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 发表于 2005-3-20 09:52:15

他对我很好,却偏偏让我难过,怪不得他也怪不得我,是因为他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
是关潞太爱了吗?

elsie1009 发表于 2005-3-20 11:27:07

感情抓的越紧,就越容易跑掉。。。太在意就难免患得患失,一切随缘吧

elsie1009 发表于 2005-3-20 11:31:23

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加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就是我最害怕的距离,你这么以为,他那么以为。。。最后大家都以为没有希望了,就分道扬镳。直到若干年后或者弥留之际,才恍然明白我们的爱一直都在,不曾改变。。。 :(

chic 发表于 2005-3-20 12:48:37

如果每回只出现关和程而没有其他人,那我实在没心情再看下去了,跟两块年糕一样.

piano girl 发表于 2005-3-20 13:14:06

真的就这麽分开了、、、吗、、、、??

xizuka 发表于 2005-3-21 10:20:17

写得很细致啊,所以即使拖沓也还愿意看下去

cissy8335 发表于 2005-3-21 11:11:37

好慢啊拜托

feifeixiaole 发表于 2005-3-21 12:42:05

在一起真的太累了,这样只有更痛苦,还是早点分了的好,给大家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去寻找真正的幸福!

littleshadow 发表于 2005-3-21 12:58:56

为什么不可以相互之间多一点信任呢, 男人最需要的是事业,爱他就放他走吧,如果把他抓得太紧,他就会想逃

elsie1009 发表于 2005-3-21 16:45:41

最初由 littleshadow 发布
为什么不可以相互之间多一点信任呢, 男人最需要的是事业,爱他就放他走吧,如果把他抓得太紧,他就会想逃

支持!!好男儿志在四方。。。我是比较现实,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没有共同进步的话,那么还是分开比较好。否则就是互相伤害,互相折磨。

viviendd 发表于 2005-3-22 03:55:47

170



我去找郑滢,告诉她我和程明浩分手了。



郑滢叫起来,“他甩了你?” 脸上摆出一副随时要去手刃陈士美的神情。



“我甩了他。”



郑滢更加惊讶,好像不相信我居然还能有这份出息,“为什么?”



“我们不配。”



“怎么不配?”



“不配就是不配。”



郑滢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是不是他某方面表现欠佳?要不,过佳,你吃不消?”



我哭笑不得,“胡说八道。拜托你别问了好不好?我心情已经够差,还不快来安慰安慰。”



郑滢摇摇头, “不是我说你,要甩也不趁早,辛辛苦苦等到人家博士毕业、找到工作再甩,把愣头青调教得八九不离十然后端在盘子上奉送给别的女人,你以为你是巴顿将军,功成身退吗?”



我没好气,“我是麦克阿瑟,耀武扬威,统治的却不是自己国家的领土。”



郑滢勾住我的肩膀,摆了个很洒脱的姿势,“不配就不配,失恋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经历。走,买酒去!”



我们去爱伯森氏买酒。我说买啤酒,郑滢一摇手“啤酒也算酒” ,她要买威士忌,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怕喝醉了像郑滢上次那样发酒疯。最后,我们停在一瓶硕大的雪宝莉酒前面。



“买这个吧!”郑滢握住酒瓶上的小把手,“这种酒有一个很出名的典故,就是酒瓶一旦打开,要一次喝完,否则,第二次喝,它会变成醋。”



我打量着瓶子里粉红色的液体将信将疑,“是真的吗?”



“老实说我不相信,不过听上去很浪漫。”



我微笑起来,“有点像谈恋爱,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美好,时间长了,就发生问题,最后变成一瓶醋。聪明的人知道应该速战速决,笨蛋才会想着要慢慢喝。就买这个!”



我们把一大瓶酒搬回郑滢家,门上插了一张字条,是程明浩写的,叫郑滢给他回电话。电话留言机上红灯不断,有程明浩的好几个留言,都是问有没有看见我,听上去很着急。最后一个留言是张其馨的,问关璐是不是失踪了,因为程明浩也去找过她,用她的话来说,“急得像掐掉头的苍蝇” 。



郑滢有点疑惑,“你们到底分了没有?还是你在吓他?”



“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再说,我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吓人。”



“他好像很在乎你。”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做做样子吧,得了便宜又卖乖,让人家觉得都是我的错。他再打来,就说你没看见我。”



“我不喜欢说谎。”



“放心,他以前说过的谎比这个严重,骗他一次,不损阴功。”



我们打开雪宝莉酒。雪宝莉比葡萄酒略淡,清甜甘咧,甜里微微透出一点酸来。郑滢一杯下肚,咋咋嘴,“不错嘛,的确有点像爱情,甜甜的,嗲嗲的,哄得人高高兴兴。”



我说,“比爱情好,爱情酸多甜少,是个王八蛋。”



话音刚落,真正的王八蛋又打电话来了。郑滢照我的意思回答,放下话筒后说,“他在你家门口等你,听口气是要不见不散。”



“不管他。爱等就等,接着喝,今天晚上我跟你睡。”



等瓶子里剩下薄薄一层酒,我们两个人都有点飘飘然起来,郑滢说,“这些留着做实验,看它会不会变成醋吧。”

我摇摇头,把酒统统倒进杯子,“还是喝了吧,真要变成醋,多可惜。”



我仰头把最后一杯酒喝干,心里突然像被什么东西用力勾了一下 -- 我到底还是不愿意让雪宝莉变成醋。我站起来,对郑滢说,“我回去了。”



“你不是说要跟我睡吗?”



“算了,我睡觉喜欢卷被子,不折磨你了。”



“我看你还是舍不得他吧?”



“才不是,我只是想跟他说说清楚,免得他再到处骚扰人。”



“你这样子能开车吗?”



“我做着梦都能开,怕什么。”



我开车回家,上楼,程明浩果然靠在门边的墙上,低着头,两手插在裤袋里,咬着嘴唇,一脸严肃。他看见我,眼睛一亮,如释重负地笑了,几步跨过来,“你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整整一天。”



“我没去哪里,就是到处转转,” 我打开门,“进来吧。” 我请他在沙发上坐下,倒了一杯茶给他,他双手捧过去。



他大概闻到了我身上的酒气,皱起眉头问,“你喝酒了?”



“一点点,” 我对他笑笑,“叫雪宝莉,以前从来没喝过,味道很好。放心,不是为了你。”



“那你自己开车回来的?”



“我又没喝醉,其实,就算喝醉了也无所谓,这个时候路上根本没什么车,上次我还一边开车一边睡着了呢,醒过来以后扇了自己两个大耳光…”我突然发现自己多话起来,想说的不想说的一起出口,看来雪宝莉喝着像糖水,后劲却不可低估,“程明浩,我教你,以后开车开累了想睡觉,就打自己耳光,一左一右两下,人立刻清醒,很管用的… ”



他的脸色沉下去,眉毛越皱越紧,“你怎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干什么?告诉你,你会说我一顿,叫我当心,然后,跑到你的明尼苏达去,隔了… ” 我对着墙上的美国地图数,“内华达,犹他,怀俄明,南达科塔,也不多,才四个州…你隔了四个州来关心我,对不对?” 我伸手拿过他手里的茶喝了一口,把茶杯递还给他,“程明浩,其实你是个很好的人,就是不合适我。”



他把杯子放到茶几上,随后蹲在我面前,抬起头,用手臂环抱着我的肩膀,“璐璐,我不去了。”

bloodcherry 发表于 2005-3-22 07:25:09

..........

elsie1009 发表于 2005-3-22 09:35:07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  以退为进。。。

文子 发表于 2005-3-22 09:51:51

唉!

viviendd 发表于 2005-3-22 12:18:08

171



我愣了一下,程明浩接着往下讲,“我不去明尼苏达了,就留在这里,好不好?”

“为什么不去?”



他抓住我的手,“为了你啊。”



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温柔地凝视着我,灯光下,他的脸上全是深情,看得我心头一阵发颤。他那么高大,此刻却像个孩子一样仰视着我;他已经说会为我留下来,我知道,只要我笑一下,点点头,顺势扑进他的怀里撒撒娇,一切就都过去了。



但是,我身体里一种奇怪的力量紧紧地拉住了我,随后我想起下午看见的那只不吃巧克力的海鸟。当他终於开口说了我想听到的话,我却不由开始怀疑,这些话,对於我来说,究竟有多少意义;而我们之间的“不对头”,是不是他选择留在我身边就可以解决?



於是我摇摇头,“算了,还是去吧。你不是说机会很好,放弃太可惜吗?”



他更加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我已经想好了。”



“你弄痛我了。”



他松开手,“对不起。”



我用两只手相互揉着,一言不发。他坐到我身边,伸手把我搂进怀里,我顺从地靠在他肩膀上,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我以前还从来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烟味。



“你抽烟吗?”



“今天下午抽了几支。”



“几支?”



“四支。”



“抽烟不好。”



“我一般不抽烟,今天找你找不到,着急了。”



“还是不好。”



“那我以后不抽了,其实我本来就没有烟瘾。”



“不过,你抽烟倒是不难闻。还有,我听说过,香烟也叫‘忘忧草’。”



我把手贴在程明浩的胸口,他的心脏在我的掌心下面坚实有力的跳动 --那是我一直想去却没有去成的地方。我把头埋在他衬衣领口,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夹着淡淡烟草味的气息。



我莫名其妙地想起某本书上看到的一个统计,说从金门大桥上跳下去是旧金山一种历史悠久的自杀方式,而在这些自杀者当中,大部分的人都选择从金门大桥北侧、面向旧金山的方向往下跳,只有少数人才从桥南侧、面对太平洋的方向跳。有关“专家” 经过研考,提出推断,说这是因为大桥南侧的水温度略高,而且旧金山市区的风景较浩瀚的太平洋显得更加“温暖” 一点,导致自杀者作出这种下意识的选择。



那时候,我觉得这种推断啼笑皆非:一心求死的人,会去贪恋那一时片刻的暖意?直到这一刻才明白,这种说法搞不好还真有道理,因为,当我终於有了足够的勇气去跟一个人告别,却无法抑制地加倍留恋起他的体温和气息。



过了半天,我说,“程明浩,你还是去明尼苏达吧,以后我们各走各的路,大家都自由。”



“你怎么还这么想?” 他把我抱得更紧。



“我一直都这么想的。今天早上我说分手,你以为我是在吓你吗?”



“为什么?”



“我累了。”



他把我拉开一点,正视着我的眼睛,“璐璐,我已经说过我不去了,还不行吗?”



雪宝莉的后劲愈演愈烈,我朝他笑笑,“你以为我那么不通情理?说实话,你能有那么好的机会,我很高兴,替你高兴… 你要是真的为了我留下来,看着挺感人,可以后万一工作不如意,就算不说,心里大概也会怪我,我怎么担当得起。你要是去了呢,我又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其实我这个人很没用,玩不起也输不起…当初我就是为了你到旧金山来找工作的,那时候工作好找,无所谓,可这一次,我是真的不敢再冒险了,现在经济形势这么差,我又没什么大本事… 所以,我呢,就不跟你去了,我怕这样跟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得很惨,” 我把手放在发烫的脸颊上捂着,一肚子的话借着酒劲往外冒,“不过,程明浩,我已经很努力了…很努力,我觉得我努力得比你多。谈恋爱的时候,女人不能太努力,太努力的话,叫犯贱…我早就知道你根本不适合我,不适合我,其实,我都知道的,就是不相信,可不相信又有什么用呢?”



他问我,“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适合你呢?”



“什么样的人适合我?比如…比如,呐,杜政平吧。他为了我转学,后来还说要为了我到加州来找工作,他会为我干很多事情,你,就不会,呵呵,不是我看扁你,” 我冲着他傻笑,“你害得我跟他分手…看,人家现在肯定也不会再要我了,都怪你,要不是你,说不定我早就跟他结婚了呢。其实,我需要的大概就是那样的一个男人...” 我说出来的话越来越离谱,但自己却无法控制,相反,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心里竟然隐隐有些高兴 -- 我觉得终於伤到他了。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终於,咬紧了嘴唇,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话,“关璐,你,你,你真是这么想的吗?”



那句话让我清醒了一点,我抬起头,正对着他的眼睛,不由打了一个哆嗦,他的眼神里交融着惊讶、痛苦,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我不甘示弱地抬起下巴,扬起眉毛,鼓起两个眼珠子,心想“我还怕你不成”。那个情形就象武打片动不动就喜欢决斗的剑客,约在什么雪山之巅,你瞪我我瞪你,一面冻得牙齿打战、浑身发抖,一面互相揣摩对方会出什么招数,直到其中一个突然拔剑,闪起一道寒光。



我们僵持不下,终於,我拔出了剑。我说,“是的。”



(未完待续)





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gbtianya@yahoo.com 将作为原创依据)



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文目前只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在 BBS论坛上登载,暂不考虑在任何实质媒体(书面或者网络)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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