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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水帖] 长篇连载小说【伦敦的1468个日与夜】-01/09/2010更新第26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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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9 08:00:00 |只看该作者
哇,有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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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9 08:05:19 |只看该作者
:sleepy:
技术宅拯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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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9 10:36:3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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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9 11:57:13 |只看该作者
wakao.............................................................................................................
我会一直想你,这一次,我敢说,是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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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9 17:23:17 |只看该作者
每天发一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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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9 17:23:32 |只看该作者
等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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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2 09:43:29 |只看该作者
怎么没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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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2 09:50:43 |只看该作者
好像要多等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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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2 11:04:35 |只看该作者
等到贾雯雯变成老阿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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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2 11:15:38 |只看该作者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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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2 15:12:31 |只看该作者
北京时间下午3点多, 伦敦应该是晚上11点吧, 时差不是8小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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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6 20:42:04 |只看该作者
23。阿骏遇袭事件

从怀特岛回来之后,我的生活节奏又回到了复习考试的主旋律上来。秋季学期没有考试而逃过一轮折磨的阿骏和贾雯雯,也因为复活节之后的春季大考而忙碌起来。

只有读博士的老钱,依然毫无压力的做他的研究。想去学校就去学校,不想去了就在Clayponds宿舍里待一天。看看台湾综艺节目,研究下做菜,这一天就过去了。按他的话说,他倒是需要有个考试让他闲逸的生活紧张起来。唉,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

好久都没有杜美莎的消息了,偶尔看见她MSN在线,可状态永远是忙碌或是离开。我想她现在大概也正生活在essay和考试的双重折磨之中吧。不知怎地,我有点怀念和她一起去看焰火的那个晚上。从抽屉里翻出杜美莎当时留在我手套里的信,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下来。我不由的开始想念她。她现在还好吗?是不是还在做代购的生意?不知她现在有男朋友了吗?嗯,不如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她。

拿出手机,调出杜美莎的号码。正要拨号的时候,手机突然在我手里震动起来。我定睛一看,屏幕上写着old money。。这老钱,早不打晚不打,正在我酝酿情绪要跟杜美莎联络感情的时候打给我!

我接起来电,电话那头吵吵闹闹的乱作一团,很多人说话。我没好气的喂了一声。老钱不等我多说什么,冲着电话对我喊:“颜明,赶紧过来,阿骏出事儿了!”

“啊?”我晕了一下,完全不知道除了“啊?”以外还能说什么。

“你赶紧过来,我们在阿骏寝室现在。”老钱说完挂断了电话。

我意识到问题很严重,但不知道阿骏究竟出了什么事儿,于是立刻套上套了件外衣就冲出宿舍。刚出门就遇见了也急匆匆赶过来的贾雯雯。她散着头发,没化妆,宽松的套头带帽衫和运动裤,显然也是在宿舍宅了一天了。她看见我,说,“是往阿骏那儿去么?听老钱说他让人给打了!”

“啊?”我两分钟内又一次失语。

到了阿骏宿舍,里面已经聚了三五个人。阿骏躺在床上不停呻吟,嘴角和脸上都是血。老钱见我们进来,只简单的讲了三句话,“阿骏十分钟前在墓地小道被几个黑人抢劫并殴打。已经报警了。救护车马上就到。”

正说着,外面呜里哇拉的警笛声响成一片。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和几个医物人员冲进屋子里来。医物人员立刻检查了阿骏的伤情并进行简单的包扎消毒处理。他们认为阿骏的胳膊有可能骨折了,需要立刻送医院做进一步X光检查。警察们也没闲着,一边不停的在笔记本上记录着大家七嘴八舌对阿骏遇袭事件的描述,一边通过步话机把情况汇报给总部。

通过警察的问讯和事后老钱添油加醋的描述,我终于大概知道整个事件的经过。

阿骏一个人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天已经是擦黑了,他抄近道从Clayponds著名的墓地小道回宿舍,走到半路发现迎面摇摇晃晃走过来两个黑人,歪戴着NY棒球帽,脖子里一条铁链子在昏黄的路灯下闪出冷冷的光。阿骏意识到来者不善,就转身想往回走。他这一转身,心就咯噔一下。因为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了个黑大汉,满脸横肉,目露凶光,身体把本来就只有一米来宽的墓地小道占去一大半,一看就是跟前面那俩一伙的。阿骏心里暗暗叫苦,这是遇到打劫的啦!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小道两旁又是一人多高的铁栅栏,逃也没处逃啊!他真希望这时候栅栏那边的墓地里能跳出两个有正义感的木乃伊,帮他逃出黑大汉们的魔掌。阿骏虽说小时候练过两下武术,但也只是局限于马步蹲裆猴子偷桃之类的基本着式,一直是好孩子的他没有过任何打架的实战经验。

那帮黑人围到阿骏身边,迫不及待的逼问,“Mate, do you have 5 pounds? Give me 5 pounds.”阿骏下意识的摸了下口袋说没有。对方就再也一句话没说,上来就是一顿拳脚相向。阿骏尽量护着自己,仍然免不了嘴角被黑大汉一记重拳打得鲜血直流。另外一个劫匪在阿骏身上上下摸索,阿骏的手机,钱包,背包都没能幸免,被虏了过去。逃离现场之前劫匪们还不忘在阿骏身上踏上两脚,留下他躺在冰冷的墓地小道上痛苦呻吟。

劫匪们刚走,就从Clayponds方向跑过来一个惊魂未定的金发姑娘,把阿骏从地上扶起来。她说她也是住在Clayponds的帝国学生,刚才目睹了抢劫的过程,但怯于自己也只是一个人,就没敢上来帮忙。阿骏在金发姑娘的搀扶下一瘸一拐的回到宿舍。他同宿舍的中国舍友立刻报警,然后通知了老钱和宿舍管理员。再接下来,我们和警察就陆续到了。

尽管阿骏说自己没太大的事儿,但医护人员仍然坚持把他按在担架上,抬到救护车呜哩呜哩的开去医院了。老钱本来也想挤到救护车上去,但人家说只有病患能上车,他也就只好做罢。

救阿骏回来的金发女孩儿因为目击了整个事件,所以被警察带回警局做笔录。后来我们才知道她是个希腊人,叫Maria,是在帝国理工读生物工程的博士生。

几个月之后,当阿骏幸福的搂着Maria的腰宣布她是他的女朋友的时候,大家才用羡慕和惊讶的目光盯着他们感叹到: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当然,这是后话。

阿骏遇袭事件虽然后来为他成就了一段浪漫的爱情,但他遭暴力抢劫这个事件本身,却对我们在Clayponds住宿的学生,尤其是中国学生造成了极大震撼。一时间人人自危,谣言四起。什么去年在Clayponds旁边的居民区发生过枪击案啊,前年住在Clayponds的女生被人强奸了啊之类,一个比一个恐怖,一个比一个吓人。

我们不禁要问,在伦敦这个治安状况还算不错的城市,我们安全吗?有多少人,还敢走那条墓地小道?有多少人还敢在天黑之后独自回家?

在遭遇暴力抢劫的时候我们除了抱头自保,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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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6 21:07: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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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8 01:01:59 |只看该作者
等写完之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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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 05:52:51 |只看该作者
24。伦敦到底是怎样的城市?

阿骏被黑人袭击这件事给Clayponds的中国学生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这种心理上的应激反应表现在行动上,就是大家现在不论是去学校还是去超市,都要找个“伴儿”一起行动。晚上从学校回来的队伍更是拉帮结伙三五成群声势浩大。男生们显示出男子汉的气概,把一同回来的女生包围在队伍中间,让她们多少感觉到了一些如明星政要般前呼后拥受保护的骄傲感觉。如果正走着迎面过来个黑人,原来有说有笑的男女生们则立刻安静下来,警惕的注视着那小黑,好像他随时会对我们造成伤害一样。

其实黑人也不都是坏人。

我的室友Jeremy来自非洲的加纳。这哥们皮肤黑的流油发亮,但心地却善良的像块纯洁透明的玉,没有丝毫的杂念,也不会有中国人常有的那种小聪明小算计。我跟他说起阿骏遇袭的事情时,他惊讶的瞪大眼睛说:“这里是伦敦啊,伦敦为什么也会发生这样的恶性抢劫?”在他看来,伦敦是这个世界上最安全最能包容世界各种文化的城市了。

最安全我不敢苟同,但说伦敦是世界上最具包容性的城市我绝对是举双手赞成。在伦敦的大街上,你随时可以看见来自世界各地各个种族不同肤色蓝眼睛黑眼睛高鼻子塌鼻梁讲着各种不同语言的人。在伦敦的地铁拥挤的车厢里,纯英国白人通常不会超过乘客数量的一半。来自不同国家的人们互不认识,但眼神交汇的时候多半会露出善意的礼貌的微笑。偶尔发生了踩到脚或是碰到胳膊之类的小事件,总是不等我说对不起,对方的sorry就先到了。即便对方是小黑,也会摇摇晃晃的来一句带着RnB味儿的sorry man, you're alright?并不会再生出什么事端来。我来英国这大半年,还真没遇到过在地铁上发生擦碰而引起的冲突。

说伦敦是个多元化国际化的大都市,不仅是因为这里汇聚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才,还因为这里包容各种思想各种宗教种族和文化。而身处这样一个城市中,可以深切的感受到来自不同文化的洗礼和冲击。这些文化在互相碰撞中交融,在畅所欲言中耐心聆听,在尊重对方的基础上相互理解。这里没有强权对弱势的文化欺凌与填鸭式的灌输,也没有坟书坑儒式的禁言,这里所倡导的一种气氛,就是平等,自由,包容,民主。

在海德公园的东北角,邻近牛津街和大理石拱门的地方,是世界闻名的演讲者之角(英文:Speakers' corner)。这里是一个允许民众公开发表演说的地方,除了不允许批评王室和颠覆英国政府的两个话题之外,可以自由地对于其他的议题发表演说。早先马克思,列宁,包括社会主义运动艺术家莫里斯都在这里向公众演讲过。我曾经在一个闲适的早春午后来过这里。远远的就看到人群围着几位正在慷慨激昂的演讲者。我站在人群外围,大致听懂一位演讲者在说政府的外交政策,一位在讲宗教冲突,一位在讲阿富汗战争。讲阿富汗的这位,高颧骨深眼窝满脸大胡子,头上裹着咖啡色的头巾,身穿一件宽松的长袍,站在约摸半米高的便携梯子上演讲。如果他手里再拎一把AK47,身边再放支火箭筒,那就与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塔利班恐怖分子毫无差别了。但仔细听听,他的英语却是纯正的伦敦音,丝毫没有加杂任何阿叉口音。这可不是一般塔利班分子的水平!对此人身份的好奇驱使我挤进人群聆听他的观点和见解。

原来,他就出生在伦敦一个阿富汗移民家庭,从小接受英国的教育,但同时对阿富汗的感情也很深。他认为英美对阿富汗的战争是非正义的非人道的,英军应该从阿富汗撤军以避免更多的平民伤亡。这在我看来是标准的反政府言论,但围着他的听众们却不时点头赞许。也有几位持不同意见的听众提出尖锐的问题打断他,他也并不退缩,逐个反驳这些在我听来带些攻击性的提问。大家激辩着,争论着,却始终是在平等的交流在沟通在包容在倾听在各抒己见在试图以理服人。我想这就是伦敦给各种族各文化背景提供的一个交流平台吧。可能也只有在这种氛围里才能造就出像马克思恩格斯这样的思想家。

说到马克思,就不得不提一下著名的大英博物馆阅览室。传说中马克思曾在这里留下过脚印。

大英博物馆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博物馆之一,博物馆里除了收藏许多珍贵文物以外,还有一间收藏着大量书籍和文献资料的阅览室。 阅览室是一间结构别致、宽敞而又明亮的大型圆顶建筑,四周有环形的大书架,正中是环形的图书目录柜,从目录柜向四周伸展出一排排长桌和座椅。马克思之前就经常到那去阅读和写作。他每天早上阅览室一开门就去那里借阅书籍,做摘录,写笔记,一直到晚上才回家。吃完晚饭后,他又在书房里,整理笔记,进行写作。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里前后学习了10年多,他每天总是准时到那里,坐在D行第2号座位上。马克思在读书的时候,常常情不自尽地在座位下用脚来回擦地,经过常年累月地磨擦,竟把水泥地磨去了一层,被人们称为“马克思”的脚印。

马克思当年那么用功学习,阅读,钻研,终于写出了《资本论》和《共产党宣言》,成为社会主义的奠基人,成为改变人类历史的伟大思想家。和马克思相比,我的生活和学习条件要优越的多,舒适的多。如果我也像他一样刻苦学习的话,会不会也在帝国理工图书馆5楼那个宽敞明亮的阅览室里留下我的脚印呢?

嗯。。。不太可能。

最多只是在某本结构力学书上留下我的口水印吧。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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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长篇连载小说【伦敦的1468个日与夜】-01/09/2010更新第26章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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