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多补充几点论据或者小建议:
1、 SJD与PhD的差别,基本而言,SJD偏法律科学,着重于较窄的领域,PhD学习的内容则更为广泛,二者相比较而言,SJD在全方位的法学训练上可能略有欠缺。同时,SJD招生的均为美国学校,数量很少,且喜欢“内部消化”,但要注意部分美国偏学术的学校也有法学PhD,如西雅图华盛顿大学。
2、 英国部分学校有跨学科MSc,比如LSE的MSc in Law and Accounting,偏重于公司治理,就业也以法律、会计、证券为主,还有偏社会学、人类学的法律硕士,想了解的可以去官网。
3、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一所本科学校在海外LLM申请中被认可的程度和先前申请上的同学所起的作用有关,所以,为了让你们的母校以你为荣,努力做好母校的海外宣传工作,努力学习,努力让你的学校,不再受申请上的“委屈”。
4、 跳板校,目前而言案例有HKU毕业跳到NYU的,gap的案例今年就有gap一年去Duke的,所以,条条大路通罗马,关键在于你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