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内史学研究生的培养一样,美国的史学研究生也有硕士与博士两种学位之分。从训练模式来看,两者没有特别大的区别,不同的是,在美国,博士训练的过程更长,工作量更大,要求也更高。有人将“Ph.D.”戏称为“Piled higher and Deeper”(“垒得更高、专得更深”)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就读学位的时间而言,硕士学位一般在两年内可以完成,博士学位的完成则至少需要5-7年,有时甚至更长。与国内的硕博士培养时间相比,美国的史学硕士训练时间至少短一年,而博士训练则要比国内长一倍以上。就训练目的而言,美国的史学硕士学位基本上是一个专业知识的进修学位,强调学生在某一领域内史学知识的积累和熟练,培养学生从事有限规模的史学研究的能力。博士学位以培养大学教师和专业史学家为目标,课程训练时间更长(如从本科直接读博士,一般要选3年的课),外语要求更高(至少两门),选课结束后,要通过资格考试,然后才能开始写论文。理论上,一个史学博士不仅要系统、全面和有深度地了解本专业的知识,了解本领域的前沿研究,还要拥有一个相当广阔的知识面。与此同时,他还必须具备独立进行原创性史学研究的能力。同是学习美国史,博士生所接受的知识面和研究能力的训练在深度和广度上要非常明显地远远超过硕士生。
除考试之外,知识课一般还要求写读书报告。读书报告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欣赏和批判专业学术著作的能力,学生必须客观如实地总结所阅读的专著的内容和观点,分析其对史料和方法的运用,以及评论其在史学史上的地位等。知识课也是研究生有机会观摩著名教授教学的最好机会。至今为止,我对哥大历史系Eric McKitrick和James P. Shenton两位教授的讲课记忆犹新。McKitrick总是以提问开始,然后缓缓展开叙述,将前因后果娓娓道来,无论多么复杂的题目,他都会讲得清楚明了。他的语调永远是和缓的,语言富有凝重的诗意,含有一种深厚的历史感。Shenton则截然不同,讲课从来不用讲稿,口若悬河,妙语连珠,激情澎湃,听课的人无不感到是精神上的一种享受。两位教授都已经先后去世,但他们那种令人倾倒的讲课风格却令人终身难忘。
我的感觉是,美国研究生培养体制与英国和国内采用的导师制是有区别的。据我的观察,英式和国内的导师制强调“一对一” 的指导方式,教授通过手把手的“传帮带”,按自己的水平和学术标准,对每个由自己精选的学生进行精雕细刻,而学生也有大量的机会和时间聆听导师的教诲,按教授的期望和建议来写作论文。美国的导师制有些“批量生产” 的味道,一个教授同时指导同一级和同一班的数名研究生是经常的现象,学生与导师的见面都是提前预约,而非随心所欲,想谈多久就谈多久。因为导师花在每个学生身上的时间有限,学生必须具备高度的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事事指望老师的帮助既不可能,也不现实。著名大学将博士研究生的录取门槛设定得很高不是没有原因的。在这种体制下,同学之间反而有可能形成一个非正式学者同盟,既相互竞争(同一专业的人尤其如此) ,又相互提携。我离开丹佛到纽约去读博士学位的时候,当初介绍我到美国留学的Robert D. Richardson Jr. 教授送我几句格言式的话,其中一句是:“Make friends among your peers because they are going to
be your colleagues for the rest of your career” (在你的同学中结交朋友,因为他们将是伴随你学术生涯的同事) 。我后来的感觉正是如此。
论文初稿写出后,分章交给导师阅读评审。导师的审读因人而异,严格的导师看得很仔细,主要从史料、观点、结构等方面提出意见。这个时期的写作专业性比较强,也非常规范,如果学生交上来的初稿有拼写错误、引用不规范等问题,导师是会非常吃惊的,甚至怀疑你是怎么通过研究课的。导师读完初稿后,提出修改建议。导师看过修改稿并同意答辩后,论文初稿才可分发给答辩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在哥大历史系,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3名(包括导师在内)来自本系,其余2人来自外系,如果来自外校,需经系里同意。我的论文讨论重建时期的黑人选举权问题,答辩委员会除历史系的3名教授外,还必须分别从法学院和政治学系请两位专家。论文初稿提前一个月送交到各位教授手中,给他们充裕的时间阅读。答辩时,在答辩人扼要综述论文的研究思路和主要成果之后,委员会的每位教授每人有半个小时的提问时间,导师不提问,只作简单介绍。教授的提问基本上集中在论文的方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论文观点的说服力等方面。有的时候,答辩人也会被要求对论文的某些观点、章节和历史细节的处理作出说明。在有的情况下,委员会也会对论文的研究方法和论点提出强烈的质疑,此刻,答辩人必须坚定地“defend”( 捍卫) 自己的研究 (即为自己的研究辩护) ,导师在这个时候,也会助一臂之力,帮助学生解围。如果一篇论文是基于扎实的研究之上,具有独创性,是学生多年研究的结果,答辩人一般都会胸有成竹,参加答辩的教授也会立即意识到这一点。教授虽然都是专家,但他们本人对答辩论文的题目不一定做过如此精细和专门的研究,所以,对他们来说,答辩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博士论文不仅代表了博士生专业训练的最高水平,在某种意义上,也代表了各个具体的史学领域发展的最新水平和趋势 (因为博士论文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的成果,而不是对前人和他人研究的一种机械式的总结或重复),答辩委员会的任务之一是确认这个本领域“最新” 研究成果不仅的确是“最新的” ,而且其产生的过程也是严格而忠实地遵循了本领域通行的学术规范的 (无论本领域内其他人是否接受论文的观点,但他们至少要认可论文的研究和写作是合格的) 。对博士学位候选人来说,答辩基本上是一种与同行之间的愉快的专业交流,完全没有考资格考试时的紧张,但这并不意味着答辩只是一种走过场的形式主义。答辩结束后,学生仍然要离开考场,在外面等待教授们的商议,然后被当面告知是否通过。如通过,委员会的教授会以“某某博士”相称,以示祝贺。如答辩失败,答辩人则需根据委员会的意见修改论文,再次答辩。答辩成功的论文将列入全国博士论文资料库,并由美国历史学会(Americ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每年一度出版的“美国和加拿大历史系和历史学组织指南”(Directory of History Departments and
Organiz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公诸于众。
第三,美国史学研究生的训练注意对学生的专业素质进行培养。除前面提到的史学史训练之外,专业素质还包括进行学术讨论的能力和技巧,按学术规范进行研究和写作的能力,对专业学术规范的维护和遵守等。在前不久国内学术界对学术规范的讨论中,美国史学界使用的《芝加哥手册》(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被频频提及。《芝加哥手册》(或它的简写本 Kate L. Turabian, A Manual for Writers
of Term Papers,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是美国大学史学研究生写作时人人必备的案头工具书之一。它其实是一本学术规范手册,本科生写作业、研究生写论文、教授写专著,都是以此为准。这种学术规范的训练从本科生开始(史学专业的本科生都必须选史学材料与方法的课),在研究生阶段又再度强化,一直到博士论文的写作,久而久之,就形成为一种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