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学校:TOP14,否则就没有必要出去了吧!Georgetown U, NYU, UCLA, Stanford.
Georgetown U, 这个会容易些,我们总部总裁和他们法学院关系甚好,托福过100申请应该莫有问题。好处是还可以去总部做intern赚钱养活自己;坏处,极有可能学health law,莫有什么前途啊;另外,Georgetown U 在中国也不是很有名啊~~
NYU,纽约,大城市,还能考BAR,招的人也多,我的挚爱。貌似学费和生活费都很高!!
UCLA,一个ABC的朋友在那边读JD,说学校很漂亮。作为备选吧。
Stanford, 这个意淫一下,他们学校有个LLM Program in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 (SPILS),还有奖学金,非常感兴趣的。但是希望不大,估计对托福和其它方面要求都很高吧!当然我认识Stanford一个学历史的老教授,他还送了本书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