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LLM中,目前在LSAC上完成个学校的Application Form. 有几个问题拿不准,前来请教。我目前大四,但是在帝都比较大的一个所实习有半年多了,基本上就是一周五天全勤这种。这个仍然算不上WORK EXPERIENCE吧?
表格上问题一:your current or most recent occupation 那我是不是只能选Student不能选Law Firm?
二:List your current or most recent employer: 写我的大学吗?
三:我也不能算Currently practicing law?
其实这几个问题都是一个问题。。
麻烦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