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托天下 寄托天下
查看: 479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未归类] 贸仲上海分会重要通知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声望
52
寄托币
2350
注册时间
2011-4-23
精华
1
帖子
113

律政先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4-6 23:19: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选聘仲裁员的通知



尊敬的贸仲委全体仲裁员: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下称我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我会于1987425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沪府办〔198767号),报请国务院同意后,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市分会于19881227日组建(沪府办〔1988188号),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使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的名称,是独立的民间仲裁机构,独立行使仲裁权,成立至今二十余年已处理了五千余件案件。据此,我会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委)并非同一个仲裁机构。

长期以来,我会与贸仲委基于共同打造贸仲品牌的理念,开展了业务合作关系,共同创设并使用贸仲委的《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共同推广贸仲通用条款,对外逐渐形成贸仲的整体形象。但是,贸仲委修订后的2012版《仲裁规则》,将我会及华南分会定性为贸仲委的派出机构,取消我会对贸仲通用条款争议的管辖(包括将贸仲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在上海/深圳进行仲裁的约定),要求我会及华南分会的裁决书盖贸仲委的印章(我会迄今均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裁决,裁决文书盖我会印章)。上述三个原则性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关于仲裁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的规定,无视当事人订立贸仲通用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剥夺了我会的独立仲裁权。对此,我会与贸仲委就仲裁规则修改事宜进行了近两年的协调,但无果,而贸仲委最终强行颁布了2012版《仲裁规则》。我会对此结果也十分无奈,客观上无法在201251日后适用贸仲委2012版《仲裁规则》。由此可见,造成仲裁员队伍混乱、损害贸仲委声誉的责任并非在于我会。

基于上述情况,我会已经修订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章程》,修订并公布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规则》(下称本会《仲裁规则》),将于201251日起施行。我会于2012331日向您发出了关于贸仲上海分会选聘仲裁员的通知,开始着手设立我会《仲裁员名册》。上述情况,我会此前均已告知贸仲委。

作为独立的仲裁机构,我会当然具有选聘仲裁员的权力,任何人都无权干涉。鉴于各位仲裁员对仲裁事业的贡献以及在业界的卓越成就,我会优先向全体贸仲委仲裁员发出了选聘仲裁员的通知,希望在征得您的同意后,聘请您担任我会仲裁员。不然,在201251日后,您将无法参与我会的仲裁实践,履行仲裁员的职责。因此,我会本次选聘工作并非贸仲委仲裁员换届或贸仲委仲裁员信息登记。众所周知,知名人士在两个以上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的情况在国内外普遍存在,且不为法律所禁止。任何仲裁机构都无权限制其仲裁员在其他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今后,我会的仲裁员同样也可以在贸仲委和/或其他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

在我会发出了选聘通知后,贸仲委又先后发出两则通知,将我会的选聘工作错误解释为贸仲委仲裁员换届及信息登记,作出了贸仲委仲裁员可直接在我会受理的案件中担任仲裁员的错误引导,甚至要求仲裁员撤回已同意担任我会仲裁员的申请,这严重干扰了我会的仲裁员选聘工作,损害了我会的声誉。我们理解这两则通知可能会给您造成一定的困扰,对此我们深表遗憾,因而再次向您发出本通知,就相关事宜作出说明,以正视听。

我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逐步探索并实践了现代化、国际化的仲裁制度,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得到了国内外当事人的普遍认可。因此,我们诚邀您的加入,我们将继续依法有序地推进仲裁员选聘工作,希望您能在选聘截止日期前作出同意接受选聘的回复。

专此函告。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一二年四月六日
已有 1 人评分寄托币 收起 理由
duijinxiaozi + 5 谢谢分享

总评分: 寄托币 + 5   查看全部投币

回应
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声望
2421
寄托币
42355
注册时间
2005-5-7
精华
3
帖子
12312

寄托之心勋章 寄托与我 寄托优秀版主 Libra天秤座 港澳资深筒子 港澳申请助理 律政先锋 分享之阳 寄托兑换店纪念章 US-applicant 美版守护者 荣誉版主

沙发
发表于 2012-4-6 23:27:09 |只看该作者
不是一回事干嘛还叫分会呀。。。
法律阿泰: http://www.weibo.com/5820884819/ 第一时间的海外法学院申请, NGO实习及各种学术会议信息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声望
52
寄托币
2350
注册时间
2011-4-23
精华
1
帖子
113

律政先锋

板凳
发表于 2012-4-7 13:05:41 |只看该作者
关于上海分会要求仲裁员填写仲裁员登记表事



尊敬的贸仲委全体仲裁员:

根据我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章程》,贸仲委及其分会是一个统一的仲裁委员会,使用同一《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

近日,上海分会擅自发出《关于选聘仲裁员的通知》及《仲裁员登记表》,在贸仲委仲裁员队伍中造成了混乱,损害了贸仲委的声誉。

贸仲委特此声明:贸仲委仲裁员换届工作已于2011年5月1日完成,仲裁员的有关信息已登记在册,各位仲裁员无需填写上海分会发出的《仲裁员登记表》;因不了解情况而已经填写的,请向上海分会声明撤回,并将有关情况报备贸仲委秘书局(电子邮件:info@cietac.org)。

特此通知。



                           

                                                                                                     二Ο一二年四月六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声望
2421
寄托币
42355
注册时间
2005-5-7
精华
3
帖子
12312

寄托之心勋章 寄托与我 寄托优秀版主 Libra天秤座 港澳资深筒子 港澳申请助理 律政先锋 分享之阳 寄托兑换店纪念章 US-applicant 美版守护者 荣誉版主

地板
发表于 2012-4-7 13:35:11 |只看该作者
关于上海分会要求仲裁员填写仲裁员登记表事



尊敬的贸仲委全体仲裁员:

根据我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章程》,贸仲委及其分会是一个统一的仲裁委员会,使用同一《仲裁规则》和《仲裁员 ...
rldbbw 发表于 2012-4-7 13:05


这事没人管了吧
法律阿泰: http://www.weibo.com/5820884819/ 第一时间的海外法学院申请, NGO实习及各种学术会议信息

使用道具 举报

RE: 贸仲上海分会重要通知 [修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问答
Offer
投票
面经
最新
精华
转发
转发该帖子
贸仲上海分会重要通知
https://bbs.gter.net/thread-1354243-1-1.html
复制链接
发送
报offer 祈福 爆照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