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4 攜家人來港
a. 無論是來港就讀還是就業(即持學生簽、IANG簽、工作簽),其父母、配偶、子女無論年歲,都可以在大陸出入境管理處辦[b]探親簽,有效期三個月,無限次出入香港。申請流程可參考:/thread-1406771-1-22.html。
b. 無論是來港就讀還是就業(即持學生簽、IANG簽、工作簽),其配偶及未滿18歲未婚子女,可以在香港入境處辦受養人簽(Dependent Visa)、在大陸出入境管理處辦逗留D簽,隨其來港生活,並可以就讀香港本地學校。受養人申請流程可參考:/thread-1926217-1-1.html
c. 若滿7年申請成為了香港永久居民(即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且其配偶、未滿18歲未婚子女在其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前已辦得受養人簽,則可以繼續在香港入境處辦受養人簽(Dependent Visa)、在大陸出入境管理處辦逗留D簽,繼續港生活直至7年申請永居。若其受養人在其成為永久居民以後才申請來港,則要按照普通永久居民辦 理受養人簽程序排期申請單程證來港生活。持單程證可以在港合法工作。
d. 本身就是香港永久居民的人士,其60歲以上父母、配偶、未滿18歲未婚子女需排期,向香港入境處申領單程證來港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