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管理结构。这个帖子写在大学春秋里,是有这个原因的。因为Google里面全是博士生。两个创办人Larry Page和Sergey Brin都是斯坦福大学计算机系的博士。将来Google的所谓独立董事里,斯坦福大学的现任校长John Hennessy要出任一个,两个创办人的博士导师 Paul Otellini 要当一个。都是一家人,何来独立性?
第五,法律纠纷。Google的商业模式是非常有争议的。将来Google上市后,成了公众公司,起诉Google侵犯隐私权的案子会排长队的。估计Google的老板会哭都来不及的。好像美国今年大选民主党的候选人,小白脸John R. Edwards就是干这个的老手,专门免费替几万人去起诉大公司诈钱。估计不少律师已经等在Google上市的那一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