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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住行] 留美餐饮启示录[转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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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9 23:01:05 |只看该作者

留美餐饮启示录[转贴]

转自:亿唐作校园首页>>留学海外>>走向美利坚>>留美生活
作者不详

      作料和原味 
  
     我从小跟妈妈学的:炒菜要先放葱、姜或大蒜;煮鱼最好三样一齐来,再加点酱油和米酒味道更棒。当然,味精一样也少不了。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一吃三十年,从来没有怀疑过。 
  
  直到我快出国前,有人告诉我,加味加料诚不错,但也不见得非这样不可。 
  
  是在国内语文中心,我的写作美国老师说:“你们中国人,看起来像最懂得吃,其时也未必。好好的鸡鸭,非得烤之、醺之、酱之。好好的鱼肉,非得加上辛香、葱、蒜、酱醋,把它煮得七晕八素,结果呢,你们吃到的不是鸡鸭,而是烧烤,你们吃到的不是鱼肉,而是那些称得上入味的辛香味道。我们西方人,大致上不同。我们也用作料,但作料只是点缀,真正要享受的则是食物的鲜美原味!” 
  
  美国老师的话,当时我把它当成耳边风,听过笑笑也就算了。没想到,到了美国留学以后,却要一再想起他的话。 
  
  首先是吃草的问题。我又不是牛,为什么要吃草?面对一大盘青菜沙拉,我常常这样问自己。美国人实在太笨了,为什么不好好煮呢?不然,烫熟了沾酱油吃也可。再说那一罐罐dressing,更是令人头大,看起来差不多,吃起来却往往酸得令人难以下咽。 
  
  这时候,耳边风在耳边重新响起,我也开始提醒自己:尝尝食物的原味!于是,我勉强自己去吃草,去吃那些令人作呕的“气死”。吃着吃着,竟慢慢的吃出味道来。我开始能享受蔬菜沙拉的新鲜味美而清凉多香。有一段时间,我甚至天天中午吃沙拉。
 
  品味和囗福 
  
  有人自命品味高。有人品味低,有人无品味。 
  
  在国内,吃遍大小饭店餐厅,令人难以忘怀者无数。但吃来吃去,海味山珍,也有吃腻的时候。只有家中随意清炒红煮的家常菜让我百吃不厌。 
  
  到了美国,难得大宴小酌,亦无母亲爱妻的家常菜,偶然到哈佛大学对街燕京吃一些水饺,觉得味美无比。下次国内朋友韩兄来,逛完哈佛玻璃花,燕京图书馆,心想再带到另一个燕京吃水饺,必然满意不已。当热腾腾的水饺上来之际,我开始大快朵饴,而老友却边吃边说:这水饺虽然不错,不过在我看来,只能说勉强及格。我说,那么哪儿的才算好吃?他说国内的×××可算八十分(可惜我忘了他说的是那家店)。我说,还有九十分的吗?他说,有,我自己做的,九十分,我太太做的九十五分,我妈妈做的一百分……。面食,当然是山东人做得好,这点我不怀疑。不过如果因此而否定别人的功力,那大可不必。我说,老韩,你的品味高,我的品味低。这点我承认。不过,你有没有想到,只要你离开家门,你就吃不到特等的面食,只要你离开国内,你就吃不到好吃的水饺,到了美国,一家不如一家,难得及格。如果你老是拿着妈妈的尺去量,你永远不会碰到好吃东西。反过来说,我自己做的菜,谈不上讲究,但是我吃得津津有味。爱妻下厨,味道更加甜美。到外面吃厨师烧的,往往另有境界。如果碰到名厨小馆,我更有意外惊喜,往往久久难忘。你的品味高,能品评食物的精细和味道。我的品味低,却能将普通的食物吃出味道。请问,到是你,还是我有囗福? 

  随俗和享受 
  
  我出国时,体重刚好,大约六十公斤左右。两年后回国,出机场,竟与内人擦身而过,没有被认出来。我并未着奇装异服,也未披头散发,更无隐身术,内人认不得我,纯属判断上的错误,因为我实在胖得太离谱了,以致她看到我时,以为是别人! 
  
  初临美国,就被功课压得喘不过气,午餐往往就在学校Cafeteria解决。吃自助餐,也不需人家教,依样画葫芦就是。人家拿水果,我跟着吃苹果。人家来碗汤,我也端一碗。你叫猪排、牛排,我也叫猪排、牛排,谁怕谁……东点西点一大堆,最后还有味美可囗的甜食……。总而言之,吃来亳无章法,往往吃撑了肚子,而脑子也因此昏昏欲睡,需要再来一杯咖啡提提神,偏偏我又是吃不了苦之人,每一小杯咖啡、三包糖……。每天上学,从宿舍阿文塔(Alban Tower)到饺子城(Georgetown)有一大段路要走。 
  
  有一天,看到许多人从一家店出来,人手一杯(或一筒)冰淇淋。另外还有成群的人正要进去。我想,这家Bob Famous一定不错,进去瞧一瞧,买一筒草莓味的试吃看看,果然棒极了。一路走,一路吃,不知不觉间,饺子城也到了。从此,我食髓知味,经过必然去找Bob,每次换一种囗味尝尝,居然不曾失望过。美国的冰淇淋实在太好吃了,比小美、意美都要好。据说这个Bob本来是个律师,自从卖冰淇淋卖出了名,财源滚滚,律师也不做了。而我也成了他忠实的顾客。 
  
  晚上下课,走回阿文塔,又是一段长长的路,有时候,搭校车,绕来绕去,也快不了多少。但是不管搭车、走路,回到家(或者窝),虽然晚餐已吃过,但仍免不了要翻翻冰箱,找点棒冰、冰淇淋之类的食物,慰劳、慰劳自己。 
  
  然后是开夜车,读到三更半夜无人私语时,读累了,就要起来走走。但是室小书多,到处碰壁,往往走着走着,就走到冰箱。那时候的习惯性动作,也是唯一娱乐,就是吃。到了周末假日,虽然功课压力仍在,报告仍多,但喘囗气总要的,这时好好做些菜慰劳自己,或呼朋引伴小聚一翻也是常情……。 

  就这样,吃着,吃着,我把自己吃成了胖子。 
I know that he loves me cause he told me so
I know that he loves me cause his feelings show
When he stares at me you see he cares for me
I know that he loves me cause it's obvious
I know that he loves me cause it's me he trust
and he's missing me if he's not kissing me
and when he looks at me his brown eyes tell it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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