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托家园留学论坛

标题: 赴美留学签证法律常识--拒签的六大主要法律误区[合集] [打印本页]

作者: 加菲熊    时间: 2002-6-8 00:24:37     标题: 赴美留学签证法律常识--拒签的六大主要法律误区[合集]

赴美留学签证法律常识--拒签的六大主要法律误区(1)


2002/04/29 11:56  

  第一大误区-奖学金

  大部分学生都认为,只要有全奖或半奖,签证肯定没问题,或若无奖学金,签证希望就
不大。其实,按美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奖学金的有无或多少与签证的成败无必然的因果关
系,而真正有直接关系的是在你签证时所提交的文件和回答提问中所表露和体现出的所
谓"移民倾向"。

  "移民倾向"的表露和体现有多种迹象和形式,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理解和了解其中的法
律要求。在签证的经济问题上,其主要表现为你对求学的总投资。如你入不敷出,证明你具
有很大的"移民倾向";若你能量入为出,则你的"移民倾向"较小;如你收大于支,那你在经
济上就没有"移民倾向"。

  案例1:一位大学刚毕业并有1/3奖学金但仍要每年支付15,000美元的费用和另一位已工
作三年,有较好的收入但没有奖学金并要每年支付16,000美元的费用。结果,后者顺利通过
签证;前者历经周折,拒签后在律师的帮助下,通过种种举证,最终险胜通过。

  总之,对"移民倾向"的判断是一个非常客观的推断。在申请入学时,应倍加考虑本人的
经济状况或可行性来选择学校。否则,在签证时再修改或很牵强地举证经济能力,可能为时
已晚。(孙律师)





赴美留学签证法律常识--拒签的六大主要法律误区(2)

2002/05/13

  第二大误区-所学专业

  许多学生都错误地认为,奖学金是签证成败的唯一标准。因此,在选专业时,都以能拿
到奖学金为目标而不顾所选专业是否与本人有"密切有关"。美国法律要求,拟深造的专业必
须与本人有"密切关系"。因此,仅有全额奖学金而所选专业不相关,也是表露"移民倾向"的
一种迹象。

  案例2:有3位分别从事外贸、人事培训和光纤通信工作的学生拟深造学科分别为经济
学、教育学和机械学,而且都有2/3以上奖学金,结果都被拒签了,理由很简单:专业不相
关。经专业律师的分析和帮助,后二位学生终于如愿以偿,但第一位学生仍难以过关,只得
再改专业,错过了入学时间。

  对专业的选择和"密切相关"的举证是一个比较技巧和复杂的法律问题。因为,理工科之
间、文商科之间都存在一定的内在交叉联系。从表面看,人事和教育学,光纤通信和机械学
似乎没有联系,但是,作为申请人一定要证明二者同你将来的工作和职业有"密切关系"。对
外贸和经济学的内在联系的举证就不太容易了。因此,在选专业时不能只考虑奖学金而忽视
专业的相关性。所以,在选择专业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以免功亏一篑。(孙律
师)



赴美留学签证法律常识--拒签的六大主要法律误区(3)

2002/05/14 15:08   
  第三大误区-英语语言

  英语语言的问题对每个拟出国深造的人士来说应是举足轻重的,尤其是对学习文科、商
科、法科的学生。许多人只是片面追求考试成绩,把英语的水平同考分的高低相等同。其实
不然,在整个申请学校、奖学金和签证的过程中,英语语言最主要的水平体现在申请人的阐
述和表达的能力,而非英语考分的高低。

  案例3:一位在复旦读EE硕士一年级的学生,托福考分667,赴美国读EE硕士,2/3奖学
金,英语口语也非常流利,自恃签证十拿九稳。但却遭到了3次拒签而百思不得其解。通过
律师的分析,才知道其有相当严重的"移民倾向"问题而该学生却未能用其流利的英语向签证
官阐述和表达以证明和消除签证官的疑虑。最终在律师的辅导下,第四次签证时,用简练和
专业的语言正确地阐述和表达了自己的学习目的,从而顺利地通过了签证。

  由此可见,所谓英语水平的好坏,主要应看申请人能否言而达意,这种能力对申请奖学
金的多少和有无都非常有关。因此,在平时学习英语时,一定要注意对该能力的训练。(孙
律师)


赴美留学签证法律常识--拒签的六大主要法律误区(4)

2002/05/16 13:36  

  第四大误区-在校生和新毕业生

  目前有许多在读和新毕业的大学生和研究生申请赴美深造,但许多人都遭到了拒签。其
中有许多原因,如专业方面、经济上和国内的基础等。因为在读生和新毕业生在经济上和国
内的基础方面是最薄弱以至最容易导致"移民倾向"。因此,在申请学校和签证时要特别注意
文件的表达和内容以较少自己的弱点。

  案例4:一位今年7月份刚毕业的贸易专业的大学生,赴美读MBA,没有奖学金,每年学
费28,000美金。应该说该学生的条件是一个较困难的案子,举证稍有不当,即会遭到拒签。
幸好该学生在第一次签证前就得到了辅导,所以一次就顺利地通过了签证,如在拒签后再进
行咨询和辅导,该案的成功率就会很小。

  对上述案例,律师主要是通过减少该学生的弱点,即经济和国内的基础方面,突出表达
和强调进行弥补的现有优势和条件,以至说服了签证官,一帆风顺。(孙律师)


赴美留学签证法律常识--拒签的六大主要法律误区(5)

2002/05/17 15:20  新浪教育  

  第五大误区-求学的必需性

  许多签证拒签的申请人都感到很困惑,为什么有相同的教育、经济和工作情况的人,有
的签出了而有的则被拒签了?在我们日常处理的大量案例中发现,很少有二个人是完全相同
的情况。

  案例5:有A和B二位申请人,国内学的是外贸本科,都在公司的人事部门做培训工作并
都去学教育学硕士,都有全奖。唯一细小的不同是A在一家跨国公司工作而B在一个20人左右
的公司工作。结果,A顺利地通过了签证而B则没有。

  主要原因是求学的必要性,从签证的政策上讲,A的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而B则没有很明
显的必要性。求学的必要性的有无主要取决于所从事工作的性质、范围和内容,不能一概而
论,照搬照学,而应针对不同的情况,设计不同途径的必要性,才能达到合理的必要性。因
此,每个人在决定迈出求学深造的第一步时一定要从法律上设计好每一步直至顺利拿到签
证。(孙律师)


赴美留学签证法律常识--拒签的六大主要法律误区(6)

2002/05/21 15:23  新浪教育  

  第六大误区-综合印象

  许多人都感到赴美签证就象一个谜,说不清,道不明。拒签后觉得莫名其,自叹运气不
佳。其实不然,从法律上讲,签证的成败除应注意以前五讲所述的有关求学的相关性、必要
性、语言表述、社会和经济关系外,还有家庭情况、文化背景、职业计划、本人面试的印象
和签证官本人的知识等因素,这些条件和因素都对签证的成败起着一定的影响作用,其共同
作用并决定签证的成败。同时,这些因素和条件也是签证官判断"移民倾向"的依据。因此,
这些因素和条件表达的好坏直接决定了签证的成败。

  案例6:A农业本科毕业,在某农大任教9年,赴美读农艺专业硕士,全奖,拒签7次。B
物理本科毕业,在某公司做感应器贸易经理,工作10年,赴美读物理专业硕士,全奖,拒签
8次。上述二位学生都具有较重的"移民倾向",即对求学没有足够的职业计划。经律师辅导
和抗辩,B第9次通过了签证,而A经修改签证文件后,在次年也通过了签证。

  律师在审阅材料时注意到,该二位学生的情况基本相近,不同之处的是A为教师,B是经
理。同时,在家庭成员情况中,A的成分为农民,B是干部。因此,相比之下,B的"移民倾
向"要比A轻。由此可见,签证官只是进行书面审核,因此,签证文件和回答问题所提供的每
一信息都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谨慎为之。(孙律师)



---------------------------------------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任何转载或转贴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

作者: 小小苏    时间: 2015-5-18 22:51:58

谢谢分享




欢迎光临 寄托家园留学论坛 (https://bbs.gter.net/)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