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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cd333 发表于 2019-1-2 19:52 一方转成永久居民后,配偶可以继续以受养人身份续签,亲测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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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12 19:05:47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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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印象 发表于 2018-03-22 14:02我有朋友跟你们情况差不多。他们在内地结婚,前几年就已经来香港,老婆一直用的受养活人签证。去年老公拿了永久居民,之后老婆也一直都是拿受养人来香港。不是单程证
Liyazhao 发表于 2018-09-28 19:13我也在持续关注,最近就在办理此事情,大家有疑问可以联络我, 添加微信: 150127366689
BBeckyLu 发表于 2019-01-14 14:55 是的,因為我和先生來港時間差4年多,我16年就可以申請永久居民了,但由於我先生14年來香港的,所以16年我想申請永久居民就想到他續簽的情況。只要我一直不申請永久居民,他一直可以跟我,以受養人身份留港工作(當然要我現有的工作簽證一直保持)。因為他是內地居民的關係,例如,我16年9月1日工作簽證到期,我申請延期,批准了3年,2019年9月1日到期,我2018年9月1日申請永久居民,我先生他簽證一直都可以維持有效到2019年9月1日。但由於2019年9月1日他還未滿7年。所以他就不能以受養人身份續簽了,要以單程證申請方式來港。即他也喪失了在港工作的資格。 所以我一直都未申請永久居民。一直等他滿7年一起申請就算了。
港漂漂漂 发表于 2018-09-28 22:38告诉楼主,完全可以。我目前情况和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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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桔柠檬jxx 发表于 2019-3-14 11:44 弱弱的問一句 樓主變成永久居民後,你的配偶不是可以瞬間變成香港人的嗎。就像內地居民和香港人結婚之後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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