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cherry 发表于 2005-3-10 22:06:43

158

郑滢终於开口了。她把汽车遮阳板翻下来用上面的小镜子照照自己的脸,问我,“你说她漂亮还是我漂亮?”

我刚想说“都漂亮”,随即觉得这种说法骑墙而混帐,想了想,改成“你比她年轻” 。

她叹了口气,“除了年轻,她还少什么呢?”

是啊,除了“年轻” ,我也说不出杨太太究竟少什么;或许,那就是杨远韬要从郑滢的身上寻找的,他也的确找到了。可是,“年轻” 这个东西是“皇帝人人做,今年到我家” ,每个女人都会年轻也都会老去,所谓“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怎么讲呢?

时间是每一个女人的滑铁卢。

我想,假如我是男人,无论拥有杨太太还是拥有郑滢,都会觉得心满意足了。可是,真正的男人偏偏就觉得一个不够,难怪有人说男人和女人来自不同的星球。某个星球上的人,也不知怎么进化来的,天生比较贪心,脸皮也比较厚。

关於他太太怀孕的事件,杨远韬对郑滢的解释是“意外”,绝非他的本心;他说他很后悔,究竟是真是假,无从考证。

“其实我也知道他在他老婆那里肯定要定期交货,可是,他怎么就 -- 就不当心一点呢?” 郑滢咬着嘴唇,一脸“恨铁不成钢”,“早知道,我先送他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避孕套,一个不够,用两个好了啊,真是的。”

“你们打算怎么办?”

“他说先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哼,我怀疑他根本就是故意的,因为我说过今年之类要嫁出去,他当真了。”郑滢把一个喝空的可乐罐“啪” 的一声捏瘪,“我已经不相信他了。”

我以为郑滢会跟杨远韬分手,可是,后来我发现他们还是在一起,郑滢还是在吃郑广和开的药。她有一次这样自嘲,“他现在找我比从前还要勤快,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老婆怀孕了需要保胎。早知如此,不如当时咬咬牙先怀个孩子然后逼他离婚,看他怎么办,” 随后愣了愣,又苦笑一下,摇摇头,“简直像在说梦话,万一他不离婚或者离不掉,难道我去做单身妈妈?再说,现在这种形势,要是真的怀孕,只怕生完孩子就会被公司裁员,到时候,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我心酸的发现,郑滢被她的“爱情” 逼到了一个何等尴尬的境地。这是美国,誓言比什么都昂贵,连做情妇都格外艰难。

过了几天,郑滢在同事的推荐下去做一种稀奇古怪的按摩 -- 用海草和浴盐把人层层包裹起来然后再做推拿,据说很放松,她要我跟她一起去,我坚决不肯,因为那让我想起腌咸鱼。结果,她和一位久违的老朋友不期而遇,的确久违了,那是许文磊。

大才女宝刀不老,三下五除二让原本想“散散心” 的郑滢加倍自卑。郑滢是去“开开眼界” ,而她是那里的常客;郑滢为找工作半路出家学计算机,而她把博士一路念到了底,并且根本不准备急着工作,因为她早已结婚,打算先要个孩子,“反正现在不容易找工作,等风头过去再说”;许文磊的先生属於硅谷全盛时期正好捞到全脂牛奶上面油膏的那一族,由於不知什么原因在2000年聪明地全身而退,卖掉手头几乎所有公司股票,所以现在,她其实也根本不需要工作;最后,致命的一击,许文磊的老公来接她回家,郑滢满心希望他长得猥琐一点让她好歹心理平衡一下,偏偏人家也是仪表堂堂。总而言之,她什么都有。

郑滢很难过,“我现在算是明白了,真正聪明的女人什么地方都聪明,你看,考试的时候人家能考满分,上学校人家能上一流的,嫁老公又能嫁个样样都好的。我们呢,老是觉得自己很聪明,其实傻得要命。”

“有个人要是知道了,说不定比你还失落。”

“谁?”

“蒋宜嘉。男人知道自己从前女朋友嫁得特别得意,多少都会有点发酸。”

“我怀疑那个时候许文磊就是为了这个人把蒋宜嘉甩掉的,哼,难怪那么潇洒。” “四点半” 要是知道她的如意郎君其实是经过如此“一传” 、“二传” 才到了自己手上,不知是不是会格外珍惜。

郑滢一本正经地看着我,“关璐,我觉得我们都在浪费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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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gbtianya@yahoo.com 将作为原创依据)

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文目前只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在 BBS论坛上登载,暂不考虑在任何实质媒体(书面或者网络)上刊登

bloodcherry 发表于 2005-3-10 22:09:11

159

我看看她,“我们?”

“我应该抓紧时间,像许文磊那样嫁个好老公,根本不用这么辛苦。其实,你也完全可以找个比程明浩好的人。”

“他挺好啊。”

“不是说好,是要靠得住。起码,不让你累得半夜三更在高速公路上自己扇自己耳光。”

“他又不知道。”

“他就算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郑滢毫不留情地盯着我,我避开她的目光。餐厅的落地窗外,草坪尽处,是一大片北加州的蓝天。我心里浮起那天在公路上睡醒过来一刹那间的感受,假如我撞车死了,此刻的天一定还是这么蓝,它不会懂得为我默哀。

经历过“生死一线间” 的人,大概是会改变一些想法的。比如我,虽然并不太爱听郑滢的那句话,却不得不承认它有道理:他,又能怎么样?

过一会儿,郑滢突然笑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青春,不就是用来浪费的吗?能浪费的时候不浪费,本身就是一种浪费。”

我跟着她微笑。

郑滢问我,“你相信爱情吗?”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相信。” 老实说,我并不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第一次见到程明浩,也并没有什么“触电” 的感觉,只是一看见那个和他俊朗脸型毫不相称的圆鼻头,就情不自禁地希望他对我微笑,希望他对我好,希望他有一天对我说“璐璐,我爱你” ,仅此而已。而且,每当涉及到和爱情有关的问题,我就会犯迷糊,做一些心里没底的事情。我说我相信爱情,是因为我知道,无论我选择相信还是不相信,我都在追寻这种比意大利餐馆菜单还让人看不懂的东西;既然已经在追寻了,相信,总比不相信要好吧。

我觉得我很爱程明浩,然而,他是不是也一样地爱我?

马克. 吐温这个名字的原意是“水深两浔”,水可以用“浔” 去衡量,爱情又该用什么去衡量呢?

那天回家的车流里,我第一次认真地思考这些问题。因为希望他对我微笑,我先对他微笑;因为希望他对我好,我先对他好;因为希望他有一天对我说“璐璐,我爱你” ,我做了很多自己想想都觉得肉麻的事情。到现在,我手里的最后一张牌已经扔了出去,接下来,又如何呢?

假如我已经把手里最后一张牌扔了出去,而他还迟疑不决、在心里暗自掂量,那是多么令人难堪的场面。

有人说,女人使男人成长。我不知道自己在他的成长中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然而女人老得比男人快,我担心等他长大,我已经变成一块用皱的纸巾正好可以去废纸篓。郑滢说青春就是用来浪费的,我没有她那么潇洒,我害怕在青春的尽头是一场空。

那一个周末,我和公司另一个部门的一位男同事一起去爬山。硅谷很多高科技公司里男人太多而女人太少,这种现象被俗称为“狼多肉少” 。我们公司也不例外,而且,我们公司里的“狼”在狼群中不算竞争力最强的,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冒绿光,以至於每个未婚的女孩子,也不管你有没有男朋友,都有几个或明或暗的追求者: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不经介绍就知道你的名字,聚餐时主动替你拿蛋糕,周末加班会“顺便” 来问候一下,叫你别太辛苦之类的。

这个同事是在一次开会时认识的,因为我们不约而同地一边看报告一边用左手转圆珠笔,而且,用的都是无名指。他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也用左手无名指转圆珠笔呢”,他大概也看见我那个手指上没有戒指,所以,过几天,他约我周末去爬山。

那个人很好,但是,除了都用左手无名指转笔之外,我们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回家后,我在电话里告诉程明浩,我和郑滢一起去爬山。随后心里非常难过,我不许他对我说谎,可是,我却对他说谎了。

过了几天,那个同事又给我打电话来,像所有本分的男人一样告诉我他对我“印象很好”,问我周末是否愿意一起看电影。我拒绝了。

我打电话给程明浩,告诉他上个星期其实并不是和郑滢一起去爬山,而是和另一个男人。我以为他会很生气,质问我为什么骗他,结果他什么也没说。

我终於忍不住,问他,“假如有一天,我碰到一个比你更加好的人,你会放我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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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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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ht 发表于 2005-3-10 22:45:47

神经

faceup 发表于 2005-3-11 00:18:04

随后心里非常难过,我不许他对我说谎,可是,我却对他说谎了

关潞就是神经病,要求什么程不对她撒谎,撒谎了她很伤心,轮到她自己了,撒得比谁都快,完了还故意告诉人家,我骗你了,你难过吗?

整一个疯婆子

xizuka 发表于 2005-3-11 10:16:09

其实也不能说她神经,只是因为她太在乎了,而偏偏又对程不是特别有信心,于是总是逼着自己不停的去验证这份感情;
实际上,没准也是在唱独角戏;无论验证的结果如何,真正在乎的仍然是她自己;

elsie1009 发表于 2005-3-11 13:05:51

其实我倒觉得,很真实。。。女人的矛盾心理。

想隐藏 却欲盖弥彰

littleshadow 发表于 2005-3-11 13:56:05

是啊,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这个样子,都有点神经质了,尤其到了晚上

bloodcherry 发表于 2005-3-11 20:52:52

160



他问我,“那个人,他比我好吗?”



“没有。”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可是,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碰到一个人,对我比你更好,你会怎么办?”



他许久没有说话,最后轻轻地笑了笑,“要真是那样,我会放你走。”



我愣在那里不知怎么回答。我满心以为他会说“不会” 或者“你怎么问得出这样的问题” ,却万没想到他那么干脆地说“我会放你走”。他都说“会”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十分后悔问他那个问题:不问,起码不至於得到这样一个答案。



郑滢知道这件事,痛心疾首,“你,你,你可傻得真有水平啊。要脚踩两条船是这么个踩法的?要么你继续跟那个人约会,等成功了再跟程明浩摊牌,要么你就此打住,哪有这样一面给人家吃皮蛋一面自己乖乖招供的呢?你当心两边不着。”



我笑笑,“反正我现在也没有两边。” 随后突然害怕起来:程明浩让我来去自由;这一次,我遇见的人没他好,但下一次呢?会不会有一天,我真的遇见一个更好的人,他就那么大大方方地放我走了?我越想越难过。



六月终於过去,好几个项目做完,大家空闲下来,心里却一致开始偷偷发慌,因为仔细想想,正是那些无穷无尽的工作、那些每个人一天咒三遍的里程日期使我们对公司而言“有价值”,现在,项目告一段落,该如何去证明自己还是为公司所“急需” 的呢?



风水轮流转,我手头上那些又老又涩的工作突然抢手起来,因为老版本产品的客户已经相当稳定,也就是说,总会有活干。好几个同事向老处女提出他们想“提高自己这个领域的技能”,最后被 Chris 拔了头筹,分配来和我交换一部分工作,用老处女的话说,“这样有利於部门里技能平衡” ,其引申意义不下于“这样我随时叫谁走都可以” ,听得人汗毛凛凛。



和 Chris 一起工作是对智商和情商的双重锻炼:他很懂得“不耻下问”,从不介意浪费我多少时间,而且,妙就妙在,他甜言蜜语地慷慨挥霍了我的时间之后,永远“不为世人知” ,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绝口不提,好像一切都是他自己无师自通。等稍微熟悉了一点点,便开始故态复萌,把肚子里的半瓶水拼命晃荡,指手划脚,让我又恨他又佩服他:有些人的牛皮就是吹不破,你也拿他没有办法。



七月份,我突然接到杜政平的电话,他来旧金山培训,想约我见面,我犹豫半天,还是去了。



杜政平穿了件斜条纹的T 恤衫,一见面就热情地跟我握手。他没怎么变,想想也是,才一年多,能变到哪里去?



我们坐在一家 Starbucks 桔黄的灯光下看窗外的风景。我说,“你们公司不错嘛,舍得送你到旧金山来培训,简直像在度假。”



他笑笑,“我还是第一次来加州呢,” 顿了一顿,又说,“这里天气真的很好。”



我们交流一番近况,终於无话可说了。我喝我的薄荷摩卡,他喝他的卡普基诺。



他问我,“程明浩好吗?”



我点点头,“好。” 也问他,“你女朋友好吗?”



他喝一口咖啡,“我们分手了。”



“怎么会?” 随即意识到这个问题好像并不太适合由我来问。



“她说跟我在一起看不到将来,” 杜政平摇摇头,“你们女人真的很稀奇,她说我没有诚心跟她结婚。可是,问题是,她从来没跟我提过她想结婚啊,我怎么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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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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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的夏天 发表于 2005-3-12 20:52:10

赫赫,杜政平出现了

bloodcherry 发表于 2005-3-13 00:24:21

161



“女孩子当然不会跟男人说‘我想结婚’。她是觉得你爱她,就应该知道。”



杜政平苦涩地摊摊手,“不好意思,我爱她,但我真的就不知道。”



我想了想,说,“可能她爱你更多吧。”



杜政平转过头来看看我。我望着窗外远处高速公路上的车水马龙,淡淡地往下说,“有时候,最痛苦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那个人明明爱你,可就是没有你爱得多。老是付出付出付出,是很累的,而且觉得特别不公平,因为连骂他的理由都没有,离开他的借口都找不到。”



那一刹那,我佩服起那个女孩子来,她为了“看不到将来” 离开一个自己爱的男人,心里一定比杜政平更难受,但她至少做到了。我从程明浩身上一样看不到将来,却只是蒙着眼睛不去看,自欺欺人。



杜政平还是一脸茫然。我对他微笑一下,“我瞎猜的。”我想,男人不会理解,女人的爱情,很多时候就是玉石俱焚的。



两杯咖啡喝完,杜政平说,“你好像不大开心。”



我说,“没有,是最近工作太忙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我说句你大概不会爱听的话,当时去追我女朋友,有点也是为了和你赌气。”



我又笑笑,“谈恋爱是不能赌气的。”



他也笑了,“你不如说谈恋爱赌气也没用。” 然后问我,“说实话,今天出来见我这个老情人,是不是先跟程明浩请示过,得到了他的批准?”



我摇摇头,“他这方面很民主,从来不约束我。” 我想,就算真的告诉了程明浩,他也未必会吃醋。



我们在街口分手,我们交换名片,说“保持联络。”但是,我们心里都明白,那是一句空话。老情人,不过就是偶然相聚,几杯咖啡满与空之间的交情。



郑滢过二十五周岁生日,没有什么排场,只是一些在旧金山的朋友凑在一起吃了顿饭。杨远韬没来,或许是他老婆现在管他更紧,或许觉得我们都知道他的根底害怕尴尬,但是人不到礼到,他送给郑滢一条白金手链,细细的链子上缀着几朵精致的小花,手工很细。为了这条链子,我猜他大概又存了很久的私房钱。



郑滢把链子戴在手上,晃了几下,问我,“像不像手铐?”



我说,“比手铐漂亮一百倍,肯定很贵。”



她笑起来,“你觉不觉得我现在心理承受能力强多了?记得那次,为了他请客吃饭放我们鸽子,我还喝醉过酒呢,真是夸张,” 然后又自言自语似地说,“男人送的首饰,除了戒指,其它统统不值钱。”



我并不喜欢郑滢语调里透出来的玩世不恭,但这句话的确有道理。首饰中,女人最最宝贝的大概就是戒指了。公司里结了婚的女同事,再不喜欢首饰,多半都戴着戒指;我们部门有个女孩最近订婚,每天都把未婚夫送给她颗硕大的钻戒骄傲地戴在手上,逢到开会,在会议室暖融融的灯光下宝光四射,搞得大家都不由自主分散注意力。她还发给每个未婚的女同事一本那家珠宝店的目录,我把它带回家随手翻开来看看,不得不承认,戒指,就是特别迷人。迷人的,并不是那块金属或者石头,而是附带的一个承诺,因为不是每个男人都给得起,给得起的,也未必肯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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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ht 发表于 2005-3-13 00:53:16

老情人,不过就是偶然相聚,几杯咖啡满与空之间的交情。


也就是杜会没有下文???

tiffanynie 发表于 2005-3-13 06:52:09

楼上的,会有下文的。。

文子 发表于 2005-3-13 13:39:05

那一刹那,我佩服起那个女孩子来,她为了“看不到将来” 离开一个自己爱的男人,心里一定比杜政平更难受,但她至少做到了。我从程明浩身上一样看不到将来,却只是蒙着眼睛不去看,自欺欺人。
其实选择杜政平挺好的啊!

chic 发表于 2005-3-13 13:46:31

看来200回合也完不了.....

feifeixiaole 发表于 2005-3-14 13:45:41

爱情上受伤的还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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