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报一下背景吧:
南开大学LLB,荷兰Utrecht University的LLM,GPA:3/4,没有英语成绩,没有正式发表过的文章,有过几次论文竞赛获奖和法学会提交论文
申请结果:
Phd
Research Scholarship: full tuition fee& S$2000 per month
一、是否有一个清晰并且合理的申请动机
我起先也不知道这一点很重要。只是在面试老师跟我说了以后才意识到。新加坡是个小国家,爱才心切。而又常常面对美国、欧洲、香港大学的竞争。很多人用新加坡当做跳板或者保底的选择。所以他们非常希望招到真正愿意到新加坡来学习、发展的人。这个很好理解,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别人的第一选择嘛。所以他们会很看重申请者的动机。但是有趣的是,NUS在要求的申请材料中,并没有要求申请人提交motivation letter之类的东西。只有申请NGS的申请者,被要求提交一份Statement of Purpose。可能是因为NGS的竞争更激烈一些吧。顺便提一下Statement of Purpose和Personal Statement的区别。貌似有很多同学分不清楚这两个,笼统的认为就是PS。但是这两个文件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前者要特别说明申请该学校、该项目、选择该国家的原因。而后者,则主要是对自身情况的一个陈述。所以说Statement of Purpose和motivation letter基本是可以划等号的。
我申请LLM的时候申请的很多都是欧洲的大学。欧洲的大学一般都会要求一份Motivation。所以这次申请PhD,我没管学校要不要,也准备了一份两页的Motivation。目的就是告诉NUS,我多么的想去。一份单独的表明自己动机的文件,应该使申请动机足够清晰了。
其次就是如何做到动机合理。“新加坡是个花园城市”,“NUS是亚洲一流大学”之类的话,想必他们已经听烂了。这样的说法基本不会引起学校的兴趣。要说,就要说到学校的心坎里。我的动机,完全来源于我的research proposal。也就是说我的核心动机是:无论新加坡这个国家,还是NUS这个学校,都是我完成我博士研究的充分必要条件。具体再怎么充分必要,大家就要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确定了。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都认为新加坡可能国际商法一类的法律会比较强,小国嘛,还是世界著名的商业中心。但实际上,新加坡也是一个很适合学习公法的地方。尤其是宪法和行政法方向。具体大家可以看一下已故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老师于2005年11月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的题为《新加坡权威民本主义制度观察》的文章。很有启发,欢迎大家来邮件讨论,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