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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AT] LSAT 179分的建议:Main Conclusion 主要结论题型技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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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8 18:58: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认识一位LSAT取得了179分并且最终进入了哈佛法学院的大神老师,以下是他传授给我的LSAT逻辑推理部分的干货。由于干货内容实在太多,一次只能和大家分享一部分。 今天来和大家来分享Logical Reasoning Conclusion题型的技巧。希望这篇干货能够帮助到更多的人,欢迎大家私信我和我进一步交流LSAT考试心得体会,有些更好的方法我也可能没有意识到,欢迎大家给我指出。

辨认主要结论句题目属于“辨认”或“归类”的问题类型,该问题类型中还包括辨认出共识点/分歧点和辨别论述方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不需要做出任何推断,并且我们不依赖任何题述之外的信息。因此,任何讨论未在题目中明确说明的概念或想法的答案都必然错误,我们应该立刻排除掉它们。

为了准确地回答这类问题,我们必须关注题目中的每个语句,并辨别题目中的不同组成部分。为此,我将简要解释这些不同部分可能是什么。篇章里的每个语句都可以归为六大类别之一。

第一个类别是论据,论据是对事实的陈述,我们必须假定其正确,它旨在支持主要结论或者次要结论。

第二个类别是主要结论,它不是对事实的陈述,而是不必然正确的观点或者论点。它不应被假设为正确的,它可以或者应当被质疑。

一个主要结论被论据或者次要结论所支持,这里的次要结论就是第三种类别。像主要结论一样,次要结论是有争议的观点或者论点,但是它支持主要结论,而非相反。与主要结论不同的是,它只能由论据来支持。因此,要区分次要结论和主要结论,你只需问自己,两个句子里哪个支持另一个(被支持的即为主要结论)。

第四类是对立的主张,它是主要结论试图反驳的论点。

第五类是对立的论据,它是应当被假定正确的事实陈述,旨在支持对立的主张。

最后,第六类是背景信息,即不旨在支持任何观点或者结论的事实陈述。通常,背景信息仅仅是为了帮助我们理解结论背后的语境,或者提供一个结论试图解释的状况。因此,对于任何“辨认”或“归类”的问题类型,练习辨别篇章中每一语句属于哪个类别是一个好主意。

主要结论通常是(但并不总是)篇章的最后一句。此外,因为结论不是事实陈述而是观点陈述,它经常包含像"probably", "possibly", "likely", "will"和 "may"这一系列表示可能的词。因为这些词暗示作者并不完全确定结论的正确性,结论依赖于论据而取得有效性和说服力。另一种辨认主要结论的方法是,观察语句是否以"Therefore", "Thus”和 "So"这类指示词开头。

有时候主要结论以诸如"However"和 "But"之类的词开头,尤其是当结论试图去说明为什么一个对立的主张是错误的或者误导性的时候。因此你要非常注意篇章里的过渡词,它们会揭示主要结论在哪里。正确答案经常会复制篇章的主要结论中出现过的那几个词,尽管有时候它会用同义词替换一些单词和短语。

我将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第42套试卷,第4章,问题10。题目说,通过将现象归纳为数学表达式,自然科学里的预测得以成为可能。一些社会科学家希望在社会科学里通过归纳现象为数学表达式来达到同样的目的。但是这一尝试将是一个错误,因为它会忽略那些不容易归纳为数学表达式的数据。换言之,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不同,因为社会科学更多地涉及不能用数学表达的数据,因此这种尝试不应该在社会科学中被采纳。

所以,在本文中,第一个句子,即将现象归纳为数学表达式使自然科学中的预测成为可能,是一个相反的论据。因为这是一个试图支持对立主张的事实陈述,该对立主张为一些社会科学家试图在社会科学中做同样的事情。结论是下一个句子,即社会科学家们正在犯一个错误,他们不应该试图用数学方式表达社会科学中的数据。再下一个句子是支持主要结论的论据,即社会科学的数据不易用数学方式表达。

因此,这是一个否定式结论。所有否定式结论本质上相同,因为他们试图反驳对立的主张。这一点在前文提到过。几乎所有否定式结论都以“But”或者“However”开头,比如这个例子,因此它们很容易被辨认出来。因此正确答案是D,即社会科学中的现象不应该被归纳为数学公式。其他答案包含文章中没有实际提出的论点,推断或者比较。

我要讨论的下一个问题是第43套试卷,第3章,问题23。题目说,每种人体激素都能提升葡萄糖浓度。然后,它说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新陈代谢的“怪癖”。这个“怪癖”是脑细胞只能利用葡萄糖而非脂肪和蛋白质来产生能量,这意味着如果葡萄糖水平偏低,脑细胞可能会饿死。

第一个句子,即每种人体激素都能提升葡萄糖浓度,是背景信息。主要结论是这种情况很可能归因于代谢怪癖。这里的“可能(probably)”一词表示作者在发表观点而非陈述事实。最后一句话是支撑该结论的论据,即葡萄糖水平必须被保持以确保细胞不死亡。

所以,正确答案是B,即不同激素的每一种都可以提升葡萄糖浓度,其原因是新陈代谢的怪癖。错误答案要么表述论据,要么表述背景信息。答案A是背景信息,这既不是论据也不是主张。答案C、D、E都是用来支撑结论的论据,并不是结论本身。

接下来,我将讨论第45套试卷,第1章,问题1。该问题说,经济学家对消费的痴迷使我们无法理解真正的经济幸福感,因为当我们的衣服和汽车等物质被用完时我们并没有得到任何满足感。

在这个例子中,结论没有被明确表述出来,但是可以从作者明确批评经济学家对消费的痴迷中推断出;我们知道根据他接下来的阐述——当我们的物质被用完时我们并没有得到满足——他的总体主张是经济学家对消费的痴迷因为其不准确而错误。

因此主要结论必须与反驳这种对消费的痴迷有关。所以答案里必须有消费这个词,否则这个答案将与反驳对立主张无关。这将答案的选择范围缩小至A、B和C。A是正确答案,因为它说经济幸福感不能仅仅根据消费来定义,这是对题目原意的另一种表达,原意为试图仅用消费来理解经济幸福感是不准确且不完整的。的确,题目里没有使用“不能仅用消费来定义”的短语,但是它确实说了“对消费的痴迷使我们无法真正理解”,其在此语境中与答案有基本相同的意思,即消费概念本身是不足以理解幸福感的。

答案B是错误的,因为它说没有消费也可能有满足感。但事实上,即使它在论据中被提及,满足感这一概念也从未在经济学家的主张中被讨论过,因此这个词不能成为结论的一部分。答案C是错误的,因为答案说对消费的有效衡量无法被设计出来,太过绝对。结论不是这个意思;作者只是在批评经济学家对消费的痴迷,却没有说不存在其他有效的衡量方法。

最后,我将讨论第45套试卷,第1章,问题17。这个题目说政府对人权的意见是最有力的,因为警察听从于官员和法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对人权的意见就是必然正确的观点,因为如果是这样,那么唯一的人权就是政府允许的人权,这与根本没有人权是一样的。

因此,本质上第一句话是一个支持对立主张(政府的观点是必然正确的观点)的对立论据(政府对于人权的意见是最有力的)。当作者使用“But”一词时,他在暗示这是一个否定性论点,在这一论点里他批评对立主张,并且说它是错误且不准确的。然后,接下来的论述是,如果政府对人权的观点是必然正确的,那么将会没有人权,这是支持主要结论的论据。这个论据的作用是指出相信对立主张之后的消极结果,即我们将没有人权。这一消极结果说明了为什么我们不应该相信政府的观点是必然正确的。

这就是为什么正确答案应该是B,即政府对于个人权利的定义可能是不正确的。答案A不是结论,而是相信对立主张之后的消极后果,这是支持主要结论的论据的一部分。答案C在篇章中并没有被明确提出,因此是错误的。答案D是对立的论据,支持对立的主张。答案E从未在篇章中被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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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10:20:3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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