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托天下
楼主: 黑狐狸

为什么对这次太傻G版的剽窃不能宽容  关闭 [复制链接]

Rank: 1

声望
0
寄托币
151
注册时间
2003-2-23
精华
0
帖子
0
发表于 2003-7-11 04:08:27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支持黑狐狸!!!!!!!!剽窃者无耻!!!
lyndd88@163.com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声望
1
寄托币
6359
注册时间
2002-7-14
精华
0
帖子
37

Scorpio天蝎座 荣誉版主

发表于 2003-7-11 04:12:10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很无耻的
如果你抗议 ID就会被封

Sex is better than jogging
you needn't special shoes.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声望
0
寄托币
0
注册时间
2003-7-3
精华
0
帖子
0
发表于 2003-7-11 04:47:06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坚决支持斑竹。那种人可以用无赖来形容了!
I know I can
Be what I want to be
If I work hard in it
I'll be where I want to be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声望
0
寄托币
185
注册时间
2001-8-26
精华
0
帖子
1
发表于 2003-7-11 05:37:02 |显示全部楼层
Taisha的做法让人失望!

human rifht:
你可以说我说的不对,但你不能不让我说。
生活不该有太多悲情的成分,任何人隐隐作痛所换来的结果,亦是隐隐作痛的永恒,当我们开始迷恋拥有希望的舒适时,往往会忘记其实触手可及却咫尺天涯的强烈反差,才更让人明白欲望的真实......
快乐恰恰是由痛苦印证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声望
0
寄托币
752
注册时间
2001-7-12
精华
0
帖子
0
发表于 2003-7-11 06:04:18 |显示全部楼层
显然大家言语上的批判和抗议是没有什么用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声望
2394
寄托币
139407
注册时间
2002-5-19
精华
35
帖子
2250

挑战ETS奖章 寄托之心勋章 US Advisor 在任资深版主 寄托兑换店纪念章

发表于 2003-7-11 06:42:00 |显示全部楼层
狐狸,保存一下他们的各种行为的网页,和抓图
汝不可因惰而随心所睡!汝不可移志而半途而废!汝不可因苦而哭天抹泪!汝不可求闲而叫苦喊累!汝不可因难而节节后退!汝不可因败而万念俱灰!坚持到底!

请大家贯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有问题先找精华,再提问。

在寄托,我们携手同行,飞跃梦想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声望
4
寄托币
19046
注册时间
2002-3-18
精华
45
帖子
188

Pisces双鱼座 荣誉版主

发表于 2003-7-11 06:56:04 |显示全部楼层
对。
抓图。
省得他们翻脸又不认帐。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声望
0
寄托币
12
注册时间
2003-2-13
精华
0
帖子
0
发表于 2003-7-11 08:24:01 |显示全部楼层

太傻网站是挣钱为主!

太傻网站是挣钱为主!没有原则,从他推出《太傻单词》起就注定了他的取向,虽然不可否认那本书的功劳,但他的主旨并不是为了广大的考友服务,他就是想挣钱!强烈呼吁抵制太傻!!!!!!!!!!!!
宁愿做适应的傻瓜,也不做不适应的天才。我傻了.把自己送到了炼傻瓜的工厂,
让我傻傻的脑袋傻傻的伴我傻傻的长。
鸭子太多嘴,兔子太嚣张,我是猪,我很乖
我爱我的星儿,深深的爱着,也深深的被爱着~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声望
21
寄托币
4121
注册时间
2002-1-12
精华
24
帖子
9

Scorpio天蝎座 荣誉版主

发表于 2003-7-11 10:24:22 |显示全部楼层

搜狐这个是典型的马虎

搜狐这个是典型的马虎,在我声明不能转载后还转载了。。但出处和作者名保留。。原文没有任何删改。。可能是编辑马虎了。
http://learning.sohu.com/04/92/article210869204.shtml

但是,太傻的则是恶意的剽窃。。

改标题,改了关键内容,加了他自己的话。。不写出处和作者等等,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对于搜狐的东西提醒一下就行了,对于太傻的必须揭露。性质太恶劣。。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声望
0
寄托币
0
注册时间
2003-4-19
精华
1
帖子
8
发表于 2003-7-11 16:30:03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到太傻上看了他们的相关声明以及跟帖。

跟帖的网友们支持的理由,无非是:太傻可以灌水、太傻有“家的温暖”、自己在太傻得到了很多帮助要报答太傻。

先不说这些理由本身的正确与否,至少,这些都是和这次狐狸事件没有一点关系的。这样的支持,单就对于这件事来说,比较苍白无力,看上去像是“对人不对事”,可能反而还会显得~~~~~。为什么不举出与这件事相关的理由呢?是因为太傻网友们不了解事情经过?还是因为举不出来?

burbose,在另一张帖子上你说:
连当事人黑狐狸朋友都说了:“我很感动你的致歉,的确,这篇文章我希望更多的人分享才好。。”

你接着也说了
paisley:“那就好了. 感谢你认错, 请你回去改一改吧”

加菲熊:“当然这种批评实属无聊的想法,不过为了避免视线转移,本人从来没有公开批评太傻网的行为。 ”

苏杭斑竹说:“帖子真的已经删了。 歉也倒了。 stop吧。”

这些的确是说过的话,但是说这些话是因为当时点点狗斑竹说他已经把帖子删掉了。可事实上没删,那么,以上的话就不能起作用了,对吗?

我们支持狐狸,是对事不对人,不是因为狐狸是寄托斑竹,不是因为寄托帮助过我们,不是因为寄托是我们的家,而只是因为,这件事情本就是点点狗斑竹有不对的地方~~~~具体理由参看前面无数帖子。

所以,如果有太傻的网友在,请不要先入为主还没了解事情就已经让自己决定支持谁了。如果单就是狐狸这件事来看,不妨这样想:A网站的某甲写了篇文章,不料,B网站的某乙~~~~看看自己还会站在哪一边。
归隐。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声望
0
寄托币
1
注册时间
2003-7-2
精华
0
帖子
0
发表于 2003-7-11 17:13:48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狐狸!

斑竹也不要太生气,别跟小人一般见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声望
0
寄托币
0
注册时间
2003-1-20
精华
0
帖子
0
发表于 2003-7-11 18:17:27 |显示全部楼层
恕我愚钝
两个月前有个人向我哭诉斑竹啊
有个网站剽窃了我写的我是在这样的威逼利诱下背完的王玉梅单词
这篇文章了
苏杭斑竹
我记不清楚是哪位了
当你绝望的时候,比赛就提前结束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5Rank: 5

声望
0
寄托币
713
注册时间
2002-8-10
精华
0
帖子
34
发表于 2003-7-11 18:36:58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狐狸!
虽偶也受惠于太傻
虽团结是应该的
虽感情是没有对错的
但是!!!
事情明显是有对错的!!!!
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你
我就是你最重的行囊
从此无论多少的风风雨雨
你都要把我好好珍藏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声望
0
寄托币
0
注册时间
2003-4-19
精华
1
帖子
8
发表于 2003-7-11 18:40:39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JEFFSKY 发布
[B]恕我愚钝
两个月前有个人向我哭诉斑竹啊
有个网站剽窃了我写的我是在这样的威逼利诱下背完的王玉梅单词
这篇文章了
苏杭斑竹
我记不清楚是哪位了 [/B]


噢,那件事再谢谢你们一次。
对的,这也恰恰正是我能理解狐狸的主要原因。
我自己的文章被别人偷过,所以我明白狐狸的心情。

也许你是想说,我当初在太傻得到过帮助,现在反过来帮寄托,对吗?
自始至终,我的任何帖子,任何言论,都没有牵涉到太傻。
而且,没有骂人,没有侮辱人,没有骂版子,没有粗言烂语。(有次太激动,说话过了头,也在半分钟内把帖子改了)
我只是对事不对人,我根本就没有把网站考虑在内,就如我自己说的,A网站的某甲,和B网站的某乙。

sigh,怎么又说到我头上来了。
归隐。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声望
0
寄托币
109
注册时间
2001-9-20
精华
1
帖子
3
发表于 2003-7-11 18:49:30 |显示全部楼层
我2001年来到GTER,比去太傻还早两个月.GTER像一个资料库,我很感谢他.
后来我去了太傻,因为我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可能你们认为我这种人很无聊,只知道灌水).所以就在太傻呆了下来.后来又和一帮GTER们 创办了呆瓜留学网.(www.daigua.org 不是做广告!!!!!!).
总的说来,GTER和太傻,都是有代表性的网.从我内心来说,这里和太傻的都应该是朋友.可是现在看来,人为的把网友分成两个阵营.偶在国外的BBS灌水多年.对中国人的窝里斗看得太多太多了.从CSDN里面到中国医学网.几乎没有我没看见过的这种事情.为什么?关键在于作者心态.本事件的主角,作者.我知道你是这里的版主.所以你希望来GTER访问的人越多越好.这种心情对于我们做网络的人,是很能理解的.但是,我个人觉得,你把自己的文章注明得那么详细.我想没有什么必要.首先,如果你的前提是无偿提供帮助,那么可以允许任何形式的修改.现在看来,你希望你的文章能够给你个人带来名誉(这无可厚非,我也一样),希望你的文章能够给GTER带来访问量.所以,你的目的就不再是简单地为GTER们提供帮助了.而是需要一种报答.付出是要有收获的,我能理解.只是,作者已经想到动用法律武器,使我不得不产生很多感慨.我不能代表太傻,也不能代表GTER,我只想说说我的看法.

使用道具 举报

RE: 为什么对这次太傻G版的剽窃不能宽容 [修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问答
Offer
投票
面经
最新
精华
转发
转发该帖子
为什么对这次太傻G版的剽窃不能宽容
https://bbs.gter.net/thread-123162-1-1.html
复制链接
发送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