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去年毕业的,今年秋季悲剧,准备再签,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建筑设计,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半奖吧。 上次也是因为工作经验不足悲剧,因为我们专业读五年,有半年的设计院全职的实习,我开了一个实习证明,还加上了我们毕业设计的时候也在参与工作,就是一年的实习证明,和一年半的工作证明。我的工作单位就是我爸是院长,实习和工作都是开的那里的, 我还拿到了西昌政府的支持信,说明未来几年的西昌的建设量很大,帮我看看,我上次使YYMM,签的,我可以提出避开她吗?有着必要吗?(因为我觉得不避开她,也许机会还大,置于死地而后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