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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捉版主 发表于 2015-02-04 20:32 本帖最后由 智捉版主 于 2015-2-4 20:43 编辑 1)总是有一部分强势的人或机构,在其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选择不去为所欲为,而去做有益于人类共同体的事情——这是人类社会之所以仍能保持运行的基础之一。当然反过来你可以说,总是有另一部分人或机构不是如此行事,不过,如果大学自认仍看重”大学“这个名号,该怎样做就是很清楚的事,所以3)我也回应了。这个话,你认同就认同,你不认同我也完全无所谓,我只能期望我不要在顶着大学名号的机构里遇到太多你这种思维的人; 2)默据?那我问你个问题,如果我给学刊投稿,学刊四个月没回音,我是否可以认为自己被默据,因而不必为之后我做出的选择负责任?双重标准绝对是伪君子的首要标志。 我还可以告诉你,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从哪里看出我把自己看太重(当然我从来没能理解你的思维是如何形成的,或许是我的理解力太低了)。我的帖子的出发点其实不仅是与大家探讨面对大学的失信行为我们可以怎样保护自己、大学的失信行为实际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我的潜台词是如果我们是申请人,我们每一个人能做到的应该是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尽可能地在共同体中起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作用,尽早接受尽早据他校本来是很好的积极行为。大学的失信行为实际上导致学生为保护自身利益而做出不利于wait list学生的选择,这无异于给积极行为设障,使得学生面临毫无意义的道德困境,换句话说,大学的失信强迫学生不再善意合作而是选择自利,而大学本来应该是致力于消解道德困境的机构。如果大学竟然不明白其中应有的担当,那实在是非常令人遗憾的状况——我实在感慨幸好大多数教育者似乎并不像你,那些思维像你的申请人,我觉得将来也最好不要从事教育,否则总会生出一些”学生的事儿么才多大的事儿“的奇谈怪论来;d:我只好期望,大多数将来想要faculty的同学心中总是愿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实践积极行为,因为真正做了faculty的那些同学,将会成为大学思想的主要建设者,也将要对下一代的学生负责。换句话说,今天不批评大学失信(哪怕只是在肚子里)的学生,明天恐怕不会是好的faculty。 啊呀,我真的是吃得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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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hever 发表于 2015-02-04 21:25 谢谢大家的分享,但我看到其他板块上有说4.15之前接受了A的offer,又拒绝了A,去了另外一个学校B,结果在B上了半年学,被遣送回国了。。。据说是A发信到B说这个学生不诚信。。。 感谢好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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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Empire 发表于 2015-2-4 21:50 学校是强势的,做么做是不道德。但是终止工作合同是完全合法的。 你确认是遣送回国,而不是停了工资他自己 ...
智捉版主 发表于 2015-02-04 20:34 是什么烂学校的什么烂”老师“,应该在诚信系统中曝光,干脆寄托建个黑名单好了,无良学校无良导师存个档,造福后来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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