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 crawl,也可以叫做pub crawl或是bar-hopping,最早起源于19世纪。它是一种social act of a group of people(群体社会行为)。不列颠的海洋性气候哺育了岛国小伙伴们对于酒精的嗜好。无论男女老少,single与否,泡吧是许多人最喜欢的娱乐活动。甚至可以常常从当地人的口中听到“let’s talk this over the pub”(咱们酒吧里聊)这句话。
我在不列颠留学的时候,班里的一个小伙伴就特别喜欢和英国朋友们一起去酒吧疯玩。她告诉我,去酒吧的话,有的人prefer to stay in one place(喜欢在一个地方待着),而有些人则喜欢go to more than one pub on a night out(一晚上去好多酒吧),每个酒吧都坐上一会儿,然后再去其它酒吧,这种在酒吧间串来串去的行为就叫做bar crawl。
1.首先,在小伙伴们预定好的线路中的每家bar必须喝至少one pint(一品脱,约540毫升)的啤酒。不能喝啤酒的小伙伴可以用任何其他alcoholic drinks(含酒精饮料)代替
2.Crawl必须在一天里,依照一条线路完成所有designated bars。
3.如果小伙伴在第八家bar前drunk,不用客气直接把他留在那儿;但是如果晕倒在第八家以后,那就得背着小伙伴完成余下的旅程了。
4.No streaking(千万别裸奔)!!
5.Walking only or taking public transportation(公共交通),Taxi可以用于长距离回家。
6.Don’t laugh at your friends,因为下一个发疯的人就可能就是你~
7.Join in bar crawl,风险自负!quit bar crawl,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