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托天下
查看: 2046|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人0907留澳计划 大家进来看看哈 [复制链接]

Rank: 1

声望
0
寄托币
55
注册时间
2007-1-4
精华
0
帖子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5-2 21:41: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单独发个贴,虽然已经在指南针大,hanson.sun大的咨询帖留言,可还是想多点朋友来看看得情况~呵呵。
首先介绍下我很烂的教育背景,高考复读一年然后还是去了非211的湖南科技学院(估计没人听过)读3年制专科,去年通过专升本考试,现在大三在读,专业是国际贸易,平均分保持在81左右,英语水平06年12月 CET-6 470'(第二次考)考完CET-6的一年半时间里没有正规学习英语,只是看看美剧偶尔听慢速VOA不过经常去学校的英语沙龙,所以还算比较健谈.. 本人计划如下:
1,雅思,我目标是7分,9月底左右考试;
2,意向学校:昆士兰大学,墨尔本大学,莫纳什大学,为了PR也考虑阿德莱德(我只考虑GROUP OF 8,不想去悉尼,原因很简单为了省钱~)
3,意向专业:Management, administration and international business
4,准备0907闪人,10月中旬拿到成绩顺利的话11月开始申请学校,2月前拿到conditional offer(缺少学士学位),然后电签,争取4月前拿到签证,我5月底拿学士学位,立刻寄学士学位的公证给学校,等学校发FULL-OFFER 后再去趟大使馆办理一个手续(忘记具体怎么说了,但我记得还是要再办个手续,才能闪人),当然这一切都是我的臆想,从我了解的信息来看,国内本科毕业立刻留澳读硕士操作起来相当有难度,尤其我还准备DIY,需要的不仅仅是实力还需要RP阿。

OK..看到这里希望您还能耐心看我问题:)
1,我出国的计划有什么明显的纰漏吗?特别是conditional offer能不能申请签证,我查阅相关帖子发现众说纷纭
a,http://bbs.taisha.org/viewthread.php?tid=910693  太傻的 说是没问题
b,https://bbs.gter.net/thread-533363-1-1.html  KookTes大的 说是不行,不过这个帖是06年的
我想了解拿到conditional offer后电签一个月可以搞定?等学校再发full offer来的时候需要去大使馆办理个什么手续,时间需要多久?
2,我的出国意向是拿PR,留澳工作,但不一定移民。我现在麻烦的是我的意向专业没有专业加分我又不喜欢会计(虽然我妈是银行会计,我爸是大学会计老师,负负得正,见谅 - -#),可听说留澳工作没有PR又很难找到好工作,所以在专业和就业这方面想听听您的建议。
3,我的教育背景很差,尤其是专升本的情况,国外学校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会不会有歧视?为了能顺利申请到好学校,我现在能做的除了雅思考高分外还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实习?在校奖励?学生会工作?
4,签证部分是不是交给中介机构更为保险?尤其是我这么赶?我在南昌,有家名为友好留学中介机构口碑不错。
5,学费商课平均2.5W澳币/年,一年半的课程(2.5+1.25)*6.5+生活费 500澳币/月*18*6.5=30W RMB左右 呼..:funk: 现在澳币真值钱
我和一个在布里斯班留学4年的朋友计算过,留澳18个月 辛苦点能赚回15W RMB 我们就是按规定打工时间限制和平均薪金水平算得,当然中间不回国,不知道在大大看来是否现实?

很长得一个帖,见谅~ 希望能得到您以及大家的建议,望不吝良言!
0 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声望
209
寄托币
18304
注册时间
2006-1-18
精华
11
帖子
245

Aquarius水瓶座 荣誉版主

沙发
发表于 2008-5-3 08:04:28 |只看该作者
你的专业很难移民。

另外你选的专业没工作经验学起来没什么用。

一般人都是先PR,后谈工作的问题。

电签只能找中介。

你第一学历是本科就好。

打工只能赚生活费,当然我只是说我自己。我只能做到这个份了。
灵魂不喜欢坐在镀金椅子上,只喜欢我行我素,永无休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声望
16
寄托币
2364
注册时间
2006-7-18
精华
3
帖子
419
板凳
发表于 2008-5-8 08:03:45 |只看该作者
本科专业国际贸易移民分不够哇
打工学习很辛苦的
赞同ls...

使用道具 举报

RE: 本人0907留澳计划 大家进来看看哈 [修改]

问答
Offer
投票
面经
最新
精华
转发
转发该帖子
本人0907留澳计划 大家进来看看哈
https://bbs.gter.net/thread-832485-1-1.html
复制链接
发送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