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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iviendd

吴越: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原创小说) zt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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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1:16:52 |显示全部楼层
小杜好有人气啊,呵呵
爱他就要把最好的给他
当发现自己已经无力给他最好的时候那么就给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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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1:21:39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关和杜很可能再次分手.
她寻求什么,

在遥远的异地,

她抛下什么,

在自己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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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2:38: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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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男人和女人,特别是一个善於照顾人的女人同居过之后,独立生活能力会逐渐减弱、退化,直到某一天变得像婴儿一样地依赖那个女人 -- 那个时候,女人就算熬出头了。



张其馨善於照顾人,所以,虽然林少阳离婴儿期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当他把干净内衣裤穿完,冰箱里所有东西、包括囤积的碗面吃完,卫生纸用完的时候,自然而然怀念起张其馨来。



“她说我不重视她,其实,生活本身不就是很平淡的吗?她难道希望我一天三次围着她叫心肝宝贝肉?” 他振振有辞,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你们女人都这样的吗?”



他那个“你们女人” 激怒了郑滢,她不顾我的眼色,一气之下翻出“卷上珠帘” 去质问林少阳,“你们男人都这样见一根电线杆撒泡尿,然后再去找下一根吗?还‘春风十里’ ,不要脸,想过一回嫖客瘾是吧?”



林少阳愣了足足三十秒钟,才反应过来原来他的劣迹已经早在张其馨掌握之中,口气一下子软了半截,“那个,那个,唉呀,那个网上的东西,她也当真?真是无聊,无聊…”



这一下,连我也被激怒了。两个义愤填膺的女人不约而同违背早先定下的攻守同盟,把“沧海月明” 的身份揭穿,气得林少阳话也说不出来。



这家伙倒也善於见风使舵,猛吃几只炸虾之后,认清敌我形势,发现主动权根本不在他手上,堆起一脸苦笑,“我看,以前的事就不要提了吧,都算我不好,你们就帮帮忙,劝劝她,好不好?” 口气还真像贾宝玉偷吃了人家嘴上的胭脂还央求“好姐姐,千万饶了我这一遭吧” 。



“劝什么?劝她回心转意,替你做免费老妈子,让你又好腾出时间花痴你的姐姐妹妹?”



林少阳像所有能言善辩的男人一样开始信誓旦旦,内容无非悬崖勒马、改过自新、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之类,赢回了我和郑滢的同情,那场脱口秀里关键的一句话是“你们大概觉得我很花,我也承认我是有点花,但是,我是一直把其馨当作未来的妻子看待的… 我这个人表面上嘻皮笑脸,认真起来也很认真的,你们别不相信…”。尽管我们想像不出这个一天二十四小时眉花眼笑的小生认真起来是怎么一副样子,他这几句话的确打动了我们的心。那顿饭吃到甜点,我们已经同他狼狈为奸,开始策划如何把那根长了脚的电线杆搬回来。



林少阳没有食言。十月底的一天,他拿出“神风敢死队” 的精神,带上他能买到最贵的一瓶“午夜飞行” ,在张其馨新搬的公寓门口,被她臭骂了三顿并威胁报警之后依然坚持阵地站了足足一个晚上,等张其馨早上起来开门,发现他居然还像只哈巴狗一样忠实而可怜巴巴地蹲在门边,终於心软,红杏和蓝杏热泪盈眶地尽释前嫌,紧紧拥抱在一起。



不仅如此,林少阳趁热打铁,发挥他干事业“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取得最大收益” 的原则,顺手牵羊用一束红玫瑰和一只一克拉钻戒把张其馨彻底套牢了。



后来,张其馨告诉我们,“那天我想,要是他肯等一个晚上,就原谅他;他等不了,就拉倒。”



这句话让我想起那天程明浩在我家门口等我的样子。如果我不回去,他或许也会等一个晚上的吧。我不舍得让他等一个晚上,却又跑回去亲自把他赶走,实在愚蠢。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不如张其馨的地方: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见好就收,我不知道。这也大概就是程明浩不如林少阳的地方: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厚颜无耻,他不知道。所以我们注定分手。



重新和杜政平谈恋爱之后,生活又变得热闹起来。他对我很好,出差记得给我带礼物,周末会安排节目,时不时还会买一束花送给我。郑滢来我家里,看着杜政平送给我的全套花生漫画玩具,点点头,“这才叫谈恋爱嘛。” 其实我对他也相当好:帮他洗衣服,烫衬衫,做饭,烘各种各样低糖的巧克力饼干让他带去公司分给同事。有一句流行的话叫做“平平淡淡就是真” ,我想,我和杜政平大概就算是找到“真” 了吧。



有一次,杜政平在我那里过夜,无意中看见了书架上的那块银灰色表面的手表。手表上落了一点灰尘,那是五月份我买给程明浩的,那份没有送出去的生日礼物;我当时以为有的是机会送,结果我错了。他问,“这个表哪里来的?”



我说,“减价时买的,准备送给我爸。”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问,“你爸戴这么时髦的款式?”



我笑笑,“你别小看我爸。” 心里面突然有点难受,程明浩如果知道,会不会觉得我水性杨花呢?



他们公司同事好像很喜欢搞活动,而且每次都叫上一大帮人。自从有一次他的几个同事随口说了一句“你女朋友很可爱”之后,他就经常拉我去参加他们的活动,大概觉得我能替他挣点面子吧。有一次,参加完一个烧烤活动回家的时候,他跟我说起有个同事刚刚离婚,那位老兄前两年回国经人介绍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太太,结果人家到美国没多久就另觅高枝,还扔下一句气得人吐血的话“在同一个环境中,其实你是配不上我的” 。



他一面倒车一面说,“小方就是没搞明白一点,好老婆根本不是‘找’ 来的,是‘栽培’ 出来的。”







(未完待续)











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gbtianya@yahoo.com 将作为原创依据)



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文目前只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在 BBS论坛上登载,暂不考虑在任何实质媒体(书面或者网络)上刊登
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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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4:18:58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看到杜关的复合,却感觉像是做云霄车很悬空,总预感他们会"且行且珍重"
Be an independent girl,
I'll be f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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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7:10:13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不如张其馨的地方: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见好就收,我不知道。这也大概就是程明浩不如林少阳的地方: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厚颜无耻,他不知道。所以我们注定分手。"

说得对
新年一定好运当头

I THANK YOU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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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9:32:33 |显示全部楼层
"红杏和蓝杏热泪盈眶地尽释前嫌,紧紧拥抱在一起." :D
她寻求什么,

在遥远的异地,

她抛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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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9:48:44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大家都喜欢杜多于程,后者简直就是杯温吞水,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可惜作者太没把杜当回事了,这么不懂得珍惜的人,活该的不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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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 09:51:50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结果出来ing
我们就是这样苍老的,从时光的一端碾转到时光的另一端,请别说再见,不需要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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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 16:06: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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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栽培’ ?”



“就是说找老婆不能光看长相,其他方面的素质也很重要,比如脑子好不好使,性情脾气怎么样,生活能力强不强,还有,发展潜力如何。像小方那样,娶个大美女回来供着,好看是好看,太难侍候,什么事都不干,一分钱挣不来还整天冲他发号施令。他们说那时候他对他老婆宝贝得要命,公司里再忙,中午也要回家去给老婆做饭,好到了顶,现在人家还不是一脚把他踢开?所以我刚才就建议他下一次找女朋友,长得不用太触目,脾气好一点,最好自己能挣钱,可塑性强一点,找来了再慢慢照着自己希望的方向栽培就可以了。”



我好奇起来,“那我的素质怎么样呢?”



“综合素质一流,没得话讲,” 他嘻皮笑脸地凑过来,“我老婆,能不好吗?”



我在他脸上轻轻地拍了一下,“那我是你找来的还是栽培出来的?”



“也找也栽培。”



“你什么时候栽培我了?”



“你忘了那时候是谁督促你转学计算机的?谁帮你弄考古题的?谁替你做作业的?” 杜政平脸上泛起几分得意,“那就是我在默默地栽培你。要不然,你现在说不定还在念那个化学博士,辛辛苦苦,毕业了充其量也不过找个博士后做做吧,当然也不错,但肯定没目前好。你知道吗,我们公司里好几个同事都羡慕我女朋友工作好,英语好,性格好,会跟人打交道,他们不知道我下过多少功夫。”



我笑起来,从反光镜里对他敲了个毛栗子,“搞了半天我都不知道自己还欠你这份人情。杜政平,下次你要是再帮我做什么事,先说说清楚,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免得过三年五载再翻出来说是在栽培我。”



“说着玩玩,” 他也笑了,“还是那句话,我对你是一见钟情,否则,换个别人想我栽培,哼,我还不奉陪呢。”



“那后来我跟你分手,你不是鸡飞蛋打了吗?”



“那没办法,谈恋爱跟做生意的原理一样,首先要看准对象,不见兔子不撒鹰,一旦对象出现,绝对不能犹豫,要舍得下注,以本伤人,否则,机会错过就没了。不过话说回来,你现在不又是我的女朋友了吗?那说明命里注定,是我的就是我的。” 他突然转过头来,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关璐,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让你跑掉了,永远都不会。”



“肉麻,开你的车吧。”我笑着摇摇头,拿出CD塞进唱机。听着听着,不知怎么的,突然有点怅惘,原来,天下没有不要钱的午餐。虽然很有道理:这个时代男女平等,女人要嫁得好,男人当然也要娶得好;女人要调教老公,男人自然也想栽培老婆,天经地义。我们这一代人,大多成长得一帆风顺,委屈了谁也不会委屈了自己。然而,不知怎么的,我心里有一个小小的角落好像平整的沙发布被拉皱了一块,看不大出,也讲不大出,却感觉得到。



我把杜政平的“栽培” 理论讲给郑滢听,她拍手称快,“有道理,太有道理了! ” 我和她正坐在上次林少阳请我们去的日本餐馆吃午饭。公司的餐厅质量越来越糟糕,所以我们有时候索性就出去吃饭。



郑滢说,“我有一段时间特别相信柏拉图的什么‘寻找自己的另一半’,现在看看完全就是几千年前的老头子吃饱

饭没事做信口开河。根据美国精神,与其去死命的找,还不如自己拿个毛坯来搓搓磨磨,加工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又顺心又方便,这一个跑了也不要紧,有了经验,换个毛坯再搓。找找找,到头来,找没找到,连做毛坯的资格也丢了。”



“你找到毛坯没有?”



“在找。不过,有时候,哼,真说不出是我在挑毛坯还是毛坯在挑我。上次跟一个男人约会,三句两句都开始关心我的经济状况,无聊透顶。现在的男人,都现实得很呢。这么一想,还是张其馨那个喜欢背诗的网友有点味道。”



“他们怎么样了?”



“网络上的露水夫妻还能怎么样?” “沧海月明” 和“蓝田日暖” 很友好地分了手,名副其实的友好 -- 那个男人免费帮张其馨做了一套投资计划,而作为回报,张其馨介绍了两个同事做他的客户。张其馨说,仔细想想,还是林少阳条件更好、更有前途,毕竟,现实生活用不上朦胧诗,在美国的现实生活更加用不上。与此同时,“春风十里” 郑重其事地在网上张贴了一份告示说他于即日“退出网络” ,由於“公务实在太过繁忙” ,并把“卷上珠帘” 的电子邮件地址归入“拒收”。还真应了那一句,“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他们明年初就要结婚了,” 郑滢吃一口饭,“我再不承认,还是有点羡慕。现在我在公司里名声又不好,谁敢来追?” “八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爱好,无分国籍地域种族,我知道公司里有些男同事背地里议论她“风骚” ,“哼,连本家也不要我这个病人了。” 郑滢刚刚在郑广和的大力推荐下转到一个女医生那里,虽然她早先的确提过这个要求,但是郑广和迟不转早不转,偏偏挑这个时候转,她不由起了身世之感,觉得所有的男人都抛弃了她。



那天,餐馆里推出一款新的甜点,叫“绿茶提拉米苏” ,我们一人要了一客。蛋糕上来了,嫩嫩的淡绿色中间夹一层层咖啡和奶酪,做得赏心悦目,叫人都不舍得下口。



可是,一口下去,我们立即有点失望:味道虽然也不错,但比意大利配方的提拉米苏还是差了一截。分析一番之后,恍然大悟:原来,缺了一味料。餐馆别具匠心地用绿茶入蛋糕,企图做出日本风味,却不知道,一份好吃的提拉米苏,就是离不开那么一丁点儿的 -- 兰姆酒。没有它,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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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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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3 06:31: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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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郑滢吃完饭回到公司,刚坐下,部门里那个长年像花蝴蝶一样在“草丛”( 既然男人叫“花丛” ,换成女人大概就要叫“草丛” 了吧) 里打转的漂亮女孩拉了 Chris 来找我。



她闪身进来,利索地关上门,冲我迷人地一笑,“有件事情想麻烦你们两个人核实一下。上个月,你们曾经说过Nancy替你们的项目写测试方案,错误率太高以致事后需要返工?” Nancy是个单身母亲,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忙得焦头烂额,工作中难免有点心力不济,两个月前,她帮我们写的那份测试方案,二十个测试情境里一半有问题,弄得后来我们不得不重新搭起环境,核对修改,加倍费时间。有一次吃午饭,我和Chris随口发发牢骚,让她听见了。



我看看Chris,他也在看我。随后,我们点点头,但不知道她现在翻出这个来葫芦里卖什么药。



她下一个问题逼过来,“如果艾米来问你们,你们也会这么说吗?”



这一下,我们都觉得不对劲,“你什么意思?”


她又摆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我们:她正在和 Nancy合作一个项目,进展很不顺利,到现在为止,一连几个里程日期都没能按时完工。眼看老处女就要来兴师问罪,她决定“找找原因” ,一找,眼前一亮,原来是合作夥伴太差劲,她再优秀也独木难支。自己明白了这一点不算,她还要让主管也明白,於是正在准备一份书面报告,列出她搜集来Nancy工作中的各种差池,数据翔实,时间地点事件人证物证,还有累计浪费全部门多少时间,拿到法庭上都能用。她说,“我只是希望老板能了解真相,这样对其他人也有好处,一个团队不应该老是包揽工作不力的人。而且,这可能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这份工作未必适合她啊。”

我和 Chris傻眼了,但话已出口,悔之晚矣。后来,我听说,真正驱动她这个动作的是由於公司里传起谣言说年底之前很可能要再度裁员,她去马屁精那里算了一卦,发现自己在部门里的竞争力很弱,情急之下想起这个计策:爬不到别人头上去,就想办法把别人踩在脚下,结果是一样的。

下一个星期一快下班的时候,Chris敲敲我办公室的门,“艾米叫你去。” Chris 穿着鲜红的保罗衬衫--他每周一的制服,脸色却像块铅,我走过他身边时听见他轻轻说了一句“Damn” ,我一下子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十一月中旬,公司果然再度“资源重组”,好在规模不大,我们部门里只裁掉了一个人,大家事先都多少心里有数,除了 Nancy她自己。想起来实在凄凉,我们每个人都吃过她做的香蕉蛋糕和苹果派,关键时候却没有人站出来说话,相反做了帮凶。她境况不好,很需要工作,也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再找一份;可是话说回来,哪个人不需要工作呢?已经自顾不暇,还去管别人?黑锅有人背了吗,谢天谢地。



至此,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第三条,足以受用一辈子:狗,改不了吃屎。人都是动物变的,大难临头,自私自利,适者生存。什么“公平地道”,选择还不够严峻而已;什么“众志成城”,利害关系还不够明显而已;什么“光明磊落” ,环境还不够残酷而已。



想不到成长就是这样,真实而令人泄气,毫无诗情画意。



这件事情之后,我和 Chris之间的关系融洽了许多。我依然不喜欢他,觉得他夸夸其谈、贪功好赏;我知道他也还是不喜欢我,大概认为我寸土必争、斤斤计较;但我们都明白了:只要不踩你,不在背后捅刀子的,就已是好人;有人真心愿意帮忙,那叫有贵人相助。老处女有一次问我们要不要让那个挤走Nancy的女孩子来分担一点工作,我和Chris头一次心有灵犀、不费唇舌就达成一致,同仇敌忾,“不要,谢谢。” 自己多辛苦一点,无论如何好过身边有个定时炸弹。后来我们一直合作愉快,年底还联名申报了一项专利。



感恩节周末前的那一天傍晚,我把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下,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电视,一边烫一大堆洗好烘干的衬衫。



新闻里放到亚特兰大机场由於发现不明身份的人私闯安全区而关闭,所有航班停飞,我正拿着熨斗往一件淡蓝色的衬衫领口上喷水,突然,我发现那件衬衫既不是我的也不是杜政平的。那件衬衫,是我从西雅图带回来的,是程明浩的。我曾经用它当睡衣穿,他曾经轻轻地解开了一颗扣子又小心地把它扣回去,然后怀抱着我睡着。衬衫上融合了他的味道和我的味道,我怎么会把它洗掉了呢?



我拿起衬衫里里外外嗅着,汰渍漂白型洗衣液充分展示了威力,它横扫其它一切味道,只留下无辜而可恶的清香。



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屏幕上,数以千计的乘客依然被困在亚特兰大机场,我的心比他们还要惶惑:满心欢喜买了票奔向新的目的地,到最后一刻,却发现无法起飞,而且不知道要在原地滞留多久。



这个时候,电话铃响起来,我跑过去接。拿起来,对方却已经挂断。我对着话筒上那些小孔,突然闪起一个念头:这个电话,有没有可能是程明浩打来的?会不会,我在看着一件衬衫没来由的牵挂他的时候,他也正好想起了我?



假期过后,我马上去装了来电显示。说不出究竟为什么,大概,我希望他万一下一次再打来,不等我接就挂掉,我也可以打回去,“喂,你到底想干什么?”



那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和杜政平吵了一架,起因是一瓶香水。



杜政平“纽约时代”的印记之一是变得喜欢用香水,他家里的男士香水零零总总加起来足有靠十种,其中他最喜欢的有三种:一种“最后一层有西瓜的甜味” ,一种“淡淡的麝香味” ,一种“苦苦的草药味” 。所以,他身上的气味大多在西瓜味、麝香味和草药味之间徘徊,并且把那瓶西瓜味的香水放在我的洗手间里。



那天我们正准备去参加一个新年聚会,他对着镜子打扮好之后洒上香水,忍不住又赞扬两句,“这个牌子真不错,一点不张扬,什么时候都能用” 。



我说,“还不张扬呢,几米之外都闻到了。说真的,你弄得像朵花一样干什么?我就不喜欢男人香喷喷的。” 我想起Chris 爱用的那种能让我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须后水,摇摇头。



他从镜子里看着我,脸色突然沉下来,“他是不是不用香水?”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谁?”



“你知道我说谁。” 那是我们重新恋爱后他第一次提起程明浩。



“不关他的事。”



“他用不用?” 他又问一遍,脸上没什么表情。



我吸口气,“不用。”



他牵起一边嘴角笑笑,“我就知道。”



我有点生气,“知道你还问我。”



我正要转身,突然一声巨响,低头一看,那个装香水的方形磨砂瓶子在我脚边碎成几片,薰蒸的香气腾空而起,直冲进鼻,让我眼睛都有点发痛,一小块碎玻璃溅在我脚上,触目惊心地瞪着我。



他也吃了一惊,呆呆地看着我,一句话也没有,好像不相信真的亲手砸碎了他最钟爱的香水瓶。



过了许久,我微微颤抖着说,“你这个习惯不大好。杜政平,我们先小人后君子,我告诉你,这个瓶子刚才要是砸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报警。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到底哪里招惹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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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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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人不得不转入成熟和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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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3 07:40:54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最初由 viviendd 发布
[B]所有的人不得不转入成熟和现实。 [/B][/QUOTE

的确!
Don't go ahead of me,I may not follow!
Don't go behind me,I may not lead!

Instead,go besides 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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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4 00:06:57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viviendd 发布
[B]过了许久,我微微颤抖着说,“你这个习惯不大好。杜政平,我们先小人后君子,我告诉你,这个瓶子刚才要是砸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报警。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到底哪里招惹了你?”

以下省略...... [/B]

这个女人做什么事情都会做出很无辜的样子  :o
观世音如同月亮,
他清凉的光熄灭轮回的熊熊烈火,
慈悲的莲花,
在它的光芒中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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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这两个人还得分手,作者让杜露脸是不是为了照顾一下读者的情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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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站在芬芳得呛人的空气里大眼瞪小眼。杜政平比我早冷静下来,努力摆出一副比较轻松的表情,“你反正不喜欢,我留着它干什么?”



“我只是随便说说,你犯得着发这么大的火吗?再说,你也讲过香奈尔五号是暴发户专用的,要不要我去拿来一起砸掉算数?”



他一言不发,去厨房拿了张厚纸巾,回来弯下腰把地上的碎玻璃一片一片捡起来。当他把最后一片,也就是我脚背上那一片捡起之后,抬起头来,“关璐,你看不上我。”



那天晚上,我和杜政平没有去参加新年聚会;反之,我们留在家里做爱 --从2001年做到2002年,可谓旷日持久。西瓜味的清甜水一样漫进房间,柔美而迷惘,像爱情的反反复复,叫人随之浮浮沉沉,却半点不能做主。



凌晨一点二十分,杜政平突然摁亮了台灯,侧过身来问我,“你爱不爱我?”

我的眼睛好一会儿才适应光线,等终於能看清时,我惊讶地发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痛苦。那种眼神像根根幼细的蚕丝勒进我心里,越勒越紧,我太熟悉它了,因为,我自己也曾经用同样痛苦的眼神去凝望过一个人。他这么看我,心里一定非常非常难过。我明白了。



我把头埋进他的怀里,“我爱你。”



“真的?”



“真的。”



“关璐,你知道,我很爱你的,” 他把我抱得紧紧的,语气里带着小孩子“全抛一片心” 式的固执,“我真是很爱你的。”



我有点震惊地发现,在杜政平的心目里,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浪子” 。



我把手伸到他的胳肢窝下面轻轻地挠,“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你要是不爱我,为什么要来栽培我呢?栽培一个人,其实是很辛苦的…”



第二天,在开始实施“新年计划” 之前,我干了一件计划外的事情 -- 我翻箱倒柜找出所有和程明浩有关的照片,把它们统统烧掉。我不想再看见他。



2002年杜政平过生日,我特意去买了一瓶阿曼尼的Acqua Di Gio 送给他,算是补上被砸掉的那瓶。他笑着接过去,却没见他用过;事实上,后来,我没在他身上闻到过任何香水味。



好几个月,那股西瓜味在我的浴室里阴魂不散。直到如今,无论在什么场合,人山人海里要是哪个男人用Acqua Di Gio,我只要闻一下,立刻就能分辨出来。



郑滢曾经感叹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抛弃了她,事实却正好相反:她的本家把她转给自己的同事 -- 而且是女同事,不是“不要她” ,恰恰是为了“要她”。那以后没多久,郑广和对郑滢展开了地毯式的追求,死缠烂打加柔情万种,用事实证明了这个男人对女人的了解是远远超越了生殖系统的。



情人节那天,郑滢捧着一个插着一打玫瑰花的菱型花瓶来找我,“给你摆摆。”



“好漂亮的花!”我叫起来,“哪里来的?”



“郑广和送的,我办公室里都放不下了。”郑滢的脸刷的红了。原来,我们公司为了减轻收发室的负担,明文规定不为员工接收花店送的花 -- 很不浪漫的规定,郑广和医生大脑袋一转,有了,自己去买来十二打玫瑰花,配上形状各异的水晶玻璃瓶,亲自开车送到我们公司。当郑滢接到电话到底楼大厅去见他,整整两排沙发都被玫瑰花占据着,浩浩荡荡,蔚为壮观,像个小型的阅兵式。郑广和就站在两排玫瑰花之间,笑得像拿破仑 --当然,他比拿破仑高。



郑广和这一招实在够厉害:一. 一百四十四朵玫瑰花大兵压境,哪个女人见了不感动得稀里哗拉脑子发热?二. 替郑滢在公司里挣足了面子:女人有了男人宝贝她,身价立刻不一样,何况她是那年情人节唯一一位收到玫瑰的女员工,铺天盖地,给其他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几年之内传为佳话;三. 变相给自己拉了选票:让郑滢周围的女孩子们既羡且妒,众望所归认定他是个模范好男人;四. 摈除了我们公司里可能存在的竞争对手:嘿嘿,愣头青,你撒泡尿照照自己,可有我的魄力乎?没有吗,一边凉快去。



副产品是顺便还让很多女孩子的男朋友挨了一顿骂,第二年情人节吸取教训,诚惶诚恐地当鲜花快递员。



综上所述,此举几乎赶得上战国时代燕国的太子丹收买荆坷的架式,二话不说,情重如山,让人唯有以身相报,刺秦王也得干。



2002年的春天是个结婚的季节:三月份,张其馨和林少阳结婚;五月底,郑滢和郑广和结婚。



郑滢要结婚的事情,杨远韬不知从哪里拐弯抹角地打听到了,把一份礼物寄到她公司里的地址,郑滢把我叫过去一起开封。打开外包装,浅蓝的纸盒立即告诉我们那是一件Tiffany。



我们对看一眼,郑滢从黑色丝绒盒子小心翼翼地拎起一条白金项链,下坠一个简单而雅致的挂件,两个同心圆,用碎钻嵌出几个罗马数字,看上去有点像个时钟。



盒子里有张卡,上面只有四个字,很漂亮的笔迹,“祝你幸福。”



郑滢把它戴到脖子上,问我,“好不好看?”



“很好看。” 杨远韬的品味无懈可击,只是不知道他送这个“时钟” 究竟是希望郑滢能和她的夫婿天长地久,还是在抱愧自己曾许诺过却不能给予的天长地久。



郑滢把那张卡仔细看了两遍,然后撕掉,“送不起戒指的男人就喜欢送链条,把人家套了起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打算把这条项链怎么办?”



“戴啊,这可是我的结婚礼物,” 郑滢扬起脸冲我一笑,竟是一脸神采飞扬,“Tiffany is Tiffany。你以为我会舍得还掉?”



从那天之后,我心目中最勇敢的女性形象由海伦凯勒让位给我的好朋友郑滢。为了她有勇气对着老情人送的结婚礼物神采飞扬地微笑然后说“Tiffany is Tiffany” ;她收下一条项链,放走了心中那个浪子,影子都不留。



比“怀念” 难的是“怨恨” ,比“怨恨” 难的是“忘记” ,比“忘记” 更难的,是“直面” 。说句或许会让鲁迅先生在黄泉之下跺脚的话,“真的猛士” 肯定谈过恋爱,如果没有,应该马上去谈一场,因为经历过爱情残酷而狰狞的时刻、见识过那些不流血却久久不愈的伤口的人,绝对有足够的勇气去“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



走出郑滢的办公室,我想起程明浩送给我的那一条有玫瑰花图案的项链,摇摇头。郑滢说得有道理,送不起戒指的男人就喜欢送链条,把人家套了起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未完待续)





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gbtianya@yahoo.com 将作为原创依据)



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文目前只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在 BBS论坛上登载,暂不考虑在任何实质媒体(书面或者网络)上刊登
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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