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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租房子手册(zz)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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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3 15:05:4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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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2 02:07:11 |只看该作者
搵「二房東」租屋 提防「有屋歸不得」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 ... C%9F-012637296.html

近年香港的大學吸引不少內地學生就讀,部分人為節省開支而合租單位居住。當市場有一定需求時,就會造就新商機,有公司專為來港讀書的內地學生提供租房服務,但最終發生不愉快的事。

究竟有關公司是怎樣營運呢?他們先向香港的業主租入單位,之後再成為「二房東」,將單位轉租給以內地學生為主的「港漂」,甚至私下將單位分間為「劏房」以增加收益。

當內地生決定租住單位時,要一次性繳付一年租金、兩個月按金及管理費的。由於公司在內地宣傳,而且標榜提供傢俬和電器,已成功將房間轉租予至少二百名內地生。

原本是一件互助互利的事,豈料卻竟成為惡夢的開始。其中一名來自東莞的受害人,去年決定來港修讀碩士課程,因此委託「二房東」租單位,來港後和4名不相識的內地生合租大圍名城二期一個單位。

當中,他和一名室友租住約180平方呎的套房,其餘3人則各自租住單人房,5人共支付近$50萬租金及按金。預交了1年費用,理應可以租住單位1年,但竟然隨時「有屋歸不得」。

去到今年2月,上門清潔服務突然暫停;1個月後即3月「二房東」失去聯絡;去到5月,業主委託新創富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上門張貼收樓文件,5名租名才發現「二房東」欠交租金和水電等費用。

此外,由於「二房東」欠租問題,有其他單位已經土地審裁處發出收樓令收回物業,即是說部分「港漂」財屋兩失,需要遷出單位,並且要付額外花錢另覓居所,損失慘重。

由上述情況可見,租住此類單位時,要份外留意。首先,「二房東」是無需要向分租客出示與業主簽訂的租約,然而有關租約涉及很多重要資料,如租金、租期、單位是否可以分租等。

尤其是租期是很重要的,你並不知道單位的租約是幾時完結的,有機會被欺騙。假若「二房東」與業主的租約結束,但你與「二房東」仍有租約,最終會發生「有屋歸不得」的情況。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分租權源於主租約,當租約到期結束時,分租租約隨即失效,分租客需遷出單位,並將單位交回業主。不過分租客亦可以諮詢法律意見,看看可不可以向原訟法庭申請要求發出「歸屬令」,以代替二房東佔用單位,直至剩餘租期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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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2 02:08:21 |只看该作者
欺上瞞下!「港漂家」真面目大曝光……

https://page.om.qq.com/page/OFcrHfZjdgFy_JGjN6cZTv3Q0

欺上瞞下!「港漂家」真面目大曝光……

大公文汇官方号
2022-05-30
「港漂家」疫下逼學生搬家事件,想必大家都聽說了!

主打為來港讀書學生提供租房服務的房屋中介公司「港漂家」,在今年3月初掀起一場疫下逼遷鬧劇,點新聞早前的報道→《驚!「港漂家」再被爆逼學生搬家……》《屢逼學生搬家、忽悠業主,「港漂家」膽子為啥這麼大?》踢爆該公司疑為從事「租上租」的「二房東」。

5月中旬,有學生租客報警求助,警方將案件暫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進行調查。據了解,警方日前拘捕包括涉案中介公司兩名負責人在內的4人,他們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仍在調查中。→《香港頭號「二房東」公司屢欠租、逼遷,4人被捕!》

今年5月,《大公報》通過一系列追蹤報道,曝光「港漂家」疑存在故意不交租、給業主開空頭支票等涉嫌違法行為,更涉嫌「煽動」業主趕走租住單位學生。


「港漂家」疑存在故意不交租、給業主開空頭支票等涉嫌違法行為。(大公文匯官方公眾號截圖)

事件發展至今,已預繳整年租金卻被逼遷的學生、被欠租且單位遭違約分租甚至改建的業主,雙方都被「港漂家」耍得團團轉。

!

拖欠學生巨額押金,「港漂家」負責人稱8月才能退款

自3月「港漂家」開始以各種手段「逼迫」學生搬遷後,有不少學生被迫搬走或提前退租,卻未收到「港漂家」承諾退還的押金。

點新聞獨家拿到的一份錄音顯示,3月中旬,當時的「港漂家」負責人Gary Lau (劉瑞卿)在一場與學生的會談中稱,應退還給學生的押金等款項要到8月才能退還,有學生指該公司旗下App上寫明的「退租後的14個工作日到賬」時,他聲稱「哦係呀?我叫同事改返佢囉 多謝你提醒我哋呀。」更表示,「如果2022年秋季沒同學來,我們肯定做不下去。」以此作為拖欠款項的藉口。


該公司旗下的租用單位,門外被貼上業主申請收樓文書。(大公報)

一位受影響的學生租客告訴點新聞記者,以他所租住的單位為例,「港漂家」拖欠他及室友的應退還款項超過96000元港幣,「據我所知受害者還有很多,可能有一兩百人。」據港媒計算,事件估計至少涉及200名租客,絕大部分人預繳一年租金,估計款項過千萬元。

該名同學表示,因自己目前身處內地,可採取的行動十分有限,但已請同學在香港報案。另一名遭「港漂家」拖欠押金同時被業主上門收樓的學生則表示,由於快要畢業離港,只能與業主協商讓她們在原單位多住一段時間,感到無助又無奈。

!

家長憤怒擔憂:孩子返港開學不知能住哪?

除了學生徬徨,家長亦憂心。

家長李女士(化名)在接受點新聞訪問時表示,自己的孩子去年8月給「港漂家」交了一年的房租和兩個月押金後入住,今年2月因香港疫情爆發,孩子回內地一段時間,其間收到「港漂家」有關整合房源的通知,唯有請室友幫忙打包留下的行李物品。

「當時港漂家說4月15日前退租,可獲得多一個月的租金補貼,我們就申請了提前退租。」同時,對方亦承諾李女士若孩子返港還想入住,可提前訂房安排原房入住,李女士便再次簽訂了8月後新學期的租房合約及繳付了押金。


有業主要求港漂學生三日內搬走,同學連日趕忙執行李。

李女士說,4月27日「港漂家」客服稱把行李放在了行李倉,李女士向對方索取取貨憑證及聯繫電話,對方自此「失聯」。對此,李女士感到憤怒,「作為家長,孩子去學習,家長就鋪平路讓他安心學習,但現在,讓我們不知道該怎麼走這個路,什麼答覆都沒有就銷聲匿跡了,玩得什麼招?」

李女士指,擔心孩子8月開學返港能否順利入住,而交給「港漂家」的租金、押金,不知如何追討。「8月的新租房合約還能履約嗎?若無法入住,我們還要重新找房。」李女士無奈地說道。

!

業主茫然:「港漂家」董事「扮家庭客」租房,欠租時稱「被解僱」

「港漂家」要求學生搬走的理由均為「房東要求收回單位」,而之所以房東要求收回單位,疑為「港漂家」故意停止向業主交租、拖欠租金。

當業主登門收租或收樓,方才發現實際住客與「簽約租客」不是同一人。


一位業主在接受點新聞訪問時表示,簽約時從頭到尾都是一名蘇姓女士,對方並未用「港漂家」名義簽約,因此以為是租給家庭客。今年1月該女士稱因疫情原因想推遲交租,繼而稱用按金抵扣房租,業主出於理解疫下搵食不易而同意。然而,到三四月都未有租金入賬,業主開始追討,該女士才承認說單位已分租出去。

「我們問她港漂家,她才說她之前是董事,現在已經退股、被解僱,都不關她事了。」業主說,該女士還慫恿業主盡快簽署結束租約同意書,「我們不敢簽,因為簽了基本上是放棄追討。」

業主表示,該女士「扮家庭客」,簽約後就非法改動單位,把客廳改成了房間,以「港漂家」名義分租——而租約上寫明了「不可以分租、不可以改動間隔」,「我們很難追究,不知道應該找誰,我們這些普通市民根本不知道可以如何處理。」業主感慨道。

!

「港漂家」現負責人:「我們公司的資金被人拿走用光了」

眼見越來越多的學生受害受苦,5月中旬,有香港的學生聯會伸出援手,聯繫到另一位「港漂家」負責人伍先生,與學生苦主進行線下會談。

根據點新聞獨家獲取的會談記錄顯示,伍先生聲稱,自己最近才接手「港漂家」,之前的負責人一直是Gary Lau (劉瑞卿)和他太太,Gary為「港漂家」大老闆,伍先生則是其中一名股東。

「港漂家」的宣傳圖。(公眾號截圖)

在被問及學生的應退還款項何時能執行時,伍先生透露,由於種種原因,現在公司戶口裏沒錢了,「我們公司的資金被人拿走,用光了。」

在被追問資金流向問題時,伍先生含糊其辭。隨後他稱,在4月及近期,先後申請了500萬元港幣的銀行貸款,及兩筆300萬元港幣的政府推出的「百分百擔保貸款」,試圖用這些錢來填補目前公司的資金缺口。

至於遭欠租業主,伍先生說正在逐一通過電話聯絡200多個業主,交代現況和租金處理方案,希望能繼續管理相關房屋單位。他又稱因人手問題,暫未能聯絡大部分業主。

對於伍先生這一說法,有業主表示,伍先生沒有處理欠租問題,而是想繼續「行自己方便」,繼續用現在已被違約改建的單位,繼續賺取「劏房」的租金,以節省再找新房源的裝修成本。「我的房子已經被他改建成這樣,如果他需要找一個新的單位,重新再改建也需要一筆錢,既然這樣他當然是向我們着手。」

!

「前大老闆」曾謀讓「港漂家」關門倒閉 債務「一筆勾銷」

線下會談期間,伍先生稱,原來的「港漂家」大老闆Gary Lau(劉瑞卿)同太太在公司每個月拿10萬多的工資,住豪宅、買豪車、請司機……吃住行都是公司給錢。這兩年疫情,公司已向銀行做過貸款。

今年1月時Gary Lau(劉瑞卿)對伍先生表示想直接讓「港漂家」關門倒閉,這樣就不用再給錢,投資人的錢、學生的押金、業主的租金等通通藉公司倒閉「一筆勾銷」。伍先生表示當時自己極力反對,「我很看重破產這件事,我不想破產。」

今年4月21日,「GPJ港漂家」微信公眾號曾發布有關「港漂家被收購」的公告,文章近期卻無法訪問,提示「被作者刪除」。


港漂家4月21日在微信公眾號發文表示,公司已被收購,承諾向受影響力的租客額外退回一個月租金作補償,目前該貼文已刪除。

《大公報》曾在易手公告公布時向「港漂家」老闆Gary Lau(劉瑞卿)查詢,他當時表示易手是事實,自己也因為做得不好被公司解僱。而「港漂家」負責人伍先生則表示「你(記者)得到的信息係錯嘅」,「港漂家」沒有易手,之前的宣布有誤,所以刪除了公告。

向學生、業主、媒體自稱「被開除」、「被辭退」、「被解僱」的前「港漂家」大股東劉氏夫婦,手上還有不少「港漂家」關聯公司。


「港漂家」 曾向同學積極推介 「漂派」 。

伍先生透露,劉氏夫婦還開了幾家公司,「我們(港漂家團隊)有十幾間公司,其中三間子公司,飄派、飄派Tech、FamousAim,他們(劉氏夫婦)沒有轉給我,我猜原因是這三間是新開公司,並且與大部分業主簽約,變相這些房子他們就有控制權。」伍先生表示,劉氏夫婦目前正將自己手頭的業主「賣豬仔」賣去新平台,「我去接觸他的業主,不知道他會對我做什麼。」

「Gary不想再給任何一分錢,想把責任都推給我,然後他就安全了。」伍先生稱,自己已與Gary Lau(劉瑞卿)鬧掰,「我也有責任,我也跑不了,我是其中一個股東、董事,之前他們一直逼我簽文件,我也沒簽……我完全不願意再幫他們付任何的錢。」

!

警方拘中介公司4人涉「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

這場線下會談並未對推進事件有任何實質性的幫助,至今點新聞仍每日收到學生求助,一幫苦主不知該何去何從。

隨着多間傳媒跟進報道事件,以及學生租客報警求助後,日前事件終於有突破性進展。據《大公報》報道,有通過「港漂家」租房的學生租客5月中旬連日遭業主代表上門收租、收樓甚至擅闖入屋後報警。


大公報曝光「港漂家」的系列報道。

警方5月18日回覆《大公報》查詢,指西區警署5月15日接獲一名內地女子報案,稱她與另外三名女子去年8月經一中介公司租住薄扶林道一單位並繳付兩個月按金,其後每月依時繳租予中介公司。報案人指於5月14日得知該中介公司自今年二月起沒有繳交租金予業主,於是報警求助。案件暫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根據《香港文匯報》5月29日報道,警方日前已拘捕包括涉案中介公司兩名負責人在內的4人。據悉,被捕的4名男女,包括該公司的35歲姓伍男負責人,以及另一相關聯科技公司的36歲姓劉男負責人,其餘兩人為34歲姓黃男商人和35歲姓蘇家庭主婦。他們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中旬向警方報到。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之中。

本文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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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2 02:09:02 |只看该作者
「港漂家」爆新苦主 恐失300萬投資

https://www.wenweipo.com/a/20220 ... b033218a503e94.html

大公報記者 苑向芹、調查組)早前警方以涉嫌詐騙立案調查二房東「港漂家」,拘捕劉X卿、伍X廷、黃X雄及蘇X瑩在內的四男一女,但事件並未結束。近日有讀者看到《大公報》相關報道後,主動報料稱,他們不僅是港漂家的受害業主,而且還被捲入港漂家集資風波,有已投資了約300萬元的加盟商昨天找到劉X卿當場對質,要求還錢,劉稱與己無關,投資者報警求助,場面火爆。


圖:加盟商賀先生(右)恐投資在港漂家的約300萬元血本無歸,昨日與前港漂家高層劉X卿(左)當面對質,場面火爆。
據了解,在業務興旺時,港漂家有逾1400個床位。有受害學生租客向《大公報》表示,自己與業主溝通後才知道,中介性質的二房東「港漂家」在該單位每月賺得逾1萬港元,粗略估計鼎盛時期的「港漂家」每月未扣除雜費的淨收入高達上千萬。

業主被游說變投資者

隨着港漂家事件的發酵,愈來愈多受害者站出來。業主賀先生昨天向《大公報》投訴,指他在九龍塘有個單位租給港漂家,但後來港漂家游說他投資,稱這是一個五年加盟計劃,回報率很高。賀說:「我一共投入約300萬資金,對方聲稱每年有很高的回報,前兩年每年八月有分紅,但今年已經無人聯絡我,我也找不到港漂家了,看到新聞,我好擔心那些投資要不回來!」

因此,昨天賀先生通過各種渠道,終於找到劉X卿,並在北角與劉當面對質。劉表達流暢,語速很快,偶爾夾雜英文,他強調,現在自己不是港漂家的人,認為賀先生應該向港漂家現在的老闆追數。

年過七旬的賀先生十分激動,一輪互相指責不果後,賀當場報警。他對《大公報》記者表示,自己是從2019年開始加入港漂家的加盟計劃,「當時他們帶我上寫字樓簽約,看上去都有模有樣的。」他說自己是港漂家的業主,當初劉先生、伍先生等人在一次談話中,向賀先生推薦該加盟計劃,並保證每年有三成分紅,而且說不管是盈利還是虧損,都不會影響到投資人利益。「因為對方說有一筆現金流在手,就是一個保障了。」

賀先生指一份加盟計劃要逾50萬,自己買了五份,投資了港漂家的五個地方,這些地方為學生租客提供住屋單位,其中以東港城居多。根據合約,港漂家每年將投資單位的租客所交的一年租金中的11個月的租金,給予賀先生,而賀再按月交付業主租金。如果賀可順利按月交租,港漂家就會給予賀合作方三成的分紅。

次年開始未履行承諾

賀先生說,約300萬的本金是第五年之後,也就是這期加盟計劃結束後才能提取出來。「前兩至三年有分成拿,第一年港漂家有將我投資住處的學生資料給我,包括學生姓名、租金數額等。」但是從第二年開始,賀先生表示港漂家就未能提供學生資料,且未給予賀先生11個月的租金。

「為了要學生資料,我甚至在2022年4月24日特地上門到港漂家辦公室。我到了門口致電劉生,劉生卻稱自己病了返唔到工,但佢明明喺度,在場還有劉的其他同事作證!」對此劉矢口否認自己裝病。

劉回應道,自己和妻子自2月24日起將港漂家股份轉讓給伍先生,故賀先生到訪時,自己是以普通職員的身份在港漂家工作。「無老細(伍先生)指示,我唔可以畀學生資料你。」劉先生又指自己當時未能聯絡到伍先生。

賀先生表示,自己最初有聯繫過伍先生要學生租客的資料,惟伍先生叫賀向另一港漂家高層黃X雄索取,黃又以搬寫字樓、聽日整電腦等說辭一直迴避,令到賀至今都未拿到學生資料。

賀說:「我又去過我同港漂家簽約的合同上寫明的學生住處,發現竟然無人住!你哋係寫個虛假地址畀我!」當着記者的面,伍昨日對此不肯正面回應。

昨天經過多輪唇槍舌劍,劉X卿最後望向賀先生說道:「賀生,你被伍生耍了!」

昨晚在社交媒體有人發帖,聯合其他投資港漂家的苦主追討賠償。

數千萬租金去了哪裏?

港漂家與至少300多名學生租客簽訂租約,絕大部分都是先收齊一年租金和兩個月押金,但業主卻收不到房租,不得不向學生住客施壓,要求他們遷出。這就是過去反覆出現的逼遷事件。

收了數千萬的現金,港漂家卻總是說財困,錢去了哪裏?

《大公報》記者昨天繼續追問這個問題,劉X卿有備而來,他洋洋灑灑羅列出各項雜費支出,包括裝修、傢俬等費用,大叫入不敷支!

他甚至表示,像賀先生這樣的加盟商的資金,亦是用在裝修、傢俬等方面。記者問劉已因欺騙罪被捕,是否擔心會坐監?他僅含糊回應稱現在重要的是解決問題。

直擊內訌對罵 「你一開始就布局」

自今年3月港漂家逼遷事件鬧大後,發生內訌的前港漂家高層劉X卿和港漂家高層伍X廷昨天透過電話對戰,各執其詞,上演「羅生門」,在資金去向和有關合作等方面迷霧重重。

昨日劉X卿在與伍X廷的通話中,指責伍一開始就是在布局,目的是將自己踢出港漂家,跟其他合夥人再開一間二房東公司。「我知道你(伍生)係想將所有港漂家的租客、業主全部過到你的新公司。」劉隨後向《大公報》記者解釋,伍根本就不想解決學生同業主的問題。而是想利用港漂家之前「投資咗嘅裝修同傢俬」,自己另開新店,這樣的好處是伍不需要再引入資金去投資,即刻就能賺錢。

伍X廷對此沒有正面回應,只表示劉在推卸責任。

劉X卿又羅列了港漂家做生意的各項支出,稱入不敷出。「一般來講,投資一個單位需要24個月之後才能回本。」他指伍X廷利用港漂家的基礎為自己的新公司服務,則不需要經歷兩年蝕本期,從第一年開始就能回本。

對記者的許多疑問,伍X廷昨日表示,自己正在處理公司的問題,現時不方便回答,又指劉「大話連篇,得個講字!」

此外,據了解,港漂家團隊還另外註冊了一些公司與業主簽約,包括漂派、中保等。記者向劉X卿查詢為何要另外註冊一些公司,劉表示跟學生簽約的是港漂家公司,跟業主簽約的才是漂派、中保等公司。「因為不知道業主會否因為一些煩瑣事告港漂家,所以才這麼做。這叫做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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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漂學生受折騰 一年逼遷五次

https://page.om.qq.com/page/OnbVC6BDshM0qjscpulK_UEQ0

大公文汇传媒
2022-05-30

(左)港漂家旗下的租用單位,門外被貼上業主申請收樓文書。(右)居於太康大廈宿舍的沈同學,與住處的業主私下協商,決定在限期前搬出。\大公報記者盧剛昌攝

(大公報 記者 苑向芹)「港漂家」逼遷事件愈揭愈大,據受害同學及業主透露,苦主料超過二百人,涉及金額龐大。

與港漂家簽約的學生租客中,住在太康大廈的沈同學一年間竟被逼遷五次,苦不堪言。沈同學表示,實在是無可奈何,自己現時已完成學業,有精力處理生活上的事,故與現時住處的業主私下協商,於6月5日之前搬出,之後再作打算。另一名曾接受《大公報》訪問的范同學日前再次向《大公報》求助,表示遭到第三次逼遷,最後亦只好與業主協商於後日遷出,「剩下的租金、押金加起來有三萬吧,也不知道能否退回來!」

現時住在堅尼地城太康大廈的沈同學告訴大公報記者,從未想過來港求學竟會一年被逼遷五次,「我也是跟港漂家簽約,也有報警。前幾天已跟房東私下協商,6月5日搬走,不想再折騰了!」

沈同學憶述,去年6月看到港漂家的租房資訊,並於6月12日與港漂家簽訂租約(許用期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5日),租下創業中心A座一個單位。她交了15400港元押金給港漂家,卻在去年8月8日被港漂家以房東收房為由收回住處。

沈同學被迫一簽再簽合約

沈同學之後於去年8月13日與港漂家簽訂第二版合約,租下西區龍翔花園一個單位(許用期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5日),並於18日向港漂家匯出2021年半年租金46200港元,及管理費3800港元。卻在匯款後於同日下午1時被通知不能在8月19日於簽署合約的房子裏進行隔離。

8月19日開始,沈同學被港漂家安排到創業中心A座25樓一個單位進行居家隔離。8月30日又搬回龍翔花園並繳交剩下的半年租金。

沈同學表示,沒想到在10月初,警方突然到其住處搜查,指出因港漂家非法改建房屋,業主要收房。沈同學無奈之下又從龍翔花園搬出,於10月20日左右搬入太康大廈一單位,即現時的住處,並簽訂新的合約。

然而就在本月,房東來貼「收房通知」,並表示從今年4月起就沒收到二房東的租金。沈同學與港漂家聯絡無果,只好與房東協商於6月5日搬離。沈同學說:「這樣的租房經歷實在奇特!」

范同學三個月搬屋三次

另一方面,現時就讀香港科技大學的范同學過去三個月間,亦遭到三次逼遷,分別發生在3月、5月及5月底。第二次遭逼遷時他曾尋求《大公報》協助,「《大公報》報道出來後,我和新的港漂家客服取得聯繫,也不用搬出去了」。但范同學沒想到近日又開始被業主逼遷,他氣憤地說:「業主於5月25日把我們的出入證停掉了,我們現在進出非常不方便。上次的那個港漂家客服又聯繫不上了!」

范同學這次與父母商量後,決定直接搬走算了,「不在這裏繼續耗下去了」。他說,已經跟房東私下協商,6月1日遷出,自己也從上周就開始找新的房源了。

至於現時住處剩餘的兩個月租金、當時與港漂家簽約時繳交的兩個月押金,以及港漂家在四月底向受害學生租客承諾的一個月租金補償,范同學希望能夠要回來,他說:「我現在住的地方,一個月房租7500港元,光是兩個月押金和兩個月租金加起來有三萬吧。我們對香港現在的法治還是有信心的。」

警方接獲多宗租客求助

警方日前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之前有受害同學向西區警署報案,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正由西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調查。警方表示,已於本月19日至23日分別在全港多區拘捕年齡介乎34歲至36歲的三男一女,分別為報稱涉事中介公司董事的劉×卿(36歲)及伍×廷(35歲)、報稱商人的黃×雄(36歲),以及女疑犯蘇×瑩(35歲),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四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中旬向警方報到。警方表示,案件仍在調查中。

另外,深水埗警署本月21日接獲一名內地女子報案,指她經中介公司租住醫局街一單位,租約期半年,將於7月中旬完結,早前已向該中介公司繳付4.3萬元租金。報案人得悉近日該中介公司與其他租戶有糾紛,感到擔憂,於是報警備案。案件暫列作「求警調查」,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

警方電子報案中心本月23日則接獲一名外籍女子報案,指她於去年8月經中介公司租住深水埗一單位,並向該公司繳付約1萬元按金,近日得悉該中介公司資金周轉出現問題,並失去聯絡,她擔心無法取回按金遂報案。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由觀塘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同日報案中心還接獲另一名內地男子報案,表示今年1月透過中介公司租住油麻地一單位,並向該公司繳付約1.2萬元按金,自本月上旬起無法聯絡該公司辦理退租及退還按金事宜,擔心無法取回按金。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由觀塘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港漂家逼遷風波經過

•2022年1月,有房東表示港漂家欠租。

•2月下旬,港漂家向該房東提出退租,房東上門通知租客。

•3月2日,港漂家以「徵用為隔離房」為由,要求租客搬屋;翌日改口「整合房源」,要求租客搬去新住處。

•3月4日,一篇關於此事且轉發點讚過萬的網絡貼文遭強行刪除,港漂家發文回應表示搬屋僅限於同一小區內。

•3月7日,港漂家發文稱無力支付租金,已告知業主退租,表示不會趕走任何租客。

•3月8日,港漂家宣布暫緩搬家計劃。

•3月11日,已申請用法律途徑收回房源的房東表示,無法聯絡港漂家。

•4月21日,港漂家在其微信公眾號「GPJ港漂家」發表「港漂家易手」公告,承諾將為受「宿舍搬遷事件」影響的租客額外補償多一個月租金,補償的租金和押金會在8月31日前全部退還;另外亦承諾「不會出現要求強制搬遷的情況」、「新學年提供10個月合租期合同」等。《大公報》對此作獨家報道。惟早前該公告已被作者刪除。

•4月22日,劉×卿回覆《大公報》查詢時指自己已被炒魷魚,在港漂家做到5月中結束。

•5月初,《大公報》接獲學生、業主對港漂家的投訴指港漂家失聯,學生續被逼遷、業主投訴四個月收不到租。相關同學、業主報警。《大公報》並進行報道。

•5月10日,不少港漂學生租客表示,港漂家繼續失聯。伍×廷回覆《大公報》查詢指,自己現為港漂家大股東。

•5月17日,警方回覆《大公報》查詢指案件已列作投訴個案處理。

•5月18日,警方回覆《大公報》表示,西區警署接獲報案,相關案件暫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5月26日,部分受訪同學表示由於與港漂家聯繫無果,已跟業主協商在6月初搬離住處。

•5月27及28日,警方回覆《大公報》表示,警方於5月19日至23日分別在全港多區拘捕了年齡介乎34歲至36歲的三男一女,分別為報稱涉事中介公司董事的劉×卿(36歲)與伍×廷(35歲)、報稱商人的黃×雄(36歲),以及女疑犯蘇×瑩(35歲)。四人涉「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六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大公報記者苑向芹、陳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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