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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归类] 我与美国法学院的故事——斯坦福、UCLA、亚里桑那州立、加州伯克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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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 04:09: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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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地位极为崇高的九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当中,有那一所大学的校友就占去其中 四位?   

    有那一所大学非属于长春藤联盟,但各项表现却常常被认为超越长春藤联盟,而且近几年来在 U.S. News 的排名中,其法学院年年超越哈佛大学法学院?   
   以上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同一所学校:史丹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 美国各大名校当中成立最晚,却后来居上   
  史丹福大学创立于1891年,相较于美国其它各大名校,例如哈佛大学成立于1636年、耶鲁大学成立于1701年,史丹福成立的时间最晚。但是在短短百年之内,史丹福大学不但在法学院的部分超越众多历史悠久的名校,而且在商学、电机、计算机、生物、航天、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各领域的发展,也都在全美首屈一指。相较于其它名校大多仅在人文法政领域、或仅在理工领域见长,史丹福堪称美国极少数在各方面皆均衡发展的一流综合性大学。   

  在一所综合性大学当中求学,无可取代的价值便是开课的多元化、以及跨领域研究的蓬勃发展。例如史丹福法学院便经常与其它学院的老师共同开课,像是医疗政策及生物科技与法律的课,由法学院与医学院合开;创业投资与相关公司法令的课,由法学院和商学院合开;谈判与诉讼外纷争解决途径的课,则可能由法学院、商学院与心理系的老师合开。来自不同领域的学生,在上课与报告的时候必须同组,互相交流不同的观点与专业背景,极具挑战性。   

     此外,史丹福大学的生活环境也是令人赞叹。校园本身占地宽广(约台大校总区的三十倍大)、风景优美,而且附近有山、有海、也有森林,夏天不至于燠热、冬天又不至于下雪,但如果想玩雪的话,开车的距离一样可以到滑雪胜地尽兴。学校位于旧金山郊区,虽然不在拥挤的大都会当中,却又未远离都市的便利。套句史丹福法学院的院长Kathleen Sullivan常爱说的一句话:「谁有办法抗拒这所位处于天堂的世界一流学府?」(Who  could resist a world-class institution in paradise?)   

法学院师资阵容坚强、声誉卓著   

  史丹福大学法学院的名师极多,许多教授都在其专长的领域中执其牛耳。例如:上个月甫过世的Gerald Gunther教授,他所写的宪法教科书长期以来被视为宪法学界的「圣经」。而从1999年起担任法学院院长的Kathleen Sullivan(美国Top 10 的法学院当中唯一的一位女性院长)也是宪法领域的著名学者,虽然才四十多岁,但著作极为丰富、且多次参与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诉讼,她精力充沛、分析与表达能力极佳,曾多次被选为「全美最具影响 力的法律人」、「全美最具重要性的女性」,甚至被预测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女性大法官未来的可能人选。   

  另一个同样才四十多岁,却令法律界及科技界甚为瞩目的法律学者是Lawrence Lessig 教授。他于2000年放弃哈佛大学法学院教职、加入史丹福大学法学院,专长于宪法、以及网络科技的发展及其社会影响。他的著作不但在法学界引发热烈的讨论,并且在科技界、商业界也同样受到重视。Lessig教授强调:对于因特网的规范,不能因为偏重对商业业主及智慧财产权权利人的保护,而对一般大众的表意自由及创新尝试造成不当制。除了在2000年发表 “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 一书外,Lessig教授在今年又新发表了  “The Future of Ideas: The Fate of the Commons in a Connected World” 一书,非常值得一读。   

  史丹福法学院在智慧财产权领域向来也是颇富盛名,主要的授课老师有Paul Goldstein  
及Margaret Radin等。Goldstein教授除了研究美国国内的智慧财产权制度之外,并专长于  
跨国及国际的智慧财产权法制及其争议问题。Radin教授则讲授专利法课程,并专精于电子商  
务、高科技及网络相关的契约及财产权问题,她同时也是「史丹福法律与科技中心」  
(Stanford Program in Law, Science and Technology)的现任主持人。   

  此外,史丹福的「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律及政策中心」(Environmental & Natural  Resources Law & Policy Program)是美国环境法领域的研究重镇之一,主要的教授包括 Barton Thompson、Robert Rabin等。生物科技及医疗法方面, Henry Greely教授是一位非常杰出的学者,除了法律之外,他对于生物科技知识的掌握十分纯熟,而且笑口常开、平易近人,很受学生欢迎,他目前也是「人类基因组多样性计划」(Human Genome  Diversity Project)北美委员会的成员、加州政府医疗及基因研究相关政策的顾问。   

  谈到生物科技与法律,另外一位不能不提的资深名师是John Barton教授。Barton研究的领域包括:法律与高科技(含生物科技)、国际贸易及企业法、智慧财产权与公平竞争问题。Barton教授对美国以外其它国家的法制相当感兴趣,历年来也曾经指导多位国际学生撰写硕士及博士论文,是个非常热心亲切的好老师,可惜他在未来几年有可能申请退休。   

  史丹福法学院也非常重视公司企业法、税法以及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分别设有「法律、商业与公司管控中心」(George R. Roberts Program in Law, Busines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以及「法律与经济学中心」(John M. Olin Program in Law  and Economics)。由于史丹福大学位于全球高科技产业硅谷(Silicon Valley)的中心,所以与许多企业互动十分密切,再加上史丹福的商学院及经济学系在美国居领导地位,因此各式各样的演讲、研讨会终年不断,非常精彩。「法律与经济学中心」并经常举办「免费午餐研讨会」(free lunch seminar),邀请师生以轻松的方式参与相关论文的发表与讨论,很受学生欢迎。在师资方面,阵容非常坚强,例如Joseph Bankman、James Strnad、Joseph Grundfest、Michael Klausner、A. Mitchell Polinsky及John Donohue等,都是一流的名师
最后,在法社会学及法律史的研究方面,有一位世界级的知名学者一定要介绍:Lawrence Friedman。Friedman教授著作等身、曾被多个国家翻译为不同语言,而且他擅长于用深入浅出的方式来讨论艰涩的理论问题,著作的可读性极高。他强调应该藉助于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来探究事实上的法律运作(law in action),而不应该将法学研究局限于书本上的法律(law in books)。他的名著之一便是美国法律史研究的经典:“History of American Law”,另外他在今年最新发表了 “American Law in the 20th Century”,以补充前述著作尚未讨论的部份、并深入分析美国法律与社会在最近一个世纪的剧烈变化。   

  史丹福大学法学院的杰出学者或老师实在太多,限于篇幅,此处无法一一细述。例如:专长于跨国法律与政治经济学、全球化议题的Thomas Heller教授,专长于家事法及少年法的Michael Wald教授,专长于性别与法律议题、法律伦理学的Deborah Rhode教授,以及专长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及公共政策分析的Deborah Hensler教授等等。   

  由于史丹福大学法学院录取的学生人数,远低于大多数其它法学院名校(例如:哈佛法学院每届录取的JD加LLM「新生」即超过700人,但史丹福法学院各个年级全部学生「总数」也才不到600人),而且加州此地人文气氛原本就温暖友善,所以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相当  
频繁、密切。绝大多数老师都非常平易近人,而且十分敬业,往往上课钟声一响的同时,她/他便已经站在台上、准备开始讲课,甚至有老师会提早十分钟到教室、以预先在黑板画图或写板书。让人非常感动。   

  总而言之,史丹福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常令人赞叹不已。入此宝山,最大的遗憾往往是:自己的时间、能力有限,没办法听完所有精彩的课、无法将所有的宝藏都一一探尽。真是可惜、可叹!   
   研究学位设计与他校不同,原本并无LLM   

  与全美国的法学院相同,史丹福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法律学位是JD学位,属于学士后的法律专业教育,目前每年大约录取170人左右,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学生。本文以下所介绍的,是必须先具备法律学位之后才能申请、较多外国学生就读的研究学位学程(Graduate  Programs)。   

  史丹福法学院的研究学位学程设计,与其它法学院有很大不同。首先第一点:在2002年之前,并没有法学硕士(LLM - Master of Laws)学程的存在,只有「史丹福国际法律研究学程」(SPILS - Stanford Program in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第二点不同是:录取人数极少,在2002年之前每年仅录取15到18人左右,是美国Top 10的法学院当中录取人数最少的学校。第三点不同是:史丹福的研究学位学程很少录取大学应届毕业、尚无任何工作经验或研究经验的学生。第四点不同是:研究学位学程当中的SPILS非常重视对个别学生在研究上的指导与协助,每一位学生至少有两位指导老师,他们全程参与学生研究计划的进行,协助学生完成一篇完整、严谨的论文。   

  SPILS是史丹福法学院的特有学程设计,与LLM学程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对研究论文的学术性及严谨度的要求。而且,如果想要在史丹福法学院攻读法律学博士学位(JSD - Doctor of the Science of Law),就必须先攻读SPILS学程,让教授们可以藉由SPILS来鉴别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筛选出适合继续攻读JSD的学生。SPILS非常重视研究方法的训练,在研究取向上强调跨领域(interdisciplinary)和政策取向(policy-oriented)的研究,例如法律社会学、政治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等等。从SPILS录取的学生的背景,也可以看出这个学程与他校LLM的差异:每年SPILS的新生当中,都会有相当多原本已取得博士学位、甚至已在 自己国家担任教授的学生,而其它学生几乎也都具有硕士的学历及研究经验,整个学程的设计和同侪之间的讨论,学术性极为浓厚,课业和研究的压力相当沉重。   

  在2002年之前,史丹福法学院的研究学位学程只有SPILS一种而已,每年招收15到18人。由于国际化、全球化的需求,也因为多年来一直有世界各国的申请者反应:希望有机会到史丹福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但并未计划继续攻读JSD,史丹福法学院自今年开始首度设立了LLM的学程。LLM学程是以修课为主,并不需要进行研究计划或撰写论文,目前分为两组,一组主修「公司管控与企业实务」(LLM in CorporatGovernance and Practice),课程重点包括公司会计、破产法、金融法、公司购并、税法、证券法、创业投资等等,另一组则主修「法律与科技」(LLM inLaw, Science and Technology),课程重点包括电子商务、生物科技、医疗法、相关智能财产权问题、高科技公司的创投及建立等等。详细的修课内容及要求,可以参见史丹福法学院研究学位学程的网站:http://www.law.stanford.edu/graduate/。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未来计划攻读史丹福法学院的JSD学位,则在硕士阶段必须就读SPILS学程;就读LLM学程毕业之后,是不能直接攻读JSD的。史丹福法学院十分清楚地区分:SPILS是属于学术及研究训练,LLM则偏向于实务进修,也因此LLM原则上只录取有两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学生。目前两组LLM学程各招收9名学生、共计18人,SPILS则改为录取12人。在以往仅有SPILS学程、每年录取15到18人的时候,每年大约会有一名台湾学生获得录取(可谓是「一脉单传」),但今年因应LLM新增,SPILS名额稍做缩减,结果似乎并没有任何台湾学生获得录取,令人有些遗憾。   
结语:永难忘怀的美丽校园和紧张生活   
     
  出国留学,目的往往不只是那个学位本身,而是包括了知性的刺激和感性的生活体验。在这两方面,史丹福法学院确实都提供了无与伦比的诱人环境。除了学校本身的杰出师资、美丽校园和完美天气,旧金山湾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艺术活动,在在也都令人陶醉不已。诚然,繁重的课业压力常让人食不知味、睡不成眠,但小班教学下师生间的频繁互动、以及同学间的紧密连结和互相扶持,教人总是能在精疲力竭之余,重新获得振作的力量。更难忘怀的是那种接触新知、豁然开朗的感觉,以及那种发现自己正在与曾在书上读到的大师谈话的激动

[ 本帖最后由 joe824 于 2007-5-4 03: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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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5-3 04:44:08 |只看该作者

我与美国法学院的故事——UCLA

由于时间紧, 我只计划在Santa Monice呆一天. 第二天一早, Jennifer 问我想去哪."要去好莱坞吗?" 好莱坞也不过就是去一个广场踩在一个大星星上看上面明星的签名吧, 我才不去呢.

Jennifer先带我去她的学校UCL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逛. UCLA是一所在全美都比较很有名的学校.Jennifer 今年要在那里上法学院,据说这里的法学是很难进的, 而且和国内大不一样的是美国法学只有研究生课程. 她今年贷款上的学, 很不容易呢. 她说她希望能够学移民法, 帮助一些移民, 并且希望能够多挣些钱, 爸妈就不用那么辛苦.

UCLA的校园很大, 没有围墙, 象那种很宁静的街区, 到处都是桔红色砖墙的房子. Jennifer带我去他们最漂亮的教学楼商学院的楼, 环型的建筑, 我并没感觉什么特别. 还看了一条UCLA很有有名的台阶,据说很多电影在这里取景.台阶狭窄, 可不容易上呢.

这里到处都有交通灯, 一个手的标志出来, 无论有没车过来, 路人都不能过马路。我在国内一向习惯看了没车就过, 如果不是Jennifer在旁边, 我可能就要参观美国警察局了----夸张, 只会罚钱而已。

有空的时候, 我问Jennifer简单的文化的差异。她的回答总是带上简单的一句“总是往亚洲文化相反的方向想,就是美国人想法了。”Jennifer在这里长大,但是家里仍然是很传统的韩国文化,很难想象在两种文化间成长是个怎么样的历程。

在我去图森这个沙漠城市之前, 我最想去看的是Santa Monica的海. 海旁边的街区有很多摆设很别致的店, 不过很可惜来这里不是shopping的. 街上, 到了中午就显得拥挤了. 看见很多美国美穿比基尼的上衣,下身牛仔裤. (口哨 ) "今年夏天很多人那样穿." Jennifer告诉我.

一直走, 还没有到,就远远地看见了海, 闻到海的味道. 沙滩上有很多美国人在沐浴阳光, 我们概念中的"曝晒". 沙滩的沙很烫, 海鸟在飞. Jennifer老是说,不知什么时候这些鸟们就在我们头上拉屎. 呵呵. 我们一直把脚浸在浅浅地海水里, 看很多爸妈带着孩子在海里嬉戏, 一些勇敢的小孩在学冲浪. 如果不是下午就走,我可能会把瘦小的Jennifer扔海里去了.

看到那些鸟飞的时候,感觉很奇怪。有些人是守候在地上的植物,有些人是到处飞翔的鸟,在海的两边,不断地寻找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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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gittarius射手座 荣誉版主

板凳
发表于 2007-5-3 11:59:29 |只看该作者
嗯 记得看过 当初一对夫妇的小孩不幸夭折了
他们到哈佛大学找当时的校长询问
他们想出一笔钱
可不可以以他们的小孩的名字 为名给哈佛“投资”
结果 当时的哈佛校长拒绝了

后来这对夫妇就以 他们的小孩的名字“斯坦福”为名 建立了 这个大学的前身。


那 些 允 许 被 任 性 的 年 代 ,叫 做 青 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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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5-3 16:39:36 |只看该作者

我与美国法学院的故事——亚里桑那州立

摘自:风韵 摩托罗拉总公司副总裁兼大中华区法律部总监Sherry(刘晓红)有两个家:一个家构筑在土壤上,让她在现实世界中安身立命;另一个家竣工在画框里,让她在精神世界里特立独行;一个家有门有窗有锁,可以休息;一个家无边无真无界,可以超脱。两个家Sherry都可以自由进出,只不过一个家用钥匙,一个家用画笔。 “碧水,高云,血色黄昏,晴远的天空,孤傲的雪峰,幽静的丛林,古树残阳的幻想,怪石险峰的眷恋;在淡淡的云中徘徊的月儿,在夜光里沐浴的神秘少女……这些景象经常出现在Sherry的梦境中,如今这些梦都成了油画挂在她的寓室里。 “绘画能帮我洗涤内心重重的尘垢,记起我原本有一个不动、不痴、不染、不变的性灵。”Sherry一幅幅地为我解释,讲述每幅画的创作起因和当时的心情,我净心澄意、凝神观看时,那一幅幅画分明绘满了Sherry十几年来心中的躁动、无奈的挣扎、求证的痛苦、永恒的宁静。 求索

《焦灼》

作品Ⅰ号:《焦灼》 这幅名为《焦灼》的作品整体色调都是暖色的暗红,血色夕阳,心形的火焰远山,苍劲的枯树,近景是一个粗线条的男子痛苦地双手抱着头跪伏在地上,不远处,一位身着白色长裙的长发少女飘然凝立在微风中,有点若即若离的感觉……朋友们都说Sherry的这幅画述说的是一个迷人的爱情故事,只有她自己知道1997年创作此画的意图:那位痛苦的男子正是现实中的自己,而那若即若离的长发少女则是追求中的理想。这大概是她对早年在美国求学时心情的真实描述。 1986年春天,刚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两年的她作为访问学者来到了美国亚利桑那州立法学院(“ASU”)。那个从小就幻想有一天能走出去看世界的小姑娘,如今终于向自己的梦想迈出了一步。一切都是新鲜的,却又是艰难的。刚到美国,虽然英文口语磕磕绊绊,但她坚持凭借中英词典和英中词典每晚与学识渊博的房东布朗(Browns)夫妇交流辩论。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背景,经常迸溅出思想的火花。他们谈上帝,谈越战,从中世纪欧洲文明到近现代的东方古国,常常谈到深夜。Sherry还到处参加社交聚会,结识不同身份和经历的人们。为了锻炼自己的自信心和结识更多的朋友,Sherry还操着结结巴巴的英语演讲,介绍中国。在到达美国的第一个夏天,她还和两个好友5周内开车旅行了美国数十个州。 刚到美国不久,Sherry参加了一次托福考试,成绩只有三百多分。美国的法学院对学生要求非常严格,入学起码要托福600分。课本像百科全书一样厚,一周的课程留一百多页的案例作业,学习十分吃力。Sherry没有退缩,因为她非常迫切地希望了解美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在她的努力下,第一次合同法考试时她居然得了78分,而且还在法律文书写作课得了第一名。连当时的亚利桑那法学院院长都感慨地称她为“Crazy Chinese”。1988年,Sherry被正式录取为“ASU”新设的LL.M法律硕士班的学生。与她同学的有4人,结果一年苦读后,只有这位“Crazy Chinese”提前一年拿到了硕士学位。 在美国求学的几年中,钱常常困扰着Sherry。学习之余,她做过饭店里倒茶上水的小时工,帮人带过孩子,给自己挣些学杂费。她几乎把全部心思都专注在对美国社会制度和文化的深入观察和体会上。也就是在那些日子里,她第一次领略到善的含义和友谊的重要。一位华侨闵博士替她支付学费,善良的布朗夫妇向她提供免费食宿,还送她路费去游历了解美国。他们帮助 Sherry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经常得到善良的美国人帮助。因为我是一个身无分文的弱者,一个充满活力的年轻人,一个好奇和渴望求知的异国人。” 10年下来,Sherry在美国交了数不清的朋友。“如果没有朋友与你分享成功和失败的故事,人生将是一片无法忍受的荒漠。”Sherry强调地说。 拿到学位后,Sherry仍是一无所有,还欠了朋友500块钱。但她仍坚持讲演,介绍中国。在一次演讲中,她结识了中文娴熟的布兰特律师(Brent Gunderson),在他的引荐下她加入到著名的布朗·贝恩律师事务所做见习律师。在这个拥有一百多名律师的事务所里,Sherry是惟一的中国人。在一次演讲会上,面对台下的参议员及一百多位律师,Sherry以“中美法制比较”的演讲主题成功地使事务所里的同仁们接受了她。在回去的路上,事务所总业务执行人保罗·艾克斯坦(Paul Ecstein)以挑战的形式力劝Sherry参加律师执照考试。她勉强接受了这个挑战,但随即就意识到自己接受了一个几乎不可能成功的任务。 连美国人提起律师会考都会色变,更不要说她这个刚刚毕业的外国人。Sherry先冷静全面地分析了自己的实力并仔细研究了以往会考的试题,并认真思考对策,她心里很明白,只有跳出常规,以智取胜。 然后Sherry采取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对策:向州立高等法院递交申请请求特许她使用英中字典。其实查不查字典并不重要。但它可以帮Sherry稳定情绪,保持冷静的头脑。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很有戏剧性:Sherry以具有说服力的理由申请并获得了法院的特许批准,这在当地是头一例。虽然她在会考中根本没查一次字典,但它就像一颗定心丸,帮助她提前完成了全部考题。最后她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考试,成为凤凰城第一位华人律师。这位来自中国的柔弱女孩再一次以智慧取胜,让美国人叹为“Crazy Chinese”。亚利桑那州的大法官和州务卿在为她举行的开业招待会上对其盛赞不已。 这次经历让Sherry懂得了一个道理,“人生有很多难题,每个难题都会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创造奇迹,只要你用心和智慧去克服那些难题,你就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并因此把自己塑造得更加完美。” 此后的几年,Sherry积极参与促进中美法律文化交流活动,是美国律师协会中活跃的华人律师。这时Sherry在美国已经生活了近10年,这期间,始终萦绕在她梦里的仍是那小桥流水,亭台楼阁,红砖白塔的家乡。机遇使她加盟了摩托罗拉,回到魂牵梦绕的中国,开始了她在中国促进中美商业、法律和文化交流的新生活,至今已有7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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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4 03:54:53 |只看该作者

我与美国法学院的故事——加州伯克利

转自:高纳网

游子心路,五味杂陈
当 初拿奖学金出国游学的目的,是想藉由此次前往美国游学的经验,为将来的留学铺路。虽然申请了章孝慈学术基金会的暑期进修奖学金,却没有得奖的心理准备,一直到确定得奖时,心理并没有感到特别高兴,反而非常矛盾,甚至感到害怕。因时间匆促,可选择的学校并不多,因此选择了以法学院著名的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我选择这个学校的原因有二:第一,它是全美排行前十名的学校。第二,它的法学院非常有名。这次是我第一次出国游学这么久的一次,许多方面都需要调适,内心非常孤独,同时也非常高兴,因为可以认识新环境,所以既期待又害怕。在美国,要自行打理一切,遇到任何困难,皆要自行解决。在日常生活方面所遇到最大的困难莫过于沟通了,既不敢讲,也通不懂别人在说什么,只能用简单的会话来沟通,由于害怕跟同学沟通,只好整天待在房间,但日子久了也渐渐地能够适应,在说方面适应得比较快,至于听方面则比较困难,经过好长一段时间才适应过来。
校园如诗如画,念书好比休闲

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校园非常宽阔,超乎想象的大,校园跟社区结合在一起,没有一定的界限,像是个社区大学。校园非常优美,绿叶成荫、百花争妍,碧草如茵,置身其中,宛如世外桃源。此外,最令人讶异的是,学校里面会有许多动物,有时候当你在上课时,会有一只小松鼠跑来陪你上课,逗逗你,跟你玩个小游戏,为沉静的上课气氛,增添一股活泼的气息,那种感觉是很舒服的,令人心旷神怡。学校的设备非常新颖,绝对没有老旧的课桌椅,上课好象听演讲般,每个人都有一张小桌子,如同我们学校实习法庭的座位,只是还要大上好几倍,而且视野相当的好。
教学活泼,注重师生互动

台湾的上课方式注重老师的讲述,学生通常不会在上课时问问题。在美国则完全不同,有两种上课方式,一种是演讲式的Lecture,另一种是讨论式的Discussion,每个礼拜间接有讨论式的课程。上Lecture时,以老师传授为主,而上Discussion时,完全由同学来发问。美国学生在课堂上发问十分踊跃,有时光发问就超过一个半小时,这对来自台湾的我非常不习惯,尤其当你身边的同学都在发问,只有台湾的学生坐在那里干瞪眼的时候,感觉非常奇怪。我之所以不发问是因为不熟悉老师在说什么,也听不懂老师跟同学在说什么,所以不知道怎么问。美国的学生比较主动,喜欢问一些课外的事,台湾的学生比较被动,只会问一些课内的事,额外的部分则不问,也比较不敢发问。印象最深刻的是,老师在一上课时,就会告诉你,你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你甚至可以攻击我的意见,我们可以互相讨论。
课程活泼、注重时事

我选择两种课程,一个是犯罪学Criminal Justice,这是法律系的课程;另一个为普通心理学General Psychology,这是心理系的课程。学校上课的地点,散布在各个角落,教室很像讲堂,空间很大,设备新颖。上心理系的课时,不用黑板,完全是用幻灯片上课。上法律系的课,老师不做笔记,没有黑板,也没有幻灯片,完全用讲的,讲述美国的犯罪问题、暴力问题,讲课不会讲法律概念,而是讨论日常生活发生的暴力现象、犯罪问题等。上课以老师的著作为教科书,基本上跟我们在学校所上的英美法课程没什么两样,但其不是用案例教学法,而是以专题的方式讨论。班上只有我是台湾人,其它皆是美国人,或者是美籍的外国人。因为听不懂老师所言何物,我会很想问同学老师到底在讲什么,也许是自己英文不够熟练的原因,所以班上没有一个同学是我可以用英语沟通的。经过一段时间体验之后,我才逐渐明了,法律对他们来说是一门非常困难的课程,是需要下一番苦心的,因此只有资优生才会选择念法律,而老师也认为你是资优生才会来选这个课程,所以不用板书,你也能够听得懂,在念书方面也认为你一定能够跟上进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唯一听得懂的是老师说的笑话,其它的全部听不懂,录音也没有用,因为老师讲得太快,回去再重听也听不懂。
启发个人思考,重视意见表达

考试方式跟台湾基本上大同小异,有简答题,有问答题,还有口试。口试老师在上discussion时就会考,例如问你美国暴力问题怎么解决,然后开始打分数。就准备而言,跟在台湾差不多,法律的比较抽象,你只要表达自己的看法就好了。
中美学生,各有千秋
在班上几乎都是美国学生,虽有外国脸孔,但也都是土生土长在美国的的外国国学生,所以班上真正的外国学生只有两个。台湾学生跟外国学生比起来,台湾学生比较用功,肯花时间读,美国学生则比较乐天,每天读完重点后,就跑出去玩,等下次上课时再念。在劣势方面,则是语言沟通仍有困难,而考试和表达方面,更是差人一截。
异地游子,友谊滋润
此次游学最大的感触是,我把一切的事情都想得太美好了,以为只要花一年就可以拿到硕士,花个三年就可以拿到博士。游完学之后,才发现我想得太简单了,不论沟通或生活上都不大容易适应,但总算开了眼界,让我见识是到美国上课及课程的安排方式。而令我最高兴的是,我交了一位外国朋友,也就是我的室友,她是一位美籍印度人,我跟她很谈得来。其实游学最大的收获,就是可以交很多朋友,在你不顺心时她可以安慰你,在有困难时,也可以帮助你。
维持成绩,争取名校
此次游学改变了我的人生观,在以后我会在规划任何事情前有所保留,应该先去尝试之后,再做决定。对于日后的生涯规画,更会审慎地计划及考虑,因为留学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要负担昂贵的电话费以外,离家太远也令人感到非常的不方便。刚回国时,我甚至有半年的时间不想出国留学。其实仔细思考,外国的读书环境和师资阵容,真的不是国内的大学能够相提并论的,不论是开放的教学方式或美丽的校园,在在令人流连忘返。所以我现在的规画是,想先考国内的研究所,如果没有考上的话,就直接出国念书拿学位。为了能申请 像哈佛或史丹佛这样子的学校,我会尽力提升自己的成绩,既然花同样的钱,当然要念最顶尖的学校,对未来的前途比较有帮助。
先去尝试,再作决定

最后,我给想要出国留学的同学一个建议:先去游学一个半月或是两个月,看看你可能面对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上课方式?能否接受?你是不是那种很想家,不能一个人待那么久,不能一个人单独生活的人?如果你是这样的人,你对你的留学就要有所保留。最好的方式是先去考托福,因为托福可以保留两年,再考国内的研究所,有什么计画或者是想要改变时,至少还有托福可以选择,申请美国大学不用考试,只要书面审察即可,所以说你可以先考虑其它的路,或者考虑直接出国念书,但我还是建议你有机会的话,先出去看看再下决定可能对自己比较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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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与美国法学院的故事——斯坦福、UCLA、亚里桑那州立、加州伯克利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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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美国法学院的故事——斯坦福、UCLA、亚里桑那州立、加州伯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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