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作文。大半年前,我的英语能力除了单词和阅读之外,基本上一无所是。六级80多分,考研近80分,但是就作文而言,我连较连贯的组织几个句子都感困难。3月份背了一遍红宝书以后,到大约3月20号,开始准备4月28号(作文机考的 最后第二天)的作文。由于感觉自己底子薄,想从基础抓起,就找了几本最简单的作文书,想一句一句背诵下来,也包括新概念4,加上罗素的一篇文章,还啃了一本叫做“element of writing”的书(我不确定是不是这个书名,bbs版上精华区里有),精力花了不少,将近半个月,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效率。最后发现起码在GRE作文考试上“磨刀不误砍柴工”这句古语并不适用,最高效的方法也许应该是单刀直入,立足于北美范文。其实,只要抠几篇北美argument的范文,就足以掌握argument行文过程中的绝大多数地道的术语,如arrive at the conclusion that…, it is too hasty to claim that…, 很明显,背上10篇新概念也未必能够学到一篇北美范文中提供的地道argument表达。在最初开始准备的时候,我看到很多经验甚至包括余敏洪的文章强调背诵新概念非常有用,这些前人经验起码对于我来讲是太迂回曲折非常不实用。所以,这另一方面倒是也告诉了自己一件事情,不能过分信赖别人的经验,一定要亲身出入其中,才能品出个中三昧,找到最切合自己个人情况的学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