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lakeqian 发布
[B]Dendis 文章好
Needle改的好(盼望中)
俺小辈只有占座旁听的份
hoho~~ [/B]
最初由 imong 发布
[B]好像新时代的galaxysong又要诞生了
我今天元气大耗几天之内都估计看不成作文
要是评精华什么的直接pm我就行了~~~~~~ [/B]
最初由 imong 发布
[B]好像新时代的galaxysong又要诞生了
[/B]
最初由 Dendis 发布
[B]needle的意见很中肯,认真研究中……
这两天大家帮我改了不少文章,再次谢谢大家的指导,考完后我也会回来加入你们的队伍! [/B]
[B][I]
Dendis 在 2004-07-25 09:52 AM 谈到:[/I]
首先谢谢needle一直一来的认真修改,在此深深bow一个!
关于那篇法律的文章,有几个问题还想向你请教一下,也帮助我更加清晰地解读原题
你的破题好像是把reform nature和change mind放在两个层面来讲。如果这样的话,我同意应该采取你所说的论证步骤。改变人物的行为方式和改变人们的思想,改变人们的本性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不同的。所以我们的立论点好像有所不同。我把题目看成是这样两个部分:threshold,立法可以限制人们的行为。conclusion,法律无法改变人类本性。后面的改变人类感情和思想我认为是对改变人类本性的一个补充。我以为关键在于强调but后的本性变化。所以论证时我想说明法律并非是最高级的制度,而只是一个低级的产物,它可能需要根据特定的时间,地域,文化特色而产生相应的变化,再者,就人类本性而言,法律无法触及人类深层本质的本我,它不可能改变到我们的原始欲望。人的原罪无法真正救赎。[/B]
[B][I]
Dendis 在 2004-07-25 09:52 AM 谈到:[/I]
法律面对阿拉伯人的文化传统,根本无从下手。而且像堕胎、死刑之类的道德问题,有的地方合法,有的地方非法,这些涉及道德文化的问题都无法通过单一的法律来改变人类的认知。而且像我所说的强奸或是暴力,其实可能都只是自我的一时冲动,但是人可能知道这样做会受惩罚,但就是无法控制,这就是他的本能,法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彻底改变。
以上是个人的拙见,想和你共同就此话题进行商榷,如果言辞不当,敬请包涵。[/B]
最初由 needle 发布
[B]sorry, Dendis。来不及等你的悄悄话回复了(你下线了),未经你允许就把你的悄悄话和我的回复讨论贴在这里了。[/B]
最初由 needle 发布
[B]另外想说的是,Dendis,一篇issue的篇幅只有600字左右,这不是能够纵横驰骋的疆域。你引入一些深刻的概念,是没有空间解释明白的,但由于概念本身并非公理,是不能够拿来直接使用的。你不能假定每个人都已经了解这个概念。就拿你经常用的Freud来说,本身就还是有争议的心理学观,不是么?再说详细一点,你用Freud的本我/自我概念来说明laws的作用,可是什么是本我,什么是自我你都没有告诉大家,你怎么能让分不清楚“本我/自我”的读者确信laws改变的就是自我,不是本我呢?[/B]
最初由 needle 发布
[B]还是reform/change的问题。laws 也许不能reform,但是change这是从现实世界都有目共睹的。。[/B]
最初由 needle 发布
[B]为什么是非法的(outlawing)重婚和他们的宗教理念有冲突呢?他们的宗教理念不正是包容重婚的么?为什么用outlawing?我没太看明白。[/B]
最初由 needle 发布
[B]现在认为理所当然的善恶判断标准,都是立法的影响。[/B]
最初由 needle 发布
[B]人们从肆无忌弹到畏惧法律的惩戒,这也同样是精神层面的转变。[/B]
肆无忌弹到畏惧法律的惩戒,这首先是行为层面的改变,当然,究其深层次本质,最终体现出人们的本能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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