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Kaywoo姐签约的问题。我最近签了一所中学的16-17年度的TA,但是合约上写的时间是3个月(9月1日-11月30日),主任说这是试用期的合约,完成这个合约以后再签带年假、以及升一个point的新合约。可是我两个室友都说她们跟辅导机构签直接就是签的一年的合约,只不过在合约里注明头3个月是试用期。
所以我想请问一下Kaywoo姐,我这种先签3个月合约再续的情况少见吗?我有点担心学校该不会只打算请3个月吧……(合约里倒是在11月30号后面写了句“contract will be reviewed after 3 mont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