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被加州某校录取,到校一月余因在足球赛中骨裂受伤,申请缓期入学一年回国治病,住院二月有余而愈。
今年申请reactiviate enrollment, 被小秘告知因申请人数过多,需同2010申请人一起被录取委员会审核录取资格(相当于重新申请)。5 {0 T2 R: u# f8 K/ x
因个人背景还不错,二月份收到Admission Letter(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然后收到I-20
现在签证还未过期(去年学校给的签证今年5月份过期)4 N' b' @0 A' `: y
现在我是需要办理返签还是全新申请F1类型的签证?
达人指教,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