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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茅于轼《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前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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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3 09:18:11 |显示全部楼层
发信人: ddgf (打倒xx), 信区: Reader
标  题: 茅于轼《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前言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ue Nov  2 00:54:53 2004), 站内

前言: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
  
  你若爱她,让你的爱像阳光一
  样包围她,并且给她自由。   
          ——泰戈尔


  一个人被人爱是幸福的。
  婴儿躺在妈妈的怀里,那是他最温暖,最安全,最舒适的地方。小学生回家,有关心他
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在门口张望。他也许不懂得这份爱的可贵,但一旦他流落在街头,像
安徒生童话里卖火柴的小姑娘,一定会感到被人爱有多幸福。
  夫妻相爱,有一个家,那是一个温暖的地方,是一个避风港。彼此的爱把世上的嘈杂隔
绝在外,一旦失去一方,和未亡人作伴的是凄凉和孤独。
  在抵抗侵略的战争中,一位战士在战壕里受了伤,只要他有战友的支持,就有胜利的希
望。同胞们的爱,同仇敌忾的意志,会给他无穷的力量。他愿用生命来回报祖国对他的爱。
  爱是幸福的源泉,是力量的源泉,是家庭和社会的粘结剂。可是如果爱的方法不对头,
爱也可能带来怨恨,甚至带来悲剧。这是多么可悲啊,幸福和力量的源泉怎么会变成了怨恨
的呢?
  这样的例子一点也不少见。父母要子女学工科,可是子女想要学文科;父母要子女寻找
符合他们标准的对象,但是子女另有所欢。特别是牵涉到恋爱等感情强烈的问题,冲突可能
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最后酿成悲剧。梁山伯祝英台的故事,今天还不断在重演。更多的
是因为婚姻观点不同,闹到父子母女反目成仇。父母爱子女并没有任何私心,都是为了子女
能过上好日子。可是事与愿违,谁能料到事情会发展到对一切人都不利的结果呢!
  就拿婚姻作例子,父母的眼光未必永远是对的。当然子女也未必都对。但侵犯别人的自
由永远是错的。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用一个未必正确的理由去做一件一定是错的事,结果
多半是很糟糕的。
  夫妻之间的关系,亲热当然是不错的,但不能没有彼此的尊重,中国古训要求夫妻相敬
如宾。许多夫妻关系的恶化,正因为缺少了彼此的尊重,说话不加考虑,伤害了对方的自尊
心,三言两语,小误会发展成大矛盾,最后只好分手。
  彼此尊重不可少,尊重什么?尊重对方的自尊心。如何才算尊重了对方的自尊心?最简单
的解释就是不妨碍对方的自由。父母为什么会干涉子女的自由?因为父母总认为子女比自己
低一等,管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所谓管,就是限制人的自由。可以说,干涉人的自由和不
尊重人是同意语,反过来也是对的。尊重别人一定不会去干涉人的自由,很少有子女干涉父
母自由的事,因为子女总认为父母是应该被尊重的,所以尊重人,确切地讲,就是给人以自
由。
  政府是为老百姓管理公共事务的,人民政府更是爱人民的。如何爱法?就是不干涉他们
的自由。政府出于好心,恐怕百姓学了坏,互相传播坏思想,走火入魔,害了自己,有时候
要提出各种劝告,干涉他们的自由。其实,作为一个有独立人格的成年人,自己知道如何保
护自己,不用别人过度操心。把自己的好恶是非强加于人,不但不受欢迎,反而产生出怨恨
情绪。正好像父母之管子女一样,本来是一片好意,可是往往好心办了坏事,结果却适得其
反。
  在经济活动中干涉人们的自由也是有害的。前几年曾经争论过是否要发展啤酒的问题。
有入主张限制啤酒业的发展,因为啤酒业每年要消耗大量粮食;如果增加啤酒的生产,势必
将减少粮食的消费。这样的理由听起来似乎是合理的,但是它干涉了人们选择的自由。也许
这些建议者会在自己喝啤酒的时候,啃一口馒头来代替,但对于绝大多数的消费者而言,馒
头是不能代替啤酒的。这一建议之所以错误,就是因为干涉了人们消费选择的自由。至于爱
吃肥肉的人强叫别入也吃肥肉,爱抽烟的人强叫别人也抽烟,显然都是不对的。个别地方还
有强行劝酒的习惯,也是极不受欢迎的陋习。
  我国的经济改革取得了非常伟大的成功。我们自己身在其中并不感觉。可是许多外国朋
友,尤其是经济转型的国家,对我们的成功非常羡慕。改革成功的基本经验是什么?无非是
扩大了人民选择的自由度。过去一般百姓不可以坐飞机,不可以坐软席卧铺,现在只要有钱
,什么都能买;过去不许可农民进城谋职,现在限制放宽了许多;过去不能辞职自谋职业,
现在可以到国外去干活。我国的经济活力主要来自百姓的活动自由度的增加。当然和发达国
家比,自由度还不够。自由度越大,人才施展的机会越多,人才被埋没的机会越少。世界银
行等机构专门研究过经济自由度和经济发达水平之间的关系,得到的结论是,自由度高的国
家发达水平也较高。
  有人把自由理解为为所欲为。这是很大的误解。恰好相反,自由是不干涉别人的自由。
要理解这一点,必须认识到,自己既是自己,又是他人的别人。从全社会来看,自己跟别人
是没有区别的。如果每个人都不干涉他人的自由,这意味着每个人都生活在无人干涉其自由
的环境中,这样全社会岂非得到了最大的自由?自由的敌人正是少数企图干涉他人自由的人
,在肆意侵犯他人的自由。
  在有阶级的社会中,特权阶级就是常常干涉别人自由的人。他们拥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
特权,由于成文的或不成文的规定,特权者的自由比一般人的自由更多。他们的额外的自由
是靠着牺牲他人的自由而得到的,这显然是一个不公平的社会。在消灭了特权阶级的社会里
,人与人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包括父母、夫妻、老师、和官员。但是
政府必需有权威,这不是特权,而是管理公共事务所必须的。当然政府的权威是用于保卫人
民的基本权利的,可不能用来无端地侵犯人们的自由。
  取消了能侵犯他人自由的特权,每个人的自由就自然存在着,用不着再去争取。我们所
追求的社会就是人人平等,没有特权的社会,也是每个人享有充分自由的社会,所以自由不
是任何人恩施的。虽然当今特权正在消亡,但由于对爱的误解,往往发生对他人自由的侵犯
。所以我要呼吁: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
  在国际关系中,彼此尊重,不干涉他国的自由,同样是不可动摇的原则,当然这个自由
是以不侵犯别国的自由为限。我们讨厌霸权主义的干涉,我们自己也不应对别的国家限制其
自由,规定其选择。世界上的许多争端正是因为国家之间试图用特权去干预纯属别国主权范
围内的事。中国永远不称霸,就是不强加于人,不干涉他国的自由,尊重他国的主权和自由

  不论从家庭,社会,还是国际的范围里来看,一个人的自由并不需要以减少他人的自由
为代价,所以自由可以成为人的基本权利。从社会的角度看,它是没有代价的,社会并不为
此而有所损失,但使得它的成员得到了所希望的东西。有些人并不懂得自由的重要性,对自
己所爱的人侵犯他们的自由,造成了许多人间悲剧。所以我们要再次呼吁:给你所爱的人以
自由。

   茅于轼  
  2000年5月30日
[B]终于还是走到这一天
要奔向各自的世界
没人能取代记忆中的你
和那段青春岁月

一路我们曾携手并肩
用汗和泪写下永远
拿欢笑荣耀换一句誓言
夜夜在梦里相约

放心去飞勇敢地去追
追一切我们未完成地梦

放心去飞勇敢地挥别
说好了这一次不掉眼泪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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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4 05:44:51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此文,心中再次感谢多年来父母给予的自由。
厚积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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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4 15:23:14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起了裴多菲的诗

如果没有人身的自由,至少我们还有思考的自由,如果连思考的自由都被剥夺,那,请给我死的自由
We are what we repeatly d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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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茅于轼《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前言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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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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