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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地下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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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0 16:07: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 : 殷博

巴黎地下铁
(一)
我对巴黎的最初印象就是失望。它总是让我想起北京,它们十分相似:历史在现代的旋涡里无力地挣扎,徒劳地希望保持着自己的尊严;而各个阶层的人也都井然有序地忙乱着。

我曾经是个说相声的,从十六岁时我选择了相声这个行当,并不是因为它可以让我得到金钱和社会地位,只是因为我从记事时就开始热爱这个每天充满欢乐的行业。

我的父亲是曲艺团的台柱子,据称他可以熟练地摆弄几十种乐器。但他对于我来说永远只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甚至在我五岁时哭着问他我妈在什么地方时,他只是面无表情地说我xxxx也不知道。
从此,我从五岁到出国前都放弃了和他沟通的努力。他也无所谓,每天下班后做饭,然后一头扎进报纸里,对我不闻不问。而我在幼年时唯一的娱乐就是家里的那台唱机(我从小就不太喜欢和别人一起玩,甚至是拍毛片和弹球),我可以从数百张唱片中寻找着可以令我开心的东西。这样我自然地爱上了相声(我家的唱片里除了相声就是大鼓京剧什么的,我别无选择),我八岁时就可以完整地把几十段相声背下来,我父亲发现我这一天才后也只是说了一句,你小子要不就学相声去吧。

随后很顺理成章地我进了曲校(在别人眼里也算是“子承父业”),经过几年索然无味地学习,当然期间夹杂着我那多次无疾而终的爱情,几次打架进了派出所,无数次被我的老师骂得狗血喷头,最后我又顺理成章地进入了曲艺团,成了个逗哏演员,我的搭档是我曲校的同学四胖子。每星期一必须去团里报道一次,每月挣500元,每年有80场演出,除了以上这些数字外,我和曲艺团基本上算是“生死各安天命”,此时我唯一的理想就是成为一个能上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的大腕(尽管现在相声在这样的晚会上是最挨骂的节目)然后成为一个大款。

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骄傲,我沉醉于自己的想法之中。可四胖子那家伙除了摇头外就是一句,看不透。

你看不透,我是早就看透了,等着和你哥哥我挣钱吧。咱俩也攒底,倒二的活咱都不干;演一场怎么也得两万,咱俩四六开;有钱就买包子,买棉帽子。

我的师父是位“文”字辈的老人,能够成为他的关门弟子也就成为了周围所有演员眼红的对象。可我并没有觉得什么,我象征性地在登瀛楼摆了十桌酒席,然后磕头拜师,看着此时师父眼里闪动着泪光,我觉得无聊得很。

因为当我认识这位老人时,我已经对于相声这东西不再热爱了,几年里我愈发觉得这是门行将就木的艺术,我经常在背诵大段贯口时闻到它散发出来的腐败气息,我不能一辈子守着它和它一起死去;而且,最重要的是我总算明白了自己一辈子无法成为什么大腕了,这点让我伤心不已。

有一次我问过我的师傅,您看咱们这相声怎么才能发展呀?
老爷子摇头晃脑地告诉我,我老了,想学点传统的可以问我,发展不发展这我就管不了了,得靠你。

他这番话让我感觉到无限的寒意,不免悲从中来。此时我决定与相声决裂,我应该去干点别的。

一个希望带给别人欢乐的人应该本身就是快乐的。

我和大师哥在他的洗浴城告别,看着他一身西装革履的样子,我突然笑出了声。他问我你xxxx笑吗?我说,我xxxx怎么看你也不像个说相声的呢?这样的回答好象伤了他的心,他良久无语,然后拿出一张两万块钱的支票递给我,你xxxx收着,到法国可不是说段相声就能挣钱的。

我收起支票转身就走。在门口我突然对他说,你有时间也练练嘴,现在是不是连《报菜名》都说下不来了?

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听到身后他传来他暴怒的喊着,我xxxx说个屁呀,你xxxx能说出国干嘛去?然后我听到一只茶杯被摔碎了。

对于我这段仅有四年的相声演员经历的叙述我想到这里结束它,我觉得无论你的过去是否精彩,总说过去的人都挺没劲的。

(二)

我父亲对于我的出国也表现出来一种无所谓的感觉,只是扔给我个存折,告诉我这钱其实是留给我结婚用的,都带着吧,穷家富路。可在我登机的前夜来到我房里,拿着他的二胡对我说,这个给你,带着有个解闷的;咱俩聊聊天吧。

那晚,我们俩人喝了两瓶“直沽高粱”,我也平生第一次知道我妈原来是个唱评剧的,后来和她的琴师跑了。

我总是觉得她会回来,所以我一直没结婚。我爸说这句话时泪如雨下。

要说这娘们也够狠呀,我才三岁,她xxxx也舍得;你也是,爸不是我说你,太傻了。


(三)

当我从持续了十一个小时的梦里醒来时,发现飞机也到达了法国。说实话,这个地方让我无所适从。我原本以为法国应该是个美丽而浪漫的国家,天空蔚蓝,虽然不至于是香车宝马,美女如流,君子礼让、只闻琅琅读书声的圣贤之地了,但人也得都西装革履,道貌岸然的吧;可这里阴着天,那颜色比我的心情都灰暗;而且这里有很多荷枪实弹的大兵,一个个都满脸蛮横。如果是在国内,我一定会大骂一句“真xxxx见鬼了!”,可我觉得不能给中国人丢人,算了,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来他妈都来了,还是死心吧。我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时我才发现,整个大厅里好象就我穿的像是个小日本一样正经。

我在巴黎住在一个阁楼里,8平米,和别人共用厨房厕所;但还好有一扇朝北的小窗户,有时可以满屋的阳光。房东太太就住在我楼下。巴黎的阳光很不好,有些灰暗疏散,我总觉得像是一个生活在磨砂玻璃罐子里的蝌蚪。但我还是喜欢坐在偶尔才有的阳光里,觉得自己也回到了那个阳光灿烂的青葱岁月了。

没人在意在巴黎的这个角落里有这么一间小屋,也没有人会留意那小窗里有一个中国人在生活着,可那就是我在巴黎的最初落脚地。
我很满意我的屋子,我没和中介人老章费什么话就签了房屋合同,他对于我的行为表示了赞赏。我给他点上了烟,看着窗外的阳光。他说,行呀,在巴黎找这么个地方就算不错,我当年留学可没这条件。你挺信任我,这就对了,咱是自己人嘛。我看着他,只是不置可否地笑。可其实,那份房屋合同对于我来讲毫无意义,我连一个字都不认识,我只是需要记得每个月1号给房东2000法郎就了事了(她只要现金,后来我才明白是为了逃税)。我觉得出了国后的自己已经不再有什么希望或者幻想,只是抱定了爱xxxx怎么着就怎么着的想法。

老章他这人不错,就是有点贪财,不过在现在这个年代也好象不算是个缺点。在天津刚认识他时,一见面他就用特别诚恳的眼神看着我,然后拍着我的肩膀说都是自己人,你放心,我跟办自己事一样上心。我觉得自己就是被他那份有些虚伪的真诚给弄晕了,可后来发现他和他们大厦楼下看自行车的老头都叫自己人,又觉得上了他的当。出国就是这么回事,我们永远觉得中介人是个骗子,可我们却也无从选择。

我生活的很简单,除去上课买东西以外,我绝大多数时间都是一个人在屋子里空想;我的小房间里没有电视或者收音机,因为我并不喜欢这里的电视和广播节目,它们都太过于喧闹。来到法国后,我从来没去过一直梦想的卢浮宫,凯旋门,一切所谓的小资情调和浪漫情绪都烟消云散一般遁去,其实所谓巴黎并不存在于任何真实的场景之中,它存在于所有关于风花雪月的理想中。

我发现自己也变得越来越吝啬起来,比如找个云淡风清的下午在塞纳河边喝被咖啡应该挺小资,可就是在顶不起眼的小咖啡座那也要15法郎(现在是2.5欧元),那可是一公斤猪肉的价格。这一切证明,我的生活无关风月,只是平淡。我安慰自己说,孔夫子还有绝粮困陈蔡,糊弄着吃人家元宵的时候呢,何况我,君子固穷吧,咱最起码还没落得个“君子毯当当”吧。

如果我的生活很稳定,可能我可以体味出这座都市超常的魅力,可我却生活在太多的变化,太多的不确定中,所以在我看来,那些窄窄的小街,那些古旧的房屋都不过代表了破败而毫无历史的美感,即便是现在我和《梦娜丽莎》面对面可能都不会触动我。

看过一篇小说,叫《天津闲人》,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就是一个闲人。

我可以克制自己的一切欲望但无法抑制的寂寞还是时常向我侵袭来,我习惯于自己一个人闭着眼睛拉二胡,我对于这东西无师自通,这或许是来自我父亲的遗传。此时,我开始反复回忆起那些曾经闪现在我脑海里的理想,回忆那一个个我和四胖子酒醉后彼此扶将着走在宽敞的滨江道上的夜晚,那时我们都吐得不行了,可我们总是满怀豪情;我回忆起自己的每场演出,无论是说多么小的一个段子,我把每个包袱以及当时的所有场景都重新地在脑子里溜一遍;我回忆起了每个和我有过接触的姑娘,回忆和她们如何开始又如何结束;我甚至回忆起了我在师傅家看到的师爷的照片,那个形容憔悴的老人据师父说曾经是南市一带最红的艺人,可后来因为抽大烟给抽死了……就是那一个个无眠之夜,我在黑暗中试图阻挡这一切对于我的围困,因为它们让我变得脆弱。

我曾经试着走出这座城市,我非常喜欢一些外省的小城市的感觉,因为那里有我一直向往的宁静和自然,我喜欢那样明亮的阳光和空旷的街道,比如你可以坐在明亮的街心公园读读书,看看报,听听邻坐的两位老人的谈天,这样的生活才有些法国的气质。在我的意念中,法国生活应该是种悠闲,懒散的情绪,而不应该是巴黎这般的繁忙拥挤。可当我到达一些有朋友的地方后,我却发现他们都变了,过去的友好被彼此的猜忌所替代,往昔的意气被如今的隔阂所阻断。我不忍看到这些,所以我也就决定继续过自己的日子,而不去见他们,为了避免相见却无语的尴尬。原本以为出国后心情会豁然开朗,可我发现自己被这座城市困住了,我就像一头困守在荒原的野兽,郁闷而焦急地等候着一个关于绿洲的无稽传说。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都那么忧郁吗?那是因为我们有太多的想法,而思考的最终结果就是让我们自己变得不再快乐;可法国人不太一样,他们单纯,所以即便是理想也都是直来直去的,所以他们比我们容易执着起来,也容易生活得快乐。一个静谧的夜,朋友小侯打过电话来,他阐述了他的观点。

或许真的对,我们和他们不一样,可这也不妨碍我们继续有我们的希望。我在安慰他,或许也是在安慰我自己。

我隔壁的家伙是和我同一个语言学校的上海小子,我用了三个月才知道他的名字叫马明,挺客气可我怎么看他都不顺眼,我倒不是讨厌南方人,可我就是看不惯那些娘娘腔的男人,所以我们很少说话。他也像是个又聋又哑的人,可以一整天呆在家里没有一丝动静。有一天我好奇地打开他的房门,看见这个家伙噌地从床上坐起来。

你xxxx成天就这么干躺着?我问他。

对呀,我是不是打搅你了?他满脸惊慌。

没事,我以为你小子死在屋里了。我哼着歌叮叮当当地走在那窄小的木楼梯上,我就爱穿这双坚硬的牛皮皮鞋,有点动静就觉得自己不是孤单一个人。

我很少作饭,因为我总是觉得一个人花一个小时去作饭,然后用十分钟对着墙壁把它们吃完显得很傻。而马明更是奇怪,他每天只是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放进锅里,然后煮煮就算是晚饭,而且他也从来不吃肉,可能是因为不会作。有一回我看到他的饭说,就你xxxx这手艺,恐怕民工都不吃。他也并不争辩什么,只是满脸潮红。这种红让我无缘无故地很烦躁。

没过多久这个家伙就经常偷偷摸摸地领了个女孩子来家里住,说来也怪,这个家伙就连作爱的喘息声都很凄婉(我无意偷听,可我们的房子隔音效果实在是太差了)。那个女孩子是个眼睛小小的南方女子,我叫她“吊孝”,因为她每天总是阴沉着个脸子,来去匆匆,见了我就很漠然地绕过去,仿佛每天被马明逼奸一样。
我问马明为什么不和那个女孩子同居,他摇晃着食指(这是他招牌式的动作)告诉我不太可能,因为那个女孩子其实有男朋友。
行小子,你有种。二巴巴的人还真没你能耐。除了这话,我对他的行为也无话可说。

什么叫二巴巴呀?方言对吧,我们上海人是从来不说这个词的呦。小子又竖起他的食指在我眼前晃悠。我看着就觉得眼晕,想抽他。
我最后一次和马明说话就是那次。突然在以后的有一天我发现他不在了,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离开我们的小房子。奇怪的是我无数次地在梦中见到这个家伙,有时他被那个女孩子的男朋友打的遍体鳞伤,或者是在我大师哥的洗浴中心当按摩先生。我的邻居换成了一个黑人,来自一个我连背《地理图》时都没有提及的国家。更奇怪的是,这时候我突然觉得马明那家伙其实也不错。我和那个黑哥们儿言语不通,他不仅口音很非洲,而且说起话来手舞足蹈,我看着他比看马明晃手指还晕;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很臭,他的房间简直就是个沼气池,所以我也从不和他说话。每天早上我走出房门看看隔壁的房门,叹息地说句:哎,真xxxx丧气。然后沮丧地开始我一天的生活。

一天在TANG FRERE买东西,偶尔经过一家小饭馆听到了阵阵的三弦声;一听就知道是专业的,每个音节都摸的特别准。由于遇见了同行,我不免有些心痒痒,便试探性地走进了这家叫“玲珑塔”的小饭馆。

我们这里不请人的。老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家伙,脸色暗黄说普通话。他放下三弦就走出来,看样子要轰我。(在我们曲艺界里演出,弹三弦的就算是大师也不能“攒底”,只有相声有这个资格,还有我父亲在弹三弦的演员中绝对算是“大腕”,所以我多少对于一般弹弦子的有些轻视。)他这个举动着实让我感觉不爽,我底气十足地问他,我不过是听你拉的不错才进来看望你一下,我是说相声的,我师傅是孙文福,你什么“辈”的?

他还真被我诈唬住了,哎呦,对不住您,我在法国混了二十年还第一次看到有个人懂行。孙老爷子还好吗?

接下来我们聊了很多,他原来是北京的,叫老刘;我发现自己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说相声的身份,每每一激动都把它搬出来。

我是1982年出来的,这么一说才想起来,有二十年啦。我记得特清楚,那年阴历二十三,我接到一封给我们老爷子的信,是法国来的。那是我三叔来的信,他是47年到的,先开始是留学,后来就留下了。这么多年要不是接到这信,我真的不知道我有这么号亲戚,你不知道,那年头有这么个海外关系可是个麻烦事。我们老爷子也就从来没说过。他写信给我们老爷子问好,可其实我们老爷子早在73年就死了,那年我十五。我们老爷子可是在天桥特有名的,跟孙老爷子算起来是一辈人。那年我就跟我三叔联系上了,当时心眼儿就活了,打了个包袱就来法国了。你现在住哪儿?

六区,RUE DE LILLE。我的到来明显激活了老刘身上的讲话细胞,我无法阻拦,就这么傻呆呆地应承着他。

牛逼呀,那区可不便宜。咳,到这儿就傻了。不会说话,而且我的三婶是个越南华人,丫儿整个一个事儿逼,天天嫌老子吃她的用她的。我三叔也就是个穷人,学没念下去也没脸回中国,就在这里一工厂里打工,退休就挣俩半子儿。我一发狠就离开那里,找了个中餐馆刷碗。每天干十五个小时,这不连干了十五年,终于存下钱来开了自己的饭馆了。

一看这名字就知道您是个搞曲艺的,够绝的。我依旧在应承着。
哎,就是。当年受的苦就别说了,给温州人干活,用你比用孙子还苦,什么xxxx人格,根本提不上。可现在我xxxx就得给他们个样儿看看,爷们儿我挺过来了。咱就这么个拉弦子的现在也在法国当老板了。即便是生意不好我也不卖,爷们儿就争口气。我们一直在喝白水,可我觉得他像是喝了酒精一样亢奋。

我临走时,老刘激动地拉着我的手说,哥们儿,就拿我这当家,没事过来看看哥哥,我好久没和同行聊天了,哥哥我闷的心慌。还有好好学法语,找个法国妞儿一结婚那就齐活了;还有将来要找活儿别给中国人干。我过去干活儿时想,今后要是当了老板,我得好好对待那些打工的;可现在还不是一样,我xxxx希望他们是机器,别吃别喝,点点儿机油就走着。

看出来了,我一进门你那样子就够狗眼看人低了。

嗨,对不住了兄弟,习惯了。

“玲珑塔,塔玲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脱口唱了这么一句,仿佛我是有意要招老刘哭出来。

后来经老刘介绍,我找到了一份帮中国超市看仓库的工作,他“不忍”看我每天无所事事,不过也好,这样连房子都省了。我从房东那里搬出来并没费什么周折,只是她很不高兴,要扣掉一半我的押金。我也懒得跟她争执,就接受了她的条件。

和工头见面的过程也让我非常不爽,在那个仓库里,那家伙就像个国民党的特务一样,在管灯的映照下他那张死人般的脸也显得愈发丑陋,那说话阴阳怪气的样子着实是欠抽。他问我在中国的职业,我说是个演员。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失声笑出了声音,哎呀,我在这里混了几十年,现在也轮到有个演员给我打工了,真的是风水轮流坐呀。此时我真的想夺门而出,可我想了想看在钱和站在一旁陪着笑脸的老刘的面子上,不能太意气用事了,只好讪讪地干笑两声。然后他向我宣布了几十条规定,甚至有比如要尊重领导之类的条款,我都含糊着点头答应了,然后他就拍屁股走人了。

此时我觉得自己的自尊就像是一张白纸一般被他撕得粉碎,我想哭,可却觉得自己这么大人不应该再做这种事情了,咳,出国吗,就这么着吧。

走出仓库后,我觉得那天的天空惨白得眩目,让我不敢睁开眼睛。我闭着眼睛定了定神,听到有一阵嘹亮的鸽哨声从头顶盘旋而过,这让我想起了天津,心头又是一酸。老刘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兄弟,别在意,在国外就是这样;哥哥知道你心里不好受,可咱有什么办法呢?别瞎寻思,那都是给自己找罪受。想想国内还有一群孙子们打破头争着要来这里受罪呢。

我终于被金钱所奴役了,此后的每天,我就躲在窄小的门房里,除了要忍受各种味道外,其他还好,每天早上5点起来帮着搬搬运运的也就没什么事情了(当然工资也低得很)。这样的夜里,我是自由而没有任何拘束的,我可以无所顾及地从《连环套》唱到《黄鹤楼》,直到口干舌燥为止;找两棵筷子说快板,从《双锁山》到《劫刑车》,说到口吐白沫也没人管;而且我突然想起了相声,这门早已远离我生活的艺术;于是在中国城的深夜里,我又开始背诵起来了《八扇屏》。我又开始能够说相声了,这个发现让我欣喜得近乎疯狂。

也是在一个夜里,我拨通了师傅家的电话,告诉他我还没放下相声,我每天都在练功。从电话那头传来了他老人家的哽咽声,他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如果有机会回去,他给我量活。


(四)

我绝对是个好学生,因为我每天准时出席,而且决不早退;我也从来不给老师找麻烦,每天早上一到学校就擦干净桌椅,然后耐心地听着老师讲课。其实我也并不是想听懂她所说的,只是觉得她一个人孤单单地站在前面,面对着那么多学生挺可怜的,所以像我这样,即便是自己在下边胡思乱想可还对她保持一个端庄的笑容,对于她应该是种鼓舞。不过几次想到如果让当年那个揪着我的耳朵把我从“牌摊”上拎回学校的胖语文老师知道,现在博文就正坐在法国的课堂上,不知那位老先生会作何感想,想到这些我的嘴角还是要下意识地微微扬起。而且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串遍了各个班级也没发现一个漂亮小妞儿,所以只能化悲愤为学习动力。

我们的法语老师是个干瘪的老太太,可别看她一脸要死不活的劲儿,每天的精气神可大了。她能够连续站在讲台前说三个小时不停。三代前他的祖父以为到法国能寻求救国之路就从上海来到巴黎,可没想到最后成了一个法国洋行的买办(根据老太太的形象,我猜想他的祖父也就是电影里那种穿西装戴礼帽一脸横丝肉为富不仁的家伙,跟李向阳或者容毅仁先生没法比)。于是她就很倒霉地生在了法国,成为了一个拒绝中国文化的法籍华人,具体表现就是这个老太婆不吃中餐,她说酱油会破坏食物的原味,情愿住在90区的政府房里,也不在唐人区找房子住,她说那样会被同化。当然,她也拒绝说中文,而且不允许我们在学校里讲中文。她认为法语是一种最优雅的语言,而中文是一种符咒。她总在课堂上宣扬那些歪理邪说;我对她的想法从来不与理会,既不怒目相对也不谄媚地迎合。爱xxxx说什么就说,我已经习惯心平气和地接受他们对于中国的偏见,我觉得一种博大精深文化不会因为别人的偏见而变得肤浅;况且对于我自己,只要不干昧良心缺德事,马马虎虎相安无事最是聪明。另外她对我的职业很感兴趣,没事就爱跟我闲聊两句(当然是绝对用法语),因为她认为演员一定都能挣大钱。她的一句口头禅就是,我看过报纸,我知道。这里的报纸不会骗人的。

博文,你的工作是不是就像是滑稽戏演员一样?

大概其差不多。

啊,我知道了,我们法国这里叫做LA COMIQUE DIALOGUE CLASSIQUE,我知道,法国也是有的,而且很高雅的艺术,是在剧院演出的。

你们这个翻译可太费劲了,而且我们那个也不低俗。

你每场演出能够挣多少钱?

50法郎左右。

工资呢?

全加起来550法郎。

才这么一点点呀!你是不是觉得生活挺不幸?

没有,我活得挺好。我也觉得不少了。

你没受过什么迫害?比如禁止你演出。

从来没有,他们不给我很多钱,但是给了我绝对的自由。

你想去学什么呢?是不是要学戏剧或者舞台艺术呢?

不会,我可能去学经济吧,法国的艺术家肯定没有卖冰棍的挣的多吧。

伴随着她的咂舌之声,我们的交谈就这么结束了。我也没再理会她以后要说什么,一边迈着方步走出教室,一边唱着:这倭瓜虽个大不能切着卖,二西胡没羊肉是无法安排……

我觉得最可怕的就是自己生活在一出悲剧之中竟然浑然不知,还希望布道传教,我对这样的人表示同情。这样的人我见过许多,而最为突出的就是我们团那个口吃的团长和我们这位老太太,前者认为他可以毫无困难地管理一群口齿伶俐的人甚至干涉他们怎么去说相声,而后者希望所有人都能与自己的祖国划清界限以达到把法国文化的精髓学到;对这样无知也无畏的精神表示尊重。

放学后,我把自己禁锢在那仓库的门房里,我拒绝跟任何人来往,跟我的老板也只是打个招呼就算。我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用于拉二胡和说相声。但有一次我的上司用他极其尖酸的语言打断了我,于是我打断了他的鼻子。

那是我在法国第一次打车,我扔下倒在血泊的那个人,除了留下一句“xxxx妈”之外,带上我的箱子和背包夺路而逃(幸运的是在场的其他打工仔对于我的行动都表现出了视若无睹的漠然,他们继续自己手里的工作,而把我们扔在一旁)。司机看到我满脸的慌张,问我中国城里是不是又有枪战了;我颤抖着说了句,不。他又问我要去哪里;我告诉他,哪都行,离这里远点。



四)

我的新生活开始了,我搬家到一所叫FONTAINE的学生公寓里,当然现在我也住到了九十多区了;住在郊区的特点就是无论你想干点什么都得走入地铁站,被关在永远是拥挤不堪的车厢里,像作元宵一般摇晃两个小时才成。我的小屋除了能够容纳一张单人床,一个小柜子和一张字台外就不再有空余的地方了。虽然我有了很多的中国邻居,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不怎么喜欢跟他们来往,我依旧独来独往,在这座公寓里,他们很多人都喜欢来我屋里,因为我可以用二胡拉几百首歌,可我很少说话,不论法语还是中文。我的情绪还是那样不好不坏;不过还好,我收到了家里的邮包,现在我有茶和《三国演义》来陪我度过那原本会让我感觉惶恐的夜晚。

给老刘打电话前,我已经准备好被他臭骂一顿了,可接电话的他极为平静。我问他是否给他惹了祸,他说没什么,已经很多年他没给别人也没人给他惹麻烦了;兄弟还是你有种,我在法国梦想了二十年的事让你给做了。最近千万别露面,他们正找你呢。

放心吧,想在巴黎找一个人,不比找本拉登容易。

不过,兄弟,我觉得你其实不适合出国。

也许吧,可天知道为什么我就来了。

我也曾经找过几个女孩,我们尝试着一起生活,其实和女人在一起,对于精神上的需求远远超过了对于身体的需求;我喜欢和别人躺在床上聊天,如果和一个女人这么做就顺理成章,可如果是和男人那就太奇怪了;而且我喜欢我的小屋子里有女人的香水味道。可不知道为什么,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一点都没有安全感,无论是我们一起在屋里吃饭,聊天甚至作爱时我都总是感觉会有人突然闯进我的屋子,然后把她们从我身边带走。
你会爱我一辈子吗?一个曾经和我交往的女孩子暮暮这样问过我。
不会的。我回答的也算是干脆。

那你会记住我吗?她的声音在颤抖。

不知道。此时我突然感觉到如此的绝望,我用力抱住了暮暮,说咱不提这个行吗?

好吧,我也无心搅乱我们的生活,我知道,誓言是骗人的;可你要知道我会记住你的,我也希望你记住我们今天一起流过的眼泪。

暮暮和我是第一次,这一切让我很恐惧,并非是怕担负怎样的责任,只是觉得自己并不配她付出这么多。而她却并不太介意,她说一切都注定的,她爱我,她做了我的女人,可我们无法追求永远。

暮暮说,我可能就是天蓬,而她是我的月,我们不会幸福,因为经过无言的等待,我们在一起就是为了一段无枉的伤心;她只希望我能像天蓬那样不会忘记过去。她是那种对于小说很投入的人,往往会对于某个动人的章节而伤心不已一段时间。

如果说要让我回忆一下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尝试着去想什么事情的话,那么就是关于我和暮暮的未来。我曾经很郑重其事地想过这件事,可最后我还是放弃了,因为我知道自己是一个连明天吃什么都拿不准的人,更别说什么未来了。

暮暮是个很漂亮的东北女孩,会织毛衣,作地三鲜,高门大嗓地唱一些歌剧片段(暮暮是学音乐教育的)。她说过要织件毛衣给我,可还没来得及买毛线,我们就分手了。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在一起,最后为什么会分手,而唯一能够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里一共看过两部日剧《东京爱情故事》和《魔女的条件》以及一部日本电影《东京日和》,当然每部片子都看得暮暮泪流满面,她说《东京爱情故事》是她看过十遍的片子,可它就像一个让人永远心痛的情人,每次看过都会流泪。最后她考到外省的一所学校去了,她告诉我之所以离开巴黎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有我,她怕这辈子会再碰见我。

她离去的前夜,我们背对背地睡去,没有交谈,没有作爱。

她离去的那个下午天空很阴,我们站在公共汽车站上等待着下一班车带走她。我第一次那么全神贯注地看着暮暮,她的红色NEW BALANCE球鞋,她的灰色单肩背包,她的栗色长发,还有她手上带着的那串我送她的紫水晶手链。

此时我突然想起了我们一起在厨房里作饭,吃到炖羊肉后她脸上得意的笑容;一起在公寓门前的青石板路上玩跳房子,可我总是输给她;一起玩游戏机,在刀光剑影中相互扶将着走过一关关的艰险历程。等等的一切如昨,可眼前这个生动的拖着一只大箱子的她又即将远走,这让我着实难过起来。

能不走吗?我觉得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给我个留下的理由。依旧是那侉侉的东北腔,可却不再温柔。

和我一起看夕阳。

我要去的地方有海,也有夕阳。有时间多看看月亮和银河好吗?

算了,巴黎根本看不到太好的月色,天津也一样。暮暮,是老死不相往来了吗?

对,我要试着忘记这一切。

此时,公车刚好到来打消了横亘在我们之间无言的尴尬。

好吧,我不送你到火车站了,我讨厌送别。说完这些我转身离开了,我的泪水已经开始无法抑制,但我尽力不让自己哭得太厉害,因为我怕抽动肩膀的动作会让蓦然转身的她看到。

而当我再次回过头来时,公车已经远去了。

走吧,全xxxx滚,就把我留下吧。

在离开暮暮之后,我很绝望,因为法国很大,中国更大,也许我们真的没机会再见面了。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会好一点,最起码不会打搅任何人。

我从一到巴黎就喜欢上了这里的地铁。这种感觉很无缘由,就像我喜欢喝花茶而讨厌喝菊花,一切都来得突兀却坚定。法国人认为那里确实很不安全,因为那里阿拉伯人多,黑人多,总之是穷人多,多少有点资本的人都西服革履地开着私家车在阻塞的公路上骂街了;那里打架的多,小偷多,总之是人们把在地上不能尽兴的行为都搬到这里来公演了,可我从不认为那里只有这些。那窄窄脏脏的站台,行色匆匆的路人和他们漠然而且略有菜色的面庞都对我有一种冲击感,它们让我平白地有一种冲动。每次从地铁站走出来后,我都觉得仿佛自己是一只忍者神龟,每次走上地面都可能要面对着一些不可预测的事情;无论是晴天或者雨天,我都会下意识地眯起眼睛,然后整理一下衣领,好让自己适应这个地上的世界。而且在地铁里有一些很另类的艺术,比如涂鸦画家,比如车厢里的手风琴手,再比如所谓的行为艺术家们。所以每次当我走进地铁站后,就感觉到无比的激动。我其实非常喜欢那些在地铁上拉琴的人,尽管他们的音乐从技法上来讲很拙劣,但我看得出他们是一群很真诚的人,他们肯定不会认为艺术是美好的,但对于他们来说,艺术是唯一的,他们拿音乐当事业;我虽然也很少给他们钱,但我觉得自己理解他们。

那天我突发奇想地拿着我的二胡来到了地铁里,其实我并不是想要拿它挣钱,只是简单地想在地铁里拉琴。我找了个略微宽敞点的地方坐下了,然后打开我的行头。当我把弓子搭在弦子上时,我感觉到了很多眼睛在朝我看来,这种受注视的感觉让我突然感觉自己又回到了舞台上,我觉得仿佛他们真的在等待我的演出。这感觉让我又一次陷入了兴奋中,这是我六年前初次等上舞台时的感觉;可那次我清楚地看到了,我眼前只有十个观众。

我首先拉了一段《听松》,我感觉得到有很多人在我身边驻足,有些黑人甚至坐在了我身边,可我已经顾不得这些了,此时我和我的琴就成为了一体,我所等待的不是什么掌声,欢笑,我只想能够完整地把它拉完。

当我拉完最后一个音节时,我感觉自己已经大汗淋漓了,而此时我的眼睛也被自己的泪水弄得朦胧了。我觉得这里好象就是我的家。
从此,我爱上了在地铁里拉琴;还好,从来没有警察来找我麻烦。当然经常会遇到有些人停下脚步为我鼓掌或者干脆扔一颗烟给我,我会抬起头冲他们微笑一下;有几次也有人给我钱,我都会很客气地对他们说,merci,c’est graTuit.(谢谢,可我不要钱。)

给我拉一段行吗?我已经找了你一个月了。她说话时一直在喘息,我知道她一定是跑着过来的。

(五)

那是我这前二十几年里做过的最疯狂的一件事,我竟然跑去找一个陌生的男人说话。

当他站起来后,我才发现他其实是个个子不高的男人,顶多175公分,我是搞建筑的,对高度天生敏感。他长得很可爱,浓眉大眼的是个很地道的北方男人;他的身材一般,而且可以说有一点胖。可我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他了,因为在他的脸上没有许多在巴黎生活的中国男人那般的愁苦亦或桀骜的表情,他的面庞始终很沉静。

对不起,我不是卖唱的,我就是在这里玩。他说的话也怪怪的。而且我注意到他脖子上那条深褐色的围巾,我喜欢爱围围巾的男人,因为那样的男人看起来很优雅。

我一直在找你,已经一个月了。

我又没偷你的钱包,找我干嘛?

你是北方人吧?我爱听你的琴声,它让我想起很多……

你是不是也有个哥哥是弹棉花的?咳,算了,就当我没说。

他习惯说一些怪诞的话语。

怎么不拉了?

我累了,我不是留声机。他满脸沮丧,仿佛我打断了他。

你什么时候走?

要是回你家我就走。

听了他的话我笑了,这仿佛是我来法国以来第一次笑得这么开心。行呀,不过我那里很小也很乱,你可别介意呀。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就这样肩并肩地走到站台边。我偷眼看着身边这个背着二胡的男人,看着他黑黑的面庞,宽宽的肩膀,和他满脸的没所谓。此时,他若无其事地攥住了我的手,我也并没有挣扎。在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里,我们没有很多的话语,他始终那么注视着我的面庞,有时还微笑一下;尽管他的笑容很灿烂,与着车厢里灰暗的一切都不那么和谐,可我不习惯被别人这么看着。

你看什么呢?

怕看就把脑袋搁书包里呗。

那我也盯着你看。

爱看就看,我过去的工作就是被别人看。

那是什么职业?

人体模特。

我又笑了,这么快我就笑了两次,我觉得眼前的他就是一个笑的精灵。

那天晚上他给我做的饭,因为他看到了我的小冰箱里的剩饭,觉得我的手艺也就能做饲养员。他的手艺其实也并不怎么样,可毕竟是我来法国以来为数不多的几次和别人一起吃饭,所以总是觉得很香。

我们没有很多的话,但他总是能说出一些笑话,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整个晚上并不冷场。他叫博文,二十五岁,天津人;我叫容容,一样二十五岁,来自广东,在中国我们远隔将近两千公里,基本没有什么机会碰面,而我们却在法国相遇了,这可能也是种缘分,我相信缘分。那天我们仿佛就只聊了这些,可直到半夜两点,我们的晚餐才算结束。

我得走了,你这个小屋不错,旁边那屋有人住吗?要是没有我就搬来。我那不行,学生公寓成天跟蛤蟆吵坑一样。

那屋有人住了,是个韩国女孩子。你刚才说什么?可现在没有地铁了呀。

嗨,没事,我就爱瞎说,这是我们天津的土话,你别介意我的话。也是,都两点了,从这走到我住的地方怎么也得一宿。

要不你就留下,睡地板上?这句话让我自己都感到脸红了,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矜持的人,可今天我竟然让一个男人留在我这里过夜。我也许真的疯了。

最后他还是留下了,而且我们做了一切男女之间可能发生的事情。他始终很沉默,在整个过程中也没说一句话,但是他的动作很温柔,我们都很投入。我们缠绵地纠结着,不仅是身体,而且是心灵。两个长时间孤独的人,在这一刻希望把自己对于别人的需要完整地发挥出来。没有人感觉幸福,而我却感到了那种神秘却又亲切的刺激慢慢地浸洇着我的全身,我变成了一只飞鸟,任凭原野的风掠过我羽翼的每一棵羽毛;我变成了一尾鱼,让海水的波浪一次又一次地冲击我的鳞甲。

我从没想过会发生这些,如果以后我们分开了,别恨我好吗?我不是个趁人之危的人……在夜未央时,他终于开口说了这么一句毫无伦次的话,黑暗中,他的脸庞像是一幅剪影。

别说了,我明白,抱紧我,我希望不浪费这个夜晚的每一分钟。他很顺从地抱紧我,抚摩我。我喜欢他的手指,很坚实的感觉触摸在我的身体上,我能体会到那是一种马匹飞奔在雨中,水滴落在他的棕毛上才会有的快感;这种快感让我颤栗地抖动着。我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他手中的二胡。

这是第一个我在深夜醒来后,不再盼望天明的夜。我甚至害怕一切的光亮,恐怕他会随着光亮而遁去。我觉得他是一个闯入我梦里的夜行神龙,把我心偷走,然后揉碎,我看得到我的心的碎片像是一片片樱花瓣在风中飘摇着。


(六)


清晨的第一束阳光穿过她家窗帘的缝隙照射在我的眼睛上,躺在明亮阳光中的她看来越发可爱;挺拔的身材,一头柔顺的头发,和那张略微苍白的小脸。我有些看呆了,想去抱她一下,可没敢,因为我觉得此时此刻的一切都那么美好,像是一个美好的梦境,我没念过什么书,找不出什么美好的词句来形容当时的场景,可我觉得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也不过如此。我凑到她的身边,在她的发间嗅到了一种淡淡的清香但那里却略带清淡的苦味,那是GIVENCHY的苦橙味香水,我希望这个梦永远不要醒。

她醒后,我们很迅速地起了床,然后背对背地穿上了衣服。她给我准备了早餐,我来法国以来第一次象样的早餐。我一边吃着面包和煎鸡蛋一边给她留下了我的电话。直到我走出她的家门,我们没说一句话,甚至没有道别。

回来的路上,我失魂落魄地走着,甚至有几次和迎面来的人撞在一起。

回到我住的公寓后,我就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我反复擦拭着我的二胡,这把我父亲唯一送给我的礼物,这把让我和容容相遇的二胡,这把我今天早上险些遗落在她家的二胡。昨天所发生的一切让我至今感觉目眩,一切都来得太快了,太不真实了。我至今觉得那是那么眩目,一切都已经变成了支离破碎的影象,仿佛一切都发生在遥远的年代,而我本人只是一位听书者,追随着别人的叙述来构织整个故事。可那个躺在我怀里的女子,她的轻声喘息和那柔弱的身体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那时侯的她像是一朵在黑暗中怒放的曼陀铃,开得那么凄美。沉默良久后,我走到镜子前对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说,我不是个流氓。看到镜子里那个我点点头,我的心才稍微释然些。

我第一次翘课很快有了反响,东北来的小雷第一个跑到我这里。这个十八岁的混小子,是个典型的小官吏子弟的模样,会说三句半法语,喜欢和法国妞儿鬼混;整天无所事事却总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他一直认定自己是个当老大的材料,于是在到达巴黎后的不几天就在BELLE VILLE车站口结识了一个叫阿达的东北帮小头目,他当然就自告奋勇地成为了阿达的小弟;这样他的江湖梦就此展开了,虽然只干过几回半夜砸人家商店玻璃的事外别我建树,可他认定他就是未来二十年左右13区的人物了。这家伙后来竟然想劝说我去加入东北帮,我告诉他我可不是什么东北人,而且对于帮派这样的事情没什么兴趣。他这家伙拍拍我的肩膀,很惋惜地说,你不是个江湖的命呀,注定是当山炮的人;不过等着吧,等我成了浩南哥,那就跟我混。我狠狠地捅了他软肋一下,让他岔气了半天。
他特别喜欢来我这里唠嗑,过去是因为有暮暮,每次来我这里,暮暮都招待他这个小老乡留下吃饭,他一见我们家的饭菜就眼露凶光,总能以最快速度干掉所有的东西;我其实并不是太喜欢他,不是因为他吃了我的东西,而是他整天烟不离嘴,每次他来后,我都会被呛死,而且他一来,暮暮就会和他很投入地聊天,我则被干在一边;可你要是哄他,他会瞪大眼睛问你,咋啦,你俩要打泡儿呀,咋这着急劲儿的。暮暮走后,他和我赌气了几天,他认为是我逼走了暮暮。可他后来还是忍不住跑过来吃我的东西,喝我的茶水。最后他习惯了,即便是我一个人吃泡面他也要来分一碗。

这回,我最终禁不住他连续五分钟的狠命砸门,还是开门了。

大哥,咱轻点不行吗?

啥呀,你小子今天咋啦?我好不容易上一天课,可你小子就没在,老婆子都惊啦,问我们大家你是不是病了,我说他没病,肯定是晚上会小情人去了,打泡儿太多了起不来。是不?

去你妈的吧,你小子xxxx脑子有病呀!

滚蛋吧,我还不知道你,别看整天贼老实,其实肯定妈的是个坏蛋。来,快点吃完饭,我和几个法国小妞约好了,今天晚上有个soirée,拿着你的二胡,今天晚上给他们拉两段。

去你妈的,拿我当唱堂会的了。

我哪里也不想去,我只希望呆在屋里一个人。

晚上,小CHARLOTTE(我叫她莎莎)打来电话问候了我,她是一个我前任房东的女儿,一个十六岁的小胖妞儿;她喜欢逗我说话,不仅因为我是他家的第一个中国房客(任凭我们如何解释,她都认为马明是个越南难民,她还劝我别因为他会说中文就被他给骗了,她觉得我才长了一张她心目中中国人的脸),而且她觉得我是个太沉默的人。我曾经给她作过一次很差劲的酱牛肉,可她认为那是人间极品,至今念念不忘。她说她的学校里组织所谓认识世界的活动,她希望我能去给大家作点中国吃的,我怕自己的手艺给中国美食丢人,可也不好意思回绝她,只好答应下来。

我其实也很希望有个法国妞儿能喜欢我,从我出国前,许多哥们儿都对我寄予高度的期望,希望我能够成为第一个开洋荤,吃洋螃蟹的人。我虽然口头上说他们是起哄,可心里也满怀憧憬。不过到了法国后,我很清楚地发现我并不是那种能够若法国妞儿喜欢的人,可能是因为我并不是那种能够轻易快乐起来的人。而我发觉法国人确实很怪,他们能够很容易高兴起来,也很容易发脾气。而中国女孩儿不会,过去暮暮常跟我说,即使你再难过也别跟别人说,因为没人会理会你的难过。确实,在国外的人就像散落的沙砾,虽然拥挤在一起却毫不关心彼此的心情。我也很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像小雷一样没头脑却快活的人,可我做不到。我仔细盘算了一下子,好象我的生活中并没有一个和我相关的法国人,这说起来有些好笑。

我后来还是去了小莎莎的学校,穿着我登台时常穿的蓝布大褂,圆口布鞋,带着三公斤酱牛肉。我在厕所里换衣服时,对着镜子看到自己的这副打扮,心里不禁激动了一下。当天,我成为了那里的焦点,至少有不下二百个人跟我合影留念,我成为了一件道具,或者就是迪斯尼公园里的唐老鸭;当然我的酱牛肉也得到了一至好评。小莎她们班最后得了第一名,她很激动,抱着我的脑袋狂吻了五分钟,一个劲地说“C‘EST GENIAL(太好了)”。我被他弄得很不好意思,要是在中国我被谁在大庭广众下这么亲了半天,那肯定我得去死。

最后,我和莎莎一起坐地铁送她回家。我问她,你妈知道我今天去你们学校吗?

她瞪大了眼睛问我为什么要告诉她妈妈。

你总得让她知道这些吧,比如你让我去你们学校她会不会高兴。你也知道,她并不太喜欢我。

她有她的生活,我从来没过问过她的新男朋友是谁,我和谁来往甚至和谁睡觉这是我的自由。我被她的惊人之语说得只剩下喏喏地赞同。

半夜我给我老爹打了个电话,这是我来法国后很少的会主动想到他。我喜欢夜深人静时,黑着灯打电话,那样我感觉自己很真实。我们聊了很多无关紧要的东西,我能感觉到他其实很喜欢和我聊天。我问他会如何对待自己喜欢的人,他回答我应该试着和她一辈子在一起。他还告诉我,二十五岁如果还没想到自己这辈子该干点什么,那可能一辈子也想不清了。

随后的几天我总是感觉自己有点魂不首舍,即便是在地铁里拉二胡时也总是走神,我的心会因为一个象她的背影而感到一阵驿动。我总希望自己可以在不经意见碰到容容,那个纤细的,穿着发白的牛仔衫牛仔裤的她,那个笑容有点像丽香一般的女子,然后什么也不说就把她一把抱住。其实我也知道这绝对是种幻想,全巴黎可能得有几十万中国人,想见到一个人几乎不太可能,可我总是感觉她就应该在某个我伸手可及的地方等待着和我相遇。

她不是我第一个女人,可应该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女人。

(七)


我第一天来巴黎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失望了。它让我感到无穷的压力。对于一个学建筑的女孩来说,巴黎的感觉应该是明亮的,宏大而细腻的,可这些感觉除了在凯旋门前就再也无处寻觅了。它像是一座拥挤的游乐场,虽然很大,却很纷乱。尽管我拍了将近1000张关于建筑物的相片,可却找不到几张我真正喜欢的。

还好,这里有比国内便宜的LANCÔME。我一直在用这样的心理暗示来支持自己。我虽然很穷,可我也还是个女孩子,我需要化妆品这些作为一个女人来讲最后的虚荣。

我并没有因此而觉得懊悔,我觉得它和每个我经过的城市一样。它不属于我,我只是个旁观者。

我的家乡曾经是个很小的村子,可从我记事起它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在施工。拆着拆着,我家住的小巷子就不见了,大院子也不见了,邻居们也不见了,连巷子口那棵老梧桐树也不见了。到我离开那里时,它已经面目全非了,这让我心痛可也束手无策。

我只记得那时我牵着爸爸的大手,看着他满脸的兴奋,我很不解;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的家被人家拆了,他还能这么兴高采烈。情愿不去住那些单元房子,我希望还能在那棵梧桐树下听摇着蒲扇的老人讲故事。

我之所以选择在厦门上学的根本原因一直是个秘密,其实也很简单,十八岁的我只是觉得在那里会离我的初恋男友近一些;他比我大一岁,是个高高大大的打篮球的男孩子。他是校队的队长,走到哪里都能引来女孩子们的欢呼。我们的故事短暂的如一首轻易唱起的爱情歌曲。我那时最大的理想就是期待着能够有一天能够和一段《晃晃悠悠》般的爱情相遇。

可我的大学生活最终是在枯燥和乏味中度过,可没想到后来我就留在了厦门,当然是和另外一个男孩子在一起。他叫程佑,我们是在一次登山活动中相识的。当大家都坐在山顶欢闹时,他却安静地在一旁读《追忆似水流年》,那是本我深爱的书,然后我们就成为了情侣。单凭外表他绝对是个帅哥,而且他还是个很受教授器重的研究生。可他是个失聪的聋子,尽管我不喜欢别人这么称呼他。他会讲话而且可以读唇,但他无法听到任何声音。他是一个我为之震撼的男人。

我就是个聋子,你不要介意别人对我的白眼。而且我的生活很安静。他总是很宽容地对待别人的歧视,而且还能够安慰我要习惯一些人的无聊,而且上帝是对每个人都很公平的,他给了他这么帅的外表,这么好的女朋友,所以他就不希望他活的过分完美,因为缺憾往往是一种福分,而完美是毒。我不知道他是经历了多少的挫折才能这么超然地面对一切。他的后天失聪造就了他内敛而且独立的性格,但我总是能够感觉到他对于我的依赖,因为我觉得在他无声的世界里需要一个能够全心想跟他交流的人。

我和程佑住在离渡口不远的地方的一套小单元里,有米黄色的布艺沙发和能看到海的窗子;每个周末我和程佑都会坐渡船去鼓浪屿玩。本来,我以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我也已经习惯了这样简单却温馨的氛围。可我的工作却应该算是我人生中的一段耻辱,我的梦想是盖大剧院,不是整天为些地产商设计简单的六层商品房,毫无个性的花园小区;更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和一些我的父辈们等待一个“高工”职称降临在自己头上。我厌恶其他同事的碌碌无为,我情愿一个人躲在资料室里和些经典的图纸做伴。

我并不追求自己能够成为大师,可我想干点自己的事情。我无法习惯成人生活的游戏规则,如果可能,我希望选择像“小奥斯卡”一般拒绝成长。

我想出国,你觉得好吗?一个周末的午后,我很正式地坐在沙发上和程佑说起了我的想法。

你想好了吗?这不是个简单的的决定,你可能会因为这个决定而改变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他依旧很沉着,轻轻地把我的双手放在他的双膝上,像是一位兄长在面对任性耍赖的小妹妹。

我想的很好了,你觉得我是不是越来越苍老了?我的生活越来越苍白。上次的同学会你不也在吗?还记得那个小苑吗?我的同屋,现在在德国留学。你不觉得她变了很多吗?我希望去看看这个世界上不同的东西,我不喜欢这样一成不变的日子。我现在甚至无法安下心去画一张图纸。我尽量让自己说的很淡然,可我知道自己当时已经很激动。我发觉自己有一颗永远无法安定下来的心,它希望漂泊,希望能够像三毛一般,直到找到一个自己的尽头才停下。这个念头让我自己都有些害怕。

那我支持你,你知道爱人的意义吗?那就是在你决定任何事情时都不会想到他们的感受,因为他永远在你的身边支持你的决定。去吧,你也应该走些地方;不过,不要去太久,我会思念你的。程佑依然希望用如水的沉静来浇熄了我刚刚燃起的激情。

我从容地应付着同事们的不解,上司的叹息以及所有繁杂的手续。第一次自己做决定,仿佛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只初展羽翼的小鸟,我要找一片可以飞翔的天空。

容容,到法国后要好好照顾自己,给我传几张凯旋门和巴黎圣母院的照片来好吗?对了,还有如果看到什么图纸也要传给我,好吗?
他在我临走前一边削苹果一边所说的这些话已经让我哭得死去活来了。

在北京机场时,只有程佑在我身边;我们都很不习惯北方冬天的寒冷和干燥。他抚摩着我的脸庞,没说很多话,只是不断地微笑。而我也无力哭泣,因为在宽广的候机厅里,有太多的别离在上演;我希望自己能够坚强起来。

我应该是对的,我在我应该做的事情。坐在机舱里,我反复念叨着这句话。

(八)

我在巴黎的生活很简单,由于没有很多朋友,所以我就很少和别人来往。每天早上我要在6点钟起床,然后搭乘4号线地铁开始一个小时的车程。课程虽然并不精彩,但我还是很认真。学建筑的就是这样,不仅课程多而且科目繁杂,所以每天查字典就已经让我都快吐血了。我每天要在晚上八点钟才能回家,我喜欢一到家就扎进床里不再动弹,支撑着我继续这种生活的唯一信念就是,还好,我现在不是坐在设计院的办公室里面对着墙壁发呆。我讨厌无所事事,我永远无法破壁,那只能让我发疯。而我唯一的娱乐就是上网和程佑聊天。原本我以为,通过这种文字的交流可以缓解我对他的思念,可那些在屏幕上闪烁而出的文字简直就是一群精灵,它们让我更加感性地认识到我们的距离;网络很广大,可它无法网住我的整个心灵。我无法和他面对面看着他深邃的眸子和他聊天,我无法在他怀里撒娇。我第一次感到自己对语言的无限需要。

我的邻居家却是夜夜笙歌,每天晚上我都能清晰地听到他那边传来的激情之声。每到这个时刻,我都会感到莫名的紧张,我会立即插紧自己的房门,躲到床角里抱紧自己的双肩,而自己的整个身体会不停地抖动。说实话,我害怕这种感觉,这种脆弱让我对程佑有种说不出来的愧疚感。开始的几次,当我看到她和各种肤色的男人并肩走出房门时,她还会微微脸红一下,可后来却完全不会了。

她曾经问我,为什么不找个男伴,我说我在中国已经有男朋友了。她很诧异地说,可你现在是在法国,你难道对男人没有什么需要吗?

我说,我是个中国人,我习惯用自己的方式去面对生活,无论是在法国或者中国。

我其实并没有什么语言问题,可我觉得自己很难和法国人交流,因为我觉得交流并不是简单的交谈,那是需要用心的,我们的文化和他们的是根本不同的,如果真的想要和他们达成相通,除非要放弃我们自己的观念,但这是我不想作的。一个国家发达到让自己的青年人不能平心静气地考虑未来,这未必是一件好事。

我不喜欢那种特别喧闹的晚会,我只去过一次在一个法国朋友家举办的SOIRée,所有人被酒精麻醉着大脑,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欢笑着,甚至有人在我的旁边抽起了大麻,这些让我感觉窒息,我就坐在一个角落里,惶恐但却鄙夷地看着他们。而且我并不喜欢法国男生那种空洞的眼神,简单的思维。班上有一个叫SEBASTIEN(我喜欢叫他小赛)的小伙子很殷勤,而且特别喜欢学习中文,他叫我PIERRE(小石头)容,因为我很封闭而且顽固,我对他从来没有感觉。小赛喜欢抚摩我的黑色长发,所以每次上课他都会坐在我后边,一边很温柔地抚摩我的长发,一边喃喃地说,容,我是你的囚犯,我被你困住了。我虽然无法接受他的挑逗,可其实我很喜欢他抚摩我的长发。我总会抖一下头发,微笑着制止他。

有几次和我在同一个语言班的同学从外省来看我,那几次有限的聚会让我感到无限的幸福;我从小就喜欢和许多朋友在一起,然后自己坐在一边听别人说话。他们来了,我也同样自己举着一杯红酒,坐在屋子的某个角落里,听他们说各种各样的趣事。成年人的友谊有时很复杂,大家聊天时总是喜欢尽兴地说出自己的生活,可却从心里却并不希望听到有些人比自己混得强。此时,红酒在高脚杯中荡漾着,就像是我的心在我身体里欢快地蹦着。

你是不是太寂寞了,没事应该多出去找我们玩玩,你知道,其实很多人,包括我都在想你。

其实你不应该把自己限制在一个框子里,你应该作点自己的事情。
你知道马赛的阳光有多么明媚吗?我现在租了一间很典型的马赛民居,那种窗户窄窄的,有遮阳木窗的。来吧,来看看我。

二十八岁的男人大江经常打电话给我,并且每次来看我都会带上一大捧鲜艳的郁金香,他说我的微笑像是黄色郁金香一般灿烂,可我都只是微笑着把那大捧的花插入花瓶中。他很幽默,他很健康,和他住的那座城市马赛一样的阳光。我也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拒绝他,可我还是那么做了。

大江在那座城市里已经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华人了,他在那里的电台有一档每周一次的中文广播,他说他每次放的第一首歌都是《爱的代价》,因为他知道我喜欢。

大江,我不能接受你。我很决绝。

我知道,可我会用一生来想念你。这样煽情的话语可以让每一个女人动心,可想到程佑那天真但却忧郁的眼神,我决定作个铁石心肠的人。

我不得不承认巴黎的地铁线真的算是很乱,如果要想完全把它搞明白恐怕真的需要一辈子;不过我也对这么繁杂的线路的设计者表示无限的敬意。我很喜欢穿行在那里,那里的每个出口入口都像是一面隐藏了无数奥妙的大门。我经常是满脸无辜地被无数匆忙的人裹挟着走入然后走出,幸好,我只是坐3线然后换7线,这并不太困难。上车后我就找个角落坐下,然后带上自己的耳机,那里面有TORI.AMOS在等待着我。一个穿LEE牛仔裤,一头长发面色苍白的中国女孩就这么生活着,来不及欢乐或是悲伤。

我第一次听到博文的琴声是一个星期一;我总是不太喜欢星期一,这个日子会令我感到非常沮丧。而且从地铁里每个人脸上的灰暗中,我都看出他们也并不喜欢这样的日子。在坐上地铁时,我已经累得不想动弹了。当我半梦半醒之间,我隐约地听到了他的琴声,我以为那是个梦,可那声音却对我有无限的冲击,它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真实。我立即在下一站刚刚停稳时便冲出车门,然后一口气跑到对面的站台去乘地铁。可当我到达那里后,我寻遍了整个车站都没能找到那琴声。我就那么傻傻地站在巴黎微凉的晚风里。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奇怪的梦,那里有山谷,有白云,有蓝天;我梦见自己赤裸着身体,被微风吹起的头发挡住了自己的双眼;我躺在无数的菊花瓣中,我被一个看不清面孔的男人抱着,他从头到脚地吻着我,他的嘴唇很冰也很粗糙,然后他冷冷地却疯狂地占据着我的身体,抚乱了我的头发;我叫不出声音,只是大声地喘息着,我的双手也一直在花瓣中摸索,可却感觉什么也摸不到。我们的身边始终是有一段大提琴的四重奏;这时,我觉得自己的身体柔软得像是一朵菊花。

醒来后,我看到了床单上的那一汪闪光,竟然失声地笑了。

我从未有这么深刻地爱上了一个梦。

(九)

此后的一段时间,每当地铁在Q站停下时,我都会走出车厢在向站台四周看看,我知道那不是幻觉,那声音一定在这周围。

最后,我和那琴声还是相遇了,我也看到了对面站台上那个拉琴的男人。于是,我奋力跑到对面去离那琴声近一点,也离那个打着深褐色围巾的男人近一点。于是,我和博文就那么有了以后的事情。
说实话,在整个过程中仿佛我一直处于主动,我第一次那么放任自己对于一个男人的需要;可我并没有昏了头脑,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整个晚上,我不敢与他的目光相对,我怕我会从中看到什么;当我的手触摸到博文胸前那茂盛的胸毛时,我的心颤了一下;我感觉到他身上的气味,是 ADIDAS香水的味道,一个清爽健康的男人的味道。既而我触摸了他的连鬓胡子,那种摸在手上轻微的刺痛感让我沉醉;此刻我感觉我和这个男人仿佛前生就有约定,在巴黎相遇。

有位作家说过,每个男人都是一瓶酒。如果说程佑是一瓶红酒,精致浓郁;那么博文就是一瓶WHEISKY,热烈醇厚。

我大胆而且放肆地比较着生命中的这两个男人,我很堕落吗?也许吧,可堕落确实是一种最美的姿势。

以后有几次经过Q站时,我听到了他的琴声,可我并没有下车去和他见面,只是会心地微笑一下。我一直在等待着博文能够来找我,我希望和他说话,我喜欢他的笑话和无所谓的表情。此时此地,我不想谈未来和过去,我需要快乐。过去读到《情人》时,总是觉得那是一个法国女人才能拥有的放纵的激情;而我现在开始明白杜拉丝的挣扎,一个能够带来情欲满足的男人,即便无法谈及爱情,那么他也将是刻骨铭心的。

如果某个夜晚,神明能够在梦里送我一支生花妙笔,那么我将写一篇关于我们的故事的小说,一个关于我的情人的故事。

他不是一个浪漫的骑士,他是我的唐吉柯德,一个看似怪诞但却其实真挚而且满怀激情的行者。没有号角,没有利剑的光芒,没有战马的嘶鸣;我们生活在最真切的现实中,可他就那样简单地挑落了禁锢我的心灵的枷锁,并深深地占据了那里。

博文还是来了,这次他就在阳光里冲我微笑着。他那天穿了一件皮夹克,是那种摇滚青年喜欢的短款式。我开门时看到他就表情尴尬地站在那里,吞吞吐吐地说,你……好吗?

进屋吧,外边太凉了。

没事,我禁冻。虽然嘴里这么说着,可他还是小心翼翼地跟在我身后走进了屋里。

进屋后,他很规矩地抄了把椅子坐下了,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也很客气地接着。看着他谨小慎微的样子,我突然很想笑;可我还是忍住了。

无语。我们如玻璃杯里清澈的水一般静默。

我喜欢看他略微有的那么一点胡茬,他整齐的头发,他透明的眼睛。

我的头发是不是有点乱,昨晚没睡太好,肯定有黑眼圈了;我怎么就穿了这么身睡衣就和这个男人面对面地坐在一起了呢?我下意识地缕了一下鬓角的头发,整了一下睡衣的领子好让自己看起来稍微显得端庄一些。我手足无措的样子肯定被他笑话了。

我……我们竟然同时开口了。

还是你先说吧。他挥了一下手,可我感觉这个简单的动作对我仿佛是一种命令,让我不由自主地服从了。

你最近好吗?一个愚蠢的问题。

还行,瞎混呗。

你住的那里还是那么吵吗?又是一个愚蠢的问题。

还行,就合吧。习惯了也就无所谓了。

今天休息吗?真是个最愚蠢的问题,今天星期日,连希拉克都休息;我难道就不能问点别的吗?

我没事,溜达到这里就上来了。你好象从来没给我打过电话,有事就找我。算了,我还有事,走了。他转身就要走了。

你难道来这里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吗?我知道问这个问题时,我多少有些冲动。

其实不是,我是……想你了,我想和你一起吃顿饭。他傻傻地站在那里,此时我看到了他脸上的一丝尴尬,那是种特别单纯的尴尬。
那天我们的晚餐是饺子,当然对于整个制作过程,我是个旁观者;我始终如此,作饭让我一筹莫展。我在二手市场买到的音响中放着高小松的《青春无悔》;他始终很安静,从和面到擀面皮再到包饺子,他始终不说什么话,只是一个人轻松而且熟练地干着。而我也只是静静地看着他,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放肆地端详一个男人。

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你说亲爱的亲爱永远,永远年轻的脸,永远永远也不变的脸……

我感觉到时间穿行在我们中间,它在流逝。一些散乱但曾经真实的影象忽然在我眼前浮现,巴黎黄昏的阳光凌乱地散落在城市里,这样昏暗的感觉有些像是电影《人约黄昏》中的场景,我经常会在这样的时候胡思乱想,时光在我的头脑里交错着,如果是在五岁我们相识,他是否是一个送给我橘子味道棒棒糖的毛头小子呢?如果是十五岁时和他相遇,他会不会是个伴随着我的欢呼飞奔在足球场上英俊少年呢?如果是十九岁时我们相逢,他会不会抱着吉他为我唱一首民谣的校园歌者呢?

而如果时光可以倒流1000年,他会不会是那个在草原上的篝火旁拉起马头琴,高声唱起关于英雄的歌谣的汉子,我又会不会是那个守在他身旁,偶尔吹上一段胡笳的女子呢?

而如果我们就生于斯,长于斯,那么一切又将如何呢?

生命的偶然把我们局限在生活的必然之中。

我的思绪很乱,我无法很理智地面对我们。

你喜欢这音乐吗?

还行,我对流行音乐不是太懂。

你现在还在Q站那里拉二胡吗?听说那里很乱,你不怕吗?

我又没有钱,谁要我的二胡干吗?再说,谁要是真的敢抢我的二胡,我就跟他玩命;真的,我什么都不在乎,可它不能没。

你要小心点呀。

你一个女孩子才应该小心点呢,一个人别回家太晚了。

他的这句话让我的心微微地颤抖了一下。来法国后,我变得特别容易被触动。

你经常作饭吗?

过去在中国经常,我爸出差时就留我一个人,有时饿的学猴叫,就自己试着瞎弄。来法国后就不了,嫌麻烦。对了,我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

咱们什么时候可以吃饭呀?

马上,你饿了吗?我这人干活肉,你别介意呀。

什么肉呀?我不太懂你的话。

算了,就当我没说。

其实,最后吃饭的过程很简单,他包的饺子很香,这是我来巴黎后第一次吃到饺子。说来也奇怪,在家的时候,我们南方并不是经常吃饺子,可一到了法国,能够吃到饺子,就无比的兴奋。我觉得此刻的自己就像是个五岁的小女孩在新年时穿上新衣服一样快乐。
我爱自己的浅薄。

你多吃点,别减肥了;你一点也不胖。

没有啊,我已经吃了很多了。

你的语言学的怎么样了?

哎,早知道念书这么难,不如回家种庄田;这个种庄田收成少,这才学会数来宝。

他又开始自说自话了。

你过去是干什么工作的?我就是好奇,你可以不回答我。

没事,我是个说相声的。那个冯巩认识吧,论辈分那是咱们师哥。
那你不是很有钱啦?哇塞,你是大腕呀!

我有“后”。我要是什么大腕能跑到这里来吗?

沉默,我看出了他对于这个问题欲言又止。

以后想干点什么呢?我想缓和一下气氛。

不知道,以前我认为除了说相声我也干不了别的了;其实要是对未来有什么特别明确的目标,谁出国呀。

他的论调那么悲观,让我不由自主地也陷入了他的悲观情绪中。

你的建筑学的怎么样了?

还那样。不好不坏。你觉得学建筑如何?

不错,我特别喜欢看盖大楼,看着一片平地变成一座建筑物,这感觉挺奇怪的。你们这些设计师是不是都感觉自己挺牛逼的?

没有,刚开始有时看图纸时会激动一下子,可以后就习惯了。

是不是就跟大夫一样,一开始看见鲜血都晕,然后就习惯得跟切菜一样了?

他作了个很生动的比喻,这比喻让我觉得特别奇特却又贴切。

可你能给我看看你画的图纸吗?他傻呆呆地看着我,这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听到有人想要看我的图纸;而且我也是第一次看到一个男人能够拥有他那么纯真的眼神,这种眼神让我无法回避。

我摊开了我所有的图纸,哪怕只有A4大小的一张作业,于是我的小房间被图纸所占据;我们俩个蜷缩在一个角落里,我一张张地给他看,他也很细心地端详着它们。有时我偷眼看到他那么专注的眼神,心就会不由自主地抽动一下。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只有CRANBERRIES在执著地唱着《IMAGINATION》。

突然,他扬起手抚摩了一下我的长发,这个动作很轻微,可却让我感觉整个身体都在颤抖,这是一种充满幸福感的颤抖。

你……能和我在一起吗?我想和你一起过日子。

我无法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哭着一头扎进他的怀里。


(十)

这是我们第二个在一起的晚上,我们很投入地作爱,然后相互拥抱着聊天直至睡去。我躺在他的怀里,被他的胸毛覆盖住我的脸庞,我觉得自己像是一头扎进了一座无边的森林。我们聊到了我的童年,那棵高大的梧桐树;他说起了他的父亲,他第一次跑去学校外的西瓜摊子偷西瓜;可我清楚地记得每当我们谈论到未来时,我们都会无语,只是在黑暗中倾听到彼此的呼吸。

接下来的两天,我们都翘课在家。对于我而言,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翘课,而我看得出来,他很无所谓,我可以揣测出来他在国内上学时,一定是那种留个中分,成天满脸坏笑还经常缺席的孩子。

第一天的上午,他很真诚地要求我给他剪头发,他扶弄着垂在眼前的头发说他喜欢那种清爽的短发。于是我用报纸给他做了一个围子,抄起剪刀开始工作。

姐姐,您轻点行吗?我这可是颗充满艺术细胞的头……

我是不是现在已经特象一个民工了……

呀,你是不是把所有仇恨都寄托在这剪刀上了……

他一直在不经意地和我调侃着,氛围让我感到无比的轻松。我顾不上说些什么,只是一味的笑。

最后我还是很满意我的工作成果,我翘起嘴角,满脸得意地问他,怎么样,这可是艺术。你要珍惜自己的头,这可是一个读DESS的学生剪的头发。

我还能不满意吗?都剪完了。就和吧,你说就我这样的脸型买个什么样式的帽子合适?

去你的,不满意就算了,我再也不会这么贱了。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我是真的生气了,我无法容忍他对我的任何不满。我竟然哭了。
我又没说不好,你这是干嘛?我错了行了吧,你哪那么大气性呀。你瞧,我现在怎么看自己怎么觉得特帅,尤其是这个头发,整个一个梁朝伟。

他的天津腔对于我是一味特别的开心良方,哪怕只是一些无聊的乱语也能使我觉得很快乐。我喜欢他那特别的天津方言,在以前的二十多年里,天津对于我来说毫无概念,可鲜活的他让我对那座城市有中莫名的好感,依照着他的描述,我能够想象出那样的场景:那里有北方工业城市所共有的灰暗的天空,北方那种窄窄的小胡同,满街的小吃摊子,爬满青藤的红砖墙下蹲着一个吃冰棒的傻小子,这些可爱的画面让我不禁大笑了起来。

我整个破涕为笑的过程让博文目瞪口呆。

那天下午,我们一起走进了地铁站,他又坐在那里开始拉琴了,而我就坐在他旁边,专著地看着他。不过我还是顽皮地在他面前摆了个棒球帽,我想测试一下他的音乐到底能有多大的商业效应,他只是笑了笑,也并没有反对。可那天给钱的人并不多,加在一起我们只挣了5欧元。

我幸灾乐祸地说,你看,其实你并不是太红呀。

他笑着说,那是因为我这个发型太像明星了,再加上身边有个美女,不知道的以为拍电影,谁敢靠前呀。

我知道他在损我,可我也不在意,只是一再要求他用这五欧元请客。他就买了个PIZZA,于是我们就站在那个小店里干掉了那个PIZZA,然后得意地走了。

第二天我们一起逛了CHAMPS ELYSEES,像一对俗气的小男女,挨着家的商店进,也不管侍应生的白眼,对着人家的货物指手画脚。想来这竟然是我来法国后第一次逛街。离开中国后我就很少出来逛街,不是没时间而是没感觉。说实话,我很讨厌在拥挤的菜市场和小贩们讨价还价的过程,那让我觉得自己已经沦为一个庸俗的女人,一下子堕入生活的泥潭里,被那些琐碎所淹没。

记得第一次在巴黎的市场买完东西后,我回到自己的小屋,面对着满地的塑料袋就放声哭了起来。我从那时开始佩服起妈妈是那么勇敢和有忍耐力,这么多年她就是那么驾轻就熟地操持着家务和各种人际关系。我打电话问她是如何做到的,她只是微笑着回答我,一开始也很烦,可后来就无所谓了。

博文对所有东西都看的很认真,然后煞有介事地评价着,仿佛是一位精深于时尚的大师。

这AMANI就是牛逼,瞧这西装要是穿在我身上肯定比刘德华帅。

就这个LOUIS VITTON坑人,门口那几个倒包的眼都蓝了。怎么样,咱也干一回。他有时像是个装上“劲量”电池的小兔子,浑身有没完没了的精力。

于是我们也充了回大款,慷慨地买了几个钱夹手提包,然后转手交给门口的东北大娘,竟然挣了100欧元,这份意外让我欣喜不已。而博文看着我就坏坏地笑了一声,女人都是那么浅薄。而我却不在乎他的嘲笑,很大方地请他吃了一顿麦当劳,这是我来法国后吃的第一顿麦当劳。

你觉得没有,这里的麦当劳好象没有国内的好吃似的。我吮着奶息问博文。

虽不仲而不远已。他说的很清楚,可我根本没有明白。

你古汉语太差!我是说我也觉得有点是。可这会不会是我们的狭隘的民族观念在作怪呢?比如我们总觉得国内的很多事比这里强,可细想想压根儿不是那么回事。不过可以确定一点,这里的相声觉得比国内差。博文又晃悠起他的大脑袋说教开来,可他是第一个我并不反感的说教者。

饭后我们一起去逛唱片店,我从小的希望自己可以拥有一间卖唱片的小店,而自己每天可以守着一排排的唱片过日子,和自己的熟客聊聊天,偶尔可以写点小东西,过得特别感性;而在法国唱片出奇的贵,卖唱片的人也都多少有些势利眼,很少来招呼中国人。博文从来不在意别人的态度,很从容地牵着我的手,穿行在唱片架之中。

突然,一位残疾人摔倒在地上,也弄翻了一排唱片。所有的法国人都并没在意这一点,只有博文赶步走上去,扶起了唱片架,然后一声不吭地拾起所有散落的唱片。而奇怪的是,那位残疾人竟然毫无感谢之意,只是呆呆地看着博文;那眼神我可以记一辈子,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哀怨。

博文,你是不是作错了什么?

什么呀?

你注意那个残疾人看你的眼神吗?那是种很令人震惊的眼神。

你觉得他对我有歧视吗?我无所谓,在我看来他是个残疾人,我帮助他是种人的义务。

不是,那是种哀怨的眼神;也许我们错了,可能我们太在意他是个残疾人了,而我们忘记了他其实也是个人,他需要的应该是我们像对待平常人一样的尊重。

可我没错呀,连我们祖师爷都告戒我们这群小辈儿要帮助所有残疾人。怎么就xxxx法国人这么事事儿的呢?

算了,我觉得可能就是咱们文化之间的差异吧。

所有事都有差异,我觉得可能永远不能理解法国人,SENSIBLE(敏感)。

博文的法文发音也同样是带有那么浓重的天津口音,我一下子就笑出了声音。而博文只是尴尬地微笑了一下,笑嘛,多纯正的巴黎口音。

初冬的巴黎空气很干爽,我们走在大路上,虽然很快乐,可却毫无方向;我看着身边这个男子,这个在午后的阳光里和我一起穿梭在人群中的男子,这个走在CHAMPS ELYSEES上步伐稳健的男人,这个戴着褐色围巾的短发男子,一切都那么真实地存在着。他不像程佑那般永远保持着高雅的气质,他不如程佑那般英俊,他不如程佑那么博学内敛;可眼前这个男子却是个平庸但却另类的精灵,他们无法比较,可程佑给了我太多的爱的享受,而博文给我的却是种真切的爱的快乐。恍惚间,我觉得身边飘过了一阵香甜的气味,那是种幸福的味道。我下意识地帮他整理了一下领子,他愣了一下子,问我,怎么我穿的很不整齐吗?

没有,挺好的。

怎么你哭了?

没有,是阳光太强了。

来给你个惊喜吧。来你一个,我一个;跟一部日剧里学的,那是我看过的两部日剧之一。他说着就掏出了一对戒指,那种有花朵纹路的银戒指。他的语气永远是平和却坚定。

我颤抖着接过了其中一个。这是我一生中的第一个戒指。我极力掩饰着我的感动,因为我知道,我本不应该接受,因为这最起码代表着一个承诺。

咱们照张相片吧。我主动提出了这个建议,他很高兴地答应了。于是我们拥有了唯一的一张照片,两个人站在凯旋门旁街角,微笑着伸出彼此戴着戒指的手。

回家后,我和隔壁的韩国女生相遇了,她跟我说,你看这就是结果。那个男人好吗?

还好吧,女人有时就是脆弱的。我们有时也有很单纯的需要。我已经不再会觉得谈起我和博文的事情会尴尬了。

很对,对于我们这些外国人,我们可以在巴黎有一段生活,回到自己的国家,一切又可以重来。这可能是种幸运吧。她说着眼圈也红了,我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喜欢她。



十一

我发现自己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南方小妞了。可这种感觉让我非常不安,我知道她的过去和现在,我总觉得在我们之间可能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第一天晚上我们坐在塞纳河边上聊天,这是我第一能够次仔细看这条河,过去我觉得它脏脏的样子和海河没什么区别。可现在坐在它旁边,偶尔瞟上那么一眼也觉得它还挺可爱,尤其是现在雾气漫漫弥散开来。而我们的背后就是那个傻头傻脑地矗立在那里的艾菲尔铁塔(我喜欢叫它铁锈塔),白天时它简直把整个巴黎的脸能丢尽了,可现在看来夜幕中的它还算是很挺拔。容容就盘腿坐在我面前,拿着LIDL买的大包薯片大口地吃着。我觉得就现在这场景,要是拍个什么言情电视剧都成。
你为什么不抽烟?我觉得好象所有北方男人都抽烟似的。
我怕弄坏了嗓子,其实我是个很洁身自好的人。我过去还认为所有南方女孩子都不喜欢我这样连鬓胡子的呢。
这很好呀,我天生对烟草味道敏感,一闻到就想打喷嚏。你喜欢巴黎吗?
过去不,现在有那么一点了。
为什么呢?反正我很喜欢这里,这可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几个洛克克式建筑保留得很完整的地方。怎么样,我不是盖的吧,我可是个很专业的人。
我不懂那么多,我判断所有事情都只有两个标准,有劲或者没劲。过去一个人总认为这里的一切都特别单调,可现在能跟你在一起就觉得其实生活也还挺有劲。
说到这时,容容的神色一下子黯然了,我赶快找了个话题把这事叉开。我不希望她不愉快,哪怕是暂时性的。
你去过肖邦的墓地吗?
没有。我不知道在哪里,而且我讨厌墓地那种阴森的感觉。你去那里干吗?
其实也是路过,我可不是那种喜欢附庸风雅的人;不过瞻仰完也觉得特别泄气,那么一个伟人,也就是那么一小块地方埋了,不注意根本无法看到。想象一下,几百年后,这个地球上别人都还欢笑着,而我们就埋在一个角落里,心里很不是滋味。
可他是经典呀,别说几百年后,也许一千年后他也是没法抹杀的。
就是呀,你说咱们怎么才能不朽呢?我问完后也觉得自己这个问题特别无聊,像我们这样的人根本谈不上这个问题。我们的故事不会流传,不会有人因为它而心碎,除了我们两个。不过,想想我们或许是经历了几次的轮回,经历了几千年的错过而这样相遇,然后所有的一切也就这么无疾而终了,这实在是让我无法接受。我希望最起码我们直至呼吸停止前都能记住彼此。
第二天晚上我们在我的小屋子里喝着红酒聊天,说实话,我其实并不很喜欢红酒的味道,那样很难形容的味道是需要认真品味的,它太需要主观评判;而不像白酒来得那么自然直爽。可容容这个小妮子喜欢这份小资情调。我们面对面地聊起了肖邦,他和他的爱情;聊起了国内一些无聊的电视节目。她的梦想竟然是要等发财后,买很多的港台电视剧的影碟,天天守着电视机不出门。我被她的无聊梦想给弄笑了。不过她总是说着半截话就跑过来摸我的头发,然后很傻地笑着说:瞧,这是我一生中剃的第一个头。
我注意到她的无名指上的那个银圈的闪光。
之后我们一起看了一部叫《北京乐语录》的电影,写一些青年人为了自己的音乐理想而奋斗的故事;片子拍的很感性。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看过电影了,因为总是静不下心来。这片子也让我想起来过去的一个朋友小侯,在中国时他经常在家里弹琴,或者和我聊他的音乐理想;又有一段时间没有联系过他了,也不知道现在的他是否还保有那样一份激情。
你喜欢这片子吗?我看得出容容已经深深陷入了电影里那种忧伤的情绪中。
还好,可我觉得他们真的够牛逼的,可能只有搞摇滚音乐的人才能这么极端地热爱着自己的理想。不过那个香港小子也不错,挺精神的。
你有过什么特别矢志不逾的梦想吗?比如你搞过乐队吗?
没有,我就是个比较俗的人,过去有过一个梦想,后来破灭了也就无所谓了。不过偶尔给一个朋友的乐队弹过三弦,我爸教我的。
哇,你真的好棒耶,这么说你会两种乐器?我虽然没见过什么叫三弦,可我还是觉得你好厉害。容容突然一跃而起,很真诚地看着我。
别介,千万别捧我。这些东西不过就是个乐子,我没觉得有什么好吹嘘的。
不是呀,我真的是觉得你好棒的。我喜欢她明亮的眸子里那份纯真的感觉。
晚上我打电话给四胖子。
哥们儿,我看上个小妞,倍儿懂感情。
那怎么了,你强奸她了?还是你们有了孩子,甩不掉了。
去你妈的。说真个的,我们俩特好。
干吗?你不会是就为告诉我这些闲事吧。
不是,可我老觉得不安,心里老七上八下的。
你就是闲逼淡的难受。你又不是第一次搞对象,找个伴儿安安生生地过日子吧,别非得那么多想法。你出国了,我在这作买卖,咱们谁也没能成为大腕,这就是生活。对了,师傅……他中风了,再也不能说相声了。胖子的声音突然沙哑了,我感觉得到他哭了。
不会吧,我才一个月没给他打电话,怎么就这样了,不行,我得回去看看他老人家。真xxxx,为嘛这些事让他……老人家赶上了,那么硬朗的个人……怎么就病了。
我开始语无伦次,我泪流满面,这是一种无法自已的绝望。
那天晚上我拥紧容容,我抽泣着,断断续续地讲起了我过去的一切,我第一次登台后挣到的20块钱补助,我第一次说《大保镖》后迎来的满堂采,我第一次见到师祖马三立的激动。我第一次这么完整地和她说起我的过去,我明白容容无法懂得我所说的一切,但我还是要和她说这些,因为此时此刻我觉得无法找到一个人能够聆听我。
我很难再次回忆起哪天我给师傅打电话的情景,我只是记得师娘一味地哭泣,我听到师娘身后有一个含混不清的声音在奋力说着什么。
我此时觉得师傅就像是他给我们描述过的鼓楼,当年它盖在老城里的中心没人很在意它,可当它坍塌后,人们都会觉得没有了那里穿来的阵阵梆子声好象整个天津都失去了生气,甚至都会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习惯,没事就去向那里望去一眼。我知道师傅说了一辈子相声,他常跟我们几个人说,他家哪怕是一个茶缸子都是他说相声挣的,他把相声不仅看成一种生活,而是全部的生命。而且更重要的是,师傅一辈子也没挣上什么钱,他没赶上过什么“走穴”的年代,他是说几十块钱一段的相声说了十几年的人,我得想法挣点钱给他老人家寄去。
容容可能永远不会理解我的心情,可她还是默默地在我身边。
容容,你觉得什么才算是成功?
干什么,你是不是病了?
没有,就是觉得一阵阵的心虚,我过去总是没有什么正经的想法,可现在觉得应该改变些什么了。我现在可以混,可以后就不成了,我总得干点什么。
比如呢?
比如真正学点什么,再比如你能嫁给我然后我们一起去干点什么,你觉得行吗?我很大胆很直白地说出了我的想法。我这人一贯如此,从来没觉得什么事情是无法说的。
沉默,和我的猜想一样,我不喜欢可无计可施。
你不能为我放弃那个聋子,就因为我是个说相声的,而他是个大工程师?他前途似锦而我却毫无希望?别xxxx不说话,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我们之间只有性,没xxxx什么感情……我在咆哮,并不是想发泄不满,而是我此时就想对她咆哮。
容容只是一味地哭泣,不说一句话。
我顾不得许多,自己跑了出去。买了一提啤酒坐在街心公园里闷头闷脑地喝着。从我身边路过几个阿拉伯人,怪里怪气地看着我,有时还指指点点的;要换了平时我也会心虚,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我大叫了一句:“MERDE(妈的) ”就冲过去,和他们展开了一场肉搏,我练过点功夫,所以还可以抵挡得住。最后我抄出随身的匕首不分东南西北地乱捅,把这帮家伙都吓跑了。当然我也挂彩了,可我不管这些,只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大声地哭了。
十二
自从上次的争吵后,我们都尽量避免那样激烈的对话,而且我们并不是天天见面。我知道即便我再怎么出色她也会选择那个聋子(我不是不尊重残疾人,而是习惯了这个称谓),女人永远不会忘记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对于容容他就像是一种毒品,第一次尝到后就形成了依赖,以后抽什么烟卷也不是味了。可此时此地我们互相需要也互相依靠。
每个清晨,当我看到依旧在梦中的容容时,都会轻轻地扶去遮在她面庞上的头发,一张沉静的脸。不知道此时她正在梦着什么,是否有我的身影在那个梦中闪现呢?每次我们一起吃饭,我都会下意识地夹菜给她,我希望她能吃得胖一点,不再那么苍白;每次在她的小屋里,看着在写字台上忙碌的她,我都不禁要凑过去,从背后抱住她窄窄的肩。我从来没有这么期望过天长地久的感觉,我甚至做梦看到容容决定留在我身边,可我知道,一切都将失去,我的这次爱情如一场烟花,也许灿烂,但注定短暂。终将有一天,我会依旧恢复孤独,我的小屋子里也不再会弥漫着那浅淡的GEVENCHY味道,甚至不能再用“我们”这个词来称呼我和她;这些感觉让我绝望不已而且非常泄气;可我无法表露出来,因为我不希望让她看出我的难过。如果我注定要孤独,那么我希望不要作一个孤独的伤感者。
我经常会回到地铁站里拉琴,只有回到那里我才能短暂地忘记这些,专注地拉琴,然后满身大汗淋漓地坐在地上发呆,这样的感觉仿佛自己真的变成了一部蒸汽机,不再有思想和感情。我发现自己真的十分懦弱,我总是尽可能地把这一切:一个我爱着的女人,一次注定没有结局的开始等等的所有想象成与我无关的一些闲言碎语。
容容别觉得我自私,因为我无法面对孤独,就像那句诗:没有你我脆弱无比,有你在我可以向往明天。
我开始着手写一本关于相声的书,我希望在今后的年代里,即便没有人再去说相声或者听相声了,也会有人知道相声是怎么一回事。而且,我开始打算好好学法语,我希望有一天能真的把相声翻译成法语,让外国人也了解中国这门精彩的艺术。不过,我并没有把这些告诉容容,我希望一个人开始一些事情。
老大,开门呀!又是一个半夜,我被小雷给砸醒了,睡眼惺忪的我开门后竟然面对着一个抖做一团的小雷,这让我吃了一惊,于是困意全无。上次他说不喜欢容容,我跟他说你xxxx别管我的闲事。从那以后他就不再来我这里了,算算也有快一个月没见过这小子了。
没等我发问,小雷就断断续续地说了起来。哎呀,真的动刀了,不成了。我亲眼看到那小子嗷地一声就倒下了,那血流了一地呀;还有阿达,被人家一棍子就给楞到腿上了,我都听见那噶奔儿声啦。哥们儿我完了,我咋就跟他们混上了,我哪敢打架呀。
不用他细说我就明白了,肯定是小雷参加了他平生第一次械斗。本来我是想说点什么揶揄他一下,可看着他抖如筛糠的样子也真的于心不忍了。想想到也真是的,一个连饭也不会做从来没洗过衬衣的十八岁的孩子,两眼一摸黑的就来到了法国,咱能指望他真的懂得些什么那才叫新鲜了呢。十八岁,应该是躲在教室里为初恋流泪的年纪呀。
小子,明白什么叫黑社会了吧。得了,别怕,有哥哥我啦。今天先住我这里,然后明天我给你找个地方躲几个月,或者干脆就换个地方混,巴黎没有你也一样。我尽量心平气和地安慰他。
哥哥,我可就觉得巴黎有你这么个亲人,你可不能把兄弟我撂下不管呀。小雷声泪俱下的样子让我很心疼他,我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让他先去洗个澡然后让他在我的床上睡觉;我只得坐在椅子上度过这么一整夜。
转天一早,我就联系了语言班上在里昂的朋友小侯,让他在那里接待一下小雷,他很痛快地答应了我;然后陪着小雷到了巴黎里昂站。想想我和他们已经快一年了没好好联系了,回忆起那时在外院一起在食堂里吃饭,一起在校园里闲逛去找小妞儿搭话的场景依然那么清晰地在我面前浮现出来;我们也曾经约定过到了法国后要搞“大串联”(走遍法国各地去看同学们),可算起来在这十个月里我们仿佛只见过几次面,而且都是来去匆匆地;可能真的像有首歌里写的“约定好彼此常见面,再见时已多年”。小侯依旧执着于他的音乐理想,他简单地生活着,抱着吉他的他打电话过来说,还好,我不只拥有一间小小的阁楼和一扇朝北的窗,这样我的爱人就不会是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了。我很感动,可我只能祝福他。
到达车站后,看着他那呆若木鸡的样子我觉得无话可说,我也不知道送这么个混小子去南部是不是个明智的决定,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观点就认为别人的生活都是一场闹剧。我只是拍拍他的肩膀,然后把那一条我刚买的“万宝路”掖给他。
十三
我和博文是第一次争吵,我发现我们已经陷入了一个情侣的模式,因为分歧而争吵然后和好。这一切其实是我们都不期望发生的,我真的怕承认自己已经爱上了博文,爱上了这个天津男人,我其实真的希望我们就是一种简单的性的来往而少一些感情的纠缠,因为那样就不会有人伤心。
博文还是回来了,他没说什么话,只是斜躺在床上睡去。可我被他满身的血迹所惊呆了。我抑制住让自己不哭出来,然后轻轻地帮他擦拭着伤口,然后涂上药水。我以为他会突然握住我的手,然后疯狂地把我压在身下;可他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偶尔会抽泣一下。这时,我发现其实每一段爱都是会让人痛苦的。
那天,我在公寓的过道里给大江打了个电话,我哭泣着告诉了他一切。他开始很沉默地听完我的叙述,然后他说,这应该就是爱的代价吧,你和程佑和他都是无辜的,可一切都发生了,我支持你所有的决定;不过,我嫉妒那个男人。
我告诉他,他是我无助时唯一可以想到的人,我希望他能永远成为我的知己。
不可能,我不会离你的生活太近,因为那样我就无法保持冷静地面对你。而且我不是天使,可以永远有办法帮你解围,只有你自己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你小时侯也玩过丢手绢的游戏吧,这样的游戏教给我们不是要孤立别人,而是希望他们能够发现自己生活里的变故,然后独立解决它们,这才是成长的过程。而作为朋友,我们只能在你周围为你加油。好了,容容,干吗不微笑一下呢?你来法国后,没因为穷而睡马路,没被什么人抢过,没有因为语言不通而被什么人欺负过,这还不够成为让你坚强起来的理由吗?不懂得割舍的人才会承受更多的痛苦,不是吗?
以后的日子里,我和博文总是刻意地保持着距离,我们还是在一起,还是聊天,依旧作爱,而我们并不天天见面,我们学会了给彼此空间,而这其实才是我们需要的。他经常一个人出去,他又经常去地铁里拉琴了;而我也尽量避免去找他,我也并不太喜欢那公寓,因为那里有形形色色的中国人,但彼此都很冷漠;那种冷漠让我不寒而栗,我讨厌这样人与人的疏离感。经常去找博文的一个男孩子叫小雷,我很讨厌他,因为他总是很突然走进博文的房间,这让我感觉自己不能很完整地和博文一起生活;而且他是个身上有着太多的不成熟的男孩子,我也看得出他并不喜欢我,仿佛我的存在约束了他和博文彼此放肆地相对,和他戏谑地对骂着聊天的博文让我感觉很陌生。可我并没说什么,我不想评价他的朋友,那样太不礼貌,也只能带来争吵。那是我们彼此都不希望的。
我开始了失眠,我希望作一个好梦,在梦中我能够不再忧伤,可我做不到,所以我开始恐惧夜的降临。那种无助的感觉像是一只坚硬的蚕茧,把我缚在其中,我等待着一个飞翔的时刻,所以我在挣扎,尽管这种挣扎或许是无益的。我觉得其实我们就像是两片长在同一棵大树上的叶子,虽然彼此在一起,可我们从骨子里是独立的;而且终将有一天我们会因为秋天的到来而分开。
我依旧总是写电子邮件给程佑,他还是那样温情脉脉,可我却感觉到自己的变化。我试着掩饰自己的变化,我害怕自己哪怕就只是一个句子写得不够完美而引起他的猜疑,当然他不会猜疑我是否变心了,而他会以为是因为生活际遇的改变而使我有所倦怠,那样他会自责的。这一切让我无力应对。
我觉得自己的生命里背负着一个诅咒,我不会因为纺锤的刺伤而沉睡,可会宿命般地注定要因为寻找快乐而伤害两个原本快乐的人。我的身体里的某个地方一定被标注着一个大大的红字。
我找了一份工作,这其实并非很必要,我从小就没有感觉过缺钱的痛苦;可我还是固执地选择每个周末去一家中餐厅打工,因为这是一种感觉,这可以让我感觉自己是个独自在国外的留学生。不过博文还是固执在每个下班后的晚上让我去他那里住,因为这样,每个下班后的晚上都会有一盏灯在午夜为我而明亮着;因为这样,每个下班后的晚上,会有一杯热可可奶送到我手里。他的真诚让我无法拒绝也无从回避。此时,我觉得我们两个的情感纠缠变成了一场赌博,而我的对手是一个从来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我们都在奋力地想有个结局,其实,我们谁都不希望输。
他的话永远不多,只是一个人坐在床上擦拭着他的二胡或者埋头写一些什么。此时我希望自己可以主动和他说点什么,可总是感觉无言。然后,我们就在漆黑的夜中无奈睡去。
幸好,餐厅的老板娘很喜欢我,因为我是她所用过的留学生里法语最好的一个。不过她对我的喜欢也只是保持在每天晚上送我回家,从来不责骂我,从来把很难伺候的法国客人交给我;她依旧保持着一个雇佣者的气势和贪婪,比如很少和我说话,比如克扣我的小费等等。我对这些事情并不在乎,而且我也始终保持着一份超然,不争执也不参与同事间的勾心斗角,因为我知道那些事情会让人更加心烦,我无心应付。
临近圣诞节的一个晚上,当客人都散尽后,老板娘临时宣布要延长工作时间,为新年布置。当然没有人争执,可所有人都忿忿地工作着。我讨厌这样的工作氛围,于是我轻声哼着《铃儿响叮当》来表示我对他们所有人的不满。
老板娘并没有理会这些,她井然地指使着大家。搭圣诞树的时候,她让我去挂那些小装饰品,我没有反对。当我完工后让她来验工,她呆呆地站在那里,看不出是否满意。
还好吗?我试探性地问她。
你觉得上了年纪的女人像不像是这圣诞树,总是要多点缀些才能看起来好一点?我被她的回答给弄蒙了,仔细看看她,虽然眼角有些鱼尾纹,可她依然算是个漂亮的女人。
哪天晚上她送我回家的路上,她一直在和我说她的生活,7岁和家人来到法国,可她却没机会出去念书;19岁嫁给了现在的老板,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男人,然后天天照顾着餐厅的生意直到现在。这是她第一次和我说这么多话。
那年我和嫂子去买嫁妆,那时13区里还没有这么多中国店,所以要走些时间才能买到东西。当时我怯生生地走在嫂子后边,不知道以后将要和什么人一起生活一辈子。当时满大街的洋人和汽车,而我是为和一个从来没见过的人结婚去购置嫁妆,那感觉滑稽的很。说起这些时,她已经开始抽泣起来了。而我只是默默地坐在车里听着她的叙述,看着荧光的记时器在变换着时间。
小容,我很嫉妒你这么年轻,这么漂亮;而且你有你的未来。所以别轻易地挥霍这些,这是我一辈子希望有的。我先生从来没有在这么晚点一盏灯等我打烊后回家。在到达我家后,我们告别。临关上车门前她轻声地和我说起了这些。

十四
我们决定和几个哥们儿一起去凯旋门(这是全巴黎我唯一觉得神圣的地方,每次路过我都会停下来静默地那里望一会儿)前去过圣诞夜,尽管一开始容容并不想去,可还是答应了我,因为我们彼此都知道这可能是我们一起的最后的一个圣诞节,那个聋子买了机票要来法国和容容一起过年,而我也决定明年要离开巴黎,我们都知道这个现状和彼此对将来的决定,可就是没有勇气把这个现实说出来。离分别的时间越来越近,我发现我们也变得越来越无言了。她愈发苍白,而我也愈发麻木。
凯旋门前那天可能聚集了全法国的人,整个香榭里舍大街都被查得满满的。而两边街道上的商店也早早就打烊了。大家或者兴高采烈或者酒气冲天地欢度着这个夜晚。法国人很简单也很容易快乐,唱唱歌跳跳舞就能兴奋起来。今天的警察仿佛也格外的友好,看谁的眼神都那么温柔不再跟平时那么牛逼十足的。我们带上了很多东西而且特意买了一瓶地道的香槟(这是我来法国一年多第一次喝香槟),花了二十五欧,找了个人不算太多的地方安顿下大家传来传去地喝着,像是一群中国马路边上的混子。我们也唱歌,《国际歌》《地道战》什么热闹唱什么,最后大家和声唱起了“幸福在哪里……”;几个学跳舞的家伙还跳起了蒙古舞蹈。我希望到人群中挤挤,沾沾喜气,可容容对这种混乱很害怕,她冰凉的小手始终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此时突然我想起了父亲,这样的夜晚他在干什么呢?这时我想起了过去每个新年他几乎都不在家(因为每到过年他都会出去演出),只有我一个人扒着玻璃窗看邻居家里吃饺子,放花炮;虽然每次他回家后都特意多做点菜,买我最喜欢的可口可乐,但我都会赌气地不吃饭,因为当时那种孤独的感觉是种近乎绝望的感觉。可现在的他是否也那么默默地忍受着这一切呢?刚才打电话过去时他说他正在喝着酒看电视,中国今天也应该是挺热闹的,可我想他或许已经习惯了孤单地面对生活。我觉得在这样的夜晚里,不应该有谁是孤单的。他也应该来这么热闹的地方看看。想到这里,我突然难过了起来。为了掩盖我的难过,我大口大口地喝起了酒。
看把你凉的,恁么(怎么)不多窜(穿)点,介(这)天儿都(多)冷。我一喝多点就满嘴天津话,人声很嘈杂,即便我和容容面对面也得提高嗓门。
没事,你喝多了,咱们什么时候回家呀?容容傻傻地看着我。
嘛喝多了,介(这)才几点,嘛你妈的家,我你妈没家,我你妈也没喝多。别咧咧,要走你走,我奏(就)是死也死介(这)儿,凯旋门吗,是你妈宿(属)于英雄的地方。此时我已经喝了一瓶白酒了。
容容没再说什么,还是依旧紧紧拉着我的手。
没想到混乱的场面突然开始了,在零点钟声响过后,人群开始了骚动,起先只是几个各种肤色的家伙骂街,没什么人在意他们,只是像是看醉鬼一样漠然。然后开始有人抽出家伙乱砸街道两边的汽车或者拿出打火机点东西,这一切就像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此时的一切都变得那么不堪,我看到了汽车玻璃的碎片腾空而起,在灯光的反射下像是礼花一样飞起然后灰暗地散落一地;我听到各种语言在声嘶力竭的叫嚷,和警笛共鸣起来这或许是一种变态的欢歌;我感觉到整个凯旋门都要崩塌了,因为英雄们应该不允许别人玷污他们的光荣;此时所有的神圣感都被凡俗的不羁狠狠地打落于脚下,所有的欢快都被很丑恶的疯狂撕碎。如果暴力可以满足欲望,那么上帝本就不该赋予人类思考;如果制造混乱是人类的本能,那么就不应该标榜什么和平;如果短暂的爆发可以替代正常,那么人类生存的意义就是等待死亡;如果粗鲁的兽行可以带来成就感,那么我们的生活就注定是为了向道德竖起中指而延续着。
很快混乱就波及到我们这里,对于这淬不及防的暴动,我大声地叫了句:“操,哥儿几个撤。”此时的酒劲已经挥发得一干二净了。我像是只被激怒的野兽,我无法制止混乱,可我要尽力保护我的容容,而柔弱的她就像一朵捏在我指间的玫瑰,我无法保证她在未来永远鲜艳,可此时我不希望她被寒风摧残得凋谢,尽管我也许会被刺伤,可我宁愿用我的鲜血来滋润她,让她保持短暂的开放。
我左手拉起容容右手掏出我的匕首一路闪躲,我辨不清方向,可直觉让我一头扎进了地铁车站口。还好,这里还算清净,有几个小子本来不怀好意地看我们,可一看我眼露凶光又手持匕首也都退缩了。我回头看着容容,她被吓坏了,面色惨白浑身在发抖,而且身上的衣服也已经被划破了。我心疼的一把抱过她。
怎么样,没受伤吧,都怨我,咱你妈再也不来这地方了。
她说不出话了,还是一味地颤抖。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xxxx妈的法国,我近乎疯狂地嚎叫着。
咱……咱们能回家了吗?容容虚弱地问我。
走,咱回家,咱一定回家。
十五
我们那天没有乘地铁,一直相互扶将地走向家里。直到天空露出明亮的白色我们才到家,可谁也没觉得累。
容容还是因为那样的惊吓住院了,躺在病床上的她叫人很心疼。我经常可以守在病床前,呆呆地看着她,坐上整个一个下午。她醒来时,我就找些高兴的事情说给他听,并拿我写的东西念给她听。
我们还是分开了,在一个她出院那天的午后,我没去接她,只是把自己的东西从她家全部搬了出去,而且把我的手机卡扔到了塞纳河里。我只给她留了个条子:再见,我打扰你的生活太久了,你们可以好好过年了,祝你们新年快乐。别找我了。
回家后,我倒在床上,充斥在我嗅觉范围内的是淡淡的苦橙香味,那是容容的味道,那是一种足以令我沉醉的味道。我努力地想要把这味道吸进我的肺里,好让我感觉到此刻容容正沉睡于我的怀中。我在黑暗中幸福地幻想着,她的兰色睡衣,她的米色木拖鞋,她的冰冷小手,这一切在我眼前无数次地浮现;我是一个迷失在黑夜中的孩子,除了焦躁地渴望黎明的到来别无办法。
那年的春节很冷,我在里昂和小雷以及小侯他们几个家伙一起吃涮羊肉。小雷这家伙在这里又活跃了起来,跟小侯他们整个公寓里的女生都混得很熟。酒喝到一半时他突然问我:你那把匕首呢。我这才突然发现从那天后它就失踪了。
饭后,我要求小侯唱起了那首他写的歌:我要走出生活的坟墓,我害怕你的冷酷;我无法变得麻木,我要找新的出路;可到底有没有,有没有新的出路……这首在两年前温暖过我心灵的歌又一次被小侯唱起,它让在座的所有人都怀揣着心事而默然着。
我抚摩了一下我手上的那枚戒指,我被他们的烟给呛得流泪了。
还好吗?你还拉二胡吗?小侯理了一下头发,微笑着问我。
不过有些感动了。我有时候还去,可总是没什么感觉。可能是因为我老了,不再激动了。我揉了一下子眼睛,努力微笑着,让自己显得不再那么忧伤。
那就来吧,今年夏天和我们的乐队一起参加巡回演出,你也许应该找一点感觉了。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像一群流浪的孩子。找一片我们可以守望的麦田。城市太大,它是一片钢筋水泥的森林,被它们约束得累了就该放肆一下子。嘿,不是说过吗?即便什么都没有了,可我们还保有梦想。
没错,我们还有梦想;那好吧,我答应你。
十六
从凯旋门回来后,我连续一个星期都住在医院里,那些天只有博文每天都念他写的东西给我。我喜欢闭上眼睛听他念着他写的东西,那样我可以幻想着他是个站在舞台上的演员,而我只是个坐在剧场观众,因为如果有这样的距离,那么我就可以任意地幻想我们的一切,我就可以永远喜欢他。再后来我要出院了,他说他要走,我并没有阻拦他。我希望一切能平淡地结束。
以后我也没去找博文,而是和程佑一起过的年。他如约而来,带来了他一贯的笑容和一贯的平静。一起乘地铁时,他也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这么乱,简直无法想象。他反复地叨念着。
吃年夜饭时,他说,你的那把刀还真的很好用,我一下子就把这个罐头弄开了。
我突然发现那就是博文的刀。是我花50欧元买给他的。我抚摩着那枚被我用红线串起,挂在脖子上的戒指,我的眼圈又红了。
你怎么哭了?想家了吗?
没事,有灰尘飞进眼睛里了。
那个晚上,在和程佑作爱的整个过程里,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始终是深陷在痛楚中,可我不愿打断他。我希望自己能够在这次作爱中死去;我向往作一只涅磐后,能够浴火重生的火鸟,那样我就是自由的,我就可以飞往我应该去的方向。
如果你在地铁站里看到一个漂亮的男人在拉二胡,你会有什么反应呢?我问身边的程佑。
微笑一下,然后和他擦肩而过,因为我不知道他是否喜欢别人打扰他的生活。
也许你真的是对的。我望着窗外,我觉得仿佛漫天都是烟花。

关于《巴黎地下铁》的后记
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过这样的状态了,每天只要一开始写作就会满脑子都是我的小说。有些人告诉我,写作的意义在于自我表达。有些人告诉我,写作是种对人性的彰显。我无从定义我的文字,我只希望它们完整,准确。
我的一位前辈,肖克凡先生曾经写下过这样一段精彩的文字:一个写不出作品的作家,就像一个下岗工人,需要等待灵魂的再就业。我挚爱这段文字。两年没有写出一个字,我无从辩解,因为我并未觉得远离了文字的生活便寂寞难耐。相反,我觉得任何虚伪的热情都是一种欺骗,任何造作的感动都是一种亵渎,我不应该去制造垃圾。
现在我又开始用文字构筑我的精神堡垒,我热爱这样的激情。用730天的沉默来等待是值得的。
其实,在写下第一个字时,我就开始后悔了,因为这是个好故事,我未必能够把它写好。可我依旧坚持,是因为我觉得应该让人们知道它是存在的。我从未想过要去说教,我没有定义任何格调,我只希望记述。
我希望,它是个开端;因为年轻,所以我还可以尽情去希望。
我诚挚地感谢那些和我一样默默在海外生活的人,因为他们即便平凡,但却也都是有故事的人。他们的眼泪是真诚的,他们的梦想是纯粹的。
如果你到过巴黎,那么你应该相信有一班地铁承载着那样的两个中国人,穿梭于空间中。
如果你没有到过巴黎,那么一切都只是一个概念,一个关于心灵的概念。
老王给我讲起了这个故事,我的爱人在每个夜晚陪我无眠,我的父母在国内给我以亲情的支持,这些是我完成这篇小说所不可或缺的。如果有人觉得我的文字尚有可取之处,请你们为他们鼓掌。
You wake up at Seatac, SFO, LAX. You wake up at O'Hare, DFW, BWI. Pacific, Mountain, Central. Lose an hour, gain an hour. This is your life, and it's ending one minute at a time. You wake up at International Airport Houston. If you wake up at a different time, in a different place, could you wake up as a different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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