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aiman 发表于 2013-12-8 10:48 用名词形式更好:a combination of A, B and C
terrylazio 发表于 2013-12-10 09:52 美式写作喜动词不喜名词来表示动作 LZ你已经有combine了就不要together了,redundancy。
shuaiman 发表于 2013-12-10 09:55 好吧。。 感觉名字更正式,更学术一些。。
terrylazio 发表于 2013-12-10 09:58 其实真不是。。。
anranzhilv 发表于 2013-12-10 09:57 这个好像真的是动词好些哦。 感觉一个人的英语地不地道就是从动词的使用来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