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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AT] 位处天堂的一流学府:史丹福大学法学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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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5 09:33:09 |显示全部楼层
位处天堂的一流学府:史丹福大学法学院


送交者: 史丹福, 2003年5月14日01:49:47 于 [教育与学术]http://www.bbsland.com  

  

美国各大名校当中成立最晚,却后来居上
法学院师资阵容坚强、声誉卓著
研究学位设计与他校不同,原本并无LLM
结语:永难忘怀的美丽校园和紧张生活


在美国地位极为崇高的九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当中,有那一所大学的校友就占去其中
四位?

有那一所大学非属于长春藤联盟,但各项表现却常常被认为超越长春藤联盟,而且近几
年来在 U.S. News 的排名中,其法学院年年超越哈佛大学法学院?

以上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同一所学校:史丹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




美国各大名校当中成立最晚,却后来居上


  史丹福大学创立于1891年,相较于美国其它各大名校,例如哈佛大学成立于1636年、耶
鲁大学成立于1701年,史丹福成立的时间最晚。但是在短短百年之内,史丹福大学不但在法
学院的部分超越众多历史悠久的名校,而且在商学、电机、计算机、生物、航天、社会学、
教育学、心理学等各领域的发展,也都在全美首屈一指。相较于其它名校大多仅在人文法政
领域、或仅在理工领域见长,史丹福堪称美国极少数在各方面皆均衡发展的一流综合性大
学。

  在一所综合性大学当中求学,无可取代的价值便是开课的多元化、以及跨领域研究的蓬
勃发展。例如史丹福法学院便经常与其它学院的老师共同开课,像是医疗政策及生物科技与
法律的课,由法学院与医学院合开;创业投资与相关公司法令的课,由法学院和商学院合
开;谈判与诉讼外纷争解决途径的课,则可能由法学院、商学院与心理系的老师合开。来自
不同领域的学生,在上课与报告的时候必须同组,互相交流不同的观点与专业背景,极具挑
战性。

 此外,史丹福大学的生活环境也是令人赞叹。校园本身占地宽广(约台大校总区的三
十倍大)、风景优美,而且附近有山、有海、也有森林,夏天不至于燠热、冬天又不至于下
雪,但如果想玩雪的话,开车的距离一样可以到滑雪胜地尽兴。学校位于旧金山郊区,虽然
不在拥挤的大都会当中,却又未远离都市的便利。套句史丹福法学院的院长Kathleen
Sullivan常爱说的一句话:「谁有办法抗拒这所位处于天堂的世界一流学府?」(Who
could resist a world-class institution in paradise?)


法学院师资阵容坚强、声誉卓著


  史丹福大学法学院的名师极多,许多教授都在其专长的领域中执其牛耳。例如:上个月
甫过世的Gerald Gunther教授,他所写的宪法教科书长期以来被视为宪法学界的「圣经」。
而从1999年起担任法学院院长的Kathleen Sullivan(美国Top 10 的法学院当中唯一的一
位女性院长)也是宪法领域的著名学者,虽然才四十多岁,但著作极为丰富、且多次参与联
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诉讼,她精力充沛、分析与表达能力极佳,曾多次被选为「全美最具影响
力的法律人」、「全美最具重要性的女性」,甚至被预测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女性大法官未
来的可能人选。

  另一个同样才四十多岁,却令法律界及科技界甚为瞩目的法律学者是Lawrence Lessig
教授。他于2000年放弃哈佛大学法学院教职、加入史丹福大学法学院,专长于宪法、以及网
络科技的发展及其社会影响。他的著作不但在法学界引发热烈的讨论,并且在科技界、商业
界也同样受到重视。Lessig教授强调:对于因特网的规范,不能因为偏重对商业业主及智慧
财产权权利人的保护,而对一般大众的表意自由及创新尝试造成不当限制。除了在2000年发
表 “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 一书外,Lessig教授在今年又新发表了
“The Future of Ideas: The Fate of the Commons in a Connected World” 一书,
非常值得一读。

  史丹福法学院在智慧财产权领域向来也是颇富盛名,主要的授课老师有Paul Goldstein
及Margaret Radin等。Goldstein教授除了研究美国国内的智慧财产权制度之外,并专长于
跨国及国际的智慧财产权法制及其争议问题。Radin教授则讲授专利法课程,并专精于电子商
务、高科技及网络相关的契约及财产权问题,她同时也是「史丹福法律与科技中心」
(Stanford Program in Law, Science and Technology)的现任主持人。

  此外,史丹福的「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律及政策中心」(Environmental & Natural
Resources Law & Policy Program)是美国环境法领域的研究重镇之一,主要的教授包括
Barton Thompson、Robert Rabin等。生物科技及医疗法方面, Henry Greely教授是一位
非常杰出的学者,除了法律之外,他对于生物科技知识的掌握十分纯熟,而且笑口常开、平
易近人,很受学生欢迎,他目前也是「人类基因组多样性计划」(Human Genome
Diversity Project)北美委员会的成员、加州政府医疗及基因研究相关政策的顾问。

  谈到生物科技与法律,另外一位不能不提的资深名师是John Barton教授。Barton研究
的领域包括:法律与高科技(含生物科技)、国际贸易及企业法、智慧财产权与公平竞争问
题。Barton教授对美国以外其它国家的法制相当感兴趣,历年来也曾经指导多位国际学生撰
写硕士及博士论文,是个非常热心亲切的好老师,可惜他在未来几年有可能申请退休。

  史丹福法学院也非常重视公司企业法、税法以及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分别设有「法律、
商业与公司管控中心」(George R. Roberts Program in Law, Busines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以及「法律与经济学中心」(John M. Olin Program in Law
and Economics)。由于史丹福大学位于全球高科技产业硅谷(Silicon Valley)的中心,
所以与许多企业互动十分密切,再加上史丹福的商学院及经济学系在美国居领导地位,因此
各式各样的演讲、研讨会终年不断,非常精彩。「法律与经济学中心」并经常举办「免费午
餐研讨会」(free lunch seminar),邀请师生以轻松的方式参与相关论文的发表与讨论,
很受学生欢迎。在师资方面,阵容非常坚强,例如Joseph Bankman、James Strnad、
Joseph Grundfest、Michael Klausner、A. Mitchell Polinsky及John Donohue等,都
是一流的名师。

  最后,在法社会学及法律史的研究方面,有一位世界级的知名学者一定要介绍:
Lawrence Friedman。Friedman教授著作等身、曾被多个国家翻译为不同语言,而且他擅长
于用深入浅出的方式来讨论艰涩的理论问题,著作的可读性极高。他强调应该藉助于社会科
学的研究方法,来探究事实上的法律运作(law in action),而不应该将法学研究局限于
书本上的法律(law in books)。他的名著之一便是美国法律史研究的经典:“History
of American Law”,另外他在今年最新发表了 “American Law in the 20th
Century”,以补充前述著作尚未讨论的部份、并深入分析美国法律与社会在最近一个世纪的
剧烈变化。

  史丹福大学法学院的杰出学者或老师实在太多,限于篇幅,此处无法一一细述。例如:
专长于跨国法律与政治经济学、全球化议题的Thomas Heller教授,专长于家事法及少年法
的Michael Wald教授,专长于性别与法律议题、法律伦理学的Deborah Rhode教授,以及专
长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及公共政策分析的Deborah Hensler教授等等。

  由于史丹福大学法学院录取的学生人数,远低于大多数其它法学院名校(例如:哈佛法
学院每届录取的JD加LLM「新生」即超过700人,但史丹福法学院各个年级全部学生「总数」
也才不到600人),而且加州此地人文气氛原本就温暖友善,所以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相当
频繁、密切。绝大多数老师都非常平易近人,而且十分敬业,往往上课钟声一响的同时,
她/他便已经站在台上、准备开始讲课,甚至有老师会提早十分钟到教室、以预先在黑板画
图或写板书。让人非常感动。

  总而言之,史丹福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常令人赞叹不已。入此宝山,最大的遗憾往往是:
自己的时间、能力有限,没办法听完所有精彩的课、无法将所有的宝藏都一一探尽。真是可
惜、可叹!



研究学位设计与他校不同,原本并无LLM

  与全美国的法学院相同,史丹福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法律学位是JD学位,属于学士后的法
律专业教育,目前每年大约录取170人左右,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学生。本文以下所介绍的,是
必须先具备法律学位之后才能申请、较多外国学生就读的研究学位学程(Graduate
Programs)。

  史丹福法学院的研究学位学程设计,与其它法学院有很大不同。首先第一点:在2002年
之前,并没有法学硕士(LLM - Master of Laws)学程的存在,只有「史丹福国际法律研究
学程」(SPILS - Stanford Program in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第二点不同
是:录取人数极少,在2002年之前每年仅录取15到18人左右,是美国Top 10的法学院当中录
取人数最少的学校。第三点不同是:史丹福的研究学位学程很少录取大学应届毕业、尚无任
何工作经验或研究经验的学生。第四点不同是:研究学位学程当中的SPILS非常重视对个别学
生在研究上的指导与协助,每一位学生至少有两位指导老师,他们全程参与学生研究计划的
进行,协助学生完成一篇完整、严谨的论文。

  SPILS是史丹福法学院的特有学程设计,与LLM学程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对研究论文的学术
性及严谨度的要求。而且,如果想要在史丹福法学院攻读法律学博士学位(JSD - Doctor
of the Science of Law),就必须先攻读SPILS学程,让教授们可以藉由SPILS来鉴别学生
的学术研究能力、筛选出适合继续攻读JSD的学生。SPILS非常重视研究方法的训练,在研究
取向上强调跨领域(interdisciplinary)和政策取向(policy-oriented)的研究,例如
法律社会学、政治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等等。从SPILS录取的学生的背景,也可以看出这个学
程与他校LLM的差异:每年SPILS的新生当中,都会有相当多原本已取得博士学位、甚至已在
自己国家担任教授的学生,而其它学生几乎也都具有硕士的学历及研究经验,整个学程的设
计和同侪之间的讨论,学术性极为浓厚,课业和研究的压力相当沉重。

  在2002年之前,史丹福法学院的研究学位学程只有SPILS一种而已,每年招收15到18
人。由于国际化、全球化的需求,也因为多年来一直有世界各国的申请者反应:希望有机会
到史丹福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但并未计划继续攻读JSD,史丹福法学院自今年开始首度设立
了LLM的学程。LLM学程是以修课为主,并不需要进行研究计划或撰写论文,目前分为两组,
一组主修「公司管控与企业实务」(LLM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Practice),课
程重点包括公司会计、破产法、金融法、公司购并、税法、证券法、创业投资等等,另一组
则主修「法律与科技」(LLM in Law, Science and Technology),课程重点包括电子商
务、生物科技、医疗法、相关智能财产权问题、高科技公司的创投及建立等等。详细的修课
内容及要求,可以参见史丹福法学院研究学位学程的网站:
http://www.law.stanford.edu/graduate/。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未来计划攻读史丹福法学院的JSD学位,则在硕士阶段必须就读
SPILS学程;就读LLM学程毕业之后,是不能直接攻读JSD的。史丹福法学院十分清楚地区分:
SPILS是属于学术及研究训练,LLM则偏向于实务进修,也因此LLM原则上只录取有两年以上法
律实务工作经验的学生。目前两组LLM学程各招收9名学生、共计18人,SPILS则改为录取12
人。在以往仅有SPILS学程、每年录取15到18人的时候,每年大约会有一名台湾学生获得录取
(可谓是「一脉单传」),但今年因应LLM新增,SPILS名额稍做缩减,结果似乎并没有任何
台湾学生获得录取,令人有些遗憾。


结语:永难忘怀的美丽校园和紧张生活
  

  出国留学,目的往往不只是那个学位本身,而是包括了知性的刺激和感性的生活体验。
在这两方面,史丹福法学院确实都提供了无与伦比的诱人环境。除了学校本身的杰出师资、
美丽校园和完美天气,旧金山湾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艺术活动,在在也都令人陶醉不已。诚
然,繁重的课业压力常让人食不知味、睡不成眠,但小班教学下师生间的频繁互动、以及同
学间的紧密连结和互相扶持,教人总是能在精疲力竭之余,重新获得振作的力量。更难忘怀
的是那种接触新知、豁然开朗的感觉,以及那种发现自己正在与曾在书上读到的大师谈话的
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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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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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翻译 斯坦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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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分享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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