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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3:52:50 |只看该作者
6 关于SEVIS

https://bbs.gter.net/showthread.php?s=&threadid=66191

學生及交換訪問人員資訊系統(SEVIS)(转)

驻洛杉矶办事处文化组组长张水金

from : http://www.t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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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贰、立法缘起
 参、SEVIS之实施及通报规定
 肆、SEVIS对留学生相关具体规定
 伍、相关议题
 陆、其它问题检讨
 柒、SEVIS对留学生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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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本文旨在探讨911事件以后,美国对外国学生追踪监控系统之发展,包括相关立法、「学生及交换访问人员资讯系统(SEVIS)」之推展过程、面临之问题、及相关议题等,并推估其对我留学生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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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立法缘起

2001年911事件发生,举世震惊。美国为加强国家安全乃有2001年10月25日爱国法案(USA Patriot Act)之立法2002年5月8日国境安全法(Border Security Bill)之提出。该法包罗极广,外国学生之监控,仅为其中一部份。鉴于FBI?#123;查参与恐怖份子中,Hani Hanjour 系持学生签证入美,原订到加州一所教会学校(Holy Names College)学习英文,事实上却未曾入学上课,故有必要加强留学生之监控,因而爱国法案中规定,提供开办经费三千六百八十万元,设置外国学生电子监控系统,并规定自2003年1月1日启用。

一、事实上,有关外国学生之加强监控,早在1993年世贸大楼地下室发生爆炸案时,即有提议。当时六名嫌犯之一即持学生签证入境,所以1996年国会通过的「非法移民改革及移民责任法案」(The Illegal Immigration Reform and Immigrant Responsibility Act of 1996, 简称IIRIRA)即要求移民局在2003年1月1日以前发展并完成一个用电子报告科技运作,持续搜集非移民外国学生及交换访问人员在美期间正确的即时性资讯,以充分掌控其动向。

二、移民局依1996年法案规定,于1997年6月起建立「外国学生网路通报系统」(Coordinated Interagency Partnership Regulating International Student,简称CIPRIS)。由于学术界普遍认为,该系统加重学校行政负担,影响学术风气,且经费来源有争议,固而参加的学校仅有乔治亚洲、阿拉巴马州、北卡罗莱那州及南卡罗莱那州等四州的21所学校参加试办。其他参加者包括亚特兰大的Hartsfield机场、移民局亚特兰大办公室及德州服务中心。此一系统进度严重落后,并于1999年10月终止运作,但国会于2001年911事件后,重申其建构电子追踪系统之决心并强化其规定,移民局乃知事态严重,须于短期内建构完成极其复杂之追踪系统。乃将原有之CIPRIS系统后续计画改称「学生及交换访问人员计画」(The 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 简称SEVP),并开始积极发展以网路为交换平台之追踪系统(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SEVIS。

三、2001年爱国法案重提建立网路系统之议,因相关条文系1996年IIRIRA法案之修正案,因此原有的CIPRIS系统被界定为2001年开始建构的学生追踪系统先导(实验)计画。新的系统避开追踪、监控字眼,命名为「学生及交换访问人员资讯系统」(SEVIS),目前该系统是由移民局(INS)会同国务院(DOS)及教育部共同发展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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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SEVIS之实施及通报规定

一、通报目标
SEVIS的直接目标是以电子方式传输I-20及DS-2019(即原供交换访问人员使用之IAP-66),及相关资料的更新。但整体而言,是企图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建立一元化的资讯系统,从学生申请来美就学开始,就充分掌握其完全背景资料,及时过滤对国家安全有潜在威?#123;者,拒绝给予签证。对同意给予签证者,则随时掌握其动态,如有异常,则随时通报,达到完全的追踪及监控目的。

二、学校电脑系统与SEVIS之沟通模式

1. 即时互动模式:如同一般网站,有密码的使用者即可进入SEVIS资料库,输入新资料或更新资料及列印资料。

2. 整批上传及下载模式:即系统之间以XML语言整批交换资料,适合学生数量较多之学校使用,学校可以维持自己的资料库。

由于时间紧迫,负责开发软体之电脑公司EDS,初期只提供即时互动模式,还来不及发展整批模式,对外籍学生较多之学校极不方便,全美外籍学生顾问协会(NAFSA)对此极为不满。

三、学校指定人员

由于系统资料具有机密性,因此法规分级限定能进入SEVIS资料库之学校人员层级和数量。每个校区最多可有5个 DSO( 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 指定学校代表),5个ASO( Administrative School Official学校行政人员)。DSO之一为 PDO( Principal Designated Official指定学校代表主任)。

四、实施时间表

1. 2002年6月以前为试办阶段,由原来参加CIPRIS的学校参与。

2. 2002年7月1日起为自愿参加阶段,凡被正式认可(Accreditation)并曾经移民局核准签发F-1或M-1入学许可的学校皆可申请参加。

3. 2003年1月30日起全面实施。任何学校,一旦加入SEVIS,则须以SEVIS发出所有的I-20。但现有已注册学生,在全面施行前,除非资料有所变更,否则仍可使用旧表发出I-20.

五、SEVIS通报程序

1. 学校发出SEVIS电子版I-20给学生。

2. 学校将电子版I-20传至国务院,以便供领务局使用。

3. 领事馆核发签证。自2001年11月开始,领事馆对下列三类申请人应送请情治安全单位加强查核:(A)男性,(B)16-45岁申请人,(C)来自阿富汗、阿尔及利亚、巴林、埃及、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约旦、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马来西亚、摩洛哥、巴基斯坦、沙乌地阿拉伯、索马利亚、苏丹、叙利亚、突尼西亚、阿拉伯联合大公国、叶门、吉布地、厄立特里亚、阿曼、卡达等国人,另外土耳其及孟加拉据信亦包括在内。此一查核程序至少需二十个工作天。

4. 移民局海关准予入境。

5. 移民局通知学校或交换访问机构,学生或交换访问人员已被核准入美。

6. 学生到校注册入学,或交换访问人员到赞助机构报到。

7. 不定期通报。

六、SEVIS通报资料需求

1. 学校必须建立并维护学生的资料,包括:学生姓名、出生日期及地点、国籍、住址、身分(全时或部份时间修课)、入境日期及入境地点、入境后30天内是否注册或向学校报到、入学日期、攻读学位与科系、毕业日期、每学期完成学分、实习(起讫日期)、终止学习日期及原因等所有有关入学的文件、及一份 I-20的影本等,并随时更新,包括转学(或变更访问计画)、准予工作、减修学分等,直到学校通报学生不再于该校就读为止。

2. 注册截止日30天内,未如期到校注册上课之学生,学校须于30天内提出报告。交换访问计画之规定与此类似。此外学校需在学生本人及眷属更改地址、姓名或修习课程21天内更新SEVIS资料。其他异常的变动,包括未如期注册、未征得学校同意前将修习学分减至全时以下、学校因学生犯罪而给予的惩处、及比I-20上所列的日期提前毕业等,也需填报。

3. 凡无法有效维持SEVIS资料正确性或准时更新及报告之学校或机构,将可能被暂时撤销或终止其签发入学许可或办理交换计画之权利。

七、SEVIS全面施行前的过渡时期

1. 除非学校向国务院提供接受学生入学的电子文件,否则不核准其F, M或J签证申请。

2. 国务院应通知移民局已核准之F及M签证。

3. 移民局应通知学校、学生已获准入境美国。

4. 注册截止后卅天内,获准入境之学生如未完成注册手续,学校应通知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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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SEVIS对留学生相关具体规定

移民局于2002年5月16日在美国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了「学生及交换访问人员资讯系统」(SEVIS) 执行细则草案(Proposed Rule),虽然尚未定案,但因主要系依据近年各种法规拟定,且7月1日起已开始配合SEVIS第二阶段(自愿阶段)试行,因而预期未来变动不会太大。兹摘述其重点如下:

 

一、 全面改用SEVIS新表格时间

外国学生使用的I-20 及 交换学生或学者使用的DS-2019 (前称为IAP-66),将使用电子方式制作、传送、核发。在SEVIP全面启用后(对F及M签证者执行的日期是2003年1月30日;至于J签证者的施行日期,将有待国务院进一步决定),如果持用不是SEVIS系统制作出的 I-20及DS-2019者,都将不得入境、转换或更改身份。SEVIS主要实施对象是新入学的学生;惟如旧生如需要重新核发I-20,那么学校就必须将旧生资料输入SEVIS系统。

二、 一人一编号

外国学生可能会同时申请几个学校,并取得数分I-20。此等学生必须在向使领馆申请签证之时,作出入学那所学校的决定。当该名学生入境美国之时,必须向移民官出示已决定入学学校的 I-20,移民官将把该份 I-20上的号码(SEVIS ID Number)登录在电脑上,并盖章后,将I-20还给学生收执SEVIS将会自动追踪在系统内该名学生所有的I-20纪录,并取消其余未用的 I-20,而这个I-20号码将跟着学生的所有纪录,即成为个人独有的编号,不会改变。DSO在I-20发出后,任何时间皆可加以注销。

三、 改变身份

学校核准改变全时学生身份的期限如下:F-1最长是一学期、或学季,不包括暑期班;M-1最长是五个月。而除非学生犯有重病或其它健康问题,学校不得允许外国学生办理休学。更改为半时学生及休学者,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恢复全时学生身份,则必须离开美国或者另外取得合适的非移民身份。

四、 减少修习学分

学生因下列特殊状况得减修学分:

1. 因语言能力、阅读能力及不熟悉美国式教学方法、选修不合其程度之课程等因素发生课业困难,DSO得准许其减修学分。学生需在下一学期回复全时修课,才能维持学生身份。

2. 因生病或医疗理由,并提出合格医师证明,DSO可准其减修。依此理由减修最多不得超过一年。

3. 学生在完成课业最后一学期,不必加选课程,以满足全时需求。

4. 除因生病或医疗理由,学生仍须修习部分学分。凡未经DSO批准即减修至全时以下,视同失去学生身份。

5. DSO在核准学生减修学分,和学生回复全时修课廿一天内,均需向SEVIS报告。

6. 凡未能在期限内回复全时学生身份者,则需离开美国,或者申请更适合的非移民身份。

五、转学规定

1. F-1学生如转换学校(如转读其他同级学校,或学士毕业转读原校或别所学校硕士课程),新学校必须负责确认该名学生是否保持合法身份(status),及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2. 学生必须报告原学校其转学的意图,及新学校校名。原校DSO将其资料更新为「转出」(transfer out),并注明所转往之校名,及指出释出日期(Release Day,通常为学期结束日或预定转入日)。

3. 学生需通知新学校前往注册意图,在接近释出日,新学校可以开始进入SEVIS内接触学生资料,但只能在释出日之后填发I-20,开始负责此学生之纪录。

4. 学生须在I-20注明的课程开始日期15日内报到。学校(DSO)取得学生现址,证实学生已完成转学。转学程序在学校通知SEVIS以后才算完成。

5. M-1学生必须在其身份有效情况下,才能申请转学。

六、课程实习训练(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CPT)

1. 课程实习训练是指与正式课业密不可分的工作中学习课程(work/ study program)、见习(internship)、或实习课。

2. 外国学生申请课程实习训练,也一律利用SEVIS系统作业,经学校DSO核可后,把含有业已核准字样及核准日期的I-20印出,签字后交给学生,由学生交给雇主,才可开始工作。之前规定申请许可须递送I-538表格及七十元收费规定均予取消。

七、选择性实习训练(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简称OPT)

1. 以前,F-1学生至迟必须在学业结束后60天内,提出与其主修领域相关的OPT申请,且实习应在课业完成后14个月内完成。由于在开始工作前,尚需等到接获I-766工作许可文件(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才能开始工作,因此学生如等到60天期限即将届满才提出申请,则能否在12个月内完成实习将有疑问。因此,新规定要求F-1学生在学业结束前就提出申请,确使自己能及时收到工作许可文件,有成分时间达成其实习目的。

2. F-1选择性实习训练,需由DSO推荐,并经移民局核准。由学校(DSO)将推荐的注记输入SEVIS系统,印出新的I-20后,连同学校推荐函及申请工作许可( EAD)的I-765表格,一起寄给移民局。

3. M-1学生之实习申请,亦须在课业完成前提出,但限于I-20所列课程结束日之前90天内提出。

4. 改变的部份还包括,申请OPT的学生可能在毕业后,额外有六十天的停留时间,以便他们等待EDA的核发。OPT最长的许可期限是十二个月。与以前不同的是,不再限制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次的OPT,新的规定是,学生在每个学习阶段结束后,都可以申请一次,例如学士后一次,硕士后又可以申请一次。至于OPT结束后离美的期限,仍然维持不变,有六十天的时间给同学们打包行里。

八、变更地址

1. 原先规定F及J签证持有人,如变更居住地址,必须在十天内通知移民局。新的细则修订为,签证持有人,如变更居住地址及姓名,必须在十天内通知学校(DSO)或负责交换机构,不需另外通知移民局。学校及负责机构必须在接获通知的廿一天内,完成更新SEVIS系统资料的动作。

2. 所报地址需为真实的居住所在(actual physical location),不可使用邮政信箱或DSO在校地址。J学生亦同。

3. 未在十天内向DSO报告者,需在十天内填移民局AR-11表,寄到移民局。

九、提前来美

1. F, J 及 M签证持有人及眷属目前可以在学校开始前60天进入美国的规定,将修正为仅能在入学前30天抵达美国。

2. 外籍学生顾问协会(NAFSA)提出建议,认为30天限制并不合理,学生要提前到校参加新生讲习(有些要在开学前好几周举行)、开始研究计画、寻找住处(携眷者尤其困难)。有些人会因而考虑先持B签证,表明有意在美求学,再改学生签证,徒增行政负担,该会建议恢复为60天。

十、眷属就学等相关规定

1. 有关F-1, M-1眷属部份,所有的眷属各自取得一份I-20。每个人都有一个独立的编号。其中除F-1学生主表资料外,也列出眷属身份、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国别、与学生关系等。由于眷属国籍、地址、性别可能与F-1不同,故需个别填列。新规定将限制持F-2及M-2的配偶及成年子女就读全时课程,他们只能就读职业或者是休闲课程

2. 为避免原应为F-1者变为F-2身份,故配偶及成年子女有意进入全时课程,必须更改为F-1。

3. 至于持F-2及 M-2的未成年子女(指K至12年级),因为相关法律限制外国人持F-1签证就读中、小学,但如限制该等子女接受教育,将不合理,因此该等子女将可用F-2或M-2身份就读公立中、小学。

十一、离美限期

1. 学生完成课业或实习后,F-1过去有60天的特许时间可以准备离美(M-1, J-1只有30天),且可以申请第二个60天,新法明确规定只有60天,且需在课程完成前即提出申请。停留超过许可期限,将被驱逐出境,故维持合法身份极为重要。

2. 依草案规定,未能维持学生身份者,并无缓冲冲余地。例如中途退学者、未全时就读者,或因任何理由失去身份者,连打包行李、安排机票的时间都没有。

3. 全美外籍学生顾问协会已建议给予有合法理由者(如亲人亡故、发生未可预见经济灾难、认定课程不合学生需要等),给予30天缓冲。

十二、延长学生身份

1. 在I-20所列课程结束日前,任何时间都可以申请延长学生身份(过去规定只能在课程结束前30日内提出延长)。

2. 旧规定DSO有权在其依估计完成学业所需时间之外,多给一年缓冲期(Grace Period)。新规定只能依完成课业合理需要核准延长期限,届期如还有需要再依规核给。DSO在同意F-1学生延期后,随时更新SEVIS,然后列印出新I-20给F-1学生(须列出新课程的截止日期)。

3. 就读公立高中的F-1学生,今后将无法由学校给予身份延期。他们在申请F-1签证时,也要出示偿还学区所有教育费用的证明。这类学生F-1签证期限最长是一年,停留期限最长也是一年。

4. 高中生如为私校或大专院校接受,则可以I-539向学校所辖的移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延长学生身份。

5. F-1学生基于难以控制的课业或医疗理由,可填I-539申请延期,但延后总时间不得超过三年加30天。

6. 学生如未维持合法学生身份(如在本学期未经核可而辍学、或完成课业 后仍留美国),不具申请延长学生身份资格(特定状况可以恢复)。

十三、恢复学生身份资格

1. 现有规定为维持学术社区之弹性及优待年青人,只要合于入学条件而已失学生身份(不论多久)的学生可申请恢复学生身份。失去原因包括:课业完成、逾期留美、未经许可工作或辍学。但此种弹性优待,似乎给他们可违反身份规定而免于罚责。

2. 新法规定F-1、M-1学生应在失去身份五个月内提出申请恢复,否则不合规定。只有在DSO核可范围内减轻课业负担凡者,或能证明基于无法控制因素(包括受伤、生病;学校关门;自然灾难,但不包括疏忽、遗忘或故意)未能维持学生身份者,才能申请恢复。

3. F-1学生因故暂时离开美国,五个月内可以申请恢复学生身份,以继续学习课程,而已失去学生身分而仍留在美国者规定者则不能比照办理。

4. 恢复学生身份与转学及暂时减轻课业(身份仍合法)不同,因转学或减修业经DSO核可,恢复规定是针对已失身份而有意继续学习者。

5. F-1、M-1学生不符合恢复身份者,不得留美。除非有其他合法移民身份(他仍有权在国外领事馆申请新的非移民学生签证,以回美学习)。移民局强?#123;,恢复申请应经严格审查,只有少数人可以得到。

6. 申请恢复者,最后上学的学校将印出I-20、I-539邮寄移民局地区主任。通过后由地区主任寄I-20给学生(并通知学校)。

十四、远距教学或线上课程

1. 由于线上及远距课程,外国学生多数不需亲自来美。因此新规定对F、M签证学生选修不需实际出席的远距线上课程加以限制。

2. 全时F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选修一门课(或三学分)的远距课程。且此课程需有学分被接受,才能列入全时计算。

3. M或在语言课程、中小学就读的F-1学生,如修习远距课程,将不被视为全时的一部份。

十五、其他相关规定──观光签证转学生签证

1. 持观光签证入境者,在以访客身份进入美国时,需明确表明有意在美求学。入境移民局官员会在I-94表上注明此一意图。没有此一注记的访客将不具在美更改为F或M身份者之资格。

2. 在本规定正式生效后,曾经延期之持观光签证者,亦不得申请改换身份为F或M。但生效前已经在美的观光签证非移民则不在此限。本规定并非限制其他类别非移民签证持有人改变身份为F或M。

3. 观光签证 (B2) 身份者,过去自动给六个月停留效期,今后将只给予公平合理的期限,以完成其访问目的。如无法决定,则会给予30天。如持证人能有理由说明需要超过30天,移民官会给予合宜的期限。效期过去最多可延长到一年,新法生效后将规定最多只有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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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相关议题

一、系统建构经费问题

1. 1996年「非法移民改革及移民责任法案」规定,「外国学生网路通报系统(CIPRIS )」之建构与维护,应采自给自足方式,并授权移民局决定向国际学生及交换访问人员收费之标准。

2. 移民局于1999年12月21日在联邦公布收费草案,规定由学校及交换访问机构通知学生缴费、负责收费并转交司法部。

3. 草案公布后60天征询各界意见。移民局收到4千多份意见书。认为大学不能开创先例去为政府征收费用。而且学校及交换访问机构相关人员,将为此增加许多工作负担,且无效率。

4. 移民局经再与国务院(新闻总署)及相关团体协商,修正规定(并经总统签署),取消由学校及交换访问机构代收之议。改由学生(及交换访问人员)于申请签证之前交给司法部委托之代收机构,再持据申请签证。

5. 911事件发生后,国会为及时推出SEVIS系统,特于2001年爱国法案中拨款3千余万元,作为开办、部署及初期维护该系统之用。至于日后维护费,国会仍坚持移民局应向使用者收取。只是因为目前已有适当经费,有关征收使用费(user fee)之议,已予延期,未来仍将由移民局研议可行的收费方式。

6. 收费之争议,使得外国学生追纵系统延后推出。911事件发生后次年3月,移民局尚通知佛罗里达州的一所飞行学校,移民局已批准给予11名劫机犯中的2人学生签证。此事乃成移民局无能之具体象征。而国家安全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二、敏感科系审查

1. 布希政府2002年5月7日宣布设立联邦监管小组,审查有意来美学习或研究美国独有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科学和技术领域的外国学生签证申请及选课情形。「科学 与安全跨部会审查小组(Interagency Panel for Science and Security简称IPASS),小组由司法部和国务院共同主持,其他成员包括国土安全办公室、科技政策办公室、国家卫生院、国家科学委员会、、预算局、预算管理局、教育部、农业部、国防部、能源部、以及情治单位之成员。在此之前,国务院已有科技警讯名单,审查小组是就此加以扩充并标准化。小组的目标为:创造一个在国家安全与科学自由、进步之间求取平衡的体制。

2. 如果申请人是来自有危险性及不可靠的国家,或曾在某些科学领域受过训练并申请研读敏感且为美国独有的领域,则须先送IPASS审查。

3. 据初步了解,监管对象包括现已在美学习者,也包括博士后学生及研究人员,预计每年审查2000人。至于何谓敏感科目,目前尚无具体决定,但据报导,可能包括雷射、高功能金属、导航与导向系统、核能及飞弹推进系统,生物及化学工程、机器人学等相关科系。国务院在对外说明时,特别以生化病毒为例指出,凡是有可能进入病毒研究室的学生,或有机会接近对病毒有杰出研究学者的学生,皆在加强审查之列。

三、留学政策之检讨

1. 外国留学生的价值在911事件后,也受到质疑。哈佛大学甘乃迪政府学院教授George J. Borjas于2002年6月25日在移民研究中心发表论文「外籍学生计画之评鉴」指出,联邦的允许外国人来美学习政策,允许潜在的恐怖份子入境,引发国家安全危机,却未能产生重大的经济及社会利益。该评鉴报告结论有五点:

(A)移民局对接?#123;的留学生数量及类型未能加以掌控。

(B)计画中充满腐败和欺骗。

(C)美国?#123;税人为外籍学生补贴了极可观的经费。

(D)所获利益被极度高估,未将教育成本完全列入计算,国家实质经济所得为负数。

(E)本计画可说是将本土从业人员及?#123;税人之财富重新分配给大学及外国人的计画。

2. 高教界人士大多不同意上述说法,并认为该报告乃是对高等教育不公平的苛评与毁谤。

3. 事实上,Borjas 的论点,乃是911事件以后兴起的反移民潮流的一部份。

四、签发I-20, DS-2019机构之清查重审

1. 依规定,移民局必须在两年内重新清查可以核发入学许可(I-20)的学校。对那些不再适合发出I-20的学校,移民局将撤销其资格。

2. 但司法部督察长办公室对能否如期重新评估七万二千家可核发I-20的学校及交换机构,却不表乐观。据世界日报2002年6月19日报导,该办公室的一份报告指出,过去移民局批准学校可发出I-20后,对学校的课程、科系及其招收外国学生的情况从不过问,其中可能弊病丛生。该办公室从移民局资料库中抽查200个学校,发现有43个已停止运作,有些学校已不被合法认可(被移民局批准的先决条件),还有几十个学校的地址和电话都不正确。

3. 另外移民局对加州圣地牙哥地区发出250封重审通知,有33封因「查无此校」被退回,移民局再按址访问,某些学校在上课时间竟空无一人,不知是何时迁走或关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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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其他问题检讨

一、实施困难

任何重大政策之实施,系统之改变、协?#123;永远是问题。SEVIS系统极为庞大,涉及联邦部会极多,又涉及境内海关、海外领事馆,全国约7万2千余所大专院校、职业学校及办理交换访问机构,使用者众多,程序繁复,建立连线本身即是极困难的工作。加上法规实施时程紧迫,经费人力有限,又不容出错,所有相关人员都面临极大压力。

二、学校经费问题

1. 法律规定移民局要尽量让学校用现有设备即能运作。

2. 全美外籍学生顾问协会(NAFSA)相信追综系统是为公共利益而开发,学校为配合SEVIS所需设备,应由公家提供经费。

3. 移民局认为,从长远来看,SEVIS系统会改善学校办事效率,节省人力及档案储存空间之需求。但全美外籍学生顾问协会怀疑SEVIS能为学校省钱,特别是人力方面的需求,可能不减反增。

三、F、M、与J签证规定不同时问题

目前移民局所拟定之草案,大部分系针对持学生身分(F、M)者加以规定。有关交换访问人员(J)的规定,还有待国务院另行颁发。但 很多学校机构,皆极需对SEVIS报告学生和交换访问人员之资料,而两者规定若有差异,则牵一发而动全身,故两套法规分别公布,甚难理解。

四、推广与配合措施

1. 2002年1月移民局开始出版每期四页的官方宣传刊物SEVIS-Smart。第二期已于5月出版。

2. 全美外籍学生顾问协会配合成立专案小组,设立SEVIS网站,提供相关法规及资讯。

3. 全美外籍学生顾问协会于2002年5月在德州召开年会时,邀请移民局官员及承包电脑系统之EDS等相关人员,举办多场说明会,并收集各校意见。

4. 移民局将与加州社区学院合作,在EDS协助下,录制SEVIS的训练录影带,提供各校参考。

五、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承包电脑系统的EDS公司强?#123;系统安全无虞,且会从加强备份等方向着手努力。未来并将针对重大灾害(如大停电)等,研拟标准恢复程序。但全美外籍学生顾问协会对于系统自2002年7月起,仍只有少数学校试行,遽然在2003年1月全面施行,认为仍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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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对留学生之影响

一、基于安全查核需要,学生签证的核发势必更加严格,且需更多作业时间。据全美外籍学生顾问协会2002年8月19日发布新闻指出,许多大学的外籍学生顾问都报告说,由于联邦机构需要进行大量的安全查核,留学生及访问学者所需签证时间,较前显著延长。某些个案,甚至需时六个星期以上,而且目前并无有效制度可以加速作业,因而许多学生学者,都面R赶不上开学的窘境。另据世界日报2002年8月16日报导,美国在911事件后对马来西亚学生签证严格审查,原先只需一周就可批准,现在时间多出十倍,许多学子面临开学日期已届,而入境美国签证仍遥遥无期的困境。中国大陆虽非回教国家,留学签证亦极严格,8月13日北京也发生50个学生到美国大使馆抗议签证核发速度严重落后之事。台湾情况不致如此严重,也难免受到影响。目前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提醒有意出国留学者,及早提出签证的申请。

二、过去许多国人持观光签证入美,落地后再向语文学校购买学生身分。由于SEVIS系统对每一个外籍学生是否注册上课将严加管理,并对学校重新清查,今后利用学生身分留美,或成为小留学生的可能性,将逐渐消失。

三、学生签证(F、M)的核发渐趋严格,加上签证费提高,未来还将收取SEVIS相关费用,使得短期留学(如暑期语文班等)难度增加、成本提高,因而此类学生亦将减少。

四、除了由观光身分转为学生身分变难,留学生毕业后在美转为临时工作(H1)身分也会更加不易。毕业后非法居留美国,也很容易被移民局发现。未来回国求职就业者之比率势将增多。唯据移民局2002年8月13日公布资料显示,,本会计年度前三季核准的H-1B签证数量比去年减少四成,但这是美国经济不振及就业市场萎缩的使得申请者减少的结果,核准率并未降低。另外据移民律师姜国梁指出,911事件以后,移民局审查确实比较谨慎,要求补件说明的案件比率较前为高,但尚未发现核准率有下降趋势。(2002/8/16世界日报)

五、以往美国只对北韩、两伊、阿富汗等国留学生主修核子物理等课程者加以管制,今后对修习敏感学科者加强审核,我国留美修习核子工程、生化科技等学生之留学机会,难免受到影响。长期而言,对我国科技水准有否影响,尚待进一步观察。

六、现有合法学生身分者,也有可能因加退选课不慎而未能维持身分,或因地址更换未及时通知学校而变成非法,故今后文化组应加强对留学生提供这方面的资讯,提醒留学生注意。

七、外籍学生顾问虽由辅导者角色转为监督者,但留学生仍应加强与外籍学生顾问办公室之联系,除新生说明会一定要参加外,其他活动也应多参与。遇有困难,方能得到较多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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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4:59:54 |只看该作者
7 现行办护照手续

http://www.zjol.com.cn 2003年6月1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领取申请表  
   
    您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一)请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领表时请说明申请前往的国家(地区)和事由,以免领错表格。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审批表》  
   
填写申请表时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二)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三)“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四)"户口所在地"是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记载一致。  
  (五)“政治面貌”可填“xxxx党员”或“共青团员”或“民主党派的名称”或“群众”。  
  (六)“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七)“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八)“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批准情况。  
  (九)“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六)“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七)“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八)“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批准情况。  
  (九)“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十)“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应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填写。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十一)前往国家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不含过境国家),事由只能选择一项。  
(十二)“境外邀请人的情况及申请人关系”须填写邀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境外住址、职业及与申请人关系的形成经过;出国留学填写与境外学校联系的方法与经过。  

  单位意见  
   
关于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的说明:  
   
公民因私事出国出境,应提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审核意见,具体要求是: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三)l4周岁以上(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l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出具同意出国的意见,免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类以外人员,如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北京市职业介绍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本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须分别由"中心"和所在区(县)人事局或劳动局出具意见书。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等仅限为中心存档的本系统内部流动人员出具意见;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由一、二两款规定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外省、直辖市、省市(计划单列市)人才的,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意见;  
   
  (六)军队干部因私事出国的,除提供与出国事由相应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军队干部因私出国人员审查审批件》  
   
  (七)其他人员在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八)在北京三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在京暂住一年以上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的,由其暂住地的派出所、应聘单位和档案所在地出具出国意见,待出入境管理处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无误后,依法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为非本单位和非本系统的申请人出具意见书和加盖公章,对违者将根据出入境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单位或派出所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七)其他人员在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八)在北京三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在京暂住一年以上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的,由其暂住地的派出所、应聘单位和档案所在地出具出国意见,待出入境管理处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无误后,依法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为非本单位和非本系统的申请人出具意见书和加盖公章,对违者将根据出入境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单位或派出所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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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5:01:05 |只看该作者
现行办护照手续(续)

http://www.zjol.com.cn 2003年6月1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证明材料

  申请出国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交验下列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口的应提交集体户口卡片。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请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外地迁京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须做相应的变更。

  二、提交按规定填写完整并已签署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的《申请表》一份。近期2寸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单人半身证件照1张(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照片标准: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着白色服装的请用淡兰色背景颜色,着其它颜色服装最好使用白色背景,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尺寸为半身证件照尺寸 ,48毫米X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 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三、根据出国事由的不同,您还需要准备下列国内有关单位证明材料:

  (1)参加旅游团队出国旅游,须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出国自费留学,须提交北京市教委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地址是:海淀区皂君庙甲四号)。公派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3)收养儿童出国定居,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书、领养人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

  (4)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的说明。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5)出国进行文化交流的,须提交省级以上文化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6)以其他事由申请出国的,免交境外邀请材料。

  提交申请表

    在您备齐材料后,请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复印件(B5纸规格)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3、相应的证明材料(收复印件的材料核验原件);

  4、已持有普通护照的,提交原照,以备查验;

  5、照片1张;

  6、军队干部因私事出国的,除提供与出国相应的材料外,还需提交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印制的《军队干部因私出国人员审查批件》。

    如果您遇到紧急情况,可在提交申请时申请加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 5个工作日后取得护照。(外文材料需到公安局制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1、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境外医院医生开具的证明;

  2、出国奔丧,须提交境外医院和警察局开具的死亡证明;
如果您遇到紧急情况,可在提交申请时申请加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 5个工作日后取得护照。(外文材料需到公安局制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1、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境外医院医生开具的证明;

  2、出国奔丧,须提交境外医院和警察局开具的死亡证明;

  3、公派出国留学;

  4、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5、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15日内到达的,须提供有商务活动日期的境外邀函;

  6、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不足一个月的,须提交有开学日期的入学通知书。
您的申请被受理后将取得《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请您持《回执》和身份证当即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拍摄护照专用相片。请注意自己的服饰和仪表。

    如果你愿意委托邮局递送护照,可在提交申请时自行到邮政速递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相应手续。

  领取护照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你可在14个工作日后或《回执》上标的取证日期领取护照。领取护照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和《回执》,在交付 200元工本费后即可取得护照。领取护照时,请您仔细核对护照上的各项内容,防止出现差错。

    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 3个月后没有领取的护照,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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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5:03:27 |只看该作者
办理护照小经验

http://www.zjol.com.cn 2003年6月1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最近很多朋友都问如何办护照,如何办理快些。这里小结一下。

  如果你办过的话,你就会明白护照的办理其实很简单。因为随着中国的入世,护照的办理已经放开了,他和办理身份证其实没什么区别的。

  在办理护照的时候,唯一难的就是在申请表的最后一页要盖的那个章(单位或当地派出所的)。其它的,都可以瞬间完成。

  现在办护照一般只需要2周加两天(或一天),两天是用来填表格盖章用的(有工作的去单位盖,没工作的去当地派出所盖),两周用来等护照。

  记住要以探亲访友的名义,在邀请人一栏里你只要不添美国总统布什的名字(当然就是添了可能也没关系)就可以:),护照有个核心问题就是那个章。我觉得如果你在派出所认识人的话,那个章也就解决了。

  如果单位或学校不同意你出国,你又不认识派出所的人那另当别论,你只好去办旅游护照了。至于办旅游护照的手续,我没办过,不太了解,希望有这方面经验的人来回帖,补充一下,谢谢。

  在版内看到不少关于办护照的疑问,现把自己的了解的琐碎知识贴在这儿供大家参考。

  1.因私护照的有效期5年,新版护照上有明显的护照有效截止日期。

  2.以什么理由申请护照并不重要,现在护照上已不在附贴出境卡,护照上仅显示相关个人信息。留学、旅游、探亲、访友的因私护照是完全相同的。(当然个人信息不一样)

  3.上海,南京,苏州,无锡(还有一些其他城市,会越来越多),绝大多数居民,申领护照,已不需要单位或派出所意见。但北京可能会慢一点,估计最迟不会超过04年,其他许多大中城市会在03年实行(本人不是政策权威,但综合各方面信息预测)。
  4.各位朋友在没有拿到护照之前,不要与单位搞翻,尤其是国有单位,以防与单位出现民事纠纷,相关出入境法规定,有未了结民事纠纷的人拿不到护照。

  5.在不需要单位意见的城市,最好以个人自费旅游的理由申请护照,这样即使单位知道了,也可搪塞过去。申领表上,仍会出现档案所在单位及单位电话一项,但多数情况下,出入境部门不会与单位查核,不过请切记,如果查核不属实,将影响你拿到护照。

  6.给今年将毕业的大学生的意见,如你有申领护照的意向,户口最好不要入单位集体户口,办护照需集体户口簿原件,你可将你的户口回原籍,或挂靠在你工作城市的亲朋好友家(找找派出所的关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谬误之处,请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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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5:06:08 |只看该作者
本人建议:

申请自费出国旅游护照,因为护照都是一样的。
这样的话手续比较简单。


本版关于护照网址:
https://bbs.gter.net/showthread.php?s=&threadid=33889
https://bbs.gter.net/showthread.php?s=&threadid=3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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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5:09:01 |只看该作者
了解护照申请途径及使用的一般常识

http://www.zjol.com.cn 2002年5月1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护照是出国留学的通行证,对每一个有志留学的人士来说,必须通晓护照申请及使用的一般常识。

  办理留学护照有四种方法

  第一种是最老实的办法。拿到学校的offer后,按国家规定先去本地教委开同意你出国  
自费留学证,然后拿着证明到公安机关办护照。很多人都不用这种办法,因为手续太麻烦了。

  第二种方法是比较流行的,用邀请函办。全套东西需要邀请函一封、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实寄信封一个。操作起来也不简单。首先要将邀请函、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实寄信封在公安局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这笔费用要200元左右。递材料时,你还要向公安部门简单陈述一下你和邀请人的关系,例如你们怎样认识的、为什么人家邀请你去之类的话题。

  第三种是用4000美元存款单办。这种办法比较快捷。只需递交存款单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前后不到5分钟,就能开出一张20天后领护照的单子。20天后拿到护照,出境卡上除了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外,还有目的地,最重要的出境事由是短期出境。

  第四种是通过正规旅行社办。付给旅行社二三百元,他们会帮你搞定一切。一般是先给你办一个团签出境卡的护照,然后等你走的时候再帮你换卡。

  常规办理护照的手续:1、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填表时请注意:申请表中履历一栏须填写单位全称。出境原因写留学。政治面貌一栏如填写“党员”,须党委组织部出公涵;2、本单位意见一栏须写上“同意出国申请”字样并有领导签定;3、翻译邀请函(提供国外大学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B5);4、两寸护照像(黑白彩色均可)4张,背后写明本人姓名;5、本人身份证与户口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B5,印在一张纸上;6、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审核表;7、出护照时间:从交表第二天开始15个工作日左右。

  护照的延期

  1、一般因私户照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内可以延期,每本护照最多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超过有效期的护照为失效护照,不办理延期手续。

  2、护照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之内可申请延期,无须提交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如有效期不够外国签证期限的),可持有关签证证明提前申请办理。

  3、旧版护照不在原护照上办理延期。可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换领新版护照。

  4、随团出国旅游人员所用的护照有效期为一年,一次出入境有效,不能办理延期手续。
(楼主注:现在一样)


  护照的换发和补发

  1、护照已延期两次即将期满或者签证页用完不能再延长有效期限,或者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可申请换发。护照遗失的,在取得遗失地区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并登报声明护照作废后,凭有关的证明材料可申请补发新护照。

  2、换发护照时如需保留原护照,在办理换发护照手续时,在原护照上加盖注销章并剪去护照封皮的右上角,由申请人保留。

  哪些人不能申请出国护照

  按照有关规定,以下人员不准出境:

  1、被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或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2、人民法院通知申请人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劳动教养;

  4、国务院有关机关认为申请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胡慧平)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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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签证心理准备

自己的心态在整个签证过程(从开始准备到最后获得签证)中至关重要,
甚者左右成败,更甚者决定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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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徐小平《美国签证哲学》

序言
俞敏洪

我高兴而自豪地向我的学生以及所有准备出国求学深造的朋友们,推荐徐小平先生的《美国签证哲学>。这本关于美国签证的专著,是徐小平先生在新东方学校为数万学生提供签证咨询的成果与结晶。对于即将申请签证或者已经不幸被拒签的学生,本书具有权威而精确的指导作用。无数在艰难困苦中孤军奋战的朋友,将因这本书而得益。

徐小平先生于1996年年初从北美回到北京新东方,创建并主持了新东方咨询处,使之迅速成为新东方学员出国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权威机构。小平先生回到新东方,是我和他十多年友谊的珍贵结晶。15年前,也就是1983年秋天,当他充满感染力的笑声出现在燕园时,我正在北大英语系苦读第三学年,因此和小平先生有师生之谊。对于他领导下轰轰烈烈的北大艺术团,以及他的个人魅力给北大校园文化带来的冲击,我深有感受。北大学生生活,最宝贵的经历之一是能够结识种种特别的人物。小平先生在北大时期洋溢着感召力的身影,随着岁月流逝,反而愈加清晰。

从北大毕业后,我留在英语系任教,和小平先生又结下了同事之情。那时候我和小平,以及当时也在北大任教、现任新东方副校长的著名口语专家王强先生,还有从加拿大学成归来、现任新东方学术委员会主任的包凡一先生经常在一起。我们在北大附近的六郎庄租住农民的房子,天天去颐和园附近的运河里游泳,日子清贫而欢乐。一个中秋节,是1986年的中秋节吧,我和小平、包凡一等朋友夜游颐和园后湖,有人在夜河里漂放起一盏盏纸做的船灯,红红的蜡烛无声地向着夜色深处漂逝,只有孩子们的歌声在空明的月光下遥远地游荡。我们倚立桥头,一时竞没了言语。

历史匆匆走进80年代中期,喊过“团结起来,振兴中华”的一代北大人逐渐意识到出国求学深造的必要,赴美之风正在热起来。我们在刚刚过去的8月酷暑中送走了一些朋友,也开始考虑自己的未来。虽然我们都能坚持自己的信念并为此奋斗这么多年,但谁也无法预测未来。那时的我实在无法想象,在未来的十年,我的朋友们以及我自己的人生将经历多么巨大的变化:小平游学美国、加拿大,再次见面时,已经事业有成,在温哥华拥有优雅的办公室和舒适的住房;王强两度飞跃重洋井定居美国,经过超常的努力,成为贝尔实验室的高级电脑工程师;被朋友们怀疑其不食人间烟火的哲学家包凡一,在北美的现实压迫下,读完传播学硕士之后,再熬出一个MBA,居然成了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会计师……而我自己,却在出国之梦几度破灭之后开始教书挣钱。顶着困难与绝望,在孤独和清贫中,我把生命的力量倾注于一个小小的托癌补习班。这个小小的补习班,后来被称之为“新东方”。

人的命运,必然与诅国和时代的变迁紧紧缠结在一起。在那个中秋之夜,当我们为各自的前途陷入黑暗的沉思时,更有谁能够预料,未来的十年中国将会发生多么巨大的变化!这个变化是如此彻底,它把已经散落并定居在世界各地的朋友们又吸引和召唤了回来。小平回国后不久,其他朋友也纷至沓来,王强告别了贝尔,包凡一离开了通用,为追寻萌发于未名湖畔的少年理想,为承兑夸耀在北大宿舍的青春海口,我们又聚到了一起!在这个叫作新东方的地方,朋友们展示着各自独特的才华,追求着事业的成功。生命之树常青,这些朋友的归来以及他们所象征的海外学子归国潮,反映了时代的变迁,显示看青春焕发的神州大地春天的旺盛。

十多年的友情和共同事业是珍贵的。在这些朋友中,小平依然是一个兄长,依然显得最有活力,依然不断给我们带来创造的灵感和幽默的欢笑。但他经常对学生说,他是一个“历史老人”:北美十年,他亲眼目睹了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转折,亲身感受到作为海外中国人的地位因为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而发生的明显的提高。八六中秋节那些小小的船灯不知漂向了何方,而小平这样才华横溢的朋友们却成批从太平洋彼岸飞回来。十年一觉奋斗梦,从一个又一个奋斗的中国人,我看到一个奋斗成功的中国!人们喜欢说,那过去的往事,会成为亲切的怀念。此时此刻,想起中秋之夜颐和园月光下那萧瑟的秋风和缥缈的忧伤,想起我们这一代人天涯海角曲折漫长的奋斗过程,真有隔世之感。

面对无数新东方学员,我经常看见我们自己当年苦学的影子。人生的道路,你不选择成功,就只能屈就失败。对于千百万出身贫寒的朋友,苦难是成功的词根。但是,学习和奋斗的方法越有效,你的收获就越丰硕,你的喜悦就越强烈。为后来者提供最有效的学习方法与技巧,尽量减缓大家在暗中摸索的痛苦,是我和新东方全体老师的职责与义务。小平先生的这本《美国签证哲学》,就是新东方履行这种职责的一个重要奉献。

签证是山重水复的出国之路的最后一个迷津。令人遗憾的是,许多学生的出国之梦在曙光初露之时,却在最后一分钟被美国签证官打回永恒的黑暗,这是不公平的。小平先生的书,把阳光洒进签证面试这个令人生畏的领域,分析和解答了申请者一定会碰到的各种问题,将使无数人避免被拒签的命运。山穷水尽无签证,柳暗花明有小平。有了小平先生的这本书,签证申请者从此不必再去寻求其他的咨询和传言,你只要把本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运用到自己的具体案例中就行。我深深地为这本书的问世庆幸和自豪!

不过,当我在向学生们竭力地推荐(美国签证哲学>这部著作的同时,作者小平先生也许没有想到我有这样的心愿:愿本书早日成为历史的陈迹,早日成为那过去了的亲切的怀念!因为,当中国的国际地位和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层次,世界对于中国的开放程度必将日益提高,中国学生不必担心签证被柜的日子终会来临,甚至中国护照持有者进入美国而无须签证的日子也会成为现实。

这个日子,一定会到来。而我们——我指的是海内外所有的中国知识分子——能够努力让这个日子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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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5:50:07 |只看该作者
自序
徐小平

这本书,是我两年来在新东方学校咨询处为新东方学员做签证咨询的结晶。两年写一本书,可见我的思路迟钝;但是,两年创建一个哲学,虽然还不是康德、黑格尔,却比他们的实用,也聊以自慰矣。从美国使馆被拒签出来的申请者,最需要的指路哲人,肯定是我。

多年来我总不能给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看准确地定一个位。有时候被自顾不暇的学生敷衍着夸奖几句:徐老师真不错!我就像听到“阿 Q真能做”一样飘飘然起来,觉得自己是天才。但毕竞不知道的东西太多,比如分数加减法至今不会做,又常常摸着自己的头,担心自己只是一个大龄弱智儿童。所以,至乡不敢做智商测验,怕不尊重隐私权的医生,把测试结果卖给记者,记者再来出价让我买回去。

不管聪明还是愚笨,在国外八年,使我学会了西方人那种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那种不做则已,做起来一定做得尽善尽美的职业原则。这个原则,其实就是做人的原则。心中充满对无限时空的敬畏,所以不管在任何时候,我还知道要感谢生活,而不是埋怨生活。因为这种对于生活和生命的感谢,所以当我每天来到新东方学校,看到那里生机勃勃的一切,我在心中庆贺新的一天的来到,我又将结识多少新朋友,又能帮助多少需要我帮助的在困境中艰难奋斗的青年人!

远离国内的朋友们整整八年之后,1995年底,我在加拿大的花园城市温哥华见到了当年北大同事俞敏洪先生。老友重逢,加上温哥华巨大的龙虾和中国城浓郁的绍兴花雕,使得敏洪谈性大发。他告诉我他的北京新东方学校的传奇故事,我方知过去几年他在北京大弄,创下了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在许多令人称奇的成就当中,敏洪告诉我他每年帮助他的学生提供美国签证咨询,帮助许多不幸被拒的朋友们重新获得签证。这个故事,为我回到新东方主持新东方咨询处埋下了契机。

虽然,我在国内从事的是所谓的艺术,但在国外为了生存不得不像其他许多天才一样,弃文从商,痛苦地改行做着自己过去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我在温哥华一家律师事务所做的是加拿大移民法方面的工作。几年来阴错阳差,居然成了这方面的专家。加拿大移民法和签证政策虽然和美国的在具体条文上不一样,但由于这两个国家极其相似,所以基本原则和精神是非常一致的。这个经历,也为我回新东方展开美国签证咨询,做好了法律上的准备。

回到北京新东方是在1996年的春天。随着4月的到来,很快就进入了学生签证旺季。在敏洪的鼓励和支持下,我迅速展开了针对新东方学员的咨询工作。1996年一个夏天下来,居然为上万名学员做过集体讲座,给几百个被拒的学生做过个别辅导,替数十位特别不幸的朋友写出拒签申诉信,并收到几瓶也许是工业酒精的酒和巧克力。随着大量学生忧心仲仲而来,信心百倍而去,我就知道,一个新的哲学诞生了11997年更加繁忙的夏天过去了,而我终于能够在这两年咨询的基础上,把这本书贡献给大家。我的心血全在里面了。我的激情,在这里熊熊燃烧。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从中寻找你的签证策略,然后去使馆领取你的前途入场券——美国签证。

和其他的“哲学”或“理论”著作不一样的是,这本书是关于美国签证和移民法精神的实用案例教材。它告诉你如何准备签证面试并取得成功。书中所有案例和故事,都是发生在我和新东方学员之间的咨询实录。所有申述信,都是为那些被拒签两次以上申请者写作然后递交给签证官的实用信件。书中这些信件和其他各种签证策略的设计,都得到了签证官的认可和签发。我也选取了一些失败的案例,在书中给予详细的分析,说明得失的原因,使读者可以从反面吸取宝贵的教训。本书所有观点和建议,技巧和策略,已经在美国签证处的窗口经过实践的验证。准备签证面试和被拒签后的申述,读者只需参考本书,不必再寻找任何其他帮助。

我在这里要感谢所有来过我这里咨询、听过我各种讲座的新东方学员。是他们的成功与失败和他们对于前途和未来之路的执着追求激发了我思想的热情,使我投入了如火如荼的咨询工作。我还要感谢我的两位加拿大同事欧阳默律师(Omer Ozden)、葛新雅律师(CvnthiaGroves),以及美国工商管理硕士杨建飞先生,他们在我替学生写作申述信的过程中,给过我不少法律上的帮助,从而使一些疑难案例,获得法律上的支点。

最后,语言不能表达的,是我对于新东方学校校长俞敏洪先生的感谢。敏洪先生为21世纪的中国的人才培养所做的贡献,是无法估量的。但他对我的帮助,却可以用这本书来证明:从第一次听他说起“签证咨询”这个概念,到现在的“签证哲学”这个体系,都是和敏洪的支持和鼓励分不开的。没有敏洪的邀请我回国,没有在他的感召之下新东方辉煌的事业及其对于当代青年的强大信誉度和吸引力,这本书的产生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新东方学校吸引了许多留学生朋友从海外纷纷归来。这些朋友,包括我自己在内,在回到诅国发展自己个人事业的同时,正为中国的全民教育大业,做着重大的贡献。新东方是一个缩影,她证明了青春焕发的祖国母亲,最终能够把她海外的子女一一唤回她的膝下。中国正在经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变革。这个变革,将为一切有理想、有才华的中国青年知识分子提供最伟大的机会。在走向世界和拥抱世界的恢弘历史进程中,中国需要千千万万既理解中国也理解世界的留学人才。学成回国,大展宏图,这是我在鼓励和帮助青年朋友出国深造的同时,对你们最珍贵的建议和赠言。

写完《美国签证哲学》,仰望星空,居然像康德一样,心里充满无比的敬畏和激动。只是我看见的星星,比康德的竞要明亮:这些星星,都是正在美国勤奋求学的新东方学员以及从其他地方赴美深造的青年朋友们。不管和我见过或没有见过面,想起他们,我都感到非常亲切和自豪。正像一百多年来中国留学史反复证明的那样,这些在美国深造,未来必将回国的海外学子,他们命中注定,将要为中国的未来做出伟大而杰出的贡献,成为各个领域里的中坚和泰斗。想到在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辉煌历程中我也有过一份贡献,顿时觉得自己也变成了星星,在夜空闪耀,把未来照亮。

最后我愿借用新东方校训作为本序言的结束句,献给在人生道路上勇敢跋涉的青年朋友们:

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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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5:51:57 |只看该作者
几点说明
徐小平

1.本书是编撰中的《新东方学校出国系列丛书》之一本,为应付每年四五月份到来的签证申请旺季,满足广大读者急需,特提前革行出版。

2.本书是关于美国签证面试的技巧和原则的专著,主要针对下列读者:F1申请者,F2申请者,Jl申请者,J2申请者,以及Bl签证申请者。即将面试的读者阅读本书,能够避免导致许多人失败的面试错误;已经被拒签的读者阅读本书,能够获得准确的失败原因分析,关键技术指导,从而极大提高再次申请的成功几率。

3.本书的方法,是基于每个具体的案例,讨论和分析美国签证和移民法的基本精神和隐含在每一个拒签和准签背后的美国法律精神和价值标准,使读者懂得美国签证面试的本质意义和申请被拒的根本原因。

4.本书着重探讨如何根据美国签证的基本原则和技巧,为赴美之前的签证面试或拒签申诉做准备。对于赴美后的任何签证和移民问题,一概不涉及。

5.本书的签证申诉信范例,是作者为被拒签的申请者写作并以他们自己的名义提交给签证官的原件。为保持原文——这些获得申诉成功的原文的风格,本书出版时在文字上没有任何改动,甚至语法上的疏忽和错误也不去改动。但为尊重个人隐私,这些申诉信,以及书中其他签证实例中的姓名都用假名,其余一切均按原样忖印。由于不同的学校对于申请签证有相当大的影响,为保持信的内容的完整,在不影响申请者隐私的情况下,有些学校的名称没有变动。(举例说明:一位清华的电子本科生去OHIO大学读硕士,被拒签的理由是“清华的学生不该去这个比清华差得多的小大学去读”,学校质量落差太大,没有“可信的学习计划”是被拒签的真正原因)。

6.注意!本书申诉信原文是英语,由作者本人翻译成中文。申诉信的作用,是要在几分钟之内感动签证官,使其当场改变过去拒签的决定。所以,签证申诉信成功的关键是文字的精练和逻辑的强大。为了在中文翻译中表现原文的特点,作者在翻译时故意特别强调和突出了英语的语法次序,这使得有些申诉信的中文翻译读上去显得比较生硬,而这正是作者希望读者特别留心的地方。如果遇到看上去比较生硬的中文句子,读者应尽量参考英语原文;以准确理解和学习原文申诉信的语言艺术和力量。(举例说明:对于签证官最常问的“你的工资是多少?”,英文回答应该是:“I made eighty thousand RMB last year alone”。中文翻译一般应该译为:“我去年一年就挣了八万块钱。”但本书力强调原文的语言次序,大多都译为:“我挣了八万块钱,仅仅去年一年。”)

7.本书设计的原则和技巧几乎能够覆盖所有读者的需要,虽然每个签证申请者的情况都不一样。敬希读者把握美国签证哲学,掌握签证灵魂,结合实际,或学或用,最终得到大家出国奋斗必须的通行证:美国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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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5:53:33 |只看该作者
美国大使馆拒签条款
徐小平

美国大使馆
北京

由于您不符合美国移民及国籍法(修订)的下述条件,本馆不能为您签发非移民签证:

第214(b)段

您未能表明您在原居住地有着确保您计划在美国只作暂时居留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以及不可分离的亲属关系。

由于您的亲属在用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滞美不归,领事官认为您与在美国的亲属关系比在中国的亲属关系更近。

如果您是到美国经商,您必须能够清楚地表明您去美国经商的目的不仅与您在现在公司的职位相称,而且与您公司的商务活动及财务地位相符。不合理的商务计划会使人怀疑您是否还愿回国。

如果您申请留学签证,您必须有足够的理由表明您可以在说英语的学校成功地完成学业,并且这样的学业与您归国后的计划相吻合。

第212(a)(4)段

您未能证明具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您计划在美国停留期间的一切费用。

第221(g)段

您未能提供非移民签证所要求的全部证件。

如果您被拒签的理由是221(g) ,您再来申请签证时,请您带上这张纸和申请费发票,这样,您不需要再交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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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5:59:48 |只看该作者
美国签证哲学概论

作者介绍:1996年初,留学美国并定居加拿大将近十年的徐小平老师,回到北京新
东方学校,创办了新东方咨询处。新东方咨询处,为陷在出国留学疑难泥泞之中的新东
方学员,提供了超过两万人次的各种咨询;为两千多面临签证难题的同学,提供了信心
和成功的保证;为许多举步维艰,处于人生十字路口的奋斗者,描画了一幅又一幅清晰
而灿烂的人生蓝图。

神情憔悴的柳眉小姐,申请自费去美国留学,惨遭拒签两次之后,来到新东方咨询处寻求帮助。徐小平老师看完她的材料,觉得没有任何希望,于是强颜欢笑要她忘记这件事:“Forgetit",徐老师说,“YOU don't have a case,then don't worry over something that doesn'tbelong to you”。像许多朋友一样,柳眉把全部的精力放在获得一纸美国大学录取通知书上,而没有想到拿到I—20之后,美国签证这一关更加难过。

但是柳眉小姐艰苦奋斗,奋发进取,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一定逼着徐老师给她分析分析。“死马当做活马治”,柳眉怒目圆睁对徐老师说道。徐老师怎样运用美国签证哲学原理,把柳眉的签证“死马”救活,并且使之插上翅膀变成“飞马”载她飞向了北美新大陆?

柳眉拥有被拒签九十九次的全部经典理由,下面是柳眉的签证条件情况以及签证官给她的拒签理由:

A.“没有足够资金”。柳眉没有奖学金,一年学费生活费加起来需要一万五千美元。签证官不相信她有这么多钱。

B.“哥哥在美国,因此有移民倾向”。哥哥去美国学习至今没有回来,亲爱的妹妹自然也会步哥哥的后尘,留在美国也胡不归。

C.“单身女性,二十八岁还没有结婚”。根据科学统计,单身高龄女性,移民比率很高。

D.“工资太低,去了美国就不会回来”。作为国家公务员,柳眉的工资单上的数字是八百人民币。在美国洗一天碗就能挣到手,显然有滞留美国非法打工的可能。

E.“学校太小,学习目的不明确”。柳眉去读的美国大学非常没有名气,但是她在国内的学校却是名牌大学。

根据这些情况,徐小平老师经过深思熟虑,为她写了一封申诉信,并对她下一次签证面试,作出如下指点。以下是徐老师为柳眉提供的案例分析,其中的原则,就是本书贯穿始终的美国签证哲学,适用于所有被拒签的朋友。

l、“资金不足”是拒签的两大理由之一。但是,没有奖学金,并不等于就没有钱,美国绝大多数的外国留学生都是自费。我就是有钱你有什么办法?2我的钱是我未婚夫给的,We have been1iving together for more than four years.尚未结婚,胜似结婚。他是北京大发电脑公司副总经理兼合伙人,一年挣九十九万人民币,不算太多,但一年给我十万、两年总共提供二十万还是相当轻松的(在提到钱的时候,一定要把你的钱的“来源”合理可信具体地说出来)。

无数自费留学的同学因为资金不足被拒签。但是所有这些被拒签的人又有一个共同特点:

在他们提交给签证官的I—20上,“资金来源”一栏里又都明明写着“自己的钱”,“父母的钱”或者“亲友的钱”。既然这是你这么填写,在法律上、理论上、实际情况中,你就当然有这笔钱供你使用。换言之,你的这个资金能力是不容怀疑、不可逆转的。你“确实拥有这笔钱”,就如同你的文凭不是买来的、你的托福成绩不是伪造的一样,是一个事实。你的学历不容置疑,你的资金能力为什么就可以怀疑?

所有人证明自己“有钱”的手段,只是一纸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证明,是最容易作假的东西,很多人只是在签证前两天,找朋友借一点钱存进银行而已。由于任何人都能够拿出这样一张证明,它的信用度,Credibility,早已遭受到重大损害,签证官是不信的。那么如果银行证明不能证明你有钱,什么能够?答案是你自己。在签证面试时,来自国内银行的存款证明实际上成了辅助手段,而决定性的因素是你的基于强大自信的回答,是你告诉签证官的你的“有钱”的合理的逻辑证明。要知道,所有的申请者都能拿出一个银行证明,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像你这样,用清晰的英语,向签证官自信而合理地讲述你的“钱”的故事。

你在I—20表格上——这个美国司法部和移民部颁发的法律文件——申报的信息是不容置疑的绝对真实的信息,否则你只能被拒签。你必须像相信你的文凭一样相信自己的资金证明,勇敢而自信地面对签证官的询问,具体而从容地说出你的资金的来源。对于留学签证申请者,建立资金问题上的自信,确认自己“有钱”去美国读书,是获得签证,征服签证官的最重要的心理基础。

“自信”的原则,确立你自己对自己包括金钱能力在内的绝对自信,是美国签证哲学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基本原理。本书自始至终,都将对这个问题进行反复论述。

2、“移民倾向”是拒签的另一大理由。但是,签证官对于移民倾向的判定从来没有、永远没有硬性证据(Hard Evidence)。他们主要是根据以往的经验以及其他一些蛛丝马迹来作出决定。就柳眉的案例来说,签证官判断她有移民倾向而拒签的理由之一是她的“哥哥在美国读书”,因此有移民倾向。被拒签后的柳眉回家想来想去,觉得签证官火眼金睛,真能把人看透:因为妹妹我在船上还没有登陆呢,哥哥你就在太平洋岸上找移民律师谈我的绿卡了。柳眉几乎开始敬佩起签证官来了。

柳眉面试失败在于:她在面试之前,没有暂时把美国绿卡情结从心灵深处驱逐出境。签证官的拒签理由,确实和她内心某种遥远的和弦引起了共鸣。假如,请允许我举例说明,假如索马里的签证官以这个理由拒签我们柳眉的话,可以想象,柳眉一定会把她的柳眉变成横眉,怒问:“What? What do you think who I am?!”。可以想象,该国外交使节一定会满面通红,给柳眉小姐永久通行签证之后再向她表示抱歉。

麻烦是:你为什么不能让美国签证官对你的怀疑满面通红呢?你有移民倾向吗?你当然没有J你怎么会有呢?你确实没有!你根本不想移民美国。你从来没有想过移民美国,就像你从来没有想过移民索马里一样,这是大家都知道的Common Sense。柳眉要做的事情是:她必须在自己心中确立一个绝对“不想”移民美国的心态,像认定自己的学历没有作假一样,认定自己的“没有”移民倾向。

在确立了“绝对没有移民倾向”这个原则之后,你必须用具体的事实来证明这个论点。签证官会说: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没有回来。你应该说:很简单,我属于那个百分之一二十,因为这里的“因为”后面的话,是你获得签证的关键。因为什么你一定要回来呢?因为什么你就必然属于那个“百分之二十”呢?你必须用具体的合理可信的事实来证明这一点。如果你回来的理由是“中国改革开放前途无限”是不够的。因为百分之百的中国留学生都拥有这样的理由,但并不是百分之百的人都回来。你必须把你的回答具体化,个性化,细节化,创造一个“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简单说,把你学成归来之后,你将拥有的专业前景和“钱途”和中国的机会结合起来,建立起你必然回国发展个人事业的重大利益原因,你就能够驱除笼罩签证官心头对你移民倾向的疑云。

柳眉反驳“移民倾向”的理由是:作为一个小学校的MBA,在美国有什么“钱途”?而自己在中国又是这么成功,而中国对于MBA的需求又是这么热门,已经非常成功的我加上一个更加热门的美国MBA,学成回来还不如虎添翼,国民收入猛增么?柳眉说:“大家都知道美国MBA:工作前景不妙,尤其是这样的无名学校,难道我会花这么多钱到美国学习就为了找一个洗碗的前途吗?!”柳眉的反问大义凛然,使得美国签证官像索马里签证官一样,带着内疚的心情,满面通红给了她签证。

根据统计数字,用各种方式进入美国之后再想方设法申请移民的人是为数不少的。但是,因为其他人的错误而无端怀疑柳眉也有这种情结的美国签证官,显然也是错误的,因为其他人有是其他人的问题,柳眉我肯定没有这个兴趣!签证官怎么能以不存在的思想定罪呢?作为层次高的留学申请人的你,必须用建立在自信基础上的具体的事实让签证官知道,怀疑其他人也许是对的,但是怀疑你面前的申请者柳眉我,你就绝对没有道理。

“移民倾向”将是本书重点探讨的问题。可以说,本书所有的文字,都是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不过,从柳眉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引申出美国签证哲学的另一个重大原则:“具体性原则”:你在向签证官阐明你的学习目的,赴美计划,选择学校和专业的原因,和“绝对没有移民倾向”而必然回国的理由时,一定要非常具体,非常细节地说明你的个人之所以一定回国的特定情况。让签证官能够在十几秒钟之内感觉到你的那个实实在在的去美国学习并学成之后一定回国的前因后果,前后考虑。细节非常重要,“具体性”一定要具体到你的专业,课题,研究细节,国内的市场机会,或人才价值。这样让签证官看到面前的你,不仅是一个“签证申请者”,而是一个特定的具体可感的有追求有前途的青年知识分子。

美国签证法要求移民官把每一个短期签证申请者当作潜在的移民对像看待。换言之,法律要求签证官怀疑每个人都有移民倾向,并要求每个人自己来证明自己没有移民倾向。如何推翻签证官的怀疑?如何证明自己没有这个欲望?请运用美国签证哲学的“具体性原则”,用你个人特定的具体情况,说服签证官。让他确信,许多人都会留在那里,但今天终于碰到一个你,毕业第二天,就会买机票回国。

3、“亲属滞留美国不归,因此你也有移民倾向”也是拒签的官方理由之一。柳眉的哥哥正好就在美国读博士,因此惨遭拒签。柳眉应该怎么反驳这个拒签理由呢?

柳眉的理由是:哥哥在美国读博士又怎么样?美国法律有没有规定妹妹就不许去?美国法律给外国良家子女赴美留学定了配额吗?当然没有!柳眉说:“哥哥在美国读博士,妹妹我为他自豪。但凭什么因为哥哥的杰出和成功就惩罚他的更加杰出的妹妹?”这是什么逻辑,难道美国也有连坐法?当然没有2何况我的哥哥在美国只是一个优秀的学生,并没有犯任何移民法。柳眉在这里转守为攻:“如果你因为其他原因拒签我也就算了(虽然还是不能算),但是我的失败只是因为我哥哥在你们国家的成功,这是我无法接受的一个冤案”。

以亲属滞留美国不归,因此你就有移民倾向而拒签,确实是一个错误的拒签。你必须理直气壮地表达你的冤枉,捍卫你的理由。你必须培养出一种心态,这个心态就是:我今天不是来要签证的,我今天是来讨个说法的!拒签吧2拒签我一百次不要紧,但原则不能放弃。假如你能够表现出这种对于原则的捍卫置于利益之上的气概,你就能够因为这个不可辩驳的原则而使签证官主动改变他错误的拒签决定。
要知道,发生在美国签证处的绝大多数的拒签,从美国签证官的角度来说,都是合理的。美国政治的特点,决定了美国签证官不可能明显地滥用权力。在千万个案例中,不合理的情况虽然有,但是作为规律,绝大多数的拒签都有着法律和统计上的理由。尽管这个理由,只是从美国签证官的角度出发,只是符合美国移民法精神、符合美国签证官基于经验和统计之上的推理。

  以柳眉为例,她的哥哥先在美国,显然可以帮助她办移民,象其他许许多多中国兄妹一样。这符合美国签证官根据经验得出的推理。所以当他拒签柳眉时,能够拒得心安理得。柳眉如果想要说服签证官推翻他们的拒签错误决定,只有一个办法,她必须能够证明签证官拒签的不合理。

  硬币总有它的反面。对于这个签证官认为合理的拒签,从柳眉的角度看来,就变得非常不合理。除了因为虚假原因而被拒签外,所有的拒签都是不合理的。柳眉的成功,在于把她认为的不合理之处勇敢而自信地向签证官提出了抗辩:签证官能因为哥哥的成功就惩罚我吗?当然不能。她的哥哥没有申请移民,这是一个可以证明的事实;但是,即使柳大哥在美国已经得到了绿卡,这也不能构成拒签柳小妹的必然条件:难道美国有株连法吗?这个大胆的反问,唤醒了签证官的理性,他的回答只能是"美国没有株连法、美国没有家庭留学配额制度、美国当然不能因为哥哥的成功或失败而惩罚洁白无暇的妹妹"。柳眉的据理力争获得了成功。我们只知道签证官后来当场接受了柳眉的申辩,给了她签证。至于在给签证的时候这位签证官有没有在心里为柳眉高唱"妹妹你大胆地朝前走",为她的自信喝彩,我们永远不会知道。

  要使签证官改变对你不合理的拒签,你必须用你的理由,证明签证官的不合理,从而推翻他的拒签。简单说,你要把自己为什么不该被拒签而应该得到签证的理由,用周密强大的逻辑提出申辩。只要你的申辩符合逻辑,合情合理,签证官就一定会改变他的错误决定。因此,这里我们可以引申出美国签证哲学的第三个基本原则,即"合理性原则"。建立在自信和具体的基础之上的你的申辩,还必须合情合理,这样你才能用理性征服签证官,使他口服心服给你签证。我们这里只是简单利用柳眉的故事把"合理性原则"介绍给读者,对这个原则的更多详细论述请参阅徐老师的《美国签证哲学》。

  4、"单身女性,二十八岁还没有结婚"。这个拒签理由就更加奇怪了。去美国的人都是结婚了的吗?美国连同性恋都立法保护,怎么就歧视单身人士?这符合美国精神吗?当然不符合。二十八岁不结婚又怎么样,如果我柳眉对男人不感兴趣的话,别说二十八岁不结,八十二岁也结不了!非不为也,是不能也,签证官同志不要扰乱我的性取向!

  单身无罪,学习有理。去美国的中国学生成千上万都是单身,为什么要强迫我结婚?美国法律禁止单身人士去美国留学吗?我承认有一些大龄妇女不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国嫁一个象你这样的洋人,但是中国外嫁的女性加起来大概也不会超过一万人吧!为了这几万分之一的概率就扼杀我的前途,显然是不公平的。以这个原因拒签我,将是历史上最大的冤案。

  To marry or not to marry,这是一个高度私人问题,和留学签证没有任何关系。可惜的是,对于这样一个显然不合理的拒签理由,许多人都不能凭着直觉给予自信的反驳。

  5、"工资太低,去了美国就不会回来"。美国签证官因为申请者工资低就拒签的程度,

  已经达到了见钱眼开,见不到钱就闭门的地步。工资太低就不回来,这是太美国化的理由。你有无数理由推翻签证官这个推理。工资低,但我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你奖金和额外收入有多少呢。我的奖金是我工资的许多倍,我业余时间帮人家揽活,挣的钱就更多了。我的单位福利分房,价值四十万人民币!这些工资外的额外收入美国人是没有的,你有责任告他。

  低工资可能是许多人要出国的重要原因,但决不构成大家不回国的理由--因为从美国"镀金"回来,我们的工资就再也不低了!君不见多少人留学归来鹏程万里,美金万两。这就是我一定要出去的原因,也是你老人家应该帮助我实现这个奋斗目标的伟大原因。通过留学从各方面提高自己,改变自己的人生境况,是所有出国者奋斗的目标。你要做的,只是在美国签证官面前按照美国人能理解的和能接受的价值观念把你的这个原因重新诠释一遍。让我们进一步阐述:

  "工资低"是留在美国的充分理由,但却不是留在美国的必然理由。人们倾其所有去美国留学,就是为了(将来回国)挣非常多的钱;哪里的挣钱机会更多?是美国还是中国,当然是中国(必须是中国)!美国的平均工资高,但中国的发财机会多。这是公认的事实,是不需要你证实的事实。即使你坦率告诉签证官你的收入确实不高,只要你自信、具体、合理地告诉签证官你学成回国之后的事业和商业"钱途",你还是能够获得签证。

  作为原则,凡是签证官问到你的工资收入问题,一律说年收入、总收入、包括福利分房以及其他福利在内的实际收入(哪怕四个人的集体宿舍,在北京城里它也价值好几百块!)。国家给了我们太多的看不见的好处。人们享受在身上,忘记在心里,平时不说也不要紧,但是到了美国签证处窗口,你就必须说出来。八百块钱,等于一百美元还不到,美国人经常想,这么点钱怎么活。其实这么点钱咱们也活得挺陶然,因为这里有许多政府的暗中补贴,补得甚至接受者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所以,一定要把这个明显的暗补化做收入的金额告诉签证官。否则,美国签证官会想你拿八百块钱怎么活呢?在这里活不下去的人怎么会再回来呢?(事实上,福利分房一取消,所有人的工资都会涨很多)。

  上面的分析有没有说谎的成分?当然没有。这是中美两个国家不同的工资体系造成的误解。美国人的工资虽高,却是"赤膊工资",而且所有美国人的工资拿回家一般只能拿到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余的都作为所得税和各种保险扣了下来,同时,在美国这种地方,有工资外收入的人是不多的。而中国人的工资低,但确实有许多上面分析的额外收入。所以,当签证官问你工资的时候,他的心里想的,并非你的工资单上的数目,而是你的Total income,即你的总收入。要记住,签证官并不会根据你申报的收入开征你的所得税。所以,请如实把所有的收入告诉签证官吧。所以,当回答工资问题时,你当然必须说出你的全部收入,而不仅仅是工资单上的数字。那样回答,不仅对你的签证不利,因为你的工资单总是比实际收入低得多,而且事实上你反而是在说谎:因为你的实际收入不止这么多!

  这里让我们引申出美国签证哲学的另一个重要原则: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的具体定义是,你千万不要在申请材料和过程中弄虚作假,千万不要隐瞒事实,特别是那些能够被证伪的事实。(请注意:拒签的两大杀手"移民倾向"和"资金能力"恰恰是两个谁都不可证伪的概念,所以你可以大胆勇敢自信地反驳签证官对你的这两个问题的怀疑)。真实性原则,是唯一能够关系到你签证申请最终命运的原则,所以,一定要记住:美国签证申请绝对不可以作假。

  6、"美国学校太小,学习目的不明确"。没有一个"合理可行的学习计划保证你学成之后返回原居地"发财,也是美国签证处拒签的法定理由之一。留学美国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生投入。你几乎要在好几年的时期内,投入你全部的时间、金钱、精力和情感。人们投入这么大的精力,只有一个目的,这就是一个好的前途。按照常识,名牌学校出来的毕业生当然前途比较好,小学校出来的,往往找不到工作。从学习的角度,如果国内名校的毕业生去美国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角落去深造,显然也有违常理。美国的大学,好的好到世界一流,差的差成"围城"里的"克莱登大学",交钱就卖一个文凭给你。因此,柳眉选择的这个五流的学校,给签证官一个感觉,或错觉,认为她是为了去美国而去美国,而不是为了学习。因为如果是为了学习的话,中国某著名政法大学的学生是不会选择这个地方的。

  柳眉反驳说:这个学校小我不否认,但是这个学校的MBA某个专业比较有名,你就不知道了。我就是冲着这个专业去的。这个专业是──如果需要具体化的话──小型企业家管理专业,在这个领域里,是美国的前二十名,Top 20。我的经济法律业务和中国的中小企业有紧密的关联,中小企业在美国和中国都承担着社会百分之九十的就业任务···所以,我要去把这个学位拿到手,回国促进中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发展我的Business。哈佛让我去我还不一定去呢,我就是冲着这个学校去的!

  如此明确而具体的学习计划,怎么能不打动签证官的心。签证官一边叹息自己对这个学校孤陋寡闻,一边给了柳眉去美国读中小企业发展的MBA Program的签证。

  结论:美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清白原则,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谁来证明你有罪?是控告者。证明一个人有罪是不容易的,美国人称之为Burden of Proof,证明的重负。这个原则导致尽管许多女子指控克林顿总统性骚扰她们,但总统还是总统,美国人对他的工作表现还是给予惊人的高分。在中国你想会出现什么情况?不要说总统,就是居委会主任都会被人民怀疑得上吊自杀,以求清白。

  但是,美国移民法却反其道而行之,是有罪原则: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 谁来证明你无罪?只能你自己。"证明的重负"是在你肩上。移民法要求签证官先设定每个签证申请者有移民倾向,然后再给申请者机会(面试机会)来否决(Disapprove)签证官的这个预先设定(Presumption)。是美国移民法要求你Rebuke签证官的这个预先有罪认定。本文用了许多"反驳"这个词,反驳就是Rebuke, 甚至比Rebuke还要温柔。所以,申请者必须非常自信、坚定,但礼貌而不失风度地"反驳"你认为不合理的拒签理由,捍卫你得到签证的资格。只有这样,你才有希望得到签证。

  进入美国大使馆申请签证,你不是去乞讨什么恩赐,而是去证明你的优秀和杰出,展示你赴美深造回国再展宏图的雄才大略。美国移民法一方面竭力限制有移民倾向的人入境,另一方面却又鼓励有钱人和有才能的人去美国。能够获得美国大学录取、甚至奖学金的人,都是非常优秀的人才。你要证明的,只是真正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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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6:09:05 |只看该作者
徐小平签证技巧现场指导(一)

网络安全的计算机专家
编者按:
相信不少同学在经历了数年千辛万苦的准备,将嘴里、身上省下的钱大把地砸在考
试、申请、联络和认证上,得到的却是在最后一刻被拒签的经历。这绝对是一件让人沮
丧、愤懑、不平而又可恨的记忆,动摇了一些人对学业的信心,增加了一些人心理上的
阴影。
为了扫清出国深造道路上来自国外的障碍,更为了对广大的学子提供一些有益的、
实际的帮助与指导,徐老师在最近举办的一次签证知识讲座中针对每位遭遇拒签者的不
同情况进行了现场倾听与解答。他精当的分析,诙谐的比喻,犹如闷热天气中的临头大
雨,许多同学茅塞顿开,这应该说是为被拒者为下次成功而进行的心理铺垫。
值得插入一笔的是,只能容纳300多人的讲座厅,那天竟坐满了700多人,许多人席
地而坐,还有许多人从始站到终,徐老师在众多同学的包围中挥汗如雨,侃侃而谈,此
种场面在令人兴奋的同时,更令人感到紧迫,因为新一代年轻人太需要学业指导,前途
参谋,实际帮助与理想寄托。如何协助青年学子正确把握前程,坚定理想,克服困难,
战胜挫折,一个人的力量,一点点心理按摩似乎已经显现出微不足道。在当今"市场经
济和科技为第一生产力"的国策下,渴望深造,闯荡国际的含义将是这个国家繁荣强大的
潜在的知识意识力量。
提问者:软件工程师
徐老师:你还没有被拒签,是吧?
软件师:是的,我还没有去面试。
徐老师:那你是搞什么的?不要紧张!
软件师:我是工程师,就是编软件的,软件工程师……哦……对不起啊,我还是没有反
应过
来……
徐老师:不要紧张啊!
软件师:我是一个研究人员,在一个很大的计算机软件公司,……作研究……研究工作
……
(台下一片笑声)
徐老师:他们都知道你错在什么地方了!
软件师:哦……是要具体点,是吧?
徐老师:当然 ,要具体化。你们看,这个问题就出来了。每一个软件工程师都是这么个
样子,知道么?都这么说,你说签证官能不着急么?你们都急了么!
软件师:……讲中文可以么?
徐老师:可以,现在的问题就是,很多人即使用中文都没有办法表达清楚自己……
软件师:………………
徐老师:这样吧,我来辅导你一下。比方说啊,吴强在是新东方做软件的,"你是做什么
的?""我是做软件的……我做的是英语教学的软件,其中,主要是背单词的软件,考GR
E的软件……我是一个英语学习与考试的软件编撰专家。"你看,这不就出来了么?"我到
美国去学习new media in education ",在美国是有这么一个master degree 的,或者
,可以说"我是去学习英语教育现在是如何运用的,好回来继续开拓英语考试与教学的软
件市场"。又比如说啊,"你是做什么的?""我是做软件技术的,我在联想新东方做教育
在线的软件,我希望等我学成回国后,可以使在现有的网络宽度里面,能进行更加迅速
的在线教学……"。记住了啊,在你回答签证官提问的时候,一定要说出这么一个具体的
东西。好了,现在你自己还要好好的再说一遍,否则,肯定会被拒了。
软件师:我是一个做网络安全算法的软件工程师,在中国一个大的公司工作了三年……

徐老师:安全算法,这是一个价值和应用,你还没有说出技术来呢!
软件师:防止黑客入侵……
徐老师:这还是应用啊,还没有说技术呢!算法,怎么算?心算还是口算?
软件师:"包括率"算法方面的……
徐老师:好的,可以这样说,"我是一个网络安全的计算机专家,应用'包括率'技术来防
止黑客入侵我们国家……",比如说啊,"……核武库的一个什么东西……"。不得了啊,
一下子一个高科技女特务的形象就出来啦……她的工作显然是保密的,这个东西就很po
werful 了。99年以后,还没有出现过因为安全问题而被拒签的人,绝对没有。前几天我
还碰到一个清华的学生,到原先李文和工作的那个实验室工作。你们不要担心这个问题
,安全问题不是签证官管的,那是FBI管的。如果你的科技高到那种程度,根据移民法,
他就要把你挖走了,你知道么?你现在主动要去,他当然是载歌载舞了……不知道你们
发现没有,其实这个过程挺无聊的,也很痛苦。但是我这么做是为了挖出一个优秀的人
才,知道么?每一个人都是一块石头,我的任务是打掉那些没有必要的部分,然后,将
你英俊的面容突现出来。我现在再找一个小伙子来让他受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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