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思想源流上看,Federalist Society*遵循Federalist Papers*的精神,认为应尊重个人选择权,制约政府权力,法官应该按法律的实然状态(what the law is)而非应然状态(what the law should be)来判案,即法官应探求法律制定时的本意,而不能自行揣度法律条文中未包含的弦外之音。因此,该组织被广泛认为是个保守派法律学术组织。该组织势力深入美国各主要法学院和法律组织,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现任的九名大法官中有四名是其会员(Roberts, Scalia, Alito和Clarence)。来做讲座的是Todd Henderson教授。他一开场就直言不讳申明该组织的保守主义立场,并为其辩解,认为传统的存在往往是有其合理依据的,不能动不动就想改变,而应进行谨慎而理性的分析。进而列举了美国政府的臃肿庞大以及效率低下的各种例子,图文数据并茂,疾呼限制政府的必要性。同时,Henderson教授还不忘打击一下竞争对手,说最近各类社团有很多宣讲活动,比如马上就有个叫Stone的家伙会向你们介绍American Constitution Society,其实没什么好听的。
这个“叫Stone的家伙”就是美国最大牌的宪法教授之一,Geoffrey R. Stone,他是American Constitution Society的前任主席,也是芝加哥大学前任教务长以及法学院前任院长。他首先花了很长时间介绍了Federalist Society的崛起,认为它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学术组织。说得我有点愣神,以为老教授记错词儿了,怎么表扬起宿敌来了。紧接着,他话锋一转,强调目前美国司法系统保守主义占据了压倒性的主导地位,举了很多数据作为支撑。进而,他说最近对美国最高院近年判决的20件影响最大的案子进行了分析,发现保守派法官的投票结果几乎完全一致。他的分析还发现,保守派法官并非在所有案件中都抱持同样的立场,而是在涉及弱势群体(如少数族裔、同性恋等)的案件中持保守态度,而在有大型财团介入的案件中却往往愿意突破现有法律框架,网开一面。鉴于此,他认为以最高院为代表的美国司法系统已被严重政治化,为法官个人的政治目的服务,而非保持独立和中立。同时,奥巴马总统在法官任命问题上一味妥协也让这一趋势愈演愈烈,所以他认为需要有一个不同的声音来制约这种趋势,因此,American Constitution Society应运而生。至此,讲座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