的處所符合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及《消防條例》(第95章)所訂明的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標準,以保障入住者及樓宇其他使用者的安全。由於無牌旅館的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未經牌照處確定符合法定要求,該等處所對入住者及大廈其他住客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毫無保障,當中的危險實在不容忽視。

為保障你的個人安全,請光顧持牌旅館。牌照處已將最新的持牌旅館名單上載至其網頁 (http://www.hadla.gov.hk),以供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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