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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阻止了gg发机经 [打印本页]

作者: 小丑鱼    时间: 2004-3-31 10:49:46     标题: 大家不要激动

随便说说变成这样。算了,俺错了,自己有原则就自己去做好了,再也不上来讲话了,ok?
作者: nmly    时间: 2004-3-31 10:55:32

:D考虑到这个问题,发了机警就是违背誓言
按照在电影里看到的......
大家发了机警的一定要找个教堂忏悔一下:D
作者: 九月爱上乒乓球    时间: 2004-3-31 10:59:02

我顶一下吧 这个太有争议了~
作者: eveningboat    时间: 2004-3-31 11:09:23

呵呵,我不是基督徒。anyway, up
作者: nmly    时间: 2004-3-31 11:09:41

我的意见是,这种誓言就是种强加的限制性条约,不签不让你考试,我签了它并不是我的本意,是在它的规则下玩游戏时候一种不得已的选择,那就意味着我是在他的规则下玩游戏时候得遵守这种誓言,在游戏之外我是个自由人.当我出了考场,我已经不是在他设定的规则里玩游戏了,那也就不必遵守这种强加的条约
作者: dezhi    时间: 2004-3-31 11:17:44

确实是个有争议的话题
在我看来,多改几篇文章,要比仅仅发个机经对GTER论坛和其他G友作出的贡献更大
但机经也有它不可缺少的作用
Dilemma
作者: danah    时间: 2004-3-31 11:28:17

呵呵楼主妹妹没有必要这样的啦~~
同意5楼的!!
作者: fishergirl    时间: 2004-3-31 11:29:10

Dilemma,haha,up
作者: fishergirl    时间: 2004-3-31 11:36:00

既然这样,就坚持下去吧,有原则终究是件好事:)
作者: syd    时间: 2004-3-31 11:44:06

never giving to the oath for ETS shits.
oath is for the ones who deserve to.
作者: ballackxjj    时间: 2004-3-31 11:45:15

誓言代表什么? :rolleyes:
像这种誓言在我看就是shit :p
作者: apolloxp    时间: 2004-3-31 12:04:29

果然是dilemma!
up
作者: happymichelle    时间: 2004-3-31 12:08:15

hehe~
楼主说的有理,我在考虑要不要发今天的JJ
作者: needle    时间: 2004-3-31 12:08:28

遵守不道德的法律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感觉争论这个没有意义。只有心里承认的东西才会去遵守,写过这个誓言没有根本不代表我发了誓。


更重要的是,你阻止过你GG看机经么?这么看重ETS的誓言,为什么又要利用别人所谓“背叛”的成果?这不是更不道德么?

我觉得楼主挺幼稚的,恕我直言。
作者: apolloxp    时间: 2004-3-31 12:11:42

好了好了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大家就按自己的原则去办吧
最怕的是没有原则
作者: 我一定会成功^_^    时间: 2004-3-31 12:18:49

赞成!!!
每个人都有自己做人处世的原则,但是要确信自己问心无愧就好了。如果你得到过别人的帮助,那么你就应该做出回报。
最初由 apolloxp 发布
[B]好了好了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大家就按自己的原则去办吧
最怕的是没有原则 [/B]

作者: genie05    时间: 2004-3-31 15:18:27

自己有自己的原则和考虑方法,大家请不要多加评价。

这个话题就到这里吧。
作者: genie05    时间: 2004-3-31 15:19:44

不希望看见有攻击性的贴子 出现,也不希望这个转移大家的注意力,复习为主。
作者: gener    时间: 2004-3-31 15:28:41

最初由 needle 发布
[B]更重要的是,你阻止过你GG看机经么?这么看重ETS的誓言,为什么又要利用别人所谓“背叛”的成果?这不是更不道德么?[/B]

这里俺很少来,
不过还是忍不住再转一下!
作者: linak    时间: 2004-3-31 16:16:50

最初由 needle 发布
[B]遵守不道德的法律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感觉争论这个没有意义。只有心里承认的东西才会去遵守,写过这个誓言没有根本不代表我发了誓。


更重要的是,你阻止过你GG看机..

以下省略...... [/B]



对压,很同意兄台的说法。再说了,和ets这样的shits真的无所谓誓言不誓言的了,要讲原则,但也并不是一味的坚持啊
作者: dalloway    时间: 2004-3-31 16:27:23

just or unjust
呵呵
作者: cysian    时间: 2004-3-31 16:30:48

其实。。。
发机经呢。。。
最好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一贯的其他民族所不能比拟的优良传统--互相帮助,一直对外

不过楼主mm的想法似乎可以理解

一点不解的是,既然不想发机经,又为什么要发这个帖子呢?
其实本来发与不发都是个人的意愿的
没有必要考虑别人的看法的

btw:如果大家都信守诺言,我们大家哪来的高频题看啊?^_^
作者: voxb    时间: 2004-3-31 16:46:30

有保留地理解这种conformity~~
作者: lovebrian    时间: 2004-3-31 18:04:52

结婚的誓言根考试的誓言混为一谈么? 好奇怪的思维哦~~~阿狗都是怎么批驳的?
呵呵
我这也是一家之言~~没有任何攻击性质~~~
作者: so猫    时间: 2004-3-31 18:43:00

这个应该是false analogy的典型吧~~~~
呵呵 每个人都有发和不发的权利和正当的理由
阻止别人发机警 MM就不要出来到处说了撒 呵呵

不过 我强烈B4只看不发机警的人 尤其是在没有多少人考试的考点 比如武汉!!!!!!!!!!!!
作者: ballackxjj    时间: 2004-3-31 22:01:18

16楼的话我本来想说的可是没说

我尊重你和你哥哥的选择
但不明白楼主发此贴做甚
作者: 发呆的小熊    时间: 2004-3-31 22:28:06

呵呵,楼主如此严于律已值得赞赏。但能不能真正在生活里坚守每一个誓言对于我们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如果楼主只是想到未来和GG的婚姻才如此坚决,那这种坚持也值得怀疑。
我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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