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unpaid employment也是属于opt范畴的,你或者赶紧注册成为当地的registered school volunteer,然后找k-12学校做volunteer吧,法律规定的是每周20小时的volunteer可以算是opt,但是一般你做个每周4小时也可以的,opt主要还是需要你提供雇主联系方式,据说你的大学国际部门跟移民局会打电话check,就是问你是否在这里工作or volunteer,不涉及其他问题,我知道有人是这么给check了(据说的,以前的话根本就不check)。每周除去volunteer的时间,剩下的你爱怎么着都行了,一般我见到的人是这段时间狠狠找工作,实在找不到就打黑工或者同时准备申请深造吧(对于铁心留美的人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