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托新兵
一、新来港学生(学者)报到注册流程 对象:在香港就读本科、硕士、博士学位之全日制学生,在香港各大院校从事研究工作连续超过6个月的学者; 携带资料: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小白条(必须)以及 学生证(如有)或工作证(如有) 注册程序:填写“新生(学者)报到登记表”,递交表格及证件,经核对无误后派发注册编号(务必保留,毕业办理学习证明时须出示)即完成。 二、办理在港学习(工作)证明流程 (一) 办证时间和所需文件 1. 一年制授课型硕士学生(全日制) 办证时间:完成学习10个月后 或 学生签证截止前2个月方可开始办理 携带资料:(1)注册编号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全部学生签注(粉色签注) (4)第一次 或 任何一次持学生签注入境香港的小白条(入境签条)。如遗失全部学生签注期的小白条,需提供出入境记录。 (5)学生证正本,如无学生证,可提供成绩单。不接受毕业证书。 2. 本科、硕士、博士学位课程之全日制学生 办证时间:完成学习前2个月方可开始办理 携带资料:(1)注册编号 (2)往来港澳通行证(如使用港澳通行证本,需提供全部通行证) (3)全部学生签注(粉色签注) (4)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持学生签注入境香港的小白条 (5)学生证正本。如无学生证,可以提供成绩单。不接受毕业证书。 3. 在各大院校从事研究工作连续超过6个月的访问学者 办证时间:完成工作前2个月方可开始办理 携带资料:(1)往来港澳通行证; (2)全部工作签注(粉签)。如持非本地生留港工作签注,必须提供大学雇用合同; (3)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持工作签注入境香港的小白条; (4)工作证正本。如无工作证,须提供大学雇用合同或邀请函。 4. 委托办理在港学习(工作)证明携带资料: 接受代办学习(工作)证明,需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书(不设固定格式)、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以上所要求的办证文件副本。 (二) 办证流程: (1)领取当日办证筹号。 (2)填写“办理学习(工作)证明等事项登记表”,并整理附上办证所需资料。 (3)到号后即可办理,领取学习或工作证明后核对无误即完成。 三、办公时间、地址 办公时间: 6、7、8、9月份每周二、三、四,其它月份每周二 (遇香港公共假期休息) 上午9:30-12:30 下午2:00-5:00 地点:香港上环干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西座1003室 交通路线:港铁上环站D出口信德中心,乘座巴士请于信德中心或港澳码头站下车 四、注意事项 (1)如有疑问,可电邮查询:info@apec.org.hk (2)每年6-9月为办理报到及证明的高峰期,建议可选择非高峰期前往办理,一般1—5月或10—11月办理人数较少。 (3)注册及办证的方式正在不断改进中,请关注我们网页信息变更。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